“三重生命”学说:人本哲学研究的一次创新
——读《生命之思》
恩斯特·卡西尔说:“认识自我乃是哲学研究的最高目标——这看来是众所公认的。在各种不同哲学流派之间的一切争论中,这个目标始终未被改变和动摇过:它已被证明是阿基米德点,是一切思想的牢固而不可动摇的中心。”但“人是什么”,在人类数千年文化史中许多思想和科学结论其实早已有之,其中还有诸多富于个性的创见。在这种背景下,关于“人是什么”还能言说些什么,恐怕仍然是众多学者思考的问题。封孝伦教授的这部《生命之思》(商务印书馆2014年版)则可以在人本哲学研究推陈出新方面给我们以很大的启发。作者在这部三十余万字的论著中建构起来的“三重生命”学说,是人本哲学研究的一次创新,可助学界对人的本质的深入认识。之所以下这样的结论,理由归纳起来,有如下四点:
首先,“三重生命”学说不是关于生命的偶感,而是一个逻辑整合的生命哲学体系。黑格尔说过:“哲学若没有体系,就不能成为科学。没有体系的哲学理论,只能表示个人主观的特殊心情,它的内容必定是带偶然性的。哲学的内容,只有作为全体中的有机环节,才能得到正确的证明,否则便只能是无根据的假设或个人主观的确信而已。”什么是体系呢?康德解释为:“我所谓的体系,是指许许多多的知识种类在一个理念之下的统一性。”这意味着现代学科、学术意义上的体系,当不是许多概念、范畴、命题的机械拼贴与类编,而是建诸恰当的逻辑起点、核心命题之上而建构起来的各部分内容之间具有内在逻辑联系的严密整体。然而“生命”是不易言说的,要建构起一个生命哲学体系更难。一方面,每一人都可以基于自己的生命体验而谈论一番感受;而另一方面,“有话可说”并不意味着能够说得好、说得透。不然,每一个人都可以成为思想史意义上的生命哲学家。但,这怎么可能呢?在此,需要学者有充分自觉的学术意识,区分关于生命的日常言说与学术言说。前者是零星、局部的个人感悟,其思想表达的广度、深度及理论所必需的普遍性均无法得到保证;后者则是理性、系统的类思考,它首先必须以一些内涵、外延均较准确的核心概念、范畴、判断、命题为支撑。否则,关于生命的谈论,仅仅依托一些大而无当的概念或文学性很强的语句表达是始终立不起来的,无法给人留下清晰印象,而这也正是关于生命的日常言说易犯的通病。在对生命的日常言说与学术言说之区分上,作者是十分自觉的。“人类生命是一个现象,从这个现象提出一些零星、局部的认识还是不够的。从现象的关注到规律性的揭示需要更为深入、系统的研究和求证。必须把对生命现象的体验和描述上升到揭示规律性并形成人生观、世界观的哲学,才能真正使得对人类生命的认识具有哲学的意义和文明、文化建设的基础价值。”为了实现对生命的学术言说,《生命之思》建立起一套内涵、外延均非常明晰的概念、范畴、判断、命题,其中有一以贯之全文的核心概念“生物生命”“精神生命”“社会生命”,核心判断“人的本质是生命”,核心命题“人是三重生命——生物生命、精神生命和社会生命的统一体”。作者对之都进行了严谨的论析。《生命之思》全书辟为十章。作者在第一章中首先提出思想的元起点“人的本质是生命”,是为总论;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将人类生命存在的三重形态——生物生命、精神生命和社会生命三个层次予以分论;第五章再总述、细致地讨论三重生命之间的关系。从第一章到第五章,在逻辑上构成“正—反—合”的关系。以此为基础,作者提出了自己的核心命题——“人是三重生命的统一体”。然后,从第六章到第十章他将这一命题贯彻运用到对“人与人的生命关系”“生命的意义”“人类生命与政治”“人类生命与真、善、美”“生命与自由”等子题的认识,对人类生命活动的基本面相与现象,均一以贯之地用其“三重生命”学说予以解释。如此一来,《生命之思》一书就构建起了一个以人的本质是生命为思想的元起点,以三重生命互相支撑解说人类生命要素与意义的哲学体系。这是一幅关于人类生命哲学认知的枝枝相覆盖、叶叶相交通的严整理论模型。放眼学术史,大凡具有“体系”的学术思想都让人萦怀。譬如,黑格尔哲学之所以至今让人念念不忘,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其包举宇内、纵览古今的巨型叙述能力,令人惊叹。《生命之思》同样展示了作者娴熟的理论推演和体系建构能力。作为一个“体系”的生命哲学——“三重生命”学说在人类生命哲学史中相信同样会令人印象深刻。
其次,“三重生命”学说认为“人是生物生命、精神生命和社会生命的‘三重生命’的统一体”,这一人本论富于辩证精神、哲学理性。人有三重生命——生物生命、精神生命和社会生命,这不是作者的新识,思想史上论人的生物性、精神性和社会性的相似思想成果可谓多矣。但与既往的人本论相比,“三重生命”学说的最大理论创见是它认为人不是某一重生命的单一存在而是三重生命的统一体。这一理论发现可解决曾经囿于一面的生命观所带来的理论难题和现实问题。从理论上看,从生物性、精神性或社会性的单一角度论人,或具深刻,却失之片面,未若以三重生命相互支持解说人生、社会的逻辑周延和贴近事实,因为在经验和事实上讲人不可能是某一重生命的单一存在。从现实看,遮蔽人的任何一重生命都有可能导致人们在生命追求过程中的偏执,以及社会对人的关怀落入片面,如作者所言,“比如,生物生命被遮蔽,往往就会忽视人的生理需要,出现反人性,反人道的偏颇。往往为了某一种社会理念,做出不人道的决定。精神生命被遮蔽,使我们对人的精神家园的需要,对人类的精神生活的需要,存在固执的偏见和狭隘的抵制,看不到人的精神生命需要对人的生命活动乃至对社会发展的重大决定作用和强烈影响。社会生命被遮蔽,使我们不明白,人们何以要自觉地为社会做贡献,要在社会上创造影响,为什么权力是一种资源,公平地分配这种资源对人类有何重要意义?”因此,相比较而言,“人是三重生命的统一体”这一人本论对生命的理解更为全面、科学,并有现实意义。
读者可能会质疑,“人是三重生命的统一体”,这个理论发现也不过是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常识。因为每一个人只要反躬自省自己的日常生活体验,有谁会认为人只是生物生命、精神生命或社会生命的单一存在呢?然而,当代学术的悲剧有时恰在于有意无意地背离常识,而非产生不了标新立异的理论。静心想来,真理常常就隐藏在常识之中,甚至简单得令人难以置信。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弗洛伊德的性本能理论,哪一种有深远影响的理论发现不是对人类生命常识的回顾与尊重呢?从这样的理论立场看,“人是三重生命的统一体”的人本论同样是表达了一个真实而平常的人性事实。这一辩证生命观,看似中庸,实则高明,它或许正是当代社会发展和大众生活所需要的哲学理性。譬如,依“人是三重生命的统一体”理论,人只有当他(她)的生物生命、精神生命和社会生命都得到同时展开和实现时,人生幸福与社会和谐才有望达成。这就足以警醒并促使当代大众生命追求,以及社会对人的生命关怀回归人性的实地,并臻于全面。从这个角度说,哲学家们并不故作高论的中正平实的理论见解和立场,正是人类之智,时代之福。
再次,在研究范式上“三重生命”学说为人本哲学研究由认识论而价值论的转换作了一次很好的学术示范。对当代人类而言,人们日常生活所面临的挑战、困惑也许并非对自身生命之无知,如生命如何新陈代谢、遗传变异之类,而是面对复杂的现实和匆忙的人生无所适从,因而迷茫、焦虑。也因此,社会大众日常生活更需要的也许并非对生命的异见新识,而是一种对每个人的现实人生有较大覆盖面、有更多针对性和说服力的人生观。这要求人本哲学研究既要可信,也要可爱,在研究范式上要超越认识论的思维路线而注入价值论的理论立场。在认识论上,人的本质是什么,对多数人而言,即便告之一些客观知识,如人是动物进化来的、在构造上与哺乳动物有着相似的模式等,并将之重复千遍,离他们所关怀的人生意义问题都尚遥远,仍然是抽象的。但在价值论上,人是什么转换来的,需要什么和干些什么,一个现实个体只要直观地感受一下,自己来世界一遭,需要什么,追求什么,回避什么,也就可以大致不差地理解人的本质的内涵。这正是“三重生命”学说遵循的思维路线,它以“人的本质是生命”论人,准确地讲,是以人的现实生命需求论人。人的现实生命需求是自明的,而人类一切现实文化行为都以人的现实生命需求与功能为依据,因而抓住了人的生命需要、追求,也就抓住了解开人生之谜及理解人类一切文化行为的根。“三重生命”学说正是立足这一点,使之在归纳和分析人类面临的真、善、美问题,以及其他种种问题时既纵横捭阖,又得心应手。举凡生命的意义是什么?如何看待人与人之间的生命关系?真、善、美与假、丑、恶的界限何在?如何构建一种良性、开明政治?等大众日常的人生之问,“三重生命”学说都能做出了令人信从的解释。众所周知,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也是抓住人的生命需要来认识人的动机和行为,已被学术界广泛认同,而“三重生命”学说再次坐实了这一论人的价值论立场,这于人本哲学研究或是深度启示。
最后,在个别论断上“三重生命”学说亦有创新之处,这集中体现在作者对于生命与自由的关系认识上。在思想史上,“自由”是个被诗意描述过的概念,一直被视为人类生存的基本价值乃至最高目标,19世纪匈牙利诗人裴多菲的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被广泛地用来证明自由的存在和无上价值。而作者认为,人的生命不自由,因为生命是一个被规定的存在,无论是生物生命、精神生命还是社会生命及其需求的生成与实现都受到诸多条件和因素的决定和限制。这一不同于习见的结论,也为我们深识人的生命存在本相增设了新的思想之维。
值得一说的是,封孝伦教授原本是生命美学家,一生都在生命美学的学术田野中精耕细作而心无旁骛,曾出版过《人类生命系统中的美学》《二十世纪中国美学》等著作,在学术界产生了影响和认同;但《生命之思》的出版则表明,封教授的学术研究视野还不以美学为限,而是自觉地越美学而入哲学之域。从中西美学史看,那些有影响的美学家往往同时也是哲学家,如黑格尔、李泽厚等。从这个角度说,封孝伦教授在出版了《人类生命系统中的美学》之后,又继之以《生命之思》,在学术视野上是对黑格尔式美学家的自觉认同和学习,即据于哲学、游于美学。
封教授关于人本质的思考始于20世纪80年代。在1989年完成的硕士学位论文《艺术是人类生命意识的表达》中,作者认为人的本质就是生命,并把人的生命分为物质生命和精神生命两种类型,是他对人本质的初步看法。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思想界仍习惯以人猿之别论人,羞于谈论、极力洗刷人的物质生命的整体氛围中,这一理论明确人的物质生命是现实人性的基础,这在当时无疑是有思想启蒙价值的。至1995年,封孝伦教授关于人本质的思考又深入一步,他刊文指出:“人的生命与动物的生命有很大不同,动物只有生物生命,而人不但有生物生命,还有精神生命和社会生命。人是三重生命的统一体。”这一观点在原来以物质生命、精神生命二分法论人的基础上,认为人还有“社会生命”,对作者本人而言,这是一个重要的理论突破。如果说以物质生命、精神生命二分法论人还只是就人之灵、肉二元结构的内部认识,那么加入“社会生命”这一层后,封孝伦人本论对人作为一种现实生命形态的社会性、群体性就有了解释力,其理论张力大为增强。“三重生命”学说雏形于此已然显现。在1999年出版的《人类生命系统中的美学》一书中,作者首次相对集中地阐释了自己的“三重生命”学说,设置专节对人的生物生命、精神生命和社会生命的内涵特征进行论述,阐释三重生命之间的关系,得出核心命题“人是三重生命的统一体”。但囿于《人类生命系统中的美学》的主题是美学而非哲学,“三重生命”学说未能充分展开。在出版《人类生命系统中的美学》之后,封孝伦教授便将主要精力集中到人本哲学的体系性建构,经过近十余年的精心酿构,便有了眼前这本煌煌大作《生命之思》——集中、系统地表达了“三重生命”学说,它是封孝伦人本哲学的一份实在的理论收获。如果从1989年作者首次发表关于人本质的哲学思考算起,至2014年出版《生命之思》,已是25年。25年中,封孝伦教授始终坚信自己关于人本质的哲学思考的学术价值,不断深思、完善自己的人本哲学。“三重生命”学说由模糊、稚嫩走向清晰、成熟,充分展示了一位学者的学术执着。笔者相信,作者在继承融会以往学术史上人本哲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而创构出的“三重生命”学说,这于人本哲学研究是一次既述且作、作而合道的成功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