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往墓穴的隧道墙壁上绘着怪异的画,仔细看,原来画的是被奴役的人类、兽人、精灵以及其他各种生物,每幅画的位置都符合模组的描述。以此类推,那些藏有暗门的平铺地砖,位置应该也没变。要是不慎踩上去,你就会落进满是浸毒铁刺的陷阱里。好在我给地图上所有的陷阱都标了记号,完美避开它们并不困难。
到目前为止,迷宫里的一切都是根据模组按部就班地来的。如果接下来的部分还是如此,我没准能活着找到黄铜钥匙。借着地图,我可以避免与怪物交手,包括石像鬼、骷髅、僵尸、毒蛇、木乃伊和那个半巫妖阿瑟瑞拉克——前提是它们没在保护黄铜钥匙。但这个可能性,老实说不太大,而且我大概猜得出保护黄铜钥匙的大兄弟是谁。
虽然早就对这个地方了如指掌,我依旧小心翼翼地前进。
我避开隧道拐角处的毁灭之球,在那个陷坑旁找到了密门。门后有条小小的斜坡,我拿电筒照了照前方的黑暗,只看到了潮湿石墙的反光。周围的环境让我觉得自己身处某部低成本剑与魔法的电影里,像是《飞鹰神剑》47或者《兽王伏魔》48。

注47.《飞鹰神剑》:拍摄于1981年。导演是泰瑞·马歇尔。

注48.《兽王伏魔》:拍摄于1982年。导演是唐·柯斯卡莱利。
我在地下城中穿行,经过了一个又一个房间。即使知道陷阱的位置,我依旧谨慎地和它们保持着距离。在一个叫作邪教圣堂的黑暗密室里,我按图索骥,从长椅底下摸出了上千枚金币和银币。这笔钱实在太多,我根本带不下,哪怕用附近找到的袋子也装不完。
我尽力拾取那些金币,看着它们出现在我的装备栏里,又自动转化为“绿洲”点,一路闯上两万大关。我这辈子从没见过这么多钱,大概这就叫一夜暴富吧。除了钱,我的角色还得到了跟“绿洲”点等额的经验。
随着不断深入墓地,我捡到了好几样魔法物品:+1的火焰剑、真视宝石、+1的保护之戒。我甚至还找到了一件+3的全身甲。以前我从来没见过魔法装备,现在突然拥有了这么多,顿时觉得自己牛逼烘烘,势不可挡了起来。
那件厚实的铠甲在穿上后自动缩小,完美贴合了我的身材。瞧这闪闪的银光,《黑暗时代》49里那件漂亮铠甲,相比也不过如此了嘛。我切到第三人称视角,美滋滋地看了自己一会儿,简直不想继续以第一人称来冒险了。

注49.《黑暗时代》:约翰·保曼拍摄的亚瑟王传奇故事,于1981年上映。
走得越远,我就越自信。墓地的构造和各种设置甚至细节,都与模组里描写得毫无二致。然后,我终于来到了地宫的主殿。
殿堂高大雄伟,石柱重重耸立。殿堂的最深处,一道石梯通向硕大的平台。仔细看,你便能发现石台上的黑曜石王座里,镶嵌着数不清的银灰色人类颅骨。
一切都和模组里说过的一样,只除了一点:王座本该是空的。但现在,伟大的阿瑟瑞拉克坐在那里,冷冷地盯着我。尘迹斑斑的王冠在他头顶发着淡淡的金光。这个造型我认得,出自模组说明书封绘。可如果按照模组来,这大兄弟应该守在更深处的地窖里,而不是大殿里。
我下意识地打算跑路,最后却决定留下。哈利迪既然把这巫妖放在了这儿,那黄铜钥匙大概也跑不了。我得把它找出来。
我穿过大殿,走向平台。随着不断接近,巫妖的细节一点点露了出来。他的嘴唇早已腐烂殆尽,嘴巴向两颊咧去,露出钻石雕成的两排利牙,似笑非笑。他的两个眼眶里各镶着一颗巨大的红宝石,凶光闪烁。
自从进了墓地,我第一次不知该如何是好。
跟半巫妖单挑,我的胜算是零。我的垃圾+1火焰剑没法捅伤他,而他那对红宝石大眼可以瞬间吸干我的生命。哪怕六七个高级玩家组队也很难扛住他的攻击,别说我这么个三级货色了。
我多么希望(已经不是头一次了)“绿洲”能像那种老式冒险游戏,可以随时存档,死了也不怕。但是没门儿,这个选项不存在。我一旦死在这里,就得再过一遍从零开始的异世界生活。但好在我没有理由过于畏惧。即使被巫妖杀死,也不过是明天再来。反正“绿洲”服务器时间的午夜一过,所有地下城都将重置。解除的陷阱会恢复原样,财宝和魔法装备也会重现。
我很清楚,无论接下来遭遇什么,都值得反复重看进行研究。于是,我点选了视野边缘的录像按钮。出乎意料,系统居然跳出一条“禁止录像”的告示。看样子哈利迪不允许别人记录墓地里的一切。
我深深吸了口气,举起剑,右脚踏上最底下的台阶。伴着骨骼关节的咔嗒响,阿瑟瑞拉克慢慢抬起头,眼窝里的宝石闪烁着鲜艳的红光。我连着退开几步,等他发起攻击,但他没有离开王座,而是用冰冷的目光注视着我。“欢迎,帕西法尔。”他的嗓音嘶哑,“你在找什么?”
我有些猝不及防。模组里的巫妖可没心情废话,他上来就会发动进攻,让我别无选择:不是被杀,就是保命逃亡。
“我在寻找黄铜钥匙。”我答道。想起他在设定里是国王,我又低下头单膝跪地,加了个“陛下”。
“当然了。”阿瑟瑞拉克示意我起身,“你来对了地方。”他站了起来,木乃伊化的皮肤发出旧皮革撕裂的声音。我握紧手中剑,准备迎击。
“可我凭什么把钥匙给你?”他问。
操!我他妈怎么知道该怎么回答?如果他不满意答案呢?准备抽出我的灵魂,再把我的肉身烧成飞灰吗?
我绞尽脑汁,但我能想出的最好回答,不过是:“请给我机会来证明自己,尊贵的阿瑟瑞拉克。”
巫妖刺耳的笑声回荡在石壁之间。“很好!”他说,“那就来比试一下吧!我们坐骑上见高低!”
我从没听说过一个不死巫妖要和人比骑术,更别说在这样一个深埋地下的墓穴里了。“遵命。”我有些犹豫地说,“但是马在哪儿?”
“不是马,”他从王座上走下,“是鸟。”
他挥了挥干枯的胳膊。光芒闪过,乐声响起(我打包票那是《超级英雄战队》50的片头曲),王座居然变成了一台投币式街机,它面板上的两根摇杆一根黄、一根蓝。当我看到荧黄色的游戏标题时,不由得笑了起来。

注50.《超级英雄战队》:美国DC漫画公司于1973年推出的正义联盟系列动画。导演加德纳·福克斯。
《鸟蛋之争》。威廉姆斯电子娱乐公司,1982。
“三局两胜,”阿瑟瑞拉克说,“你赢了,我就把你想要的东西给你。”
“你赢了呢?”我刚问出口,就料到了回答。
“如果我赢了,”巫妖眼里的红光变得更亮了,“那你的死期就到了!”他威胁似的抬起右手,掌心绽放出一团橙色的火焰。
“当然,当然,”我连忙说,“我也这么想,只是确认一下。”
阿瑟瑞拉克熄灭火焰,摊开干枯的手掌,上面躺着两枚二十五分的硬币。“我请客。”他走到游戏机旁,把硬币投了进去51。街机发出叮叮两声响,玩家数从“0”跳到了“2”。

注51.投币式街机
半巫妖把手放在左边黄色的摇杆上,收拢只剩骨头的手指。“准备好了?”他咯咯笑道。
“嗯。”我长吸一口气,把指关节捏得噼啪作响,左手抓住二号玩家的蓝色摇杆,右手放在按键上。
阿瑟瑞拉克从左到右扭扭脖子,颈骨的咔嚓声像是有人在折树枝。然后,他选择了双人模式。游戏开始。
就算在各种奇思妙想层出不穷的80年代游戏界,《鸟蛋之争》也算得上让人耳目一新。每个玩家操纵一位手执长枪的骑士:玩家一号骑鸵鸟,玩家二号坐鹳。你得驾驭坐骑,飞行着去攻击另一个玩家,以及电脑控制的秃鹫骑士。有玩家不幸被击落后,分高者就会取得该回合胜利,输家命数则减一。至于那些A.I.骑士,他们的秃鹰会生下绿色的鸟蛋,如果不快速清理干净,就会长成新的骑士。有时候,画面中还会冒出一只全屏攻击的翼龙,你必须及时躲闪。
我上次玩这游戏还是一年以前。《鸟蛋之争》是埃奇的最爱之一,他有段时间专门在聊天室里放了台街机玩这个。每当争论彩蛋或者80年代流行文化,又争不出个结果,我们都会去切磋一盘,谁赢就谁说了算。好几个月里我们天天打这个。一开始,埃奇比我稍微强点儿,赢了就可劲儿嘲讽我。我被他弄不爽了,于是自个儿天天跟电脑对练。后来,我渐渐赢过埃奇,反过来嘲笑他了。最后搓的那一把,他被我虐得体无完肤,发毒誓说再也不碰这破玩意儿了。于是从那天起,我们终结争端的工具变成了《街头霸王2》52。

注52.《街头霸王2》:CAPCOM于1992年发行的格斗游戏。该游戏的不同版本销量加起来破千万,被视为格斗类游戏的里程碑。
有段时间没玩,我的技术生疏了许多,头五分钟一直尽力放松下来寻找感觉。在此期间,阿瑟瑞拉克设法干掉了我两次。他冲刺的轨迹完美无瑕,简直像机器般精准。哦,对了,他本来就是机器——还是哈利迪本人设计的高端A.I.。
第一局临近结束,我差不多找回了和埃奇没日没夜鏖战时的感觉。然而阿瑟瑞拉克不需要热身,他的开局太棒,我扳不回来。眼看就要拿下30000分时,我的最后一条命终于被击杀了。尴尬。
“一局结束,帕西法尔。”巫妖露出扭曲的笑容,“只剩一局了。”
他没浪费时间让我在边上瞎等,看着他打完剩下的游戏,而是去街机后面找到电闸,扳下,复位。屏幕上再次播放威廉姆斯电子娱乐公司的标志时,他又凭空变出两枚硬币,塞进投币口。
“准备好了?”他重新问了一遍,抓过摇杆。
我犹豫了一会儿,“呃,介意换个边吗?我比较习惯左边。”
这是真的。和埃奇在地下室玩的时候,我总选鸵鸟骑士。第一局在右边,多少影响了我的发挥。
阿瑟瑞拉克似乎考虑了一番我的提议,随后点点头,“没问题。”他往后退开一步,和我换了站位。我突然意识到这场景得有多荒谬:一个披盔戴甲的人类和一个不死者之王,在一台街机上切磋。正是那种只可能出现在《重金属》或者《龙》封面上的超现实场景。
阿瑟瑞拉克拍下选择玩家二号的按钮,我的视线聚焦在了屏幕上。
这盘依旧出师不利。我对手的动作精准狠毒,头几轮里,我用尽全力,只能勉强躲开他的攻击。骷髅手指咔嗒咔嗒地敲击按钮,让我心烦意乱。我晃晃脑袋,试着冷静下来,尽量不去想我在哪儿、在和谁对局,以及为什么要和他对局。我逼自己把这里想象成地下室,而身旁的对手是埃奇。
有效果了,我的状态回来了。风水轮流转,局势开始向着鸵鸟骑士这边逆转。我寻找着阿瑟瑞拉克的攻击模式,他行动时所露出的破绽。这种观察力,是我这些年来在上百款老游戏里跟A.I.对战时慢慢培养出来的。A.I.对手再厉害,也总是存在致命的短板,天才玩家最后总是能胜过不懂变通的电脑。电脑一旦被抓住弱点,要么开始破绽百出的随机乱动,要么就遵循几种固定的反应模式。是的,没有不可战胜的电脑。因为那个年代,处理器机能有限,预编程的变量不可能太多。这种情况直到真正的人工智能诞生之后才得以改观。
新一局的比赛真叫一个惊心动魄,但我终于找出了巫妖的行动模式。只要在对冲的某一时刻改变鸵鸟方向,他就会不可避免地撞上迎面而来的秃鹫。就这样,我一点一点地磨掉了他剩下的生命。尝试期间,我也死过几回,好在刷到第十轮怪的时候,我终于拿下了他。到那个时候,我自己也已经命悬一线了。
这局结束,我气喘吁吁地放开手休息,感到汗水正从VR眼镜旁不住地往下淌,就拿T恤胡乱地抹了下。我的角色也做出了相同的动作。
“干得漂亮。”阿瑟瑞拉克说。出乎意料,他朝我伸出了爪子似的手,我握了握,紧张地对他笑笑。
“是啊,”我答道,“你玩得也不赖,哥们儿。”不知道为什么,我有种感觉,刚才和我对决的那人是哈利迪。我连忙打消了这奇怪的念头。再这么胡思乱想下去,我会分神的。
阿瑟瑞拉克没有多说,他重新把两枚硬币投进机器。“这是决胜局了。”他说,“你准备好了?”
我点点头。这一回,我亲手摁下了“双人模式”的选项。
我们的决胜局是一场鏖战,时间比前两局加起来还要长。打到最后那轮,屏幕上的秃鹫铺天盖地,如同厚重的弹幕。我和阿瑟瑞拉克双双飞到了战场顶端,疯狂地敲击按键,左右晃动摇杆。我向他发起最后的冲锋,而他往下避让的幅度稍稍大了那么一微米,结果擦上了一只秃鹫。于是,在像素化的爆炸里,他失去了仅剩的那条命。
眼看屏幕上亮起“玩家二号 游戏结束”的字眼,巫妖发出了令人毛骨悚然的愤怒咆哮。他抬起手,重重砸在街机上。后者碎成了无数的像素块,散落一地。然后他朝着我转过脸。“恭喜,帕西法尔,”他微微鞠躬,“你打得漂亮。”
“谢谢,尊贵的阿瑟瑞拉克。”我控制住激动的心情,既没上蹿下跳,也没有转身对他扭屁股嘲讽。相反,我郑重地回了一躬。就在这个瞬间,巫妖变成了一个瘦高的黑袍法师。天哪,那正是哈利迪在“绿洲”的化身,安诺拉。
我瞪着对方,不知道该说什么。这些年来,猎手间一直有个传说,说安诺拉如今成了自主行动的NPC,一直在“绿洲”里游荡。它是哈利迪留在机器里的鬼魂。
“给,”巫师说,这熟悉的腔调我听过无数次,“你的奖励。”
大殿里响起了交响乐,先是喇叭,接着加入弦乐。这曲子我熟悉。约翰·威廉姆斯为《星球大战》所谱的片尾曲,出现在莉亚公主给卢克和汉授勋的时候。(其实还有丘巴卡,但他总是打酱油,容易被忽视。)
乐声渐强,安诺拉向我伸出右手。躺在他掌心里的,是那把无数人寻找了整整五年的黄铜钥匙。接过钥匙的瞬间,音乐消失,由鸣响的钟声取而代之。我刚刚拿到五万点经验,直接飙上了十级。
“再见,帕西法尔先生,”安诺拉说,“祝你顺利完成任务。”不等我问接下来该做什么,或者该上哪儿去找第一扇门,他就在我眼前化作一道白光消失了。传送魔法的音效我倒是认得,那是从80年代的动画《归乡历险记》53里提取出来的。

注53.《归乡历险记》:13集动画剧集。名字直译为“龙与地下城”。导演约翰·吉布斯,首播于1983年。
石台上只剩下我独身一人。我平复激动的心情,注视着手上的东西。它还是安诺拉之邀里的那副造型:一把陈旧朴素的黄铜钥匙,椭圆形的柄上雕刻着一个罗马数字“I”。我翻过它,借着墙上火炬的光细看。原来金属上刻着几行小字。我把它凑到眼前,大声读道:“你寻找的东西藏在垃圾堆里,达格格拉斯的最深处。”
都犯不着再读一遍,我立刻明白了它的意思。我知道了我该去哪里,又该做什么。
“藏在垃圾堆里”指的是坦迪无线电公司的TRS-80电脑,那古董发行于70年代末80年代初,被当时的许多用户戏称为“垃圾80”。
你寻找的东西藏在垃圾堆里。
哈利迪的第一台电脑正是只有16K内存的TRS-80。而我知道在“绿洲”的哪个地方能找到它。其实每个猎手都知道。
“绿洲”开服以前,哈利迪就建立了一个小星球,它的名字“米德尔顿”,取自他俄亥俄州的老家。那颗星球完整地再现了小镇80年代的人物风貌。有句老话怎么说的?人回不到过去。但哈利迪找到了办法。米德尔顿是他最钟爱的项目之一,他用了好几年时间亲自书写代码,力求重现当年。众所周知(至少在猎手圈子里),米德尔顿上复刻得最细致入微的地方,是哈利迪童年时代的家。
我一直没去过那儿,但我看过上百张截图和许多视频。哈利迪的卧室里放着彩屏TRS-80二型,他人生中的第一台电脑。我敢说,第一扇门就在那里。而黄铜钥匙上的第二行文字,告诉了我具体要怎么做。
达格格拉斯54的最深处。

注54.达格格拉斯
达格拉斯是辛达林语,J.R.R.托尔金在《魔戒》里创造的精灵语,意为“战斗”。但托尔金只用了一个“格”。有两个“格”字的“达格格拉斯”,只可能指一个东西:一款名叫《达格格拉斯的地牢》的游戏。那款游戏发售于1982年,理念超前得令人难以置信。此外,它只登录过一个平台。TRS-80彩屏计算机。
哈利迪在《安诺拉年鉴》里说,他之所以立志成为一个游戏设计师,《达格格拉斯的地牢》功不可没。
而这个游戏,你也可以在哈利迪的童年卧室里找到。就在TRS-80电脑旁的鞋盒内。
所以,我要做的就是传送至米德尔顿,找到哈利迪的家,坐在他的TRS-80旁,通关《达格格拉斯的地牢》,直到最后一层……找出第一扇门。
至少,我是这么理解的。
米德尔顿位于第七区,距离卢德斯很远,不过我现在可是有钱人了。哎呀,那么多钱,以前想都不敢想。
我看了一眼时间,晚上11:03(这是“绿洲”标准时,也是东部标准时)。离上课还有八个钟头。如果立刻出发,以最快的速度冲出地下城,返回就近的传送站,直抵米德尔顿坐到哈利迪的TRS-80面前,只需要不到一个小时。也许来得及。
我知道我应该先去补个觉。我的在线时间已经超过了十五个小时,再说明天是周五,我可以等下午放学后再传送去米德尔顿,那样,我就有一整个周末来寻找第一扇门。
可这不是开玩笑吗?我今天绝对睡不着,明天在学校里也肯定待不住。我必须立即行动。
决心已下,我奔向出口,却在半道上急刹住脚步。透过敞开的门,我看到了墙面上长长的影子,还听到了不断接近的脚步声。
几秒过后,有个人影出现在了门口。我去解剑时,才意识到自己一直死死地捏着黄铜钥匙。我把它挂在腰带上,抽出武器。就在这个时候,那人说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