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禁涅槃:从皇宫到故宫博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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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然流失的宫廷收藏

前面已讲到了“小皇帝”的奢华生活,再加上“小朝廷”事事还要讲排场,内务府经费损耗巨大。如此的挥霍浪费,使民国政府所支付的优待费(这笔钱早已使这一新生的国家感到难以应付,因而除头一年外,再也未能如期如数支付)早已是入不敷出。那么最好的生财之道,就只有典卖宫中的文物了。

溥仪为了维持其“小朝廷”,解决经费困难,不惜大肆拍卖宫藏珍贵古物。1922年曾公开用投标的办法拍卖古物(内务府制定有“投标规则”)。除了大拍卖外,清室还在向各银行借款时,抵押了大量金器古董。如1923年清室一次向汇丰银行借款的抵押品就有(甲类金器、乙类金器、丙类金器等)48款共80件。清室借款抵押的这些物品,最后无力赎回,只好估价卖给汇丰银行了。甚至连同祖宗的珍宝玉册,也以贷款名义押给了盐业银行,等等。

溥仪等拍卖或抵押宫中大量文物的行径引起了社会舆论的高度关注。一时间北京出现了不少涉及出售宫廷财宝的短评。一些针对这类交易的抗议言论说,被处置的物品是国家财产,皇室没有权利出卖它们。有的短评指出,一些极为贵重的物品最近由皇宫运往了外国银行,“某外国人”(指庄士敦)做了中间人。并暗示,卖掉它们是宫廷当局的意图,这些“无价之宝就可能不再属于中国”。

清室如此庞大的开销究竟用于何处呢?这对于一般国民来说无疑是难解之谜。为此,吴敬恒撰文《冤哉溥仪先生,危哉溥仪先生》,十分生动地揭示了这一谜底。他指出,在溥仪周围有断送其前途的三种人,他们如同“三种动物,包围得他密勿通风,必要送进了卑田院,才树倒猢狲散。什么三种动物呢,(一)耗子,遗老是也;(二)痨虫,皇室奴才是也;(三)鳄鱼,奸商及古董贩子是也”。“那班拖辫子的汉官老爷”, “今天碰响头,拿了书画走了,明天谢天恩,领了古玩去了”。“经过这许多大小耗子,每年竭泽而渔的去揩油,如何不在二十年内,把溥仪先生揩得骨瘦如柴,在破宫殿里,卧牛衣中,对窗纸的亮光啜泣呢。”“即如努尔哈赤之宁馨子孙,如玄烨、胤禛、弘历之徒,他吸聚积贮的本事,固十倍高明于盐业银行的乾斋,不料弘历的玄孙,面孔还长得绝俊,便宛转簸弄乾斋之手。”宫内的许多文物就这样不翼而飞了。

庄士敦曾提醒溥仪,他住的地安门街上,就有多家由太监、内务府官员开的店铺。溥仪更是认为内务府的丢失现象:“那简直是一场浩劫。参加打劫行径的,可以说是从上而下,人人在内。”溥仪:《我的前半生》,群众出版社,1982。

溥仪大婚前夕,“小朝廷”的财务状况难以为继,中秋节前,在皇室的授意下首先向汇丰银行借款50万元,用于节款的发放。迫于当时社会舆论的压力,内务府采取了将宫廷文物以“拍卖”改为“抵押”的方式进行,以套现获取资金的周转。为了偿还各种债务和换取日后生活费,“小朝廷”向盐业银行抵押借款80万银圆。抵押品中不但有册封皇太后、皇后的金册、金宝箱、金宝塔,还有在溥仪大婚上奏乐的金编钟。其中16个金编钟作价40万元,其余物品作价40万元。溥仪自己曾在《我的前半生》中提到过这次抵押,就后一笔的40万元抵押来说,等于是把金宝、金册等十成金的东西当荒金折价卖,其余的则完全白送。

另外,溥仪为了准备出洋留学的经费,还以赏赐亲信为名,将故宫珍品运出皇宫。参与这一阴谋的有溥仪的弟弟溥杰与他的英文伴读、载涛的儿子溥佳。从1922年起,溥仪、溥杰与溥佳三人就秘密地把宫内所收藏的古版书籍(大部分是宋版)和历朝名人的字画(大部分是手卷),分六批盗运出宫。这批书籍、字画为数很多,由宫内运出时,也费了相当的周折。因为宫内各宫所存的物品,都由各宫太监负责保管,如果溥仪要把某宫的物品“赏人”,不但在某宫的账簿上要记载清楚,还需要拿到司房载明某种物品赏给某人,然后再开一条子,才能把物品携带出宫。

当时,他们想了一个自以为非常巧妙的办法,就是把这大批的古物以赏给溥杰为名,有时也用赏给溥佳为名,利用溥杰和溥佳每天下学出宫的机会,一批一批地带出宫去。日子一长,数量又多,于是引起人们的注意。不久,就有太监和官伴(宫内当差的,每天给溥杰、溥佳拿书包的)问溥佳:“这些东西都是赏您的吗?”溥佳当时含混地对他们说:“有的是赏我的,也有的修理之后还回宫里来的。”参阅溥佳《1924年溥仪前后琐记》,载《文史资料选辑》第35辑,中华书局,1980。可是长期以来,只见出,不见入,内务府方面已明白了大半,只是不知道弄到什么地方去了。

“小朝廷”的内部管理非常混乱。溥仪与溥杰通过赏赐的形式,将大量的珍品文物转移到宫外,这样的活动从1922年7月13日一直到12月20日方止,计有1000多件珍贵字画和200余种宋元明版书,这批珍品出宫后,共装了70多个大木箱,这批货物体积既大,数目又多,由溥佳负责将这批古物护送到天津。

恰巧当时的全国税务督办孙宝琦是载抡(庆亲王载振的胞弟)的岳父,溥佳找到载抡,说是醇王府和载涛家的东西要运往天津,请他转托孙宝琦办一张免验、免税的护照。果然很顺利地把护照办妥,就由载佳把这批古物护送到天津,全部存在英租界戈登路溥仪的叔父载涛早为其买好的13号路166号。以后,这批文物的大部分都被溥仪等弄散失了。参阅王文峰《伪满皇宫文物的来源、散失与征集》, 《北方文物》1989年第1期,第106页。

1922年3月26日,上海《时事新报》和北京各报登载了这样一则消息:清室准备将奉天的《四库全书》以120万元的价格出售,还特派了人员向驻京各国使署询问有无买主。最后得知日本因为法国买了一部分落入朝鲜之手的《四库全书》而感到十分羡慕,也想要购买《四库全书》,以壮日本观瞻。清室人员就去与日本驻京公使署的人做了接洽,日本国内闻讯,大喜过望,表示无论如何一定要将《四库全书》买到手。随后两方人员进入秘密交涉洽谈之中。

逊清皇室欲将奉天的《四库全书》卖给日本的消息刚一传出,马上就受到了各界的舆论谴责。1922年4月1日,北京大学教授沈兼士、马衡等七人发表声明指出,《四库全书》及宫中所藏一切图书古物,都是国家的公产,并非爱新觉罗一家的私产,如果卖给外国人,不但是毁弃国宝,更是国民的耻辱。他们还强烈要求政府迅速派人查明此事,并将《四库全书》从保和殿内转移至其他适当的部门,妥善保管。为此,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发布了《为清室盗卖四库全书敬告国人速起交涉启》,呼吁:“禁城宫殿及所藏之图书古物,皆系历代相传国家公共之产,亟宜一律由我民国政府收回,筹设古物院一所,任人观览。”《为清室盗卖四库全书敬告国人速起交涉启》, 《北京大学日刊》1922年4月20日,第1005号。由于各界人士的强烈反对,逊清皇室迫于社会舆论的压力,欲将奉天的《四库全书》卖给日本以筹集经费的企图未能得逞。

溥仪出宫后,清室善后委员会在查清宫物品时,从账簿上发现经溥仪之手赏出的文物共达一千数百件。故宫博物院曾印行《故宫已佚书画目录》,据该书《弁言》记载,1925年3月19日点查毓庆宫至“余字964号分号45”时,发现题名《诸位大人借去书籍字画玩物等造账》一册,上有“宣统庚申年之日记”等字样,庚申年即公历1920年。

当时知情者对于这位逊清皇帝随意借取故宫藏品的所为,无不大感惊讶。继之,又于这一年的7月31日,点查养心殿,至“台字524号”,又发现赏单一束及收列单一束,二者所载物件大体相符,这便是赏溥杰、溥佳的那一部分。内计宋元明版书籍200余种,唐宋元明清五朝字画1000余件,皆属宫藏秘籍,缥缃精品,《天禄琳琅》书目所载,《石渠宝笈》之篇所收。大批国家珍宝移运宫外,流传散失,实在令人痛惜。

当时偷盗宫内文物的绝不止溥仪一人。宫内从上至下,不论内务府大臣还是宫人,人人都在偷盗文物。1923年溥仪决定整顿内务府,清点库房,建福宫的清点才刚开始,一场大火就将建福宫及附近宫殿全部烧毁。

据说这一事故是太监们为了销毁偷盗证据而纵火造成的,1923年6月27日的紫禁城大火将建福宫花园及其收藏付之一炬。即使不把被烧毁建筑的历史和建筑价值计算在内,损失也是巨大的。根据事后人们向溥仪的禀报,大火烧毁有价值的物品总数6643件,抢救出来了381件。损失或损坏且不可补救的珍宝包括2685件金佛像,1157幅画(主要是佛教方面的),1675件金质的佛事用品,435件瓷器、翡翠和青铜器(有些是周、唐、宋和元代的),数千册书,31只装有黑貂皮和皇服的箱子。

建福宫花园发生火灾,让敬胜斋、静怡轩、延春阁一带建筑及其大量珍宝古物焚毁殆尽。《京报》主编邵飘萍发表《亡清故宫失火之责任问题》,对清室提出严厉指责:“自清帝退位之日起,一切主权,已移于民国,则今番千万以上之损失,实民国国家所有之财产也,非但物质上横遭暴殄,而与历史有关之古物尽付一炬,则尤为堪痛也。”邵飘萍:《亡清故宫失火之责任问题》, 《京报》1923年6月28日,第2版。

据庄士敦讲,1924年11月,冯玉祥驱逐溥仪出宫在即,溥仪慌乱之中仍挑选了一捆重要文件和一包值钱的东西交给庄士敦,让他放到安全的地方。庄士敦随即将它们存入了汇丰银行。

“小朝廷”时期,许多故宫文物就是这样悄然流失的,其中有些文物已经不再属于她的祖国,她的人民,这是故宫历史上的千古恨事。

上海东方艺术会等机构认为:“鼎革以来,国人无暇顾问,以致清室视为私蓄,暗中流归国外者,已难屈指,即如前次宫中失火,亦系阉寺监守自盗,希图灭迹,长此以往,不加注意,势不至毁弃殆尽不止,真不禁为美术前途痛惜也。”为反对清室拍卖宫中美术品,各机构联名致函北京国立美术学校,建议“鼎力抗争,以保文物”,并希望封存清室古物,归为国有,“以备将来建筑美术馆妥为保管,公开展览”。《艺术界反对清宫拍卖美术品》, 《申报》1923年9月27日,第14版。

湖北省教育会致函内务部:“清室之古物,尤为历代帝室递嬗相传之珍秘,并非一代一人所得私有。合全国五千年之文物,集于首都之清室,一涉疏忽,不徒散佚堪虞,即立国精神且将无从取征。清室以经费短绌,转售东邻,不啻将五千年立国精神捐弃一朝,言念及此,能勿痛心。”建议将此递交阁议,作为专案,妥善商定善后办法。此次抵押的皇太后和皇后金册、金宝和其他金册在辗转流徙遗失、变卖或被化为金条,金编钟则逃过劫难,新中国成立后回归故宫博物院。叶秀云:《逊清皇室抵押、拍卖宫中财宝述略》, 《故宫博物院院刊》1983年第1期。

1924年春夏间,郑孝胥、金梁诸氏已开始清理清宫古物及财产。但是郑孝胥“快刀斩乱麻”的改革方式,损害了部分清室遗老的利益。此外,为维持清室收支平衡,内务府以企编钟、金册、金宝和其他金器为抵押品向北京盐业银行借款80万元,期限一年,月息一分。郑孝胥向溥仪建议把文渊阁所藏的《四库全书》运往上海,由商务印书馆影印,向国内外销售,可以获得一笔厚利,作为宫内经费。关于郑孝胥影印《四库全书》的详情,可参阅李大鸣《郑孝胥与〈四库全书〉的影印》, 《紫禁城》2008年第9期。

清室清理古物财产,引起北洋政府的关注和干预。首先国会议员李燮阳等人联名致函内务部,要求政府依据有关古物保管法,制止清室变卖古物,并将古物悉数提出,交内务部派专员妥慎保存,或发交古物陈列所,以供人民观览。《李燮阳质问清室溥仪等私自盗卖古物》, 《申报》1924年月15日,第7版。徐世昌下台后,内务部针对“小朝廷”接连变卖宫内文物古玩的行径,还制定了《古籍、古物及古迹保存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