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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绿色区域治理的精神实质
作为一种新型的区域经济合作安排,“一带一路”覆盖近60个国家,其本身的实施已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而建设绿色丝绸之路是更高层次的要求。但是要求更高并不意味着建设绿色丝绸之路可以放慢脚步,也不意味着可以先以粗放方式建设丝绸之路,然后再将其绿色化。西方“先污染、后治理”的方式已被证明不符合发展中国家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更准确地来说,中国模式的绿色区域治理,就是要实现向“边发展、边治理”的范式转型。“边发展、边治理”模式不仅要关注污染物增量,更要关注历史遗留下来的污染物存量;要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克服牺牲环境来保障经济发展的旧常态;要重视生态文明理念的全面传播,而不是仅仅依靠除污设备等手段实现环境保护;要强调各行为主体在绿色治理中的平等协同,避免缺位、越位问题的出现。
绿色区域治理理念要求在区域内发展经济的同时展开环境治理,即先期规划中必须将区域内的生物物理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考虑在内,最终形成一个有效的区域尺度的治理体系。在“一带一路”的实施过程中,必须将低碳化、可持续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纳入整体推进战略,使沿线国家获得可持续的福利收益,这样“一带一路”才能成为百年大计。决意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中国,理应带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同追求生态文明,共建绿色丝绸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