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考点精讲及同步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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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考点一 经济纠纷的概念与解决途径

一、经济纠纷的概念

经济纠纷是指市场经济主体之间因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矛盾而引起的权益争议,包括平等主体之间涉及经济内容的纠纷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之间因行政管理所发生的涉及经济内容的纠纷。

二、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在我国,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和方式主要有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与民事诉讼是两种不同的争议解决方式。

当事人发生争议只能在仲裁或者民事诉讼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解决方式。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或者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辖权,这在法律上称为或裁或审原则。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方式的选择则与纠纷的性质有关。根据法律的不同规定,有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再起诉;有的则只能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才能提起行政诉讼;还有的则只能通过行政复议的方式解决,由行政机关对纠纷做出最终裁决。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经济主体为实现各自的经济目标,必然要进行各种经济活动,由于各自的经济权益相互独立,加之客观情况经常变化,因而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各种各样的权益争议,产生经济纠纷,如合同纠纷、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就纳税事务发生争议等。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持社会经济秩序,必须利用有效手段,及时处理解决这些纠纷。在我国,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和方式主要有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仲裁与民事诉讼都是适用于横向关系经济纠纷的解决方式。作为平等民事主体的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只能在仲裁或者民事诉讼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解决争议。

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可采取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方式都是针对纵向关系经济纠纷的解决方式,都由行政管理相对人一方提出申请,选择哪种方式则与纠纷的性质有关。

【例题 多选题】下列争议解决方式中,适用于解决平等民事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的有( )。

A.仲裁

B.民事诉讼

C.行政复议

D.行政诉讼

【答案】AB

【解析】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适用于解决行政机关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因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争议,是对纵向关系经济纠纷的解决方式。

【例题 多选题】某县工商局对甲公司抽逃资金的行为处以1万元罚款,甲公司不服。对此双方可采用的解决方式是( )。

A. 仲裁

B. 行政复议

C. 民事诉讼

D.行政诉讼

【答案】BD

【解析】县工商局对甲公司罚款1万元,甲公司不服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再提起行政诉讼。

【例题 多选题】市工商局因A公司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经多次处罚仍不改正,决定吊销其营业执照,A公司不服,则其可以采取的解决途径包括( )。

A. 仲裁

B. 民事诉讼

C. 行政复议

D. 行政诉讼

【答案】CD

【解析】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适用于解决行政机关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因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争议,是对纵向关系经济纠纷的解决方式。而仲裁和民事诉讼是解决平等民事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

【例题 判断题】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 )

【答案】

【解析】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或者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辖权。

考点二 仲裁

一、仲裁的特征

仲裁是指由经济纠纷的各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仲裁机构,对纠纷依法定程序做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的活动。从仲裁的概念可以看出,仲裁具有三个要素,分别为:

(1) 以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为基础;

(2) 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的中立第三者进行裁判;

(3) 裁决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

二、仲裁的适用范围

(1)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2) 下列纠纷不能提请仲裁:

① 关于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② 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提示:上述情形即使双方自愿,也不能申请仲裁。

(3) 下列仲裁不适用于《仲裁法》,不属于《仲裁法》所规定的仲裁范围,而由其他法律予以调整:

① 劳动争议的仲裁;

② 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

提示:劳动争议仲裁由隶属劳动部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解决;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目前多设在各级政府部门的农业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处理。

三、仲裁的基本原则

仲裁的基本原则如表1-4所示。

表1-4 仲裁的基本原则

四、仲裁机构

仲裁机构主要是指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和委员7~11人组成。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法律、经济贸易专家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仲裁委员会从公道正派且符合一定专业条件的人员中聘任仲裁员。

五、仲裁协议

1.仲裁协议的概念

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把他们之间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经济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裁决的书面约定。仲裁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达成仲裁的意思表示无效。

2.仲裁协议的内容

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1) 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2) 仲裁事项;

(3) 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3.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协议具有以下效力:

(1) 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例如,两个企业签订了买卖合同,双方事先就该合同订立了书面仲裁协议。如果因为合同的纠纷导致一方依法解除了合同,这种情况下,仲裁协议还是有效的。合同的解除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当事人依然有权按照仲裁协议的约定提起仲裁。

(2)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做出决定或者请求法院做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做出决定,另一方请求法院做出裁定的,由“法院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3)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法院应当“继续审理”。例如,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了10万元的买卖合同,双方事先签订书面仲裁协议,但当出现合同争议的时候,甲企业却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并且没有告知法院当事人双方订有仲裁协议,法院依法受理。这种情况下,乙企业只要在法院首次开庭之前向人民法院提交仲裁协议,法院就应当驳回甲企业的起诉;如果乙企业在首次开庭前未向人民法院提交仲裁协议,那么视为双方同时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继续审理该案。

六、仲裁裁决

(1)《仲裁法》规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2) 仲裁庭可以由3名仲裁员或者1名仲裁员组成。由3名仲裁员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第3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3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当事人约定由1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应当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应当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① 是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代理人的直系亲属;

② 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③ 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④ 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请客送礼的。

(3) 仲裁应当开庭进行。

(4) 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5)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提示: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6) 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提示:仲裁只能调解和裁决,无权强制执行。

【例题 单选题】下列纠纷中,可适用《仲裁法》解决的是( )。

A. 甲乙之间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B. 甲乙之间的货物买卖合同纠纷

C. 甲乙之间的遗产继承纠纷

D. 甲乙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

【答案】B

【解析】仲裁法的适用范围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纠纷。与人身有关的纠纷,不适用仲裁法,具有行政管理关系的劳动争议以及农业承包合同发生纠纷可以由法律规定的组织仲裁,但不由《仲裁法》调整。

【例题 多选题】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仲裁委员会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仲裁委员会是行政机关

B. 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C. 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

D. 仲裁委员会之间没有隶属关系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核仲裁委员会的性质和设立。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例题 单选题】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可以仲裁解决。下列各项中,符合我国《仲裁法》规定,可以申请仲裁解决的是( )。

A. 甲某与村民委员会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B. 甲乙两企业间的货物买卖合同纠纷

C. 甲乙两人的继承遗产纠纷

D. 甲乙两对夫妇间的收养合同纠纷

【答案】B

【解析】(1)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下列纠纷不能提请仲裁:

①关于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②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上述情形即使双方自愿,也不能申请仲裁。

(2) 下列仲裁不适用于《仲裁法》,不属于《仲裁法》所规定的仲裁范围,而由其他法律予以调整:

① 劳动争议的仲裁;

② 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由隶属劳动部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解决;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目前多设在各级政府部门的农业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处理。

【例题 单选题】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起始时间为( )。

A. 裁决书送达之日

B. 裁决书执行之日

C. 双方协商的日期

D. 裁决书作出之日

【答案】D

【解析】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例题 单选题】下列关于我国仲裁制度的表述中,不符合《仲裁法》规定的有( )。

A. 仲裁庭做出的仲裁裁决为终级裁决

B. 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可以向法院起诉

C. 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可以不开庭进行

D. 仲裁的进行以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为条件

【答案】B

【解析】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做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答案A正确,B错误;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及其他材料做出裁决,C答案正确;仲裁实行协议仲裁制度,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由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D答案正确。故本题答案选B。

【例题 多选题】甲、乙因合同纠纷申请仲裁,仲裁庭对案件裁决未能形成一致意见,关于该案件仲裁裁决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 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做出裁决

B. 应当由仲裁庭达成一致意见做出裁决

C. 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做出裁决

D. 仲裁庭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提请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

【答案】AC

【解析】根据规定,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做出。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做出。所以答案是AC。

【例题 判断题】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由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 )

【答案】

【解析】根据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由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所以题目表述正确。

考点三 民事诉讼

诉讼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即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解决讼争的活动。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经济纠纷提起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解决纷争。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正,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次修正的《民事诉讼法》是民事诉讼活动进行的法律依据。

一、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

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适用于《民事诉讼法》的案件具体有5类:

(1) 因《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的民事案件,如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等案件;

(2) 因《经济法》《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的争议,法律规定适用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如企业破产案件、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等;

(3)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和宣告公民失踪、死亡等非讼案件;

(4) 按照督促程序解决的债务案件;

(5) 按照公示催告程序解决的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

提示:仲裁的使用范围比民事诉讼的使用范围小。其他方面两者也可以对比。

二、审判制度

1.合议制度

合议制度,是指由3名以上审判人员组成审判组织,代表法院行使审判权,对案件进行审理并做出裁判的制度。合议制度是相对于独任制度而言的,后者是指由一名审判员独立地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制度。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外,一律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3人以上的单数。

2.回避制度

回避制度,是指参与某案件民事诉讼活动的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是案件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或者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者与案件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3.公开审判制度

公开审判制度,是指法院的审判活动依法向社会公开的制度。法律规定,法院审理民事或行政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公开审理案件,应当在开庭前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以便群众旁听。公开审判包括审判过程公开和审判结果公开两项内容。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4.两审终审制度

两审终审制度,是指一个诉讼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判后即终结的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我国法院分为4级: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除最高人民法院外,其他各级法院都有自己的上一级法院。按照两审终审制,一个案件经第一审法院审判后,当事人如果不服,有权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由该上一级法院进行第二审。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对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如果发现终审裁判确有错误,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提示: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实行两审终审制度,注意实行一审终审的案件。

三、诉讼管辖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做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内容如表1-5所示。

表1-5 诉讼管辖

四、诉讼时效

1.诉讼时效的概念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而失去诉讼保护的制度。诉讼时效期间是指权利人请求法院或仲裁机关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的是胜诉权,即丧失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权利人的实体权利并不消灭,债务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提示:诉讼时效届满,导致权利人的胜诉权消失,人民法院不再予以强制保护。但是,权利人基于民事法律关系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实体权利)仍然存在,所以,义务人在诉讼时效届满之后自愿向权利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人仍然有权接受。

规定诉讼时效的主要作用在于以下几点。

(1) 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诉讼时效规定体现的是如果权利人享有权利但不积极地行使,将产生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诉讼时效体现了法律保护勤勉者、不保护懒惰者的原则。换言之,法律只保护积极行使权利的人。

(2) 维护既定的法律秩序的稳定。权利人长期不向义务人主张权利,就会使义务人认为权利人已经放弃其请求权,从而形成一种稳定的社会秩序和法律秩序。在经过相当长的时间后,权利人才行使权利,就会导致既定的社会秩序的破坏,不利于法律秩序的稳定。

(3) 有利于证据的收集和判断,并及时解决纠纷。如果权利人长期不行使权利,有些事实和证据可能因年代久远,难以查证。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以使当事人和法院免受陈年旧账的困扰。

关于仲裁时效,法律有规定的,适用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2.诉讼时效期间的具体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有下列几种。

(1)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也称一般诉讼时效期间,是指由民事普通法规定的具有普遍意义的诉讼时效期间。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

(2) 特别诉讼时效期间。特别诉讼时效期间,也称特殊诉讼时效期间,是指由民事普通法或特别法规定的,仅适用于特定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期间。如《民法通则》规定,下列事项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①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②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③ 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④ 寄存财务丢失或者损毁的。

(3) 最长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期间,均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法院不予保护。

提示: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被侵害”时计算,而非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时起算。

3.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1) 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暂时停止计算。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2) 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使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全归于无效。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3) 诉讼时效期间的延长,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基于某种正当理由要求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延长时效期间,经法院审查确认以后决定延长的制度。

五、判决和执行

1.判决

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公开审理案件,应当在开庭前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以便群众旁听。公开审判包括审判过程公开和审判结果公开两项内容。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意愿进行调解。

当事人不服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在上诉期内当事人不上诉,第一审判决就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第二审法院的判决是终审的判决,也就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2.执行

当事人拒绝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其他应当履行的法律文书时,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申请执行,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

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由第一审法院执行;对于调解书、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等,则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

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强制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方法和手段,称为执行措施。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根据不同的执行对象规定了下列不同的执行措施:

(1) 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

(2) 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3) 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4) 搜查被执行人的财产;

(5) 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或票证;

(6) 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

(7) 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 要求有关单位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9) 强制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及迟延履行金;

(10) 其他措施。

【例题 多选题】下列案件中,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 )。

A. 公民名誉权纠纷案件

B. 企业与银行因票据纠纷提起诉讼的案件

C. 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因税收征纳争议提起诉讼的案件

D.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案件

【答案】ABD

【解析】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经济纠纷提起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解决纷争。选项A属于因《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的民事案件;选项B属于按照公示催告程序解决的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选项D属于因《经济法》《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的争议,法律规定适用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如企业破产案件、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等,均适用于《民事诉讼法》。C答案适用《行政诉讼法》。

【例题 单选题】甲将一工艺品寄存乙处。2014年2月10日,乙告知甲寄存的工艺品丢失。2014年8月2日,乙找到了丢失的工艺品并将其归还给甲,甲发现工艺品损毁严重。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甲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

A. 自2014年2月10日至2015年2月10日

B. 自2014年8月2日至2015年8月2日

C. 自2014年2月10日至2016年2月10日

D. 自2014年8月2日至2016年8月2日

【答案】B

【解析】甲的工艺品失而复得,所以甲请求保护的民事权利是针对工艺品的损毁。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也就是发现工艺品损毁严重时计算,即2014年8月2日。寄存财务丢失或者损毁的,属于特殊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因此答案是B。

【例题 单选题】甲、乙因房屋买卖纠纷欲提起诉讼,则对该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 甲住所地法院

B. 乙住所地法院

C. 房屋所在地法院

D. 甲、乙协议的法院

【答案】C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例题 分析题】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甲公司败诉,甲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分析二审法院判决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解析】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度。二审法院判决后即产生法律效力:甲、乙公司间的合同纠纷消灭;甲公司不履行义务时,乙公司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非经法定审判监督程序,该判决不得撤销。

【例题 多选题】当事人拒绝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时,经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有( )。

A. 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财产

B. 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

C. 搜查被执行人的财产

D. 要求有关单位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答案】ABCD

【解析】为维护法律的有效性和严肃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拒绝履行生效的判决和裁定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提请法院采取强制的执行措施予以执行。

【例题 多选题】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 )。

A. 当事人提起诉讼

B.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

C. 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

D. 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

【答案】ABC

【解析】根据规定,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使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全归于无效。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暂时停止计算。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而D答案是可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所以答案是ABC。

考点四 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对社会的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作为行政管理主体的行政机关一方与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方,对于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争议,由行政管理相对人向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该行政机关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相应决定的一种行政监督活动。行政复议是现代国家保护公民免受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不法侵害的一种重要的法律制度。

1999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9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和2007年5月23日国务院第177次常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99条),是行政复议活动进行的基本法律依据。

一、行政复议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范围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可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和行政复议的排除事项如表1-6所示。

表1-6 行政复议的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1) 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2)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3) 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二、行政复议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三、行政复议参加人和行政复议机关

行政复议参加人是指具体参加行政复议活动全过程,以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的人。行政复议参加人包括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

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依照《行政复议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称为行政复议机构。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做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行政复议活动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机关的行政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1) 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 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3) 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4) 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四、行政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方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书面方式,是指行政复议机关根据书面材料查清案件事实并做出行政复议决定。书面审理的特点,是排除当事人的言辞辩论,当事人以书面形式提出自己的申请意见和答辩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交和运用证据。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

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做出行政复议决定:

(1) 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2) 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3) 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

① 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② 适用依据错误的;

③ 违反法定程序的;

④ 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⑤ 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被申请人不按照法律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做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机关做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1) 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 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例题 单选题】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是( )。

A. 对工商局做出的吊销营业执照决定不服

B. 对工商局做出的罚款决定不服

C. 对财政局做出的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决定不服

D. 对税务局做出的给予其职工的撤职处分决定不服

【答案】D

【解析】行政复议适用的是行政管理相对人对行政管理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可以采取的解决争议的一种方法,不适用行政管理机关内部的人事管理关系。

【例题 单选题】某企业对甲省乙市国税部门给予其行政处罚的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下列各项中,应当受理该企业行政复议申请的机关是( )。

A. 乙市国税部门

B. 乙市人民政府

C. 甲省国税部门

D. 甲省人民政府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机关。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例题 多选题】下列有关行政复议的表述中,符合规定的是( )。

A. 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做出的调解,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B. 申请行政复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C. 不服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处分,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D. 行政复议决定书自做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的基本规定。B答案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D答案行政复议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例题 多选题】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被申请人的下列具体行为中,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予以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有( )。

A. 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行政行为

B. 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行为

C.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行政行为

D.适用依据错误的行政行为

【答案】ABCD

【解析】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

(1) 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 适用依据错误的;

(3) 违反法定程序的;

(4) 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5) 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例题 判断题】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可以向申请人收取行政复议费用。( )

【答案】×

【解析】根据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行政复议活动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机关的行政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考点五 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人民法院通过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对该行政争议进行审理和裁判的司法活动。1989年4月4日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2次会议通过,自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是行政诉讼的法律依据。在我国,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并称为三大诉讼,是国家诉讼制度的基本形式之一。行政诉讼也是行政法制监督的一种特殊形式。

一、行政诉讼的适用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适用范围如表1-7所示。

表1-7 行政诉讼的适用范围

提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是指不针对具体对象的决定。例如,限制机动车尾号。

二、诉讼管辖

1.级别管辖

(1)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2)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① 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② 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做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③ 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2.地域管辖

行政案件由最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起诉和受理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先申请行政复议,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做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

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7日内决定立案或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四、审理和判决

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应当是3人以上的单数。

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有权申请上述人员回避。上述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

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当地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参照国务院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发布的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发布的规章。

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做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做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经批准程序。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实行书面审理。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2个月内做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经批准程序。

提示:判决和裁定的区别。判决解决的是案件的实体问题,是对当事人的实体争议和请求所做出的结论;裁定是解决诉讼中的程序事项,主要是法院行使指挥、协调诉讼活动职能的体现。另外,二者上诉期限不同。

五、侵权赔偿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请求,应当先由行政机关解决。对行政机关的处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赔偿诉讼可以调解。

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该行政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行政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例题 多选题】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应当提起行政诉讼的有( )。

A.某直辖市部分市民认为市政府新颁布的《道路交通管理办法》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B.某税务局工作人员吴某认为税务局对其做出记过处分违法

C.李某认为某公安局对其罚款的处罚决定违法

D.某商场认为某教育局应当偿还所欠的购货款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适用范围。根据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如本题A选项情形;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如B答案所述。而D答案情形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应通过民事诉讼或仲裁解决。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此排除C答案。

【例题 判断题】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提起诉讼的时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

【例题 判断题】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审理和判决。根据规定,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意愿进行调解。但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