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成本管理理论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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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高等教育成本管理的利益相关者

高等教育成本管理目标是高等教育成本管理系统所要达到的目的或要实现的结果,是整个成本管理系统的核心和基点,成本确认和计量的基本前提、信息质量要求、成本对象及分类、确认和计量方法等都是根据目标确定的。因此,在界定高等教育成本的概念及其内涵时,首先要明确高等教育成本管理的目标。

从整体来讲,高等教育管理涉及的是与高等教育主体有利害关系的组织或个人,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利益相关者。高等教育的利益相关者不仅包括高等教育资源配置政策的制定者和监督者(政府),也包括高等教育资源的具体管理者(高等学校),还包括高等教育资源的购买者或消费者(学生及其家庭)以及高等教育资源的其他提供者(社会公众)。

政府作为公共资源的受托管理者,其受托责任建立在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之上,负有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和监管公共资源有效使用的责任。在我国,由于政府拨付给高等学校的资金主要来源于纳税人依法缴纳的各类税费等,因此,势必要对高等教育事业提出若干发展规划和管理要求,以保障高等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高等教育的公平公正性,避免高等教育资源的不当使用,保证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高等学校是高等教育资源的具体受托管理者,其受托责任建立在高等学校和政府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上,这是建立在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基础之上的更深层次的委托代理关系。高等学校的管理者有责任在国家有关政策的指引下,合理安排和科学利用高等教育资源,提高高等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提供具有一定品质保证的高等教育“产品”——学生。

与义务教育不同,现阶段高等教育依然体现出相当的竞争性和排他性的特点,因而仍被界定为准公共产品,其资源投入渠道更加多元化和复杂化。一般来说,高等教育有四大职能,即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为了弥补高等教育资源的耗费,高等学校除获得政府的各类拨款之外,还会取得经政府授权的公共收费以及向社会公众筹措的资金。这里提到的经政府授权的公共收费,是指高等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履行审批或备案程序后获得批准的事业性收费,收费对象一般为接受高等教育的各类学生,他们是高等教育资源的主要消耗者,因而需要为此支付一定的代价;向社会公众筹措的资金,则主要是指社会各类企事业单位、非营利组织和个人等,以捐赠、赞助、科学研究等方式提供给高等学校的资金,其中捐赠具有明显的无偿的性质。从近年高等学校的融资情况来看,银行等金融机构为高等教育扩大规模、改善高等教育基本办学条件和基本办学设施提供了一些长短期贷款,也成为高等学校筹措办学资金的一个渠道。总体来看,广义的社会公众包括为高等教育这一准公共产品提供资金的学生及其家庭、捐赠人、赞助人、服务购买人、债权人等。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政府、高等学校和广义的社会公众是高等教育资源的利益相关者,也是高等教育管理的重要参与者。高等教育成本管理作为高等教育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必然会涉及政府、高等学校和广义的社会公众三个方面,而他们的诉求也决定了高等教育成本管理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