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成本管理理论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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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 高等教育成本确认和计量的一般程序

高等教育成本确认和计量的一般程序,是高等教育费用发生、分配和归集的基本过程,现有研究对此已经能够达成一些共识。崔邦焱(2006)认为,计算高等学校学生培养成本的程序包括:剔除与学生培养无关的支出,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模拟计算影子成本(没有在当期会计账表反映但为当期学生培养发生的实际消耗,指在职教职工的养老保险费和一部分住房补贴支出),按成本对象的收益或资源消耗量比例分摊共同费用。[1]

本书结合高等教育成本管理目标、高等教育成本利益相关者及其信息应用需求,界定高等教育成本及其内涵。在规定的会计期间、记账基础等基本前提下,满足高等教育成本信息质量要求,划分高等教育成本对象。这是高等教育成本确认和计量的基础和前提。

(1)将高等教育全部费用按照构成要素进行分类,然后按照使用用途将其分为计入成本的和不计入成本的两类。

(2)计入成本的依据配比原则分为在当期确认的费用和在以后期间确认的费用。

(3)当期费用根据与成本对象的关系区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将直接成本计入对应的成本对象,将间接成本按照成本动因在成本对象间进行合理分配后再予以归集。

(4)将直接成本和分配的间接成本,按照成本项目汇总形成特定高等教育成本对象的学年度总成本和单位成本。将毕业生从入学到毕业各学年度的单位成本相加,即为毕业生的全部教育成本。

高等教育成本确认和计量的一般程序见图3-3。

图3-3 高等教育成本确认和计量的一般程序

实践中,高等教育成本在分配、归集时面临的情况会更为多样和复杂,需要在一般程序的基础上,考虑一些特殊的费用(比如实验室使用费等)在不同成本项目之间的分配和归集,也就是说,可能涉及多次分配、多次归集的问题,这些将在第4~第7章中结合高等教育成本确认和计量的具体方法,展开详细分析。


注释

[1] 崔邦焱:《高等学校学生培养成本计量》,61页,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