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失衡与婚姻挤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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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数据来源

中国有几个部门统计了出生性别比数据,包括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安部、教育部和国家统计局。这些部门提供的数据来源不同,结果并不一致,甚至差距较大。

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计划生育政策执行和监测,统计有年度出生数据,可以计算出生性别比。但出生性别比是计划生育系统考核的一个指标,许多地方将出生性别比作为目标管理责任制里面的一个重要指标,如果出生性别比高于某一水平,则会被“一票否决”。各级计生干部为了达到考核要求,经常会操纵数据以使得出生性别比在考核规定的范围之内(Merli and Raftery,2000;Zhang and Zhao,2006)。所以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系统的出生性别比较低。

公安部门作为国家的户籍管理机关,负责登记户口,记录申报户籍的新生儿信息,可以统计出生性别比。户籍登记是日常性工作,户籍统计每年年底上报,由各乡镇派出所上报到县级公安局户政科,然后逐级上报。《户口登记条例》要求婴儿出生一个月内进行户口登记,但实际上一些人在小孩需要户口时才来登记户口,延迟登记的情况比较普遍( Li et al.,2010;Shi and Kennedy,2016)。刘晓兵等(2006)以陕西省三个村的调查为依据,认为 2000年以后,农村女童按时登记的比例远远低于男童,而延迟登记则远远高于男童。从制度变迁的路径来看,儿童出生登记的程序越来越复杂,涉及的利益主体越来越多,其登记水平越来越低。由于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以及计划外生育要交纳社会抚养费,有些地方规定不交社会抚养费就不能上户口,育龄夫妇也常选择不给出生婴儿上户口以逃避罚款。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中国有1300万人没有户口,这里面大部分是因为超生而没有上报户口(李林,2015)。虽然低龄组的户籍数据问题比较多,但翟振武和杨凡(2011)认为:因为学龄儿童有户口才能入学,所以学龄儿童的户籍统计比较准确。近些年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户口整顿工作,纠正了大批漏登、错登的情况,公安部门数据的质量也在提高。

教育部门统计有小学生入学数据,这些数据也常被用来研究出生性别比。翟振武和杨凡(2011)认为:在教育数据统计和上报过程中,学生的性别和各当事人的利益几乎没有关系,所以各环节基本上不存在性别方面漏报、瞒报或者多报的可能性,分年龄小学在校生人数的教育统计数据比较准确。但是,入学率尤其是女孩入学率经常被作为财政分配和官员评估考核的标准,使得这些数据也被人为调整(Cai,2017)。

统计局是国家的权威统计机构,负责人口普查、1%人口抽样调查和历年1‰人口抽样调查。对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人口普查及调查数据中的出生性别比,许多学者都对这些数据的质量进行评估(Goodkind,2011;Cai,2017),发现这些数据中低龄组均存在不同程度漏报问题。一些研究认为普查数据中存在女婴漏报,所以实际的出生性别比低于普查数据公布的出生性别比(王金营,2003;Goodkind,2011;Cai,2013),而另外一些研究认为漏报以男婴为主,实际的出生性别比比普查数据反映出来的要高(翟振武、杨凡,2009;石人炳,2013)。

翟振武和杨凡(2011)认为:统计局公布的由历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得到的出生性别比数据波动很大,与2000年人口普查和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结果也存在不一致,数据可信度不高。教育数据所反映的性别结构比较准确,公安数据质量也在持续提高。无论是普查数据还是抽样调查数据,无论是统计局组织的调查还是原国家卫计委组织的调查,都不能解决漏报问题。即使是用不同来源的人口调查数据进行相互校验,由于漏报严重,在这些数据基础上所做的各种估计的可靠性也会受到很大影响(翟振武、陶涛,2010)。

除了这些数据,还有一些部门的专项调查数据。尤其是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做了很多专项调查,提供了比较丰富的生育方面的数据,这些数据为研究中国的生育水平和出生性别比提供了比较丰富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