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之境:“消费—生态”悖论的伦理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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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消费—生态”悖论的伦理解读

消费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重要方式和手段。人类的消费是以一定的生态损耗为基础的,是自然过程,“具有自然过程的性质”[1]。因此,消费与生态之间形成了一种张力:一方面,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必须以生态损耗为基础;另一方面,人类的可持续生存与发展又必须以生态的可持续为前提。消费与生态以各自的张力陷入了不可调和的悖论之中。正如有学者指出的,“在现代化建设中存在这样一个悖论:似乎只要从事现代化建设,就必然导致物质主义的生发和张扬,并进而会导致伦理道德的沦丧和生态环境的破坏;而要保护和维持已有的伦理道德和生态环境,就只能牺牲发展和忍受贫穷。消费社会更把这个悖论深化了”[2]。“消费—生态”悖论是导致生态时代的消费问题的逻辑前提。因此,在建设生态文明的进程中,消费的无限性与生态的有限性的矛盾关系迫切需要我们从伦理学视野破解这个悖论的理论内涵和历史影响,探究消费方式生态化的实践途径和具体方式。[3]


注释

[1]李新家.消费经济学.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40.

[2]郑红娥.社会转型与消费革命——中国城市消费观念的变迁.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74.

[3]曾建平,黄以胜.“消费—生态”悖论的伦理意蕴.中州学刊,2013(7):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