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李女士问:我与丈夫感情不和已经分居3年,现在我想申请离婚。请问,如果离婚的话,需要有人去证明是否有分居或者分居多久吗?
律师解答: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是法定离婚情节。如果感情破裂,没有该情节一样可以申请离婚。当然如果有分居满2年的情节,必须要有相应证据予以证明。可以由分居期间与你一同居住的人或者邻居证明,在外租房居住的也可提供租赁合同作为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