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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广西少数民族互助组织习惯
“孟子曰,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即此义也。顾合作必有其方,否则难于实现,故有制度以为之范。其范围者,即将一切民生事业分类分组,共同组织以谋发展也。人类原属相辅相依,相因为用,而民生事业范围甚广,需要不同目的自异,目的既异,利害不从同而易生冲突,故不如集合同一目的的同一生活之人,依其目的需要而分组合作为利也。”[41]由于互助是发生在多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故很容易形成出于互助目的而建立的社会组织。由于互助制度在社会各个层面的盛行,广西少数民族曾发展出较为发达的互助组织习惯。各地在历史上先后产生过大量的互助性社会组织,这些组织有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建立的,有为资助困难户而建立的,有年轻人为了筹集婚嫁费用而建立的,还有为资助子弟教育经费而建立的,林林总总,不一而足。这些五花八门的互助社会组织,其内部都有严格的规则和章程。虽然制度各异,但其宗旨是相同的,就是以不同的组织方式实现不同的互助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