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制度关系研究的理论演进
在一定意义上讲,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就是人的潜力的制度化释放过程。人的潜力发挥多少与制度好坏密切相关,一部人类史实际上是人类与制度相互作用的过程。制度经济学说史就是人与制度关系研究不断深入的历史。
一、人与制度关系研究的重心:是正式制度还是非正式制度
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和它们的实施特征的混合决定了经济绩效。[62]这些“特征的混合”是什么?不同国家的“特征的混合”的差异能否解释不同国家绩效的差异?在一国的制度体系中,到底是正式制度重要还是非正式制度重要?这是一个在制度经济学研究中还没有明确界定的问题。我们认为,在制度体系中,非正式制度更重要,尤其是把非正式制度在一国制度体系构建中的作用及机理搞清楚对于我们理解转型非常重要。
从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关系来看,诺斯把非正式制度分成三类:对正式制度的扩展、丰富和修改;社会所认可的行为准则;自我实施的行为标准。[63]从非正式制度的演变来看,人格化交换依赖于互惠、重复交易以及倾向于从发达的互惠关系中演化而来的非正式规范之类的东西。人类社会早期及后的相当长时间非正式制度与人类关系相互演化。同样的正式规则和宪章,加诸不同的社会,因非正式制度的差异往往得到不同的结果。[64]从文化中衍生出来的非正式约束不会立即对正式规则的变化做出反应,因而,已改变了的正式规则与持存的非正式约束之间的紧张关系所导致的(社会)后果,对理解经济变迁的方式有着重要的影响。[65]当正式规则的剧烈变化导致了其与现存非正式约束不相融合时,二者之间无法缓解的紧张和矛盾将带来政治的长期不稳定。[66]非正式制度更多与个人联系在一起,而正式制度则与国家联系在一起,因此,要把非正式制度与正式制度的关系搞清楚,必须把个人与国家的关系搞清楚。
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各民族和国家形成了自己有特色的非正式制度。在许多非洲国家,主要是氏族约束;在中国主要是家庭约束;在许多伊斯兰国家,在氏族约束之外,受宗教规则影响较大;在美国,宗教意识形态规则则发挥重要作用;而在德国,法律强制规则是主要的秩序因素。这些非正式制度的不同特点对这些国家制度体系的形成起到了基础性作用。
当今各国制度体系的差异要到非正式制度的起源及非正式制度的特点中去寻找原因。一是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传递方式不一样,从知识表达和传导方式看,非正式制度是心照不宣的默认的知识,它只能通过传递双方的共同理解和信任在实践中获得。而正式制度是编码化的显性知识,它可以通过语言或以符号形式进行表述、传递和存储。二是从两种制度的连续性来看,正式制度面对外部环境的变化在不断调整和变化,而非正式制度是连续且相对稳定的。[67]三是从长期的演化路径来看,非正式约束在制度渐进演化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从而成为路径依赖的根源。[68]如诺斯所说,美国在过去的几个世纪里运行得相对成功,我们就必须关注和正式规则一同起作用的非正式约束发挥的关键作用。四是正式制度只有在与非正式制度相容的情况下,才能发挥作用。离开了非正式制度的匹配,再“先进”的正式制度也无法发挥作用。五是从制度变迁过程来看,改变旧的正式规则可能与持续的非正式约束并不相容,这种不相容的程度既取决于改变了的正式规则与持续的(或传统的)非正式约束的偏离程度,也可能还取决于新旧正式规则“破”与“立”的吻合程度,这种不相容达到一定程度会导致秩序混乱或无秩序状态。
任何国家制度体系的建立都要解决从人格化交换到非人格化交换转变中的问题。非正式制度的特点及其适应性效率将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一国正式制度的起源及适应性效率。尤其是非正式制度的基因不仅影响着在其内部能否演化出适应非人格化交换的正式制度,也决定着其能否从外部引进和复制国外的正式制度。人格化交换依赖于互惠、重复交易以及倾向于从发达的互惠关系中演化而来的非正式规范之类的东西。人格化交换从本质上讲会将经济活动范围限制在熟人圈里,需要进行重复的面对面的交易。非人格化交换则要求发展经济和政治制度以改变交换中的支付,为合作行为提供激励机制。非人格化交换需要大量的政治、社会和经济制度,这就“破坏了”原始社会数百年演化而成的内在遗传特征。[69]换言之,人格化交换建立在非正式规范基础上即可,但到了非人格化交换不仅必须建立在正式制度基础上,而且需要建立在平等、自由、民主、契约及法治等信念基础上。19世纪德国社会科学家费迪南·滕尼斯从文化比较中把社会分为礼俗社会与法理社会。从历史来看,我国具有礼俗社会的典型特征。礼俗社会与人格化交换存在着相互强化的关系。而法理社会与非人格化交换又有内在的逻辑上的一致性。对人格化交换的路径依赖制约着我国向非人格化交换的转型。
对非正式制度与正式制度的依赖关系我们可以从更大的历史视野去分析,2002年,阿西莫格鲁等发表了一篇名为《贫富的逆转》的文章。文章的开篇就指出了财富反转的事实:“例如,印度的Mughal地区,美洲的Aztec、Inca地区在1500年就有最灿烂的物质文明,而此时的北美、新西兰以及澳大利亚等地则是十分贫困的。而今天的美国、加拿大、新西兰以及澳大利亚却远比当初的Mughal、Aztec以及Inca的所在地区要富强得多。”对这种财富反转的现象有各种各样的解释,阿西莫格鲁提出了制度假说,认为殖民者在其殖民地建立的不同制度(私有财产制度和掠夺型制度)以实现其殖民策略是导致这些地区财富反转的重要原因。导致这种策略差异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死亡率,二是人口密度。殖民者在选择是移民还是掠夺的时候,除了考虑当地死亡率之外,还需要考虑的是当地的人口密度。[70]值得指出的是,殖民移民下的制度成功的根源在于移民解决了非正式规则不能移植的问题,非正式制度只有伴随大量的移民才能转移过去。非正式制度是一国制度的长期积淀,其“基因”和特点将会决定一国正式制度的构建。仅仅移植正式制度是不够的,必须要考虑其与非正式制度的兼容性。
在诺斯看来,我们现在已经搞清楚什么样的制度有利于经济发展,但问题是,我们还没有搞清楚如何从不利于经济发展的传统制度过渡到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好制度(诺斯,2002)。这里的难点在于如何打破不利于经济发展的传统制度。上面对财富逆转事实的分析忽视了一个问题,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这些地方之所以后来居上,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这些地方原来文明程度不高,人口密度低,不利于经济发展的传统制度不多,他们更多是靠非正式制度维持经济运行,在这些“白纸”的地方建立正式制度比较容易,反而那些传统制度历史悠久的国家要完成经济转型则难得多。其实,这里过渡的难点在于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及实施机制如何结合。
二、西方主流经济学研究人与制度的局限性
关于西方主流经济学存在的问题已有许多批评了,我们在此主要是指出主流经济学在研究人与制度上的局限性。
西方主流经济学对人与制度关系的研究或隐或现,不少经济学家主观上非常强调对人与制度关系的研究,但由于西方主流经济学家研究问题范式的局限性,客观上他们并没有很好地完成这个任务。马歇尔、米塞斯等强调经济学对人类行为的研究,而布坎南进一步认为经济学家所研究的根本主题就是社会制度中的人类行为,而不是抽象的人类行为。诺斯明确提出研究人类行为必须结合制度来分析,必须从人类行为与制度的互动关系中去研究。在诺斯看来,制度理论是由一个关于人类行为的理论结合一个关于交易费用的理论建立起来的。
主流经济学对人性进行简单化假设。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实质上是他关于人与制度发展的一种理想的制度结构。需要澄清的是,经济学家自身并不认同更多的自利是可取的,正如亚当·斯密1759年在他的第一本跨时代著作《道德情操论》中所写:“一个铁石心肠、自私自利、对别人的欢乐和痛苦无动于衷的人,在我们看来多么面目可憎!……因此,完美无瑕的人性就是关心他人胜过关心自己,就是公正无私和慈善博爱的情怀。唯有如此,人与人之间才能达到感情上的沟通与和谐,才能产生得体适度的行为。”其实,亚当·斯密也强调了人有利他的一面,人是利己与利他、理性与非理性的统一体。后来的主流经济学家们只强调了亚当·斯密关于人的利己一面。现在的行为经济学家们回归到了亚当·斯密关于人的本质分析本身。在价格信息充分的竞争性市场上,经济学家所采用的充分理性假设是非常有效的。但在利用纯粹形式的理性假设分析包含不确定性的复杂问题的过程中,经济学家的研究取向已经成为我们更好地理解人类行为的障碍。[71]不完美信息和反馈是不确定性的最普遍的特点,同时,理性假设也没有充分解决心智和环境的关系。[72]正因为如此,科斯和诺斯都主张从实际的人出发来研究经济问题。
诺斯提出的新制度经济学与传统经济学的区别是以人为本,这更加接近东方哲学思想。他提出经济学作为社会科学应该注重人、团体、社会之间的行为关系与制度,不仅是单纯的思考成本、价格、工资、产业分布中的实证数据,而是把它们放在真正的社会形态与历史环境下进行研究。[73]主流经济学强调选择程序的研究,而忽视了对驱动这个程序的人和制度的实质做深入分析。“经济学就是对如何安排目的和多种用途的稀缺资源之间关系的人类行为的研究”(罗宾斯)。[74]科斯认为这种经济学定义对学科发展是有害的,因为这种方法(选择分析)已经和它的研究对象脱离了。他认为经济学家已经把他们的注意力几乎全部集中在选择程序上,而没有对驱动这个程序的人和制度的实质做深入分析。
建立在物理学基础上的主流经济学难以对经济行为之间质的差异进行研究。以物理学为基础的经济学只能度量经济活动中收入的量的差异,却不能抓住经济行为之间质的差异。物理学基础模型也不能很好地处理新奇和发明;同样不能很好地处理协同效应、联系效应和系统效应。身体隐喻抓住这样一个理念:作为一个经济要素,人这种灵性的存在体有一个创造性的头脑。结果是,人类经济社会的基本动力正是尼采指出的“精神和意志的资本”:个体和公共的新知识、企业家精神、组织能力。主流经济学偏重于从物理学角度研究人的行为,而不重视从心理学、生物学角度研究人的行为。
主流经济学重视对价格的研究,而忽视了对影响人的行为的制度的研究。在科斯看来,经济理论由“没有人性的消费者、没有组织的企业,甚至没有市场的交换”构成,结果是“我们对经济系统的运行惊人的无知”。在尼采看来,除了交换和创新之外,将人类与其他动物分开的关键因素还在于:人类是一个唯一可以遵守约定的动物。在科斯看来,新古典经济学研究的是“没有躯体的血液循环”,必须给它们添加制度作为躯体。经济转型的国家不仅要把价格搞对,而且还要把制度搞对。主流经济学的“价格—制度”两张皮的分析大大地降低了经济学的解释力。
制度为一个有序的能发挥作用的社会、经济体系的存在所必须。制度提供人在世上行为的基础,没有这个基础,世界将充满无知和不确定性(哈耶克);制度使行为达到一定程度的标准化和可预见性;制度解决经常现出的协调问题(刘易斯)、囚犯困境问题。在海纳看来,未来是不确定的,制度创新的根源在于C—D之差——个体能力与所决策的难度之间的差距。如何缩小这种差距?最好的办法是构造一些规则去限制这种条件下选择的灵活性,这些规则就是我们所说的制度。制度把选择导向一个更小的行动集,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人的有限理性带来的局限性,制度可以改进人类控制环境的能力。[75]
三、行为经济学是探讨人与制度关系的可行路径
为什么行为经济是探讨人与制度关系的可行路径?这主要基于以下四个方面的考虑:
(1)行为经济学对人的假设更有利于研究人与制度的关系
在主流经济学看来,个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并且是同质的计算机器。而行为经济学则认为人是充满人性的异质的人,个人不仅追求利益最大化,而且还关注公平、互惠和社会地位等许多其他方面,而后者是主流经济学根本不关注的。异质性的两个基本假定:第一,认为个体是有限理性的;第二,认为个体不完全是利己主义的,还具有一定的利他主义。这种人就是新制度经济学所讲的实际的人。主流经济学对心理学的忽视是其对人的假设存在局限性的重要原因,而行为经济学是心理学与经济分析相结合的产物。广义而言,行为经济学把认知不协调-C-D gap、身份—社会地位、人格—情绪定势、个性—偏好演化、情境理性与局部知识等要素引入经济分析框架,从而大大地丰富了对行为模型的研究。除了修正过的个人决策模型,其他行为模型也可帮助我们理解经济体制的运作。在规范经济学方面,加入行为要素的模型有助于建立更好的制度。这不仅仅建立在对制度作用的更深入理解之上,更是建立在对个人需要和福利概念的更深理解之上。[76]各种描述大脑工作方式的变量与步骤的有效模型为制度影响与变迁分析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制度经济学许多问题的研究要建立在行为科学的基础上。
(2)从人类演化的不同阶段去寻找人与制度不断互动的机制
人类面临的不确定性是源于人类行为内在的不稳定性,还是源于我们对社会环境的感知和信念体系?与环境条件相比,心智的基因结构能够在何种程度上塑造文化?演化心理学家认为,几百万年的狩猎生活使心智的基因结构能够适应某些特殊条件,并塑造我们文化的大部分特征。大部分人类合作行为是由基因决定的。
诺斯认为遗传倾向和文化力量之间确切的结合方式还远没有解释清楚。唐纳德用认知的分类标准提出了灵长类/原始人类文化演化的几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只是一种插曲,以灵长类动物为特征,如猿是一种智慧型动物,但是其表达的方式却非常有限,也称为模仿阶段。第二个阶段是原始人类的认知转换使得模仿文化转向语言和充分发展的口头流传的神话文化。第三个阶段,是符号式文化社会的理论阶段,其标志是长期的、文化上不断累积的可视符号发明的历史。
建立在采用统计技术以及理论与经验证据之间复杂的相互作用基础上的科学方式,改变了我们对于物质和人类环境的理解。东西方的认知差异主要产生于最后一个阶段。东西方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一是我国诸子百家属于人文伦理,而古希腊文明提供了科学探索的工具。二是中国古代没有发展出系统的数学思想,因而缺乏科技研发的有效工具。在历史上,我们许多生产和生活活动(如中医、烹调等)重感觉而轻精确计量的现象比较普遍。这些认知上的差异对后来东西方的制度及其形成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由于科技缩小了物理环境上的差异,人口、知识存量和社会制度之间的复杂的交互作用就逐渐地决定了绩效(诺斯,2008)。人口、知识存量与社会制度之间的复杂交互作用这个框架可以较好地分析人与制度之间的互动关系。人类潜力发挥的大小或多少,除了人口和知识存量增长以外,更重要的是社会制度及其激励机制是否有效地释放人类潜力。比如说,为什么美国创新能力非常强?这是因为它以其制度优势获得了人口和知识存量增长的红利。
(3)重视人类的意识、信念及意识形态在制度形成的作用
在向更复杂的、相互依赖的文化演化的压力环境中,人类的意识、信念及意识形态在制度的形成及制度结构的演化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行为经济学的研究将有利于揭示这个作用的机理。主流经济学强调成本—收益在制度形成中的作用,但是仅有这些是不够的。
在诺斯看来,我们只有通过认知科学及行为经济学的研究,才能搞清楚非正式约束及其形成。感知、意向性、心智结构、信念等是非正式约束的决定性因素。个体通过基因遗传、文化传统和个体经验学习,由此形成心智结构,心智结构决定信念,信念体系决定制度框架。制度结构是由人类的意识和意向性决定的,而社会不同的绩效特征又是由制度结构决定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的发展反映了信念体系的发展。在基督教信念基础上形成的自然观认为,自由应该为人类服务,因此宇宙能够也应该为了经济的目的而被控制。信念结构在荷兰、英国的经济和政体的制度演化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信念体系和制度的关系表现为,信念体系是人类行为的内在表现的具体体现;制度是人们施加给人类行为的结构,以达到人们希望的结果。信念体系是内在表现,制度是这种内在表现的外在显示。[77]因此,研究一国制度就离不开对其信念体系的研究。
制度是信念的外在表现形式,好的制度来自于好的信念。但是,在真实世界里,根深蒂固的信念和偏见常常导致高不可攀的交易成本。[78]从过去继承的制度结构可能反映一系列不受变迁影响的信念,这又有两种情况:一是制度变迁与这种信念体系背道而驰,二是被提议的制度变迁威胁到了现存组织中的领导者和企业家。在从根本上来说相互竞争的信念并存的地方,建立一套可行的制度安排的难度就会增加。解决这一问题的最好处方是建立一致同意的政治规则。[79]
从意识形态与信念的关系来看,意识形态是有组织的信念系统,它一般起源于宗教。统一的意识形态不仅可以降低交易成本,而且使得行为可预期。制度构成了人们的外部环境,意识形态构成了精神环境。在诺斯看来,意识形态具有双重性,一方面意识形态对顺从的要求至今仍然是减少维持秩序的成本的主要力量,另一方面意识形态也有可能阻止制度变革、惩罚偏离常规者,以及在与之竞争的宗教改革冲突中成为无休止的人类冲突的来源,这是另外的社会成本。这种社会成本高到使一些国家根本没有办法进行制度变革,因此好的意识形态有利于制度的变革和创新。
在诺斯看来,制度变迁是个人和企业家选择的结果,在早期,诺斯认为这种选择是依据成本收益进行的,但后来他强调大多数选择仅仅是依惯例而行的。这种变化表明诺斯越来越重视非正式约束在制度体系变革中的地位和作用。变革需要知识,而知识的产生还要受到决策者“心智模型”和信仰体系的影响。因此,要理解制度变迁,就需要到“信念、意识形态、神话、教条和偏见”中去找原因。这也是为什么诺斯非常强调认知科学在经济学研究中的重要作用。
(4)建立在个人主义行为信念基础上的制度有利于人的潜力的发挥
在对信念的研究过程中,西方新制度经济学尤其重视对个人主义行为信念与制度关系的研究。亚当·斯密开始注意到个人主义行为信念与制度的关系。亚当·斯密及其同时代人所倡导的个人主义的主要价值就在于它是一种能够把坏人造成的损害减少到最低限度的制度。亚当·斯密的目标就是要建立一种有可能把自由赋予所有人的制度,而不是要建立一种把自由赋予“好人和聪明人”的制度。从个人主义者出发就是如何才能发现一套激励制度,以便激励人们根据选择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为满足所有其他人的需要贡献出自己的力量。与此同时,私有财产制度在这方面确实为人们提供了这样一种激励,而且这种激励的作用之大和范围之广,也是人们在此之前对它的理解所无法企及的。[80]为什么从个人主义出发更有利于制度的建立?这是制度经济学需要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韦伯把宗教与价值观联系起来,然后又把价值观与经济行为联系起来,但他没有分析随后的行为怎样使得能产生不断的经济增长的特定制度和组织出现。
诺斯等人分析了个人主义行为信念与英国、美国制度变迁的关系。不断变化的对个人权利的感知——从对中世纪特权的看法,到对17世纪英国人生而自由的看法——反映了1500年到1628年信念结构的演化过程。这也是一场信念上的伟大革命。信念结构与荷兰、英国的特殊状况正向融合,导致了经济和政体的制度演化(诺斯,2008)。学者们一直认为个人主义的行为信念适合经济增长。《英国个人主义的起源》认为,英国个人主义起源于13世纪或者更早。此书描述了一系列对家庭、工作组织和乡村社区的社会结构持有的不断变化的、个人主义导向的态度。福山认为美国有双重的文化遗产:个人主义与社区主义。美国人是反中央集权主义者,但是美国人却自愿服从各种中间社会团体的权威。
格雷夫比较了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行为信念对制度起源的影响。格雷夫对比研究了热那亚商人和马格里布商人,这两个社会商业组织结构的系统性差异起源于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行为信念的不同。集体主义文化信念产生了适于人格化交换的制度,其内聚力和结构是围绕紧密的个人纽带建立的;而个人主义文化信念却更少地依赖于个人纽带,它们更多地依赖于规则和实施机制,从而更有利于制度的建立。每种结构孕育了自己一套信念,这套信念又塑造了政体、经济和社会不断演化的结构。[81]
不同的行为信念导致了不同形式的制度和组织,那么信念是怎么产生的呢?在诺斯看来:①体现在宗教中的人口/资源约束可能就是信念的来源;②研究中心不应集中在特定的规范上,而应集中在特定的信念结构及由此形成的学习过程上,正是学习过程导致了有助于经济增长的适应性调整;③把社会中制度/组织结构置于研究的中心,由此我们可以探讨变革的背景中经济和政治组织的相互作用,变革由参与人感知的变化或外部力量所引起。西方世界兴起的关键是选择的多样性和不断增加的促进经济增长的可能性。[82]
与上述个人主义信念相适应,随着环境的变化,人类环境日益提出至关重要的问题,即不断增长的机会使得社会组织的根本转换成为必要。这要求依赖于相互控制、尊重等级和严格实施的以身份为基础的强制社会(人格化交换)向以自由进入和退出、民主治理、能力标准和社会经济结构优化的开放社会(非人格化交换)转变。[83]
阿西莫格鲁实证分析了个人主义对创新及人的潜力发挥的作用。图1描绘的是国家(地区)层面上,控制了许多因素后,包括人均GDP、教育、国家(地区)的专利总数等,个人主义(横轴)与创新质量(纵轴)的关系。个人主义指的是个人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追求个人利益,而非集体利益;创新质量的衡量指标是专利的引用数。可以清晰看到,个人主义对创新质量有相当大的作用。
在此我们要把政治上的信仰与实际存在的事实区别开来。我们不对个人主义行为信念做出价值判断,但是从众多学者的分析来看,个人主义行为信念在现代市场经济制度尤其是正式制度的起源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不重视这个问题的研究,我们就难以真正理解西方的一些制度与我们制度的差异。信念是我们理解人与制度关系的重要切入点。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到马克思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价值所在。
图1 个人主义与创新质量
四、中国非正式规则与市场经济的冲突及重构我国市场化改革的组织构架
在诺斯看来,从人类历史看,意识形态、宗教等决定了一个国家的政治秩序、道德准则、法律制度和经济绩效。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我国与市场经济相应的正式制度的制定也越来越多,但是社会经济中的矛盾与冲突并没有随着这些正式制度的制定而减少,反而在一些方面有所增加,那么,要么是这些正式制度存在问题,要么是与正式制度相应的非正式制度有问题。我们认为,中国的主要问题是非正式制度及非正式制度与正式制度的冲突。
(1)要正确认识我国非正式规则与市场经济之间的冲突
研究人与制度的关系关键是研究人的行为与非正式(信念、意识形态、文化甚至宗教)规则的关系。中国人的行为与市场经济的诸多不适应、冲突要到非正式规则层面去寻找原因。正式规则的失灵根源于我国非正式规则与市场经济的先天性冲突。中国的非正式规则(信念、意识形态、宗教)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正式规则之间存在诸多不适应。从非正式规则中的信念来看,美国前副总统拜登认为中国人的信念有三大问题:一是长期由于受儒家思想的影响,中国人养成了一个服从秩序、尊重权威的集体无意识;二是在学术界以官的大小评价学术水平的高低,谁的官大谁的学问就大,谁的观点也就越正确;三是中国人不仅不善于另类思维,还排斥这种思维,动辄把言行与自己不同者看成异类,从而不利于创新。拜登的这些观点不一定都正确,但有值得我们反思的地方。这些信念不利于中国从人格化交换到非人格化交换的转变,也不利于中国从强制社会向开放社会的转变。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我国在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市场经济的制度体系(主要是正式制度)在不断完善,但是市场经济中产生的诸多问题,如假冒伪劣产品、信用缺失、损人利己、机会主义行为盛行、仇富等现象困扰着我们。这是否说明我们在人格化交换阶段可能通过非正式规则解决了这些问题,但当我们面对市场经济和非人格化阶段时,由于制度的缺失,这些问题成为阻碍我们发挥市场经济的一些因素。非正式约束直接影响交易成本。诚实、正直、可信的规范降低了交易成本。[84]缺乏非正式约束使我国市场运行的成本越来越高。有的人甚至把这些现象的产生归结为市场经济本身;也有相反意见说这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不完善;还有人从我国缺乏教堂角度去探讨,市场经济可以解决不偷懒的问题,而教堂(宗教)则可解决不撒谎、不害人的问题,教堂还可缓解穷人与富人间的紧张关系。
其实,关于宗教与市场经济的关系有许多研究,韦伯证明,就赚钱的动机和商业性交易而言,从古到今世界各地都有了,只是“市场经济”在新教伦理昌盛之后才真正产生。美国国民经济研究局(NBER)有一篇论文对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宗教与经济的关系所做的实证研究表明,有宗教信仰的国家(地区)更容易建立起共同遵守的制度和法律。韦伯在欧洲的职业统计中发现,在近代企业所有者、经营者和高级熟练工人等中,新教徒所占的比例较之新教徒人口比例要大。在他看来,加尔文派新教徒,基于其教义,由于确信来世会被救济,在现世中就采取禁欲地、合理地从事职业劳动的生活态度,这种情况可以说作为无意识的结果导致了他们经济上的成功。
但是,是不是没有教堂就不能搞市场经济了?不一定。其实,非正式制度比宗教包括的范围更广。美国在法律上规定没有任何一种宗教成为国教不也是把市场经济搞得很好吗?但是有一点是值得注意的,那就是搞市场经济必须注意人与非正式规则的研究。我们的社会科学在转变人的观念方面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一国的非正式规则与一国的文化、社会科学的研究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
(2)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手,构建我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非正式制度,从而为我国适应市场经济的正式制度建立提供支撑条件
非正式制度的变化非常缓慢,但并不是不可变化的。像日本、韩国等国在建立市场经济制度的过程中,对非正式规则进行了改造,日本甚至在制度层面提出了“脱亚进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包括民主、自由、法治、平等等,但我们缺乏以自由看待发展、以平等看待发展、以民主看待发展的共有信念。因为这些信念不少也是“舶来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真正变成人们的共有信念还有一个过程。这些信念影响制度的选择,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释我们的制度缺陷,如我国城乡中的不平等制度严重地制约了我国城镇化的进程,为什么这些不平等的制度会“再生产”出来?从计划经济年代的工农业产品价格的“剪刀差”到现在的土地财政,就是这种不平等制度的体现。可感知的现实——信念——制度——政策——变化了的可感知现实(诺斯,2008)。人们持有的信念决定了他们做出的选择。然后,这些选择建构了人类行为的变化。[85]在不同社会中有不同的行为信念,不同的行为信念导致了不同形式的制度和组织。至少一个好的制度应该反映本社会共有的信念。在我国转型时期,应重视信念与制度关系的研究。
(3)实现从人格化交换到非人格化交换的转换,构建人与制度互动关系的良性机制
从深层次看,我国经济转型(包括社会转型)实质上就是一个从人格化交换到非人格化交换的转换。我国社会经济中人格化交换的比重还相对较高,因此我国许多制度构建还体现为人格化交换。这主要表现为我们制度设计总带有熟人圈里的痕迹,从双轨价格、所有制的差异、市场进入的限制、有差异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等。同样的制度在中国不同人群里是有差异的,其实这变相地把制度分为熟人圈里与非熟人圈里。从人格化交换到非人格化交换的转换就是要打破身份识别(如有血缘关系、朋友、同学、等级关系等)从而实现平等的人按契约、制度来进行交换。这还需要通过制度、组织、法律及技术手段等来解决非人格化交换中的机会主义、道德风险、假冒伪劣产品、信用缺失等问题。从技术层面讲,我们从人格化交换转换到非人格化交换已经没有阻碍了。今天互联网的技术越来越发达,从陌生人社会越来越成为一个准熟人和熟人社会,共享从一个过去亲朋好友彼此之间的一种个人化的行为,变成普遍商业模式,变成一种经济形态了。制约中国从人格化交换到非人格化交换转换的关键还是非正式制度层面的,如前所述民主、自由、法治、平等这些信念和价值观的建立。只有在这些信念的基础上,我们才能实现从人格化交换到非人格化交换,进而构建人与制度互动关系的良性机制。在平等与自由的基础上我们才能建立人与制度互动关系的良性机制。
(4)重构市场经济的组织构架体系,提高制度适应性效率
正式制度结构改变了个人为其信念所付出的代价,因而使他们的选择能够产生效果。[86]我国非正式制度与市场经济的冲突是可以通过正式制度的变化来缓解的。尽管非正式制度变化非常缓慢,但是我们要重视正式制度及其强制实施对非正式制度变迁的作用。问题解决的前提是这些制度必须得到有效的实施。我们设计的许多正式制度的实施是没有时间表的,也没有相应的实施措施或手段。许多正式制度是在非正式制度基础上演化和提炼而出的,转过来正式制度也会影响人们的非正式制度,从而形成良性的互动关系。问题是,非正式制度会对现行正式制度的建立或实施带来较大的影响,并且往往使正式制度只是“理论”上的,而不是实践中的。这是因为,许多正式制度是有“歧义”的,这就使人们总是把它们与非正式制度相适应的一面去解释。如法治国家,就有两种法治国家,一种是用法律去治理国家,另一种是按照法律的规定权力受到制约,这主要根源于东西方人在法治观念上的差异;又如现代预算管理体制,也有两种,一种是如何科学地搞好现代国家收支的管理,另一种是把现代选举制度和预算制度的结合起来,这也主要根源于东西方人在观念上的差异。可以这样讲,我们在法治国家、现代预算管理体制(这是我国改革的两大重点)在正式制度层面与西方国家理解上差异不大,但在非正式制度及实施层面却存在较大差异,而这又根源于文化的差异。
反思我国这些年的市场化改革,除了制度层面的问题外,还有我国组织层面的问题。制度是游戏规则,而组织就是社会玩游戏的角色。制度与组织是相互关系相互制约的。在诺斯看来,“全球经济”并不是同一水平的竞技场。发达国家在制度/组织框架方面有着重大优势,这一制度/组织框架能够攫取整合分散知识所固有的潜在生产率,而分散知识是在一个专业化的世界中有效率地生产所必需的。我们这里探讨的组织是宏观层面的组织,我国宏观层面的组织与市场经济还不相适应,有的甚至存在冲突。重构我国市场经济的组织构架体系包括三个层面:一是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二是从自上而下的改革方式为主向自下而上的改革为主转变;三是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这种新的组织构架,更有利于提高制度的适应性效率。其实,这三个方面的改革,又反过来促进人们相应的非正式约束的形成,也就是说,通过正式规则的变化来“倒逼”非正式约束的转变。
一是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我国,一方面,对行政部门做事的满意度降到前所未有的低点;另一方面,却把什么希望都寄托在政府身上,什么东西都要政府管起来(陈志武)。为什么会形成这种政府偏好情结?首先是在历史上存在路径依赖,过去几千年的封建统治,加上新中国成立后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对政府的信赖根深蒂固。其次是权力还没有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不受约束的权力必然会挤压市场。最后是我国各种社会组织发展缓慢,即使已有的一些组织(如协会之类的)也挂靠在政府部门(现正在考虑脱钩)。社会治理能力差也使政府管了它不该管的事,这也是政府管得过多的必然结果。人们在政府与市场关系认知上(包括观念上)的“落后”严重地制约了我国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正式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二是从自上而下的资源配置方式为主向自下而上的资源配置为主转变。其实,这个问题与上述问题是有内在联系的。在我国达到中等收入水平后,我们现在的问题是如何优化结构和创新驱动发展,换言之,过去我国是讲“量”(如GDP、财税收入等),而现在是讲“质”(结构、创新、效率)了,如果我们的资源配置(包括项目决策权)还是自上而下为主而不是自下而上为主,那么我们的经济转型就很难完成。其实,这也是一个观念的问题。我们的理论工作者和决策者还没有充分认识到这些年来我国这种自上而下的资源配置方式对我国带来的负面影响,这包括资源配置的低效、无效投资及产能过剩等问题。同样的资源,若我们采用自下而上的配置方式为主,即使扣除市场的盲目性导致的经济损失,也比现在自上而下的集中配置资源效果要好。其实,我国这些年的自上而下的配置资源没有减少盲目性,有些方面加剧了盲目性。如我国过多的汽车总装厂(全国有130多家)、遍地开花的机器人生产商(全国有400多家)等现象在不少产业都存在。这说明我们自上而下的配置方式也没有解决盲目性问题,因为上级部门对不同的地方不能厚此薄彼,“一个也不能少”,从而导致不同地方的重复建设,没有规模经济,也不利于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成本不断上升。这种盲目性比市场造成的盲目性还要难以治理,因为这背后站着的都是政府。这也是一个观念问题,我们宁可相信政府也不愿意相信市场。市场决定资源配置在我国还很难从理论变成实践。建立在以人为本基础上的自下而上的资源配置方式不仅有利于提高适应性效率,而且有利于人的潜力的最大化释放。
三是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这既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好的政治体制应该是集权与分权的有机统一。从经济上讲,我国现在一些部委集中的权力太多,禁锢了地方的积极性。我国发挥了集中的优势(如GDP总量上去了、许多产业产品产量世界第一),但是失去了分散化优势(如多样性、特色、创新、质量、品牌等)。我国经济发展阶段对经济体制的要求越来越高,结构优化、创新及人的全面发展,要求我们的体制更具有适应性效率。市场经济的本质是不确定性(奈特,2006)[87],具有适应性效率的制度结构能够为不断的试错创造条件,鼓励和允许进行实验。因此,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会大大地提高我国制度的适应性效率,也更有利于人与制度的协调发展。一种经济方式(如市场经济)若没有相应的制度跟上,那么不仅不能带来高效,而且还会带来人的行为扭曲。
本文与罗小芳合写,写于201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