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外贸易环境与贸易摩擦研究报告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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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反倾销概述及相关文献综述

一、倾销及反倾销问题概述

我们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为“倾销”所下的定义来对倾销进行说明。所谓倾销,是指以低于公平价值销售产品的行为 (USITC,2005)。具体来说,其是指剔除商品、购买数量和销售环境的差异之后,出口厂商在进口国市场上以低于出口国国内市场价格的价格 (正常价值)进行销售的行为;如果某种外国商品在出口国国内市场的销售量不足,则选取一个“第三方国家”作为替代国,以该商品在“第三方国家”的售价来确定“正常价值”;如果某种外国商品在出口国国内市场和“第三方国家”的销量都不足,则使用“成本加利润”的方法构造出一个“推定价格”,以此来确定“正常价值”;如果被诉倾销的厂商来自非市场经济国家,则使用“替代国”方法来计算倾销幅度,即先搜集被诉厂商在生产的涉案商品中投入的各种生产要素的数量,再选择一个经济发展水平相近的、具有可比性的市场经济国家作为“替代国”,然后搜集这些生产要素在“替代国”市场上的价格,以此来确定生产成本,在对包装、运输成本和利润进行调整后构造出“正常价值”。

在确认国外厂商存在倾销行为后,还要判定倾销行为是否对进口国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或是否有造成实质性损害的威胁。实质性损害的判定依据主要有:进口价格对进口国国内相同或相似产品的价格有巨大的抑制作用,并且进口需求出现了进一步的提高;该产品对进口国国内产业相同或类似产品的生产商产生的影响以及后续冲击程度很大,涉及影响产业状况的所有经济因素,如生产产量、销售、库存、市场份额、价格、利润、生产率、投资回收率、现金流动、设备利用能力、就业等。实质性损害威胁是指国内产业虽然尚未处于遭受实质性损害的境地,但已受到了这种威胁,而且这种威胁是真实的、迫切的和可以预见的。只有在确认从国外进口的商品存在倾销、存在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损害威胁,并且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时,反倾销税才可征收。

从理论上讲,反倾销税是为了保护进口国产业、打击外国厂商以低于“正常价值”向进口国出售商品的“不公平”行为而征收的。在实践中,判定是否存在倾销和实质性损害是非常困难的,甚至定义“正常价值”和“公平价值”都绝非易事,这就为决策机构在进行裁定时提供了极大的自由度,裁定结果也极具伸缩性。因而,探究反倾销案件的发起及其裁定结果背后的影响因素成为国际贸易领域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二、相关文献综述

由于发达国家在世界经济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又是反倾销措施的主要使用者,再加上数据较易获得,因而反倾销动因的研究对象主要是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大体上说,研究反倾销动因的文献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探究宏观经济因素对案件的发起及其裁定结果的影响;另一类是从微观视角对影响反倾销的政治经济因素进行考察。

(一)宏观经济因素对反倾销的影响

对影响反倾销的宏观经济因素的考察要追溯到Feinberg (1989),他考察了美国四个主要进口来源国汇率的变动对美国反倾销调查的影响,认为美元相对于出口国货币贬值会显著增加反倾销调查发生的可能性。Knetter和Prusa (2003)扩展了考察对象,并得出了与Feinberg (1989)相反的结论。他们考察了美国、欧盟、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传统的反倾销措施使用者的调查与宏观经济因素间的关系,发现美元升值会导致反倾销调查数量增加,同时,他们指出实际GDP增长率的降低也会增加反倾销调查的数量。

Mah (2000)探究了美国ITC反倾销决定的各种宏观经济因素,他发现确认存在损害的案件比例的增长率与贸易差额之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贸易差额与确认存在倾销的案件的比例的增长率具有单向因果关系。Blonigen和Bown (2003)认为,报复性反倾销行动造成的威胁对反倾销活动有着最终抑制效应,它将导致某种类似“冷战”的均衡。如果一国是反倾销措施的积极使用者,或者一国是美国商品的重要出口对象,那么申诉者倾向于拒绝或较少发起针对该国的反倾销调查。Feinberg和Olson (2004)将全部WTO成员方作为考察对象检验了反倾销调查是否基于报复而发生。在控制了宏观经济因素和行业特征等变量之后,他们发现报复是世界反倾销案件急剧增加的一个重要原因。

Aggarwal (2004)将考察对象扩展至发展中国家,比较研究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反倾销动因的异同。根据其研究,在发达国家,反倾销调查主要由其国内宏观经济压力所驱动,而根据国际贸易状况评估的外部压力对发达国家反倾销申诉的影响是不显著的。Aggarwal还研究了WTO的成立对各国反倾销措施的使用的影响,指出WTO多边框架体制下自由贸易制度对进口国国内产业形成了压力,促使进口国国内的企业寻求有效的保护,因此WTO的成立导致反倾销措施的使用在世界范围内更加普遍。Feinberg和Olson (2005)考察了在GATT/WTO的倡导下,各国进行关税减让是否是导致反倾销调查增加的重要原因。其结论是:在乌拉圭回合中承诺关税减让幅度大的国家倾向于更多地使用反倾销措施来保护本国市场,也就是说,在贸易自由化的背景下,反倾销措施成为关税的“替代品”。

近年来,国内学者也开始对中国遭遇反倾销的宏观经济因素进行经验分析。谢建国 (2006)使用格兰杰因果检验与计数模型得出了如下结论:经济因素是美国对华发起反倾销的主要原因,其中,美国国内工业产出的波动与对华贸易逆差显著提高了美国对华的反倾销调查频率。同时,中美政治关系的恶化将加剧中美在贸易领域的冲突。同样运用计数模型,沈国兵 (2007)的计量结果显示,美国源于中国的进口渗透率的提高是其针对中国进行反倾销调查的最主要的决定因素,美国反倾销法的变化增加了其针对中国的反倾销案件数量,而中国对美出口比重减小会对美国的反倾销行动产生抑制效应。潘圆圆 (2008)分析了对中国发起反倾销的13个经济体申诉的共同原因,检验了各种因素的解释力,发现申诉方的发展程度显著影响其针对中国的反倾销调查,而各经济体对中国的FDI (外商直接投资)、申诉方的失业率和中国的“非市场经济地位”则没有太大的解释力。

(二)微观因素对反倾销的影响

反倾销调查是由厂商或劳工组织发起的,因此微观视角的分析就是考察申诉方提起反倾销调查的动因,以及申诉方自身 (及其所属行业)的特征对反倾销裁定结果的影响作用。

关于微观经济因素对发起反倾销调查的影响的文献,可以列出一个长长的清单:从Finger (1981)、Feinberg和Hirsch (1989)的单方程估计,到Hansen (1990)的两阶段嵌套Logit模型,再到此后考察了更多因素的Furusawa和Prusa (1996)、Sabry (2000),以及Blonigen和Bown (2003)。上述文献都是按照标准行业分类(SIC),将反倾销涉及的商品归并到相应的行业中,并得出了十分一致的结果:至少对于美国来说,行业的进口渗透率、国内雇佣人数和资本存量/密集度是其发起反倾销调查的三个基本影响因素。

在相关机构对是否存在倾销和是否存在损害进行裁定时,申诉方的政治经济特征会对裁定结果产生显著的影响,因而在考察裁定结果时,学者们不仅将微观经济因素纳入计量模型之中,而且将申诉方及其所属行业的政治特征作为考察因素。Finger等(1982)和Baldwin (1985)率先对影响美国ITC裁定是否存在损害的政治经济因素进行了经验检验,他们指出在ITC的裁定过程中,不仅经济因素会对裁定结果产生影响,而且来自行业的政治压力也会对ITC的裁定结果产生显著的影响。这两篇文献不仅创立了对该问题进行经验分析的框架,揭示出了ITC裁定过程中的机制特点,还引入了贸易的政治经济学分析方法。此后,研究影响ITC的裁定结果的因素的所有文献都沿用了相同的分析框架,运用了相似的分析方法。

Andeson (1993)、DeVault (1993)、Moore (1992),以及Baldwin和Steagall (1994)使用ITC公开发布的报告中给出的数据,对影响ITC的裁定结果的因素进行了检验,他们的估计结果与Finger等 (1982)和Baldwin (1985)的结论并不一致,他们认为政治压力对ITC的裁定结果几乎没有影响。Hansen和Prusa (1996,1997)与Prusa (1998)并非仅限于分析ITC报告中包含的案件,而是将反倾销案件中涉及的产品归并到SIC分类之中,从而突破了ITC报告的限制,对ITC裁定的全部案件进行了分析。ITC报告中将涉案产品的经济指标 (如进口渗透率等)公布于众,但其公布的案件数十分有限。如果抛开ITC报告,那么涉案产品的经济指标将无法获得,只能将具体产品归并到SIC分类之中,因为按照SIC分类的产品的各种经济指标容易获得。他们的研究结果表明,经济因素和政治压力都会对ITC关于是否存在损害的裁定结果构成显著影响。

在关于裁定是否存在倾销 (计算倾销幅度)的研究中,李坤望和王孝松 (2008)克服了以往文献未纳入申诉方政治特征的缺陷,基于案件层面对美国相关机构裁定对华反倾销税税率的影响因素进行了经验分析,其结果表明,用政治捐资衡量的申诉方政治势力是决定美国对华反倾销税税率的首要因素。

(三)小结

综观现有文献,关于反倾销的发起原因及裁定结果的影响因素的研究已经比较成熟,无论是对宏观经济因素的考察,还是对微观因素的分析,都有相当精彩的研究成果。然而,目前针对中国遭遇反倾销的原因的深层次探讨仍是空白。一方面,谢建国(2006)、沈国兵 (2007)仅仅考察了一个特定国家对华反倾销的宏观决定因素,这无法解释中国为何在世界范围内频繁遭遇反倾销;另一方面,李坤望和王孝松 (2008)从微观视角探讨了美国利益集团的政治势力在裁定对华反倾销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但这也无法全面揭示各国纷纷发起对华反倾销的原因。潘圆圆 (2008)虽然考察了多个国家对华反倾销的影响因素,试图提炼出共同原因,但其使用的是国家整体的数据,而反倾销显然具有很强的行业特征,因而其提供的信息十分有限,而且结果的可信性也存在问题。

本章属于探讨影响反倾销的宏观经济因素的范畴,通过考察16个对华反倾销申诉方的种种经济特征,以及WTO运行机制所带来的种种制约因素,来揭示出中国频繁遭遇各国反倾销的共同原因。特别地,我们将反倾销案件细化到行业层面,通过构建跨国、跨行业、多年度的三维度混合数据,进行更细致的经验分析,从而更清楚地揭示中国遭遇反倾销的原因。由于我们对反倾销数据掌握得较为全面,因而本章不仅考察各国对华反倾销案件数量的影响因素,还考察相关机构裁定是否存在倾销及损害的影响因素。此外,我们还根据世界经济发展的新形势,纳入崭新的影响因素进行考察,从而弥补了现有文献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