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的集团理论
传统的集团行为理论毫无保留地认为,私人集团和社团运作所遵循的原则与支配市场中企业间关系或纳税人和国家关系的原则截然不同。这一“集团理论”看来是许多美国政治学家、社会学家和社会心理学家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25】这一传统的集团理论与大多数其他理论一样是由许多持不同观点的作者发展起来的,因此试图对这些不同的观点抱一视同仁的态度显然并不公正。然而,对集团传统理解的各种代表思想与本文所持的方法确实密切相关。因此这里可以不严格地只讨论一种传统理论。只要区分这一理论的两个基本变体即可:随意变体(casual variant)和正式变体(formal variant)。
传统观点的随意变体认为私人组织和集团是无处不在的,这一普遍性是由人类有着组织和参加社团这一根本习性决定的。正如著名的意大利政治哲学家加特诺·莫斯卡(Gaetano Mosca)所述,人类有着一种“聚在一起与其他人群对抗的本能”。这一“本能”同时也是“在一个给定的社会和道德以及物质矛盾条件下所出现的所有分裂和再分裂的原因”。【26】当亚里士多德说人类在本质上是一种政治动物时,他的脑子里可能也有着类似的人群观点。【27】德国的乔治·西梅尔(Georg Simmel)在其社会学经典著作中强调了集团普遍存在且不可避免。【28】在美国,阿瑟·本特利在政治学一本最著名的著作中也强调了这一点。【29】这种普遍的参加社团的倾向或嗜好通常被认为在美国最盛行。【30】
传统观点的正式变体也强调了集团的普遍性,但其出发点并不是什么参加集团的“本能”或“嗜好”。相反,它试图把今天社团和集团的存在解释成现代工业化社会从以前的“原始”社会进化而来的一个方面。其出发点为,“初级集团”(primary groups)【31】——这种集团非常之小,每个成员与其他成员之间都有着直接的面对面的关系——与家庭和亲属集团一样在原始社会中占主导地位。正如塔尔科特·帕森斯(Talcott Parsons)所称:“众所周知,在许多原始社会中,亲属关系‘主导’了社会结构;不依靠亲属关系就能参加进去的具体结构几乎不存在。”【32】只有小家庭或亲属关系单位才代表了个人利益。R.M.麦基弗在《社会科学百科全书》中是这样描述的:“在较为简单的社会条件下,利益的社会表现主要是通过种姓或阶级集团,年龄集团,亲属集团,居民集团和其他未经组织或组织松散的实体。”【33】在“原始”条件下,小型的、类似于家庭的单位形成了所有或几乎所有的人类“相互关系”。
但是,这些社会理论家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现了结构变化:新的社团形成并取代了原先由家庭承担的一些功能。“随着我们社会中家庭制度所承担的社会功能不断减少,一些次要的集团,如工会,达到了相当于或超过了某些主要集团对人际关系影响的程度。”【34】用帕森斯的话来说:“显然,在更为‘先进的’社会中,非亲属结构,如国家、教会、大型企业、大学和职业社团扮演了远为重要的角色。……非亲属结构在社会结构中成为主要成分的过程不可避免地会对某些甚至全部亲属单位造成‘功能丧失’。”【35】如果事实确实如此,或者如麦基弗所说,“原始社会和文明社会最显著的结构上的区别是前者缺乏特定的社团而后者拥有大量这样的社团”【36】,那么看来现代社会中的大型社团在某种意义上正是原始社会中小集团的等价物,而且大型的现代社团和小型的原始集团必须用同样的基本来源或起因来解释。【37】
那么什么是原始社会中小型原始集团和现代大型自发社团共同的根本来源呢?对这一点,集团理论正式变体的倡导者并没有作出明确的回答。其来源可能是假设的组织和参加社团的“本能”或“嗜好”,而这正是传统观点随意变体的标志;这种组织和参加集团的偏好会在原始社会的小型和亲属集团以及现代社会的大型自发社团中表现出来。然而这样解释也许对许多赞同传统理论正式变体的理论家来说是不公正的,因为他们中的许多人毫无疑问不会赞同任何有关“本能”或者“嗜好”的理论。他们显然意识到把参加社团和集团说成是出于一种归属的“本能”实际上什么也没说;这只是多了一个词,而不是一个解释。任何人类行为都能归因于对那一行为的本能或偏好,但这丝毫不能增加我们的知识。如果判定参加集团的本能或嗜好是没有意义的,那么传统理论假定的大大小小、无处不在的集团和社团,其来源究竟是什么呢?也许某些传统理论家考虑的是“功能”——即不同类型和大小的集团或社团能实现的功能。在原始社会中小型的初级集团占主导地位,因为它们最适合于(或者至少是能胜任)为那些社会中的人完成某些功能;与此相反,在现代社会中大型社团占主导地位,因为在现代条件下只有它们有能力为那些社会中的人们完成(或者能更好地完成)某些有用的功能。例如,大型自发社团可以用以下事实来解释,即它为众多的人实现了一个功能——满足了要求,增进了利益,解决了需要——而小集团在现代环境中不能够实现(或不能够这么出色地实现)这一功能。这个要求或者利益为组织和维持自发的社团提供了一种激励。
作为其特性,所有的传统理论都假设,参加自发的社团实际上是具有普遍性的,而且小集团和大组织都出于同样的理由吸引其成员。这一理论的随意变体认为存在一种加入集团的嗜好,而根本不区分不同大小的集团有什么区别。尽管较为复杂的变体区分了不同的功能,即最好由小集团完成的功能和最好由大社团完成的功能,但它仍然假设,当需要大型社团时,大型社团就会出现并吸引成员,就像需要小集团时,小集团就会出现一样。所以,如果说传统理论对小集团和大集团加以区别的话,那么显然这种区别也只是针对它们所完成功能的规模,而不是它们在完成这些功能时的成功程度或者它们吸引成员的能力。这一理论假设小集团和大集团只是等级不同,而性质是相同的。
但真是这样吗?小型的初级集团和大型社团是否以同样的方式吸引成员?它们是否在完成各自功能时差不多同样有效?或者它们只是大小不同,而基本性质相同?经验性研究显示,普通人属于大型自发社团事实上并不典型,而且认为典型的美国人是“参加者”的想法总的来说是错误的,【38】这样就对传统理论提出了疑问。因此值得问一问在集团的大小和其凝聚力、有效性、对潜在成员吸引力之间是否真的没有什么关系;以及一个集团的大小和它对个人为集团目标出力的激励之间是否有着联系。要想对集团的传统理论作出一个恰当的评价,就必须回答这些问题。用德国社会学家乔治·西梅尔的话来说,要知道的是“社会化个人的数量与社会生活形式之间的关系”。【39】
要想证明大集团和小集团是按照截然不同的原则运作的,一个障碍看来是早先强调过的一个事实,即任何集团或组织,不管其大小,都是为某一集体利益服务的,其本质就是使集团中的成员受益。所以尽管集团的全体成员对获得这一集团利益有着共同的兴趣,但他们对承担为获得这一集体利益而要付出的成本却没有共同兴趣。每个人都希望别人付出全部成本,而且不管他自己是否分担了成本,一般总能得到提供的利益。如果这就是所有带有经济目的的集团或组织的根本特点,那么看来大型组织与小型组织不会有多大的区别,而且小集团也不会比大集团有更多的理由获得某种集体服务。然而,直觉告诉我们,足够小的集团有时能为它们自己提供公共物品。
要想满意地回答这个问题,必须研究一下不同大小的集团中的个人可以采取的其他行为的成本和收益。本章的下一节就是这样的一个研究。鉴于这个问题的本质,必须运用一些经济分析的工具。下一节中有一些数学公式,尽管是最为基本的,但对从未研究过那一题目的读者自然会不甚明了。而且下一节的有些观点提及了市场中的寡头卖方垄断集团,也许只有经济学家会对此感兴趣。因此,下一节的某些要点在该节的“非技术性概述”部分中用一种直观的、因而是轻松的和不精雕细琢的方式进行了恰如其分的解释。那些对技术分析不感兴趣的人可以直接看这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