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世东亚儒学研究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四 诚身与明善

以下再引述《中庸章句》其他章中的一些解释,以见朱子诠释《中庸》的特点。先看朱子对“君子之道费而隐”章中的解释:

君子之道,近自夫妇居室之间,远而至于圣人天地之所不能尽,其大无外,其小无内,可谓费矣。然其理之所以然,则隐而莫之见也。……子思引此诗以明化育流行,上下昭著,莫非此理之用,所谓费也。(十二章)[1]

事事物物是费,是显而可见的;理是事物的所以然,是隐,即微而不可见的。朱子用理事显微的分析解释《中庸》的费隐之说,认为化育流行的万物万事都是理的“用”,即理的表现,这是理学的理事观的运用。

在下位不获乎上,民不可得而治矣;获乎上有道,不信乎朋友,不获乎上矣;信乎朋友有道,不顺乎亲,不信乎朋友矣;顺乎亲有道,反诸身不诚,不顺乎亲矣;诚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诚乎身矣。此又以在下位者,推言素定之意。反诸身不诚,谓反求诸身而所存所发,未能真实而无妄也。不明乎善,谓未能察于人心天命之本然,而真知至善之所在也。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诚之者,择善而固执之者也。中,并去声。从,七容反。此承上文诚身而言。诚者,真实无妄之谓,天理之本然也。诚之者,未能真实无妄,而欲其真实无妄之谓,人事之当然也。圣人之德,浑然天理,真实无妄,不待思勉而从容中道,则亦天之道也。未至于圣,则不能无人欲之私,而其为德不能皆实。故未能不思而得,则必择善,然后可以明善;未能不勉而中,则必固执,然后可以诚身,此则所谓人之道也。不思而得,生知也。不勉而中,安行也。择善,学知以下之事。固执,利行以下之事也。(二十章)[2]

《中庸》注重修身、反身、诚身,反身是反求于己,自我批评,反身必须以诚为标准和原则,以诚为标准和原则去反身所达到的境界就是诚身。在朱子的解释中,以真实无妄解释诚,以反求所存所发说明诚身的用力之地;所存是未发,所发是已发,这就与戒慎和慎独联系起来了。关于明善,朱子解释为明察人心所具的天命之性,并且真正认识到天命之性是至善。

朱子把“诚”释为真实无妄,把“天之道”释为天理,把“诚者天之道”解释为诚乃天理之本然,这就是把诚理解为天理的本然状态。而“诚之”是人仿效天理本然的真实无妄,尽力达到那种真实状态的努力。圣人不勉而中,自然真实无妄,与天道的本然真实“诚”相同,所以圣人的境界同于天道,都是真实无妄。一般的人有人欲私心,不能像圣人一样自然真实无妄,所以要做到真实无妄,就需要择善,以达到明善;择善后必须坚定地实行,以达到诚身。经过努力去达到真实无妄,这是人道的特点,这就是“诚之”。

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此诚之之目也。学、问、思、辨,所以择善而为知,学而知也。笃行,所以固执而为仁,利而行也。程子曰:“五者废其一,非学也。”有弗学,学之弗能弗措也;有弗问,问之弗知弗措也;有弗思,思之弗得弗措也;有弗辨,辨之弗明弗措也;有弗行,行之弗笃弗措也;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君子之学,不为则已,为则必要其成,故常百倍其功。此困而知,勉而行者也,勇之事也。果能此道矣,虽愚必明,虽柔必强。明者择善之功,强者固执之效。吕氏曰:“君子所以学者,为能变化气质而已。德胜气质,则愚者可进于明,柔者可进于强。不能胜之,则虽有志于学,亦愚不能明,柔不能立而已矣。……”[3](二十章)

朱子认为,诚之的具体方法就是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其中学、问、思、辨属于前面说的“择善”,行属于“固执”。按《中庸》三知三行的说法,朱子认为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统属于“学知利行”,如果再分,这五者中,学问思辨属于学而知之,笃行属于利而行之,至于人一己百的努力,则属于“困知勉行”了。

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诚则明矣,明则诚矣。自,由也。德无不实而明无不照者,圣人之德。所性而有者也,天道也。先明乎善,而后能实其善者,贤人之学。由教而入者也,人道也。诚则无不明矣,明则可以至于诚矣。(二十一章)[4]

为了对应于《中庸》所说的诚和明,朱子以德和明两者作为分析的基点,他认为圣人德无不实,这是诚;圣人明无不照,这是明。德是道德的德性,明是理性的能力,天命之性人人都有,但率性为道只有圣人能之,圣人是天然如此,与天道本然相同;贤人以下都是修道为教,由教而入,不是自然,而必须用各种功夫。先从学知明善入手,然后去实在地践行善,这是人道的特点。朱子这个讲法,先明乎善,而后实其善,就是以一种先知后行的知行观来说明贤人由明至诚的方法。

[1] 同上书,第26页。

[2] 《四书章句集注》,第36页。

[3] 《四书章句集注》,第37页。按吕氏原文见其《礼记解》,载《蓝田吕氏遗著辑校》第297页,朱子所引,与吕氏原文略有同异。

[4] 《四书章句集注》,第3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