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世东亚儒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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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仁心:天地以生物为心,人得之以为心

《孟子·梁惠王》第一章一开始,记述了孟子与梁惠王之间著名的义利对话:

孟子对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仁者,心之德、爱之理。义者,心之制、事之宜也。此二句乃一章之大指,下文乃详言之。[1]

仁者心之德、爱之理,这是朱熹仁说的重要定义,也写入了论语《集注》。孟子则不仅言仁,而且论义,仁义连用。与仁的定义是“心之德、爱之理”相对,义的定义,在这里表达为“心之制、事之宜”,指义是心的向外的规范作用,是制约行事的,使事物得其所宜。义本来也可以是心之德,但朱熹在孟子《集注》中强调的不是义作为心之德的意义,而是对事物的制约作用,是行事的应然原则。朱熹认为突出仁义是开篇首章的“大指”。

在这一章的结尾,我们看到朱熹的《集注》:

王亦曰仁义而已矣,何必曰利?重言之,以结上文两节之意。此章言仁义根于人心之固有,天理之公也。利心生于物我之相形,人欲之私也。循天理,则不求利而自无不利;殉人欲,则求利未得而害已随之。所谓毫厘之差,千里之缪。此《孟子》之书所以造端托始之深意,学者所宜精察而明辨也。太史公曰:“余读孟子书至梁惠王问何以利吾国,未尝不废书而叹也。曰嗟乎!利诚乱之始也。夫子罕言利,常防其源也。故曰‘放于利而行,多怨’。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好利之弊,何以异哉?”程子曰“君子未尝不欲利,但专以利为心则有害。惟仁义则不求利而未尝不利也。当是之时,天下之人惟利是求,而不复知有仁义。故孟子言仁义而不言利,所以拔本塞源而救其弊,此圣贤之心也。”[2]

仁义是在与其对立面的对立中彰显起来的。朱熹认为,《孟子》梁惠王上第一章的根本宗旨是理欲公私之辨,仁义之心是人所固有的本心,代表天理之公;而所谓“利心”生于人与物的接触,属于人欲之私。两者是对立的,但也可以在仁义的主导下得到统一。关于理和欲的关系,朱熹认为,一心遵循天理,不追求利益,利益自然会来。一心追求人欲,不仅利益得不到,自己也会受害。他引用二程的话指出,君子不否定利,但反对“专以利为心”,反对以利为惟一的动机,认为这无论对个人还是社会都是有害的。朱熹还引用司马迁的话,认为惟利是求的价值导向,是社会动乱的根源;主张改变以利为根本、改变惟利是求,才是改良社会、救治人心的“拔本塞源”之法。

朱熹首先要面对孟子自己对仁和义的分疏:

孟子曰:“仁,人心也;义,人路也。”仁者心之德,程子所谓心如谷种,仁则其生之性,是也。然但谓之仁,则人不知其切于己,故反而名之曰人心,则可以见其为此身酬酢万变之主,而不可须臾失矣。义者行事之宜,谓之人路,则可以见其为出入往来必由之道,而不可须臾舍矣。[3]

本来,朱熹的哲学认为仁是性,不是心,所以他先用心之德解释仁作为生命本性的意义。但在朱熹看来,孟子之所以提出“仁人心也”,是因为,只把仁作为一种德性,或者作为人性本质,还不能显示出仁作为意识主体的重要作用,也不能使人在功夫实践上贴近自己的问题。心是意识活动和行为的主宰,如果从心来理解仁,仁心就是活动的主体,这就突出了仁作为道德主体的意义。所以,从人心方面来讲仁,也是朱熹可以肯定的。义则是指人的从事于各种事事物物的活动所应遵循的规范和原则。

朱熹强调,仁心是有其宇宙根源的:

孟子曰:“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天地以生物为心,而所生之物因各得夫天地生物之心以为心,所以人皆有不忍人之心也。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运之掌上。”言众人虽有不忍人之心,然物欲害之,存焉者寡,故不能察识而推之政事之闲;惟圣人全体此心,随感而应,故其所行无非不忍人之政也。[4]

《孟子集注》中,对仁心的一个重要诠释,这就是来自朱熹《仁说》的观念。这个观念把人之仁心溯源至天地之心,以说明其根源。朱熹认为,天地生物之心就是天地的爱的体现,天地以生物为心,就是指天地完全以对于万物生养的爱为心。而正是由于天地以爱为心,所以作为天地所生之物的人,也无不具有不忍人之爱心,不忍人之心即仁心。这是朱熹对孟子仁心说的宇宙论哲学论证。

不忍人之心又叫做恻隐之心,这是孟子用来说明仁心的重要方式:

所以谓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非所以内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怵,音黜。内,读为纳。要,平声。恶,去声,下同。乍,犹忽也。怵惕,惊动貌。恻,伤之切也。隐,痛之深也。此即所谓不忍人之心也。内,结。要,求。声,名也。言乍见之时,便有此心,随见而发,非由此三者而然也。程子曰:“满腔子是恻隐之心。”谢氏曰:“人须是识其真心。方乍见孺子入井之时,其心怵惕,乃真心也。非思而得,非勉而中,天理之自然也。内交、要誉、恶其声而然,即人欲之私矣。”由是观之,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恶,去声,下同。羞,耻己之不善也。恶,憎人之不善也。辞,解使去己也。让,推以与人也。是,知其善而以为是也。非,知其恶而以为非也。人之所以为心,不外乎是四者,故因论恻隐而悉数之。言人若无此,则不得谓之人,所以明其必有也。[5]

《集注》在音读和字义讲解之后,引用二程和谢良佐有关恻隐之心的说法,其中谢氏的说法,以恻隐之心为人的真心;认为真心所发,不思而得,无所为而然,自然而然,乃是天理;凡有所为,如内交、要誉等,都是人欲。人不仅仅有恻隐之心,还有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是非之心就是知其善而以为是,知其恶而以为非。朱熹强调,这四者是人之所以为人者,就是说,没有这四者就不成其为人了。又说这四者是人之所以为心者,意思是说,人与动物的区别在于人有心,而动物没有心,人与动物的根本不同就在于人有这四者之心。

在接下来的解释中,朱熹以理学的心性情论来解说孟子的性情说:

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恻隐、羞恶、辞让、是非,情也。仁、义、礼、智,性也。心,统性情者也。端,绪也。因其情之发,而性之本然可得而见,犹有物在中而绪见于外也。……此章所论人之性情,心之体用,本然全具,而各有条理如此。学者于此,反求默识而扩充之,则天之所以与我者,可以无不尽矣。程子曰:“人皆有是心,惟君子为能扩而充之。不能然者,皆自弃也。然其充与不充,亦在我而已矣。”……[6]

孟子说恻隐之心是仁之端,朱熹解“端,绪也”,这在字义上是没有问题的。但朱熹又从他的心性论加以解释,仁是指性,恻隐是指情,心则包括性情。性是看不见的,但性通过情表现出来,于是人可以由情以见性。仁义礼智是天赋予人的性,恻隐等四者是人之本性的发端,通过恻隐等四者,性就可以表现出来了。在这个意义上,作为端绪的情之发和未发的性是两个不同层次的存在,这样的端绪就不是一个整体的开端部分,而是本性的现象表现。朱熹把性情归结为心的体用,性是心之体,情是心之用,心是包括性情的全体。从对孟子的解释来看,朱熹的这一说法,把孟子的性善、仁心、恻隐等讲法阐释为一更有条理层次的心性系统了。

正如朱熹在《集注》成书以前就完成的《仁说》一样,朱熹注重从爱来推溯和理解仁:

今有仁心仁闻而民不被其泽,不可法于后世者,不行先王之道也。闻,去声。仁心,爱人之心也。仁闻者,有爱人之声闻于人也。先王之道,仁政是也。范氏曰:“齐宣王不忍一牛之死,以羊易之,可谓有仁心。……”[7]

除了推原仁心的宇宙论根源外,朱熹对仁的理解的另一个特点是坚持以爱推仁,反对离爱言仁,所以他以仁心为爱人之心,以仁闻为有爱人之声闻。这些都体现了朱熹论仁的特点。

最后来看朱熹对孟子的大人之心和赤子之心的区分:

孟子曰:“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大人之心,通达万变;赤子之心,则纯一无伪而已。然大人之所以为大人,正以其不为物诱,而有以全其纯一无伪之本然。是以扩而充之,则无所不知,无所不能,而极其大也。[8]

在《孟子》中,还提到大人之心和赤子之心,朱熹的解释认为这二者还是有所分别的,大人之心是成人后得的成熟理性,能通达各种变化,而不受任何物质的引诱;而赤子之心是原初的本心,纯一真实。朱熹认为,大人之心就是赤子之心的扩充的极致。

[1] 《四书集注》,第201页。黑体字为《孟子》本文,黑体字后为朱熹《集注》文。下皆仿此,不再注明。

[2] 《四书集注》,第202页。

[3] 同上书,第333页。

[4] 《四书集注》,第237页。

[5] 《四书集注》,第237页。

[6] 《四书集注》,第238页。

[7] 同上书,第275页。

[8] 《四书集注》,第2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