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视域下党的廉政教育实现路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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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腐败与廉政建设

腐败被称为一种历史痼疾、一种世界性顽疾,严重危害经济社会发展,恶化社会风气。纵观中外历史,反腐败斗争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是各个国家和政党面临的重大难题,遏制腐败、加强廉政建设始终受到世界各国政府和政党的高度重视。

一 腐败及其社会危害

《汉书·卷二十四·食货志上》:“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腐败不可食。”[1] 其中的“腐败”意为食物腐烂败坏。后来“腐败”被引申为一个国家政治腐化,社会风气败坏,是指拥有权力的人利用公职谋取私利。英文中的“腐败”(Corruption),最基本的含义为“腐烂”“败坏”。《牛津词典》关于腐败的解释,一是指公职人员的不法行为;二是指使人堕落的行为。《牛津法律大辞典》认为腐败是指“出自对捐款人有利的考虑接受金钱或其他好处”[2]

关于腐败的界定,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诠释。有的学者认为腐败是一种寻租活动,简单地说就是“利用相对低廉的贿赂成本获得高额的利润”[3]。美国约翰·约瑟夫·沃利斯认为经济腐败“是指通过腐蚀政治程序来追求私人经济利益”[4]。有的学者从法学角度指出,“腐败就是违反法律规范的贪污、贿赂等犯罪行为,腐败的典型形式就是那些以贪污、贿赂为主要表现的违法犯罪行为”[5]。也有学者认为腐败就是对公共权力的滥用。里克·斯塔彭赫斯特认为,“从最简单的意义上说,腐败是权力的滥用,它常常是为了个人利益或者为了个人效忠的某个集团的利益。它往往是受贪婪、保持或增大自己权力的欲望或者非法获取更大利益的信念的驱使”[6]。虽然从不同的视角,腐败有不同的界定,但关于腐败具备的基本的内涵,学界的认识是一致的,即腐败的主体通常是指依法掌握公权力而履行公职的人;腐败的行为是违反法律、社会规范,滥用公权力的行为;腐败的目的是谋取不正当的利益;腐败的后果是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因此,腐败必然存在滥用公权力,必然存在谋取不当利益,必然存在破坏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本书认为腐败是指领导干部或公职人员为了谋取不当利益而滥用公权力的行为。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变迁,腐败作为社会毒瘤不断蔓延,阻碍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现代化民主进程的推进,恶化社会风气,破坏社会安定和谐团结的良好局面,严重危害社会政权的稳定,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敏感性政治问题和社会现象。

腐败阻碍经济社会发展。腐败对经济发展的破坏犹如“往机器里放砂子(sands the wheels)”,阻碍经济社会大机器的规范运行,影响资源的合理配置,抑制经济的发展与进步,破坏资本投资环境,破坏经济社会发展的机会均等性,扭曲社会公共支出,阻碍社会民生工程的提升与发展。首先,腐败会浪费社会资源。权钱交易、贪污受贿等行为会使得宝贵的物质资源和优秀的人力资源不能够进入真正需要的单位和部门发挥其作用,从而造成对资源的不合理利用,浪费宝贵的社会资源。此外,由腐败导致的本国政府信誉受损会使外来投资减少,进而使得本国大量的社会资源和自然资源得不到利用,形成资源浪费。其次,腐败会造成公共财产的损失。腐败的实质是以权谋私,即利用公共权力,侵害公共利益,谋取个人利益。无论是受贿方得到的利益还是行贿方获取的超额利润归根到底都是对公共利益的侵吞。在一些政治经济比较落后的国家,公职人员作为国家的特权阶级利用其掌握的公共资源分配权大肆挥霍金钱也是导致国家财产流失的原因之一。另外,拥有公权力的官员高度关注重大基建工程,忽视医疗、教育、社会福利等民生基础工程,导致民生基础工程的质量和水平令人担忧。最后,腐败会严重阻碍经济的发展。腐败的经济后果最常见的是“黑色经济”或“影子经济”,对国家经济造成巨大损失。[7] 资源配置不合理与企业间的不公平竞争都会阻碍国家经济发展。腐败会造成企业之间的不公平竞争,使得有些企业不致力于增强自身实力,而是依赖贿赂求得生存,阻碍了企业的长远发展,进而抑制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

腐败阻碍现代化民主进程的发展。“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8] 现代化进程民主程度越低,腐败越严重,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是推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最重要政治制度保障。反之亦然,腐败越严重必然导致民主化进程的艰难。腐败是滥用公权力的结果,其根源是公共权力缺少监督和约束,现代化民主进程的发展,推进民主监督成为遏制腐败的重要手段。首先,腐败破坏社会公平正义。无论是公职人员利用公共权力搞自身待遇特殊化,还是利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都破坏了公民权利的平等性,严重侵犯公民的个人权利。此外,腐败延伸到经济领域也会导致企业之间的不公平竞争。其次,腐败会削弱法律权威,致使公民法律意识淡薄。政府是国家法律的制定者,公职人员作为政府的“发言人”,其一言一行都代表着政府,公职人员的行为一直都是民众行为的典范。而当公职人员不断践踏法律时,法律的权威性必然受损,民众的法律观念也随之变得淡薄。最后,腐败会歪曲民众的价值取向。道德规范、法律权威与腐败行为是相互作用的,当腐败行为被放任纵容成为常态时,民众的价值取向就会发生扭曲,将腐败行为看成理所当然的事情,认为腐败是经济的“润滑剂”,更甚者对腐败行为出现追捧心理等。

腐败破坏社会的安定和谐团结。腐败损害政党和政府的信誉,降低民众的信任度,加剧公众的敌对情绪。民众的支持与拥护是一个政党和国家能够生存与发展的基础,而民众只有在政党和国家能够为其提供高质量服务、谋取最大利益时才会对它们给予拥护与支持。当腐败严重到让民众认为公共权力成为政客谋取私利的工具时,政党和政府就会失去民众的支持、丧失其在民众中的威信。腐败为社会带来的危害还表现为,滥用公权力的人通过不正当手段实现财富的集聚,寻租行为产生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加深社会矛盾,破坏安定和谐团结的社会局面,严重危及社会政权的稳定。

腐败关系政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腐败会助长派系斗争,削弱政党和政府的中央权威。当腐败蔓延到一定程度时其所形成的利益集团会导致政党和国家内部之间的派系纷争,各个小集体为了谋取私利在置公共利益而不顾的同时也会架空党中央和国家的权利,进而削弱政党和国家的权威。腐败损耗政党和政府的效能,造成政府和政党的管理混乱甚至可能有亡党亡国的危险。而被腐化的各级公职人员将工作重心从本职工作转移到如何谋取私利、中饱私囊上,带来执行力不足、办事效率低下。当民众意识到其利益受到严重损害,享受不到应得的公共服务时就会怀疑政党和国家存在的必要性。

二 廉政建设及其社会价值

“廉政”一词最早见于《晏子春秋·内篇问下第四》:“廉政而长久,其行何也?”[9] 此处廉政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廉洁政治,二是廉洁正直。“廉者,政之本也。”廉政在中国古代政权治理中具有重要作用,到现代社会廉政仍然是世界各国巩固政权统治的重要手段。关于廉政,有学者认为“廉政,就是指廉洁的政治生活,是廉洁的政府和廉洁的社会、廉洁的个人和廉洁的群体以及以廉洁为导向的观念、制度和行为方式的有机统一”[10]。也有学者认为“廉政”就是“公正廉明的政局、政制、政策、政德的良性结合与辩证统一”[11]。还有学者指出,廉政是指“执掌权力的群体和个体奉公守法、清正廉洁,和为达此目的而采取的措施、手段和方法”[12]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资本主义制度政治腐败的深刻揭露与批评,为无产阶级的廉政建设奠定了理论基础。“由国家经手花出的巨款,又使各式各样骗人的供货合同、贿赂、贪污以及舞弊勾当有机可乘。在发行国债时大批地骗取国家财物,而在承包国家工程时则零星地骗取。议会与政府之间所发生的事情,在各个官厅与各个企业家之间反复重演着。”[13]以上论述深刻揭示,除掉官僚主义和腐败的方法,是确立以实现无产阶级掌握政权的“廉价政府”。

列宁在继承马克思、恩格斯廉政思想的基础之上,结合领导苏维埃政权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创新了马克思主义廉政思想。列宁认为,要建立无产阶级政权的国家,就必须树立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决不允许任何人将政权作为特权阶级统治的工具甚至以权谋私、剥夺人民的根本利益。[14] 毛泽东则指出,“共产党员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应以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而应以个人利益服从于民族的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因此,自私自利,消极怠工,贪污腐化,风头主义等,是最可鄙的”[15]。在此基础上,中国共产党把建设廉洁政治提高到了关系人心向背与党的生死存亡的高度。建设廉政政治是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立场,关乎政权稳定的根源,持之以恒的反腐是保持共产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保持共产党员的清正廉洁本色的保障。

廉政建设,是指统治阶级为维护其自身统治的合法性与正当性,通过教育引导、制度规范、法律法规惩戒等对掌握公权力的人进行限制与约束。一是廉政建设的主体是执政党,为保障执政的长期性,主动提出并主导实施廉政建设;二是廉政建设的对象是公权力的行使者,廉政建设的目的是限制拥有公权力者利用手中职权谋取私利,破坏社会公平正义,侵害他人或国家的利益;三是廉政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既包括完善的法律制度建设,也包括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社会风尚;四是廉政建设的本质维护统治阶级利益和统治秩序。

廉政建设是保障国家政治安全的大事。从政治安全的角度,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直接危及国家政权和政治安全。从政治安全的高度加强廉政建设是从制度和体质上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廉政建设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选择。首先,廉政建设对巩固执政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执政党之所以能够执掌一个国家的政权,其中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得到了大多数选民的拥护。但是腐败腐蚀执政党的执政能力,动摇执政党的执政地位,削弱民众对执政党的支持。历史上因腐败而丧失执政地位的政党比比皆是。因此,只有提高政党拒腐防变的能力,搞好廉政建设才能够始终得到民众的支持,巩固政党的执政地位。其次,廉政建设是提高政府服务能力的重要保障。廉政建设特别是廉政教育可以在思想上使公共权力的掌有者能够做到真正地大公无私,使其在制定与实施国家政策时充分考虑到公共利益,真正地实现为民众服务。此外,廉政建设所注重的法律、制度等建设也会尽可能地规范公职人员的决策与履职行为,从程序上保证公职人员做好其本职工作。

廉政建设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首先,廉政建设为国家经济提供一个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廉政建设完善的法律与制度能够规范公职人员的行为,对腐败形成震慑,进而使企业之间进行良性的竞争,为健康经济的发展提供公平正义的环境。其次,廉政建设使社会资源能够得到优化配置。廉洁公正的政府能够对社会资源进行科学合理的配置,使得社会资源的利用效率得到提升。此外,廉洁无私的公职人员也会倍加爱护国家财产,取之于民而用之于民,杜绝利用职务之便奢侈度日,杜绝肆意侵吞国家财产。

廉政建设是弘扬良好文化传统的必由之路。首先,廉政建设能够帮助民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虽然廉政建设的主要实施对象是公职人员,但是民众在廉政建设中的地位也不容忽视,廉政建设特别是廉政教育能够改变公职人员与民众关于腐败与廉洁的价值观,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其次,廉政建设能够提高民众的法律意识,提高其道德水准。无论是公职人员廉洁守法的模范带头、廉洁教育的不断推进,还是法律制度的完善,都会引导民众逐渐养成坚定的法律信念,不断提升社会的道德水平。

腐败是滥用公权力的社会现象,预防腐败和遏制腐败都是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广义的廉政建设是对滥用公权力的限制,但同时各国开展廉政建设又与各国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有紧密的联系。政党的发展历史和政治道路,决定中国的廉政建设一定是长期执政的政党为主导的廉政建设。在我国,廉政建设是指坚持中国共产党为主导的反腐败斗争,通过预防教育、制度规范、法律惩处等多种方式对掌握公权力的党员干部或公职人员进行约束,以建立廉洁政党、廉洁政府,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社会风尚的制度体系。

廉政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党的建设的重要政治任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牢记初心,不忘使命。古今中外政治发展史证明,滥用权力导致的腐败是颠覆政权的重要诱因,有效遏制腐败必须将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政治任务。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其基本价值在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必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评判和监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必须聚焦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这是党的执政生命和执政基础所在。廉政建设正是践行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维护政党形象,维护执政根基的关键。

廉政建设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道路的重要保障。“政党是国家的前提,即政党建立国家,并领导国家。”[16] 因此政党与国家的关系决定廉政建设的主导力量和组织方式不同。中国特色的廉政建设表现为以政党为中心的廉政体系,因此,中国共产党主导的廉政建设必须保障执政党自身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即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政党为中心的廉政体系建设有其特定的历史积淀,并根植于中国的政党制度和政治体制之中。因此,中国廉政建设必须立足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的实践,以永保政党的清正廉洁为前提,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道路为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