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十力论学书札(增订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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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锺泰

(1932年8月15日)

锺山吾兄:

来沪忽已十八日,书犹未付排,日内交神州也。

一湖兄既先弟到沪,而离去竟不获一把晤,为之怅惘无已。证云,彼欲办杂志,此可罢也。今日舆情,决非可以杂志与之相喻,实是万无办法之事。浅薄、混乱、浮嚣,不足言邪见,见而曰邪,犹有见也,此直是无见可说。如何可与说道理。更须知,今人无惭无愧达于极度,直是不成为人,此真无办法也。汪某之作官,是合作欤?是团结欤?是御侮欤?此稍有识者应知之。其去也为东北欤?为张欤?稍有识者应知之。然而许多在教界、政界负清誉及学者美名,所言必称汪先生,深为之愤慨咨嗟,曰汪先生磊落光明,至诚谋国,美志不遂。欺人乎!欺天乎!彼实奔走于汪之胯下而活动者也。无知如此!无耻如此!为之奈何。证我亦难与之言,我所言者,彼亦土梗视之耳。

凡人为浮乱知识所诱,为污俗所浸,则末如何。弟只俟书印成,即速离去。兄与一湖兄函候时,以近状告之,云老熊无恙,只书尚未付排,亦快付排,由神州社排。与证谈话,不必相应。宣圣固云,“予欲无言”。

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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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致锺泰函,除另注明来源的二通以外,均由锺斌先生提供。证,指陈铭枢。一湖,即彭一湖。汪某,即汪精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