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构建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必须适应人们道德认知的生成发展规律
怎样理解构建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必须适应人们道德认知的生成发展规律的必要性呢?德育在一定意义上就是关于人们道德认知的教育。道德认知理论的重要代表人物皮亚杰说:“一切的道德均由种种规则体系组成。道德的实质可以从个人对这些规则所表现的尊崇中觅得。”② 人们对这些规则的理解和认识不断深化是人们走向道德成熟的重要标志。德育的重要目标就是要培养人们良好的道德认知能力和积极的道德思维习惯。人们的道德认知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具有自身的生成发展规律。因此,大中小幼德育工作必须适应人们道德认知的生成发展规律,按照这一规律的要求来确立各自道德认知教育的内容和方法。
那么,怎样理解和把握人们道德认知的生成发展规律呢?著名的德育学家科尔伯格的道德认知发展学说深刻地揭示了人们道德认知的生成发展规律。他认为,道德发展的核心是道德认知的发展,而道德认知的发展又以人的逻辑思维为前提。一个人的逻辑思维能力决定了他所能达到的道德认知的限度。经过长期研究他把人们道德认知的发展划分为三个水平和六个阶段,提出了道德认知发展阶段论。在前习俗水平中包括以惩罚和服从为特征的第一阶段以及以工具性相对主义为特征的第二阶段。在习俗水平中包括以人际关系和谐为特征的第三阶段以及以社会秩序和法则为特征的第四阶段。在后习俗水平中包括以社会契约和个人权利为特征的第五阶段以及以普遍的社会伦理原则为特征的第六阶段。这六个发展阶段是人们道德认知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一个不可僭越的序列。每个人的道德认知都必须按这六个阶段逐步向前发展。也就是说,人们不论道德认知发展的速度有多快,只能在达到前一阶段的道德认知水平后才能向下一阶段道德认知水平发展,不能超越。这是因为道德认知各个阶段的性质是不同的,道德认知的特征、定向、依据、尺度是有差异的,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同样是帮助别人,但处在不同道德认知阶段的人对为什么要帮助别人的认知是不同的。同时,还因为道德认知每个阶段的结构是不同的,较高阶段的结构要对较低阶段的结构进行整合而重新建构,人们绝不可能一开始就以普遍伦理原则为认知依据来确立自己的行为,必须要经过前五个阶段的认知依据的反复整合才有可能达到这一认知水平。
在建构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的过程中如何适应人们道德认知的生成发展规律呢?德育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帮助人们建立道德认知的内容和结构,强化道德思维能力,不断提升人们的道德认知水平。人们道德认知本身有其生成发展规律,不断地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因而在构建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过程中必须适应这一规律。在幼儿园时期,幼儿的道德认知主要处在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并由第一阶段向第二阶段发展。在这个时期,幼儿的道德认知是以自我为中心的,由第一阶段判断自己行为对错好坏以外部权威对自己的褒贬或惩罚为依据,向第二阶段以能否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实用性的好处为依据过渡。幼儿园时期德育必须按照这个要求和特点对幼儿进行道德认知教育。在中小学时期,学生们的道德认知主要处在第三阶段和第四阶段,在前两个阶段的基础上不断向前发展。在这个时期,学生们由第三阶段追求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一致向第四阶段追求良好的社会秩序和集体氛围提升。学生们进行道德判断的标准从能否实现人际关系的和谐向能否遵守社会法律法则发展。中小学时期进行道德认知教育必须尊重学生们道德认知发展的这些特点。在大学时期,学生们的道德认知主要处在第五阶段和第六阶段,并不断走向成熟。在这个时期,学生们逐渐摆脱外在的权威,摆脱个人和集体不分的状态,以社会契约和个人权利义务为判断行为的立足点,最终发展到以普遍的伦理原则为道德认知的尺度。大学德育应以此来构建学生们的道德认知结构。由此可见,大中小幼的道德认知教育相互衔接,层层递进,形成一个统一体。当然还必须指出,这三个时期的划分是相对的,是对大多数人适用的。至于对那些已达到小学认知水平的幼儿园小朋友,或是认知水平还停留在中小学甚至幼儿园时期的大学生,大中小幼德育都要有相应的举措。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275页。
②[日]小笠原道雄:《道德教育原论》,福村出版1993年日文版,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