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防洪与排水工程
5.2.1 防洪与排水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修筑防洪与排水工程的主要材料宜就地取材,可利用剥离物;
2 排水沟经过有变形、裂缝的边坡地段时应采取防渗措施。
5.2.2 防洪堤堤料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堤料应根据土质、天然含水量、运距、开采条件因素选择取料区;
2 淤泥土、杂质土、冻土块、膨胀土、分散性黏土等特殊土料不得用于筑堤坝。
5.2.3 堤基清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堤基基面清理范围应超过设计基面边线外不小于30cm;
2 堤基表层不合格岩土、杂物应清除干净;堤基内的坑、槽、沟应按堤身填筑设计要求回填处理;
3 堤基开挖、清除的弃土、杂物等应运到指定的场地堆放;
4 堤基基面清理平整压实后,应及时修筑堤身。
5.2.4 软弱堤基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软弱堤基进行换填处理时,应对换填材料进行整平并分层压实;
2 当采用堤身自重挤淤法施工时,放缓堤坡、堤身填筑速度、分期加高,直至堤基流塑变形与堤身沉降平衡稳定;
3 当在堤身两侧坡脚外设置压载体处理时,应与堤身同步、分层、分期加载,并保持施工中的堤基与堤身受力平衡。
5.2.5 强风化岩层堤基应清除强度不合格岩层。当筑砌石堤或浇筑混凝土堤时,基面应铺水泥砂浆,厚度不应小于30mm;当筑土堤时基面应涂黏土浆,厚度应为3mm~5mm。
5.2.6 当防洪堤采用土料碾压筑堤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面起伏不平时,应按水平分层由低处开始逐层填筑,不得顺坡铺填;当防洪堤横断面上的地面横坡大于1∶5时,应将地面坡度削至1∶5以下;
2 采用分段筑堤时,机械施工分段作业面的最小长度不应小于100m,人工施工段长可适当减短;
3 作业面应分层连续铺土、碾压,并采用人工或平土机具整平,不得出现界沟;
4 已铺土料表面在压实前被晾干应洒水湿润;
5 当采用光面碾压实黏性土填筑层时,在填筑新层辅料前,应对压光层面做刨毛处理;
6 当对占压堤身断面的上堤临时坡道做补缺口处理时,应将已压实土层刨松,并应与新铺土料统一按设计填筑要求分层压实;
7 堤身全断面填筑完毕后,应进行整坡压实及削坡处理,并对堤身两侧护堤地面的坑洼铺填平整。
5.2.7 当防洪堤采用土料碾压筑堤,压实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前应做碾压试验。
2 分段填筑时,各段应设立标志,上下层的分段接缝位置应错开。
3 碾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碾压机械行走方向平行于堤轴线;
2)分段、分片碾压,相邻作业面的搭接碾压宽度平行堤轴线方向不小于0.5m,垂直堤轴线方向不小于3m。
4 机械碾压不到的部位,应辅以夯具夯实。夯实时,应采用连环套打法,夯迹双向套压,夯压夯1/3,行压行1/3;分段、分片夯实时,夯迹搭压宽度不应小于1/3夯径。
5.2.8 当采用编织型土工织物、土工网、土工格栅等合成加筋材料填筑加筋土堤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筋材铺放基面应平整,筋材宜用宽幅规格。
2 筋材应垂直堤轴线方向铺展,长度应按设计要求裁制,不宜有拼接缝。
3 筋材拼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编织型筋材接头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50mm,以细尼龙线双道缝合,并应满足抗拉要求;
2)土工网、土工格栅接头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50mm,并应以细尼龙绳在连接处绑扎牢固;
3)土工格栅接头的搭接,应至少搭接一个方格;
4)铺放筋材不应有褶皱,并应用人工拉紧,以U形钉定位于填筑土面上,填土时不得发生移动;
5)填土前筋材有破损、裂纹等质量问题时,应修补或更换;
6)施工机械与筋材间的填土厚度不应小于150mm;
7)加筋土堤压实,宜用平碾或轮胎碾;当在极软地基上筑加筋堤时,每填筑2层~3层宜用推土机或装载机铺土压实;当填筑层厚度大于0.6m时,可按常规方法碾压。
5.2.9 防洪沟的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开挖前应清除各种障碍物;
2 沟两侧边坡应平整、稳定;
3 沟槽上口线和坡脚线应整齐、顺直;沟底纵向应平整不得有反坡;
4 对沟底应按设计要求进行碾压或夯实,对其两侧边坡夯实。
5.2.10 当采用浆砌石砌筑防洪堤、防洪沟边坡及沟底时,砌筑材料宜采用块石或卵石。
5.2.11 浆砌石砌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砌筑前,应在砌体外将石料上的泥垢冲洗干净,砌筑时应保持砌石表面湿润;
2 应采用坐浆法分层砌筑,铺浆厚宜为30mm~50mm,应随铺浆随砌石,砌缝应用砂浆填充饱满,不得无浆直接贴靠;砌缝内砂浆应采用扁铁插捣密实,不得先堆砌石块再用砂浆灌缝;
3 上下层砌石应错缝砌筑,砌体外露面应平整,外露面上的砌缝应预留约40mm深的空隙,水平缝宽不应大于25mm,竖缝宽不应大于40mm;
4 当砌筑因故停顿,砂浆已超过初凝时间时,应待砂浆强度达到2.5MPa后方可继续施工。在继续砌筑前,应将原砌体表面的浮渣清除,砌筑时不应振动下层砌体;
5 勾缝前应清缝,用水冲净并保持缝槽内湿润,砂浆应分次向缝内填塞密实,勾缝砂浆标号应高于砌体砂浆;应按实有砌缝勾平缝,砌筑完毕后应保持砌体表面湿润,做好养护;
6 砂浆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施工中应在砌筑现场随机制取试件。
5.2.12 集水仓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前,应在水仓位置周围预设围堰;施工中,底部出现渗水现象应开凿集水槽、集水沟,安装集水盒或钻凿钻孔安装导水管进行导水;
2 当集水仓较浅时可一次成形,较深时可分层施工;
3 集水仓排水管路宜修筑管堤,管路铺设经过采场平台时应设置合理坡度,管路跨台阶铺设时应对台阶坡顶进行圆缓处理;
4 集水仓排水管路连接方式宜采用法兰和焊接连接两种方式;水泵的出水前端应设置逆止阀,管路最低处应设置放水阀;对长度较长或压力较大的管路应设置膨胀节或U形管;
5 集水仓排水管不应设置在边坡变形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