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典故(第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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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饮鸩止渴

饮鸩止渴的意思是说用毒酒解渴,终将致命。比喻只顾解决眼前困难不计后果。

此典出自《后汉书·霍传》:“岂有触冒死祸,以解细微?譬犹疗饥于附子,止渴于鸩毒,未入肠胃,已绝咽喉,岂可为哉!”

东汉顺帝时,霍胥的舅父宋光被人在大将军梁商面前诬告,说宋光擅自删改朝廷法令,于是宋光被囚在洛阳的监狱里。当时霍胥只有十五岁,他上书给大将军梁商,替宋光辩解,要求梁商查明真相、主持公道。信中说:“……我和宋光有骨肉之亲,可以替他隐瞒,我说他受了冤屈,不一定能使人同情。但我却认为应该根据人之常情、平心静气来观察宋光做人的态度,来决定他的罪行。宋光一向按规章办事,他是一州之长,即使对法令有疑问,也会采取其他的办法去解决,哪会冒着死罪去删改法令解决极细微的事呢?譬如一个人肚子饿了就用含有毒质的附子(草本植物,茎、叶、根均有毒)来充饥,口渴了就用鸩酒来解渴,这两种东西还没有到达肚胃的时候,早就会停止了呼吸,这样的事谁又会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