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注解与配套(201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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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村民选举资格】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应用

15.村委会换届选举时如何进行选民登记

(1)公布选民登记日

选民登记日前,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发布公告,告知本届村民委员会选举的选民登记日。

(2)登记对象

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①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②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③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告知,本人书面表示不参加选举的,不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参加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3)登记方法

登记时,既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登记站,村民到站登记,也可由登记员入户登记。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进行造册。

(4)公布选民名单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进行审核确认,并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公布。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出现变动的,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

(5)发放参选证

选举日前,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根据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填写、发放参选证,并由村民签收。投票选举时,村民凭参选证领取选票。

16.村民委员会选举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的组织,必须真正代表村民的意志和利益。选举村委会组成人员,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直接选举,是指由选民本人直接选举本村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充分表达选民自己的意志。因此,无论是采用户代表选举还是采用村民代表选举,实际上都是用间接选举取代了直接选举,都是违背法律规定的。(2)普遍选举,是指凡达到法定年龄、法律无限制性规定的村民,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而不受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限制。(3)秘密写票,即选民投票时在秘密写票处写票,且不署写票人本人的姓名。(4)差额选举,这是相对于等额选举而言的,是指正式候选人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选举方式。村委会选举中,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都要实行差额选举。(5)无记名投票,是指选民在投票选举中以不记名的方式填写选票。(6)竞争选举,指候选人之间为争取选民信任而主动采取自我宣传、自我表现、主动承诺等相互竞争活动。

17.什么是一人一票

所谓一人一票,是指每个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每张选票的价值相等。一人一票体现了选举的平等原则,选民不会因为性别、出身、民族、种族、地位、政治状况、宗教信仰等差别而受到限制或享有特权。所有的选民都在平等的基础上参加选举。

18.村委会选举期间外出打工的村民如何参与选举

在选举期间,一些选民由于外出务工经商或其他原因,不能到选举现场投票的,可以委托本人信任的选民代投或在选举委员会的组织下通过邮寄选票的方式参加投票。委托投票必须办理书面委托手续,每一选民最多只能接受3人委托,受委托人应在选举日当天亲自参加投票。通过邮寄选票方式参加选举的,由选举委员会寄给选民选票,选民填写后寄回,选举委员会在选举大会上当场宣布邮寄投票的选票数、回收票数及投票人姓名,并将邮寄选票投进票箱。

配套

《宪法》第3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