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佛教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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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平安时期的社会与佛教

一、平安时代的社会

大化革新后建立的以天皇为首的中央集权体制,在经济上依靠的是以土地国有制为前提的班田收授法和租庸调制。然而这种制度随着日益加剧的土地兼并和土地私有制的发展,到9世纪末和10世纪初已基本结束。皇族、贵族和寺社利用其特权和财势,或通过圈占公田,或借“垦田开荒”等手段占有了很多土地。领主土地所有制迅速发展,在私有土地上形成很多庄园。王公贵族的庄园拥有不许地方官入内的“不入权”和不向国家纳地租的“不输权”。国司也把原属国衙管理的公田变为私有地,设立庄园派代理人管理。地方上势力弱小的领主为对抗国司和规避课役,把自己的庄园奉献(寄进)给权门贵族乃至朝廷中更高的官僚贵族(称“本所”),自任“庄官”保持对庄园的直接控制和管理。在庄园制的环境下,庄园与庄园,庄园与国衙之间不断发生争斗,便出现了众多的以有力领主和庄官为中心而组成的武装集团。国司也加强了地方武装以与之对抗。这样便形成了武士。一些大的佛寺,也拥有自己的庄园,并在10世纪中叶以后形成主要由下层僧人组成的武装——僧兵,用以保护庄园和与别的寺院或宗派争权夺利。一些在地方上拥有很大权势并出身皇族、贵族的封建领主,如东国的源氏,奥州的藤原氏,西国的伊势平氏等,逐渐成为各地武士集团的首领与核心。

奈良末年的光仁天皇、平安初期的桓武天皇,曾针对社会上日益严重的土地兼并和吏治的腐败进行过整顿,一度取得成效,史称“光仁、桓武之治”,但并没有改变大土地所有制日益发展和中央集权制日渐削弱的总趋势。到9世纪末,天皇已不掌实权,而由占有全国很多庄园的藤原氏外戚集团垄断了朝政。藤原氏的始祖是在大化革新中发挥了重大作用的中臣镰足,他因功由天皇赐姓藤原。其子藤原不比等及不比等的四子“藤原四家”:武智麻吕,因邸宅在南称南家;房前,邸宅在北称北家;宇合曾任式部卿,因称式家;麻吕因长任右京大夫,称京家,都曾担任朝廷重臣。在奈良后期藤原氏虽曾一度失势,但到平安初期,北家在朝廷中势力日增,经藤原冬嗣(775—826年,官至左大臣),到藤原良房(804—872年)和藤原基经(836—891年)父子,完全垄断了朝政,形成所谓“摄关”制度。“摄关”是摄政、关白之略。藤原氏为控制朝政,有意扶持年幼皇子即位,以外戚身份自任摄政,而到天皇年长时,以“关白”(宇多天皇:“万机巨细,百官总己,皆关白于太政大臣,然后奏下”)名义继续摄政,独揽朝政,史称“摄关政治”。这种摄关政治至藤原道长(866—1027年)、藤原赖通(992—1074年)父子时达到极盛。这样一来,天皇形同虚设,大化以来所建立的律令制实际瓦解。

在佛教兴盛之后,身为天皇而最后出家者很多。奈良时代有元明、圣武、孝谦三位天皇出家,进入平安时代以后有平城、淳和、仁明诸天皇出家。在藤原氏的摄关政治基本确立之后,除个别天皇外,天皇形同虚设。在这种情况下几乎每代天皇最后都让位出家,如清和、阳成、宇多、醍醐、朱雀、村上、圆融、花山、一条、三条、后一条、后朱雀、后三条、白河、鸟羽、崇德、后白河、后鸟羽等。有些天皇不甘心充当摄关政治的装饰品,他们在与藤原氏的争权斗争中借助受到藤原氏排斥的中小贵族和地方武士的力量。其中白河天皇(1072—1086年在位)退位后自任上皇,取代摄政体制下由藤原氏外戚独揽朝政的做法,设“院厅”执掌朝政,后来出家称“法皇”继续听政。白河天皇,鸟羽、后白河、后鸟羽诸天皇都在成年让位出家称“法皇”设院厅掌政,史称“院政”。院政是皇室联合中小贵族和地方武士对抗藤原氏势力的政权形式。院政末期,武士阶层以皇族出身的地方豪族源氏、平氏为中心形成关东和关西两大武士集团。它们之间互相斗争,平氏集团一度获胜掌握政权。

在文化上,平安初期受唐文化的直接影响较大,汉文字和汉文学十分盛行。在律令的整理和研究、史书的编撰、汉诗的创作等方面,都取得不少成绩。正史继《日本书纪》之后,又先后有菅野真道《续日本纪》、藤原冬嗣《日本后纪》、藤原良房《续日本后纪》、藤原基经《文德天皇实录》、藤原时平《三代实录》问世。汉诗有嵯峨天皇敕撰的《凌云集》、《文华秀丽集》、《经国集》。在汉语字书方面,有昌住的《新撰字镜》、源顺的《倭名类聚抄》。滋野贞王编有大型类书《秘府略》。藤原佐世所编《日本国见在书目录》为从中国输入的汉籍编目,总数达1579部16790卷。唐文化在传播过程中,逐渐被日本化,促成了日本的所谓“国风文化”。日本人对汉字进行简化、改造,创造假名文字,推动了民族文学的发展,创造出著名的歌集《古今和歌集》,小说《竹取物语》、《源氏物语》,散文日记《土佐日记》、《蜻蛉日记》、《紫式部日记》、《枕草子》等等。在建筑、美术、雕塑等方面,也出现很多带有日本民族特色的建筑和作品。

在宗教方面,最盛行的是佛教,日本原有的神道信仰和神道教仍依附于佛教。平安时代最盛行的佛教宗派是由最澄和空海分别从中国传入的天台宗和真言宗。这固然由于天台、真言二宗在教理和修行方面有更吸引教徒的特色,也与天皇朝廷对这二宗提倡,有意压抑旧有佛教宗派有密切关系。

二、光仁、桓武天皇对佛教界的整顿

奈良时代后期,佛教已拥有相当大的势力,对政治也有很大的影响。在佛教六宗中,法相宗最有势力,前有玄昉,后有道镜,曾长期身居要位,任用自己的党羽,严重左右朝政,激化了朝廷中已有的矛盾,深化了社会危机。在佛教界,由于滥造寺院和佛像,僧尼迅速增加,以及大量向僧尼施舍财物等,招致国库空虚,民丁减少,而由于管理松弛,僧尼违戒犯法现象也越来越严重。在道镜当政时特别盛行的祥瑞迷信和巫觋之风,在道镜被贬斥之后仍流毒社会,对律令制社会秩序构成威胁。天皇决心迁都有种种原因,其中之一就是为了摆脱旧有佛教势力对朝廷的直接影响。因此,在迁都平安后没有让一所寺院从奈良迁到新都。不仅如此,前有光仁天皇,后有桓武天皇,在对经济、政治进行整顿的同时,也对佛教界进行了严格的整顿。

光仁天皇对佛教界的整顿措施

光仁天皇是奈良时代最后一位天皇,宝龟元年(770年)即位后立即把道镜贬为“造下野药师寺别当”,将其党羽流放外地。接着任用被道镜排斥的慈训为少僧都。为鼓励僧尼潜心修行,下敕废除不许僧尼在山林修行的禁令,为以后佛教向山野发展提供了方便。道镜掌政时,规定僧尼度缘(出家合法证明)用道镜的印,宝龟二年(771年)天皇下令改用治部省的印。又应僧纲之请,在僧纲内设置“威仪师”6人,专司纠察僧尼的风纪。宝龟三年(772年)任命“持戒足称”、“看病著声”的秀南、广达、延秀、延惠等十僧为“十禅师”,终身供养,说:“其后有阙,择清行者补之”(《续日本纪》卷三十一)。宝龟十年(779年)八月,下令核查并重造僧尼名籍,取缔私度,命在京城的国分寺的僧尼回到原地本寺。又敕对冒死者之名的私度僧尼进行检查,但对其中的“智行之辈”可以补授“公验”,给以合法地位,同时规定以后不许再发生这种情况。(《续日本纪》卷三十五)很清楚,光仁天皇所采取的上述措施有两个目的:一是通过控制剃度僧尼和加强管理僧尼名籍,制止僧尼急剧增加;二是提倡僧尼遵戒守法,专心修行,有助于维护僧团的名声,有效地发挥其宗教职能。

光仁天皇对佛教的基本态度没有改变,认为佛教可以“镇护国家”,“使人天合应,邦家保安,幽显致和,鬼神无爽”。(《续日本纪》卷三十六)宝龟十一年(780年)一月新药师寺西塔、葛城寺塔及佛殿被雷火焚毁,天皇虽按过去惯例把这种情况看成是苍天的谴告(“彼苍告谴,灾集伽蓝”),但他并不认为全由于自己的德、政造成的,而认为其与佛教界的腐败风气也有关系。他在诏书中说:“于朕不德,虽近此尤,于彼桑门,宁亦无愧?如闻:缁侣行事与俗不别,上违无上之慈教,下犯有国之道宪”,“诸国国师,诸寺镇三纲及受讲、复者(按,讲是讲师;复是复讲,即担任复讲者),不顾罪福,专事请托,员复居多,侵损不少”,对僧尼违戒犯法和基层僧官的渎职腐败提出批评,要求最高僧官——僧正、僧都、律师等,以身作则,彻底纠正全国僧风,率领僧尼“宜修护国之正法,以弘转祸之胜缘”。(《续日本纪》卷三十六)从最后一句话可以看出,光仁天皇对佛教界整顿的最终目的,是使佛教为维护国家的安定更有效地发挥其宗教职能。

桓武天皇对佛教界采取的整顿措施

桓武天皇即位以后,包括在长冈京十年和迁都平安后的十多年,在继承光仁天皇政策的基础上对佛教界继续进行整顿。其主要措施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限制僧尼增加,严肃僧团法纪。

圣武天皇时在各地建了国分僧寺、尼寺,规定僧寺置僧20人,尼寺置尼10人。各地在国分寺僧尼有死亡空缺时,都新度僧人补充。延历二年(783年)下诏,国分寺僧有死缺时,“宜以当土之僧堪为法师者补之,自今以后,不得新度”(《续日本纪》卷三十七)。延历十八年(799年)命诸国司、讲师对国分寺的僧作清理淘汰。奈良时代以来,僧尼在举办忏悔仪式时,常发“哀音”,“荡逸高叫”,有伤风化。延历二年(783年)十月为此下诏禁止用哀音忏悔,说“修善之道,摄心为先;精进之行,正念为本”(《类聚三代格》卷三)。一些僧尼借说善恶福祸报应,或借占卜方术,欺诈民众。对此,延历四年(785年)下诏严禁僧尼“诬称佛验,诖误愚民”(《续日本纪》卷三十八)。

朝廷在下令严禁僧尼违戒犯法的同时,也用表彰有学德僧人的方法来促使僧风的改进。如延历四年(785年)下诏说:“释教深远,传其道者,缁徒(按,僧尼)是也。天下安宁,盖亦由其神力矣。然则惟僧惟尼,有德有行,自非褒显,何以弘道?宜仰所司,择其修行传灯无厌倦者景迹齿名,具注申送。”(《续日本纪》卷三十八)我们从“天下安宁”靠佛教“神力”,也可窥见佛教在天皇心目中的地位。

(二)禁止滥造寺院,限制寺院兼并土地。

奈良后期以来,京畿一带寺院增加很多,以至出现“无地不寺”的发展趋势。延历二年(783年)六月下诏,以后禁止私立寺院,并禁止把田宅园地施舍或卖给寺院,否则予以严惩(《续日本纪》卷三十七)。同年又敕对寺院放贷的利率进行限制,规定寺院放贷不许“贪求利润,以宅取质”(《续日本纪》卷三十七),即不许通过借高利贷占有贫民的房产。延历十四年(795年)下令重申禁止卖地或施地给寺院。延历十年(791年)下令禁止王、臣势家及寺院“专占山野”,损害百姓的利益。桓武天皇还一再下诏要国司和寺三纲检查诸国定额寺的资财。在平城天皇即位的大同元年(806年),下诏禁止王臣贵族“假托权势”,强占寺院,自称“檀越”(施主),随意买卖寺院的土地(《类聚三代格》卷三)。实际上,在领主大土地所有制日益发展,班田收授法日渐破坏的情况下,寺院利用各种方式兼并土地的现象是不可能被制止的。拥有寺院土地的上层僧人也开始成为领主,拥有许多庄园。

(三)改革度僧制度,鼓励佛学研究。

大化革新以后,按律令规定,僧尼得度出家,是受朝廷控制的。从有关史料分析,朝廷或为天皇安康、祈福而度僧尼出家,或为皇后皇族、贵族的安康福乐而度僧尼……持统天皇十年(696年)十二月底,召僧尼讲读《金光明经》,敕“每年十二月晦日,度净行者一十人”(《日本书纪》卷三十)。这是日本每年度一定数量僧人出家的开始。这些每年的定额出家者称“年分度者”。圣武天皇天平六年(734年),据太政官的奏文,规定受度者必须能背诵《法华经》一部或《金光明最胜王经》一部,并要懂得奉佛礼仪,“净行”(此当指持居士戒修行)三年以上(《续日本纪》卷十一)。这是因为当时朝廷把僧尼读诵《金光明最胜王经》等“护国经典”,以祈祷国泰民安置于重要地位,所以特别强调僧尼背诵“护国经典”。桓武天皇为提高僧尼的佛学素质,提倡僧尼深入领会佛教教义,提倡研究佛教义理。在延历十二年(793年)下诏:“自今以后,年分度者,非习汉音,勿令得度。”(《类聚国史》卷一八七)要求出家者必须能用汉语读诵佛经。延历十七年(798年)下诏停止度幼童出家,年分度者必须在年35岁以上,“操履已定,智行可崇,兼习正音,堪为僧者为之”,在每年十二月以前必须由僧纲主持通过考试,才能得度。考试的内容是就所学过的经论中提出“大义”(佛学理论问题)十条进行考问,凡能回答五条以上才准予得度,在以后能回答八条以上才准予受戒(此当是具足戒。见《类聚国史》卷一八七)。从要求出家僧尼背诵经典、懂礼佛仪式,到要求理解佛教义理,反映了度僧制度的重大变革。受此影响,一方面奈良旧有佛教宗派更重视佛学研究,另一方面,也促进了从中国刚传入的天台、真言两个重视教义理论和修行实践的佛教宗派的发展。

三、佛教概况

长期以来日本佛教的发展情况与中日佛教交流有密切关系。日本僧人到中国求法主要乘坐日本遣唐使的船。平安时期最澄、空海从中国分别传入天台宗、真言宗,往返搭乘的也是日本遣唐使的船。仁明天皇承和五年(838年)向唐派遣的遣唐使,实际是日本最后一次遣唐使。公元8世纪中叶唐朝爆发了“安史之乱”,国势日弱,此后又有宦官专权和藩镇割据,9世纪末爆发王仙芝、黄巢领导的农民起义,唐朝已濒临灭亡。日本国内在9世纪末财政困难,已难支付再派遣唐使所需的庞大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宇多天皇在宽平六年(894年)同意菅原道真的建议,正式停止派遣唐使。从此,日唐国交中断。但这并不意味着日中佛教交流的中断。因为日本僧人往返中日两国,可以搭乘中国商人的船,例如天台宗的圆珍、真言宗的真如法亲王和宗睿等人,就是搭唐商人的船到中国的。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宋代以后。

平安时期最盛行的是天台、真言二宗,同时以奈良为中心的旧有佛教宗派也有相当的势力。奈良六宗也称“南都佛教”,曾长期与天台、真言二宗处于对立状态。在六宗中势力较大的是法相宗。延历十七年(798年)、二十二年(803年)、二十三年(804年),天皇连续下诏,指出:“比来佛子,偏务法相,至于三论,多废其业”;“缁徒不学三论,专务法相,三论之学,殆以将绝”;“诸寺学生,就三论者少,趣法相者多”,注79要求僧人兼习二宗,并规定二宗年分度者人数相等。

在朝廷鼓励佛学研究的政策影响下,法相宗出了一些著名学者,其中有兴福寺(北寺传)的善珠、玄宾、行贺,元兴寺(南寺传)的护命、仲继等人。

善珠(723—797年),俗姓安部,曾师事玄昉,学唯识理论,兼习因明学,创建秋筱寺,因给皇太子治病有功而被任为僧正。著有《成唯识论述记序释》、《唯识义灯增明记》、《唯识论分量决》、《法苑义镜》及《因明论疏明灯抄》等。

玄宾(737—818年),俗姓弓削,河内(在今大阪)人,出家后跟兴福寺宣教学法相唯识之学,因给桓武天皇治病有效,被任命为律师,辞不受任,隐于备中国(在今冈山)哲多郡的汤川寺。嵯峨天皇敕撰《凌云集》之中有天皇所写《赠宾和尚》一诗注80,对其持戒静修、不尚浮华的节操表示赞赏,还赐书问起居,赠礼物。

行贺(729—803年),俗姓上毛,大和国(今奈良)广濑郡人,出家后曾师事兴福寺的永严和元兴寺的平备,天平胜宝五年(753年)入唐,学习法相、天台二宗,天平宝字三年(759年)归国,带回经疏500余卷,天皇诏命30人从其受学。明一法师受诏试其所学,问二宗旨趣,他一时没有回答出来。明一斥曰:“久经岁华,学植肤浅,何乖朝寄(按,朝廷所寄托的希望)哉!”(《元亨释书》卷十六)实际上他在佛学上很有造诣,著有《唯识论佥记》、《法华弘赞》、《法华科文》等。

护命(750—834年),俗姓秦,美浓国(在今岐阜)各务郡人,出家后从元兴寺胜虞学唯识理论,《元亨释书》卷二本传载:“白月(按,上半月)入山修虚空藏法,黑月(按,下半月)归寺诵习。”“虚空藏法”是指唐善无畏所译的《虚空藏菩萨能满所愿最胜心陀罗尼求闻持法》,是密教经典之一。在嵯峨天皇弘仁七年(816年)任大僧都。最澄于弘仁十年(819年)奏请在比睿山设大乘戒坛之时,他实际站在南都佛教立场予以反对。至淳和天皇天长四年(827年)任僧正。天长七年(830年)敕六宗撰写各宗旨趣,他代表法相宗撰《大乘法相研神章》5卷,阐发法相唯识教义。弟子中以仲继、明诠最有名。

三论宗方面,平安初期著名学僧有勤操。勤操(738—827年),俗姓秦,大和国(在今奈良)高市郡人,出家后师事东大寺的善议,学三论宗。善议是大安寺道慈的弟子。嵯峨天皇时勤操曾应召到太极殿讲《金光明最胜王经》,讲完后被敕命为座主,集合各宗学僧“竖义”辩论。他在辩论中赞扬三论宗而贬斥法相宗,《元亨释书》卷二本传载:“操尊三论为君父,斥法相为臣子。”天皇赞赏他的善辩,任之为少僧都和西寺别当。据空海的传记,空海是从勤操出家的,并从他受密教的《虚空藏菩萨求闻持法》。空海从唐归国后,勤操入空海主持的坛场,从受密教的两部(胎藏界、金刚界)灌顶。

平安时期,原由国家直接管理的南都奈良的很多大寺以及天台、真言两个新立宗派的寺院,也日渐贵族化。这些寺院,有的是天皇为祈祷福寿安康而建立的御愿寺,如仁明天皇的定心院、文德天皇在比睿山的四王院、清和天皇的贞观寺、阳成天皇的元庆寺、光孝天皇的仁和寺、醍醐天皇的醍醐寺、朱雀天皇的延命院、村上天皇的大日院等;有的是贵族藤原氏为积累功德所建的寺,如基经的极乐寺、忠平的法性寺、兼家的法兴院、高藤的劝修寺、伊尹的世尊寺、道长的法成寺、赖通的平等院等,建造极为华美壮观。藤原赖通的平等院在平安南的宇治,是11世纪赖通之父藤原道长的别墅改建而成,其中的凤凰堂(阿弥陀堂)所塑阿弥陀佛像和云中供养菩萨像、堂内的西方净土壁画等,都是平安后期佛教艺术的精品。一些贵族为使自己的寺院拥有御愿寺那样受到国家经费资助的厚遇,也奏请把自己的寺院作为御愿寺。

法相宗的兴福寺是藤原氏的族寺(氏寺),特别受到藤原氏的保护和资助。奈良春日神社所奉祠的春日大明神是藤原氏的祖神,被兴福寺奉为寺院的保护神(镇守),清和天皇贞观元年(659年)正式将此神社置于兴福寺名下管理,由它负责祭祠。平安中期以来,一些皇族贵族出家,他们所居住和主持的寺院称为“门迹”寺院。亲王出家者的寺院叫“宫门迹”;摄关贵族子弟出家的寺院称“摄关家门迹”,还有其他门迹。兴福寺既是藤原氏的族寺,也是摄关家的门迹寺院。兴福寺依仗藤原氏的摄关特权,大力扩张土地庄园,到后三条天皇延久二年(1070年),据《兴福寺资财账》,拥有包括本愿施入田、不输免田、杂役免田在内的土地2357町,此外,其一乘院还拥有庞大的庄园。兴福寺的一乘院和二乘院是兴福寺中两个最有势力的摄关门迹。平安中后期大和国(今奈良)的一切庄园几乎全受这两院支配。此外,兴福寺的一乘院还拥有面积达8000町的岛津庄(在今京都府的竹野郡)注81。平安中期以后,与一些大的寺院开始拥有僧兵一样,兴福寺因拥有众多庄园,也拥有僧兵,并且僧兵力量很强大。兴福寺在政治斗争中常组织僧人抬着春日神木入京强诉,强制朝廷满足他们的要求。兴福寺的僧兵(称“奈良法师”)和天台宗的僧兵(称“山法师”)在平安后期经常发生争斗。

由于土地国有制的破坏,国家所能提供给寺院的经费有限,一些著名官寺的僧人,也与贵族密切接近,以取得贵族的支持。这些寺院实际也为贵族所控制。

空海创立的真言宗,重视祈祷祭祀和秘密修法。天台宗也兼传密教。南都的东大寺、大安寺、兴福寺等,也渐渐接受密教,“显密兼修”,出了一些兼传密教的学僧,如属于三论宗的有东大寺的圣宝(832—909年)、法隆寺的道诠(?—876年)、广隆寺的道昌(798—875年);属于法相宗的有兴福寺的真兴(934—1004年)等等。在律令制国家权威日渐衰退,领主庄园制不断发展,武士阶层崛起的形势下,从天皇到贵族都有一种难以名状的惶惑和危机感。他们想借助密教的充满神秘主义色彩的秘密修法和祈祷,取得冥冥之中的佛、菩萨和善神对自己地位和特权的保佑,甚至也利用密教的修法和祈祷来进行权力斗争。平安时代佛教的普遍密教化,是佛教贵族化在宗教上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