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化:公共文化服务的时代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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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国内相关研究

一 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和运行现状

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核心环节,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理论研究,对解决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存在的问题,保障公众基本文化权益,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等均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学界对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展开了广泛的探讨,取得了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在中国知网以“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为主题进行检索,截至2019年5月,相关文献共1409篇(如图2-1所示),其中核心期刊628篇。主要围绕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模式及其当前模式的基本内容(内容、供给主体、资金拨款、供给中存在的差异、需求表达渠道、需求变化趋势)、运行机制以及存在问题等展开。

图2-1 “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发文数量趋势

(一)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

我国学者大致存在三种分类,一是单一主体供给模式,认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和公共文化建设完全是政府的责任,[18]由于市场机制无法调节公益性文化产品的生产和流通,因此具有公益性的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和经营需要政府包办,[19]这样的公共事业不可能由任何私人组织承担,必须由政府来举办。这种模式也是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至20世纪初我国所实行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二是市场化供给模式,认为公共文化产品的供给应交给市场,[20]由市场机制来进行供给。三是多元主体供给模式或多元化供给模式。这种模式认为政府部门垄断、市场准入壁垒、寻租和公共福利损减等问题在中国公共文化服务领域长期存在且难以避免,这些问题的存在迫使人们应当重新认识公共文化服务的属性,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多种模式,[21]提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可采用政府“权威型供给”、市场“商业型供给”以及第三部门“志愿型供给”等,形成多元化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22]促使政府、私人部门和社会组织等合作供给公共文化服务。[23]这种模式是当前我国公共文化服务正在采取的供给模式,也被大多数学者所倡导。2017年3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明确规定,当前我国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即多元主体供给模式。要在此模式下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效率,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公共文化需求,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公平、公正和高效,还需深入探讨此种模式及其运行机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从而为找出改进对策提供可能。

(二)多元主体供给模式的基本内容

相关研究主要集中于供给与需求两条线。其中供给包括供给主体、资金来源渠道、供给区域差异;需求包括需求表达渠道、需求变化趋势。

第一,就当前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中的供给研究而言,供给主体主要由政府、文化类事业单位与社会力量组成。[24]政府包括从中央到基层的所有负责公共文化事务的相关政府部门;[25]文化类事业单位包括文化类行业协会、公共文化馆[26]、公共图书馆、公共文化活动中心[27];社会力量包括民营企业、志愿者团体[28]、演艺团体[29]等。与单一供给模式相比,当前多元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中供给主体数量日益增多,但是用于公共文化服务的资金仍然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30]另外,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群众个人也会通过捐赠或投资等方式提供少量的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31]但是资金投入量不足。同时,由于经济发展与物质建设的差异,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在区域上也存在一定的差异。首先,城市与农村相比,城市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资源更加丰富;[32]其次,东部、中部与西部三个区域相比,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表现出东部城市供给能力更高[33]10、供给资源更加丰富的特征。

第二,就当前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中的需求研究而言,公众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表达渠道最常用的主要有政务微博、微信[34]1与依托互联网建立的“文化超市”等网络平台,[35]以及随机的问卷调查[36]和入户访谈[37]等方式。另外还有一些不常用的需求表达渠道,如公众可主动向居委会[38]或社区内有影响力的社会团体[39]表达文化需求。除公众需求表达渠道外,学者还对公众需求趋势进行研究。随着物质文化的日益丰富,公众对文化的需求水平也越来越高。我国公共文化服务需求趋势的特点有:公众参与公共文化活动的热情日益高涨[40]、公众文化需求呈现出多样化[41]和个性化[42]的特征,以及部分公众对以政府为主导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产品需求较大,对成本较高的教育旅游等文化活动的需求较小。[43]

(三)多元主体供给模式运行机制

研究主要集中于需求识别、供给决策、评价、约束与激励等方面。

第一,政府对公众的公共文化服务需求进行识别有利于提高供给的有效性[44]10,提高公众对政府供给公共文化服务满意度[45]1。在当前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中,政府在供给公共文化服务时对公众的文化需求进行识别的意识还不足,大部分以政府行政决策为主。[46]在某些情况下需要对公众需求进行识别时,需求识别渠道与需求表达渠道基本一致。

第二,在掌握公众需求后,供给主体要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做出供给决策,供给决策是影响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数量与质量的重要因素,[47]在当前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中,政府作为发挥主导性作用的供给主体,主要采用自上而下的供给决策机制。[48]同时随着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政府也开始重视公众需求,开始利用网络技术等方式采集公众需求,并以公众需求作为供给决策的依据。[49]

第三,服务评价是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质量的有效途径,[50]当前学界对公共文化服务的评价机制研究较少,主要集中于第三方评估与政府购买两个领域。评价主体主要有政府部门与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51]其中政府部门主要采用绩效考核的方式对政府内部与下级部门进行评价或者通过构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进行评价,[52]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则主要通过构建专业的评价指标体系对相关部门进行评价。[53]对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价的结果有利于管理主体对下级进行激励与约束。

第四,与评价机制的研究领域大致相同,当前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政府购买”领域。政府一般采用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给予资金支持[54]、赋予权力[55]等方式对承接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事务的社会组织进行激励;而通过法律约束[56]、绩效评价、引入竞争机制[57]等方式对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组织进行约束。

(四)多元主体供给模式下存在的问题

在当前我国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下,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一是供给总量不足,表现为用于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财政投入总量不足、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难以完全覆盖全国所有区域。[58]二是存在大量无效供给,政府在传统的首长意识和政治形态意识的影响下,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时通常以政策安排为依据,而忽视了公众文化诉求的表达,主要按照政府意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59]三是公众需求表达意愿不强以及需求表达机制不畅。受传统文化的影响,公众倾向于被动接受由政府等主体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而不是主动表达自己的需求。[60]同时,由于需求识别意识不足,导致需求识别渠道使用率不高,公众即便是有需求也难以表达。[61]四是供需错位,表现为供给的公共文化产品与公众需求不符、行政性供给过剩等。[62]五是社会力量参与力度不够,社会主体一般因利益而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出于公益目的提供服务的情况较少,因此社会主体主要通过政府购买的形式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以捐款、资助等公益性参与方式较少。[63]

综观以上研究,主要表现出两个特点。一是学者对当前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的运行机制研究还不够深入,多集中于对“政府购买”领域的研究,研究覆盖面也不够广阔。二是学者对当前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的基本内容研究成果较为丰富,内容翔实;同时对当前供给模式下存在的问题研究也较为丰富。总的来说这两方面的研究能为日后的进一步研究奠定一定的基础。但是,对如何更好地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的研究还不够深入。因此,针对当前研究现状以及供给模式下存在的问题,为了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供需匹配程度、提高服务效能,结合大数据等最新的信息技术探索新的服务供给模式成为优化当前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