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节 研究背景
一 现实背景
(一)中国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加快
按照国际上通行的标准,一个国家60岁及以上或者65岁及以上的老人在人口总量中所占比重分别达到10%或者7%,这个国家就进入老龄化社会。中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快,老年人口数量大,国家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00年中国60岁以上人口1.3亿,占人口总量的比重已经达到10.46%[1],表明中国已经开始步入老龄化国家的行列。2005年60岁以上人口1.67亿,占人口总量的比重已经达到13%。[2]2010年国家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中国60岁以上人口1.78亿,占人口总量的13.32%(见表1-1)。[3]2006年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预测2050年中国老年人口将达到4亿,占人口总量的30%以上。
表1-1 2000~2010年中国人口老龄化情况

高龄老人在人口中的比重也呈现上升的趋势。我们以80岁及以上老人为例,2000年80岁及以上老人0.13亿,占人口总量的0.97%,2005年80岁及以上老人近0.18亿,占人口总量的1.37%,2010年80岁及以上老人近0.21亿,占人口总量的1.57%,预计2020年80岁及以上老人将达到0.29亿,占人口总量的1.93%,2050年80岁及以上老人将达到0.94亿,占人口总量的7.08%。
可以用图1-1反映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变化的趋势。

图1-1 1990~2020年我国老年人口占比变化
数据来源:2010年前(含2010年)的数据由《中国统计年鉴》、中国人口普查数据计算得出,2015年和2020年的数据根据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部World Population Prospects:The 2012 Revision数据计算得出。
人口老龄化不仅仅是一个劳动适龄人口的比重下降、老年人口比重不断上升的社会现象,其背后更是反映了整个社会的经济资源如何在不同年龄人口间合理配置的要求。老年人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发生身心功能退化现象,其器官功能衰退,机体抗病能力明显减弱,患有慢性病或多种复杂的并发症的可能性增大,特别是高龄老人身心功能退化现象更为严重。[4]即使假设老年人口失能率不因为高龄老人在老年人口结构中比重上升而发生变化[5],人口老龄化也会导致失能老人的总量不断增加,老年人特别是高龄老人常常需要大量的长期护理服务以及医疗费用和护理费用的支出。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中国2010年有60岁及以上老人1.77亿人,其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520.22万人,占老年人口总量的2.95%,占全部人口总量的0.39%。[6]失能老人规模大,并且会随着高龄老人的比例不断上升而上升。而目前,我国人均收入较低,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大量的护理费用支出给需要护理服务的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经济和精神负担,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共同的财务风险。
(二)家庭结构与居住模式变迁
中国家庭结构在不到30年的时间里已经发生巨大的变化,从一个传统的金字塔形状的家庭结构演变为倒金字塔形状的家庭结构,“四二一”成为这个社会最主要的家庭结构形态。另外,家庭成员居住模式也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根据表1-2可以看出,中国家庭1人户和2人户在家庭户中所占比重基本呈现逐年上升态势,其中1人户家庭从1995年的5.89%上升到2012年的14.08%,2人户家庭从1995年的13.73%上升到2012年的26.42%,3人户家庭所占比重较为稳定,基本维持在26.87%与29.95%之间。[7]相反,4人及以上家庭户在整个家庭户中所占比重基本呈现下降趋势,并且下降幅度比较大,说明中国家庭户规模趋于核心化、小型化,子女与老人共居比例下降。
表1-2 1995~2012年中国家庭户规模比重情况

续表

可以用图1-2反映中国家庭户规模的变化趋势。

图1-2 1995~2012年中国家庭户规模比重变化
由于年轻人观念的变化,无论是否独生子女,2/3的年轻人在婚后都与父母分开居住[8];加上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外出务工和就业,家庭居住模式也发生了巨大变化。通过对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和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对比发现,在10年时间内,中国一代户家庭所占的比例从2000年的21.70%上升到2010年的34.18%,而二代户家庭所占的比例从2000年的59.32%下降到2010年的47.83%,三代户、四代及以上家庭户所占比例下降幅度不显著,表明中国老年空巢家庭比例越来越高,与子女共同居住的老年人比例越来越低,老年人居住在核心家庭中的比例呈现逐年降低的趋势。老年人居住方式对家庭整体结构影响很大,老年人独居现象增多,成为小家庭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见表1-3)。[9]另外,人口的流动也加剧了老年人独居的状况,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国有2.21亿流动人口。子女的外出务工和就业导致空巢老人越来越多。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时,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空巢率为22.83%,到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这一比例已增加到31.77%。人口流动使核心家庭、直系家庭出现“缺损”,增加了单人户、“空巢”家庭、隔代家庭的比例。[10]由于这些老年人没有和子女住在一起,当他们失能而需要长期护理时往往得不到子女的及时照料。家庭结构和家庭居住模式的变迁,使老年人依靠家庭成员之间生活照顾的传统方式发生了根本变化,减少了家庭护理可利用的资源,增加了家庭成员提供护理的机会成本。
表1-3 2000年、2010年中国家庭户居住模式变动情况

(三)老年人长期护理财务负担能力有限
老年人如果失能,其自身应对失能长期护理的财务风险的能力如何?如果失能老人长期护理财务风险承受能力很强,那么他们可以通过自身的能力化解长期护理的财务风险。如果失能老人长期护理财务风险承受能力很弱,则无力承担可能出现的长期护理的财务成本,就会陷入生活的困境之中,影响其生活品质,加重家庭其他成员的生活负担。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60岁及以上老年人中,40.72%的老年人生活来源是家庭其他成员供养,29.07%的老年人依靠劳动收入生活,24.11%的老年人依靠离退休金生活,3.90%的老年人依靠最低生活保障金生活。其中,60岁及以上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中,70.38%的老年人生活来源是家庭其他成员供养,16.35%的老年人依靠离退休金生活,9.81%的老年人依靠最低生活保障金生活(见表1-4)。[11]这表明中国老年人的抗财务风险的能力极其有限。面对未来可能出现的失能长期护理的成本费用,老年人仅依靠个人的负担能力是明显不够的。如果没有一个制度化的化解机制,或会导致家庭成员负担加重,或会导致失能老人得不到合理的护理,影响失能老人的生活品质。
表1-4 2010年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主要生活来源构成

续表

二 理论背景
从国内外研究成果看,目前失能老人长期护理的财务风险问题已经越来越引起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一些学者研究探索了失能老人长期护理财务风险形成的原因,认为老年人失能的现象自古以来都存在,但是目前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主要是因为人口寿命不断延长,老年人失能的期限不断延长,加重了个人或家庭为满足失能老人长期护理的基本需求的财务负担。另外,学者们认为家庭人口结构和家庭居住模式的变迁,使家庭成员之间能够提供失能老人长期护理的财务能力受到约束,家庭保障功能越来越弱。失能老人长期护理财务需求增长与家庭财务供给能力弱化,使失能老人长期护理财务风险逐步演变为社会所面临的共同风险。[12][13]
一些学者运用统计预测手段对失能老人长期护理所产生的财务风险进行估算和预测。研究发现,一方面失能老人数量增加、失能老人护理成本上升等原因使失能老人长期护理财务需求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另一方面劳动人口减少和社会保险负担加大等原因使社会对失能老人长期护理的负担能力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在职人口负担越来越重,长期护理财务供需面临着失衡风险。[14][15]
针对失能老人长期护理财务供需均衡的研究呈现百花齐放的景象,各种观点层出不穷。一些学者认为可以通过政府社会救助制度来化解风险。基本的学理是长期护理的风险首先由个人或家庭通过个人或家庭的收入和财产等来化解,在个人或家庭陷入贫困而无力化解失能老人长期护理风险时,由政府通过家计调查确定长期护理受助人的资格和受助力度,即个人或家庭为主,政府作为最后托底人。这是一种典型的残补模式。[16][17]一些学者认为可以建立保险机制来化解失能老人长期护理的财务风险。基本的学理是长期护理风险具有样本数量大、有一定的发生概率、风险损失可以预估、风险不会具有灾难性的“可保”四要素,但是,是采用私人保险还是采用社会保险就存在分歧。[18][19]一些学者认为可以采用政府补贴方式化解失能老人长期护理财务风险。基本学理是长期护理财务需求是所有失能老人共同的需求,从公平角度看,失能老人有权利平等地享有政府所提供的公共福利,但是补贴力度上多少存在着分歧。[20][21]
总之,国内外研究表明,失能老人长期护理财务风险已经为社会和学界所关注,然而由于对问题认识的差别以及研究的视角不同,现有的研究还不能从宏观视角为失能老人长期护理的财务风险的化解提出一个总体的可行的思路,也没有提出一个实现长期护理财务供需均衡的整体方案。
本书在对现有失能老人长期护理的财务需求理论和供给理论进行比较和评述的基础上,构建中国失能老人长期护理的财务均衡理论分析框架,研究建立中国失能老人公共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必要性、紧迫性和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