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娜·卡列宁娜》的卷首题词
一
“伸冤在我,我必报应。”托尔斯泰把这句《新旧约全书·罗马人书》第12章第19节中的话作为全书的题词。凡是研究《安娜·卡列宁娜》的人,无不重视这个题词的深刻含义,因为这个题词关乎托尔斯泰对女主人公安娜的基本态度及对安娜这个人物形象的正确评价。有关这个题词的全文是这样的:“不要自以为聪明,不要以恶报恶,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若是能行,总要与众人和睦。亲爱的兄弟,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因为经书上记着‘伸冤在我,我必报应’。所以,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喝。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你不可为恶所胜,反而以善胜恶。”[31]
这段话的意思是很明白的:就是告诫基督徒尽量做好事,做善事,与人和睦相处;不要以恶报恶,而要以德报怨,爱你的仇敌,为他们解决问题。至于你的冤屈,上帝明察秋毫,自会为你做主。这个题词随着小说的出版引起了很大的争论,这种争论一直延续至今。对小说的题词之所以会引起那么多的争议,当然有各式各样的因素,除读者和批评家的立场、世界观、阅历、学识修养等外,最基本原因是安娜形象的复杂性和托尔斯泰本人对自己女主人公态度的矛盾性决定的。
二
托尔斯泰的研究家艾亨巴乌姆认为题词不是针对安娜的。他在论文《托尔斯泰和肖宾迎威尔》中写道:“显然,托尔斯泰要表达的,不是上帝惩罚安娜,而是作者本人拒绝评判安娜,并且也不让读者这样做。把安娜的自杀理解为惩罚是不对的,她的死亡只应该得到怜悯。托尔斯泰夫人也这样阐明了作品的主要思想:‘他(指托尔斯泰——笔者注)说,他的任务只是要让这个女子变得可怜,而不是有罪。’卷首题词‘伸冤在我,我必报应,’不是对安娜而言,而是对所有人物、整个作品而言。也就是说,是对虚伪和谎言、邪恶和欺骗而言,这一切毁灭了安娜,安娜成了这一切的牺牲品。”[32]托尔斯泰确实对妻子索菲亚讲过那样的话,但讲这话的时候是1870年2月23日。索菲亚在1870年2月24日的生活札记里是这样写的:“昨天晚上他(托尔斯泰)对我说,他脑子里出现了一个出身上流社会、但是堕落的已婚妇女形象。他说,他的任务是要把这个妇女描写得可怜而无过错……”[33]那是托尔斯泰产生创作《安娜·卡列宁娜》的第一个冲动的想法,还没有构思,更没有动笔。因此,不能以此作为托尔斯泰认为安娜无罪的根据。
苏联文艺理论家叶尔米洛夫也据此认为题词不是针对安娜的,并以作品中安娜的表白“我是活人,罪不在我,上帝生就我这么个人,我要爱情,我要生活”[34]作为依据,他认为题词表达的不是对人的愤恨,而是由于安娜的死引起的对这个缺乏爱的世界本身的愤怒。仅仅以安娜自己的一句表白为依据就认为题词不是针对安娜是缺乏说服力的,因为安娜更多的时候是承认自己有罪的,并为此多次向上帝忏悔,临死也不忘请求上帝饶恕。
俄国无政府主义的主要活动家和理论家克鲁泡特金认为,“既是《安娜·卡列尼娜》的故事结局必须是场悲剧,那也绝非出于最高审判的判决。托尔斯泰的艺术天才,在这里跟在别处是一样忠实的,他早就说明了悲剧的真正原因,在于渥伦斯基和安娜的不坚不贞。在离开了她的丈夫,公然反抗了舆论——托尔斯泰指的是女人们的意见不老实,对这件事没有发言权——之后,她和渥伦斯基却都没有勇气直接同那个社会决裂,这种社会的虚伪是托尔斯泰描写得顶精彩。非但没有这勇气,后来安娜跟渥伦斯基回到彼得堡后,他们主要关心的还是,假如她重新出现在蓓特茜和别的这类女人当中,她们会怎样接待她?使安娜自杀的,正是蓓特茜之流的意见,绝不是神的裁判”[35]。这实际上也是否定题词是针对安娜的。
赫拉普钦科认为:“这个题词常常被解释为托尔斯泰对女主人公和她对人们的态度所作的否定的评价的直接证明……这个题词是在小说写作的初期阶段出现的(虽然稍有不同,写作‘我的报应’)。当故事围绕着三个人物的相互关系展开,而遭到毁灭的女主人公又是一切不幸的罪魁祸首时,这个题词无疑首先是针对她的。托尔斯泰认为她破坏了善的永恒规律,破坏了人和神的法则,而她得到的报应是内心空虚,走投无路和意识到自己必遭毁灭。小说内容发生根本改变以后,不但题词的一般意义变了,而且它与故事的联系也变了……这个题词已不能‘安到’小说的主要人物的形象上了……对安娜的描写整个说来,是与题词的‘谴责性’思想完全抵触的……题词强调的是永恒的道德法则的‘约束力’,这些道德法则在托尔斯泰的思想里有时是上帝意志的体现,有时它本身就是人类社会发展中的至高无上的力量……这个题词里的‘我’,对《安娜·卡列尼娜》的作者来说不单是耶和华,甚至可能完全不是耶和华,而是构成真正的生活条件的善,是人道的要求……属于应当得到‘报应’之列的,有恶和不公平以及背离生活深处的法则的各种表现。从当时托尔斯泰所捍卫的普遍原则来看,应当受到谴责的与其说是安娜或者伏伦斯基,不如是卡列宁、培特西·特维尔斯卡雅或莉季雅·伊凡诺夫娜伯爵夫人……承认永恒的道德法则,意味着确认下列两种审判之间的差别:一种是人的审判,它经常是虚假的;另一种是良心、善、正义的审判,这是最高的审判。安娜经受了一连串的苦难,遭受到周围的人们无情的谴责,但是这种谴责是伪善的、口是心非的……培特西·特维尔斯卡雅、丽莎·梅尔卡洛娃、莉季雅·伊凡诺夫娜伯爵夫人没有受到人们的谴责,没有遭受痛苦,但这完全不是说他们不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36]这段话的意思是,小说最初构思时,女主人公是一切不幸的罪魁祸首,这个题词无疑首先是针对她的;但是小说整个内容发生根本变化后,题词的一般意义及它与故事的联系也变了……这个题词已不能“安到”小说的主要人物安娜或弗龙斯基身上,而应该是卡列宁、贝特西、利季娅之流的社会上的恶势力与不道德。这种分析有其独到的见解。它把审判分为“人的审判”和“良心、善、正义的审判”两类,并指出前者“常是虚假的”,而后者才“是最高审判”。这就否定了当时俄罗斯上流社会对安娜的指责。但说这个题词不针对小说的主要人物安娜是不符合托尔斯泰的妇女观的。在《安娜·卡列宁娜》出版前不久,托尔斯泰在《论婚姻和妇女的天职》中写道:“谁想和两三个人结婚,他就连一个家庭都不会有。婚姻的结果是生儿养女。”“人的尊严不在于他具有无论何种品格和知识,而仅仅在于完成自己的天职。男人的天职是做人类社会蜂房的工蜂,那是无限多样的;而母亲的天职呢,没有她们便不可能繁衍后代,这是唯一确定无疑的。……妇女的尊严就在于理解自己的使命。理解了自己使命的妇女不可能把自己局限于下蛋。她越深入理解,这一使命便越能占有她的全部心身,而且被她感到难于穷尽。……一个妇女为献身母亲的天职而抛弃个人的追求愈多,她就愈完善。”“母亲积极地爱,爱得越深,孩子便越美好。”[37]不难看出,托尔斯泰认为妇女的天职是生儿育女,做好母亲,维护婚姻和家庭。作品中的多莉正是这样的一个的女性,她生育了众多子女而又尽心守护家庭生活和夫妻关系,“为献身母亲的天职而抛弃个人追求”,不仅付出了青春、美貌,还得卖陪嫁的田庄森林为不忠的丈夫还债。托尔斯泰对她是褒扬其实就是对安娜的否定。从《安娜·卡列宁娜》的初稿到定稿,尽管内容发生了许多变化,如增加了对社会问题的探索,加深了对上流社会的批判,对安娜的真诚、追求不乏同情甚至歌颂等,但作家对安娜追求个人幸福而抛夫弃子、破坏家庭的做法所持的否定态度一直没有改变。
1928年,卢那察尔斯基在纪念托尔斯泰诞辰一百周年前夕写的题为《托尔斯泰与我们现代》的文章中写道:“托尔斯泰在《安娜·卡列尼娜》第一页上写着‘伸冤在我,我必报应’。这证明托尔斯泰是把安娜·卡列尼娜当作罪犯看待的。这正是全篇故事的宗旨。然而就是在这部小说里,他又指出吉提·谢尔巴茨卡姬也爱慕安娜·卡列尼娜,而且小说的全体读者都常常爱慕她,因为这个女性的生命力以及她对爱情、自由和幸福的冲动如此强大,它们抓住我们的心,使我们折服了。托尔斯泰说,这是罪过。安娜·卡列尼娜的肉体的要求、对男人的需要(是她自己挑选的男人,不是教会和日常生活强使她与之结合在一起的、冷冰冰的卡列宁),像一条红线贯穿在她的身上。正由于她胆敢这样做,她才死在火车轮子底下。这里含有一种内在的玄学意义:如果你希望幸福,你便不免一死,因为幸福完全不是人命中注定的东西。要关心的不是幸福和爱情,而是责任。假如你是妻子,你就应该干你那份乏味的工作,假如你有子女,你就必须尽到你为母者的责任,你没有权利改变自己的命运,要求改变是自私和罪恶。”托尔斯泰是热爱生活的,为什么他把爱情描写成人间最美丽的花朵的同时又践踏了爱情。对此卢那察尔斯基认为这是托尔斯泰“在自己身上践踏了它。他亲自埋葬了他对生活的恣意贪求”。他把贵族描写成“一个瓦解中的阶级……他们心里充满着各种欲念。这已经不是以前存在过的那朵香花,而是惶恐、罪过,而是部分地放弃本阶级的阵地”[38]。卢那察尔斯基对题词总的看法是符合托尔斯泰道德观和妇女观的。在《安娜·卡列宁娜》中,托尔斯泰理想的妇女就是能忍辱负重,为子女、为丈夫、为家庭而牺牲自己一切的贤妻良母多莉。她的所作所为和安娜形成鲜明的对比。至于用阶级分析法来解释托尔斯泰为什么把爱情描写成人间最美丽的花朵的同时又践踏了爱情这点,有一定道理,但还缺乏说服力。
俄罗斯学者库列绍夫认为,“《安娜·卡列尼娜》这部小说与最初的构思时相比有了根本的改变。但小说的题词依然保留下来。它与小说的整个思想是矛盾的。对安娜的任何惩罚托尔斯泰都没写成”[39]。这种看法其实是经不住推敲的。从初稿到定稿,托尔斯泰一直把这个题词保留下来说明托尔斯泰对安娜为追求自身幸福而抛夫弃子破坏家庭给别人造成痛苦的否定。一个人对她所做的事是要承担后果的。安娜做了违背道德良心的事,最终只能在向代表道德、良心、正义的上帝的忏悔和求饶声中结束自己的生命。这就是托尔斯泰对自己女主人公的惩罚。
自由主义急进派文艺批评家伊万诺夫—拉楚姆尼克认为:“《安娜·卡列尼娜》的主题思想、严厉的卷首题词的全部意义在于:一个人的幸福不能建立在别人的不幸上……安娜这样做了,为此‘伸冤在我,我必报应’。”[40]伊万诺夫认为,安娜为了自己的幸福,造成了丈夫卡列宁和儿子谢廖沙的痛苦。这种极端利己主义的做法是违背道德良心的,为此,托尔斯泰的题词是对安娜的严厉惩罚。这种观点也是和托尔斯泰的思想较为接近的。但把这说成小说的主题就未免偏激和简单化了。
俄罗斯著名学者杜纳耶夫指出:“小说所讲的正是犯罪和不可逃脱的惩罚,而这里的罪过不是暴露在人的法律面前,而是在至高上帝的法律面前,这在小说整个文本之前的题词‘伸冤在我,我必报应’中已经指出。”[41]另一个学者戈罗杰茨卡娅认为:在对安娜命运的安排上,首先无疑体现出罪有应得的报应和正义审判的思想;小说中表露出来的训诫谴责基调显而易见,并且残酷的死亡是犯罪者必不可免的命运,是道德的裁决。正如圣费奥多利特(Феодорит)所说:“活得有罪也不会有好死。”[42]这两位学者的观点接近托尔斯泰本人的创作思想。
三
在这个问题上,还是让我们看一看托尔斯泰自己是怎样说的吧。1907年春,也就是《安娜·卡列宁娜》问世30年后,俄罗斯作家魏列萨耶夫(维·维·斯米道维奇)从华沙回国,刚好与托尔斯泰的大女婿苏霍京坐同一包厢。魏列萨耶夫对苏霍金谈了自己对《安娜·卡列宁娜》卷首题词的看法:“‘伸冤在我,我必报应。’……‘我’是谁?主要是为什么要‘报应’?对托尔斯泰来说,活跃的生命是不会犯错误的。它富于怜悯和十分伟大。强大的、本能的力量依赖它才能在人身上牢固地确立并引他走向幸福。谁反对这种力量,谁不服从自己的心灵,不管这有多么痛苦和困难,谁就会受到惩罚。‘报应’必然落到他的头上,他一定毁灭。与卡列宁结婚以后,安娜只是一位母亲,而不是一位妻子。她在毫无爱情可言的情况下给予卡列宁只有在爱情中才是明朗、愉快和纯洁的一切,如果缺乏爱情,它就会变成污泥、虚伪和耻辱。活跃的生命不能容忍这一点。似乎超然于安娜之外的一种力量——她自己也感到这一点——把她从她的反常生活中挽救出来并引向新的爱情。如果安娜完全地和真诚地服从这种力量,那么她将会获得崭新的、和谐的生命。可是安娜害怕了,她由于患得患失,担心人们的谴责,失去上流社会的地位感到害怕。于是深刻而明朗的感情被虚伪玷污了,它转化为见不得人的一种享乐,变得猥琐和混浊。她只想到爱情,成为精神上不会开花结果的‘情妇’,就像她过去只是一位母亲一样。她企图依靠违反自然的、毫无光彩的爱情来生活是徒劳的。活跃的生命对此同样不能容忍。遭到蹂躏和被撕裂的生命无情地毁灭了安娜的灵魂。在这里不能感到愤怒,也不能埋怨任何人残酷。在这里只有向最高的正义的法庭俯首听命。如果一个人不去响应心灵发出的神秘而又欢乐的召唤,如果他胆怯地避开了生命:为之准备好的巨大的欢乐,那么他在黑暗与痛苦中死亡又能责怪谁呢?一个人轻率地去反对自己的本性,那么一个伟大的规律,就会严峻而又英明地指出:‘伸冤在我,我必报应!’”[43]苏霍京聚精会神地听了这通分析,认为这是一种独到的见解,托尔斯泰对此一定会感兴趣。魏列萨耶夫当即恳请苏霍京把托尔斯泰的意见写信告诉他。苏霍京回莫斯科后,向托尔斯泰转达了魏列萨耶夫对题词的理解。一个月后,苏霍京写信给魏列萨耶夫:“……关于《安娜·卡列尼娜》题词一事……直至日内,才得一机会问他‘伸冤在我,我必报应’的意思。……他说:‘不错,这是一种精辟的见解,十分精辟,不过我得重复一遍,我选这句题词,正如我解释过的,只是为了表达那个思想:人犯了罪,其结果是受苦,而所有这些苦并不是人的,而是上帝的惩罚。安娜·卡列宁娜对此也有切身的体会。是的,我记得,我想表达的就是这个意思。’”[44]托尔斯泰在这里表达的意见是很清楚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人在做天在看,上帝是无所不知、明察秋毫的,安娜既然做了违背了道德、良心和正义的事,就要承担痛苦的后果,就要受到惩罚。这个惩罚权包括作家在内的任何人都没有,只有上帝才具有。
托尔斯泰对题词的解释无疑是最有说服力的。尽管作家在小说中描写了安娜旺盛的生命力,褒扬了她的真诚,也不乏对安娜追求的肯定。但这一切主要是针对上流社会而言的,是为揭露上流社会的虚伪、龌龊为出发点的,并不代表着托尔斯泰对安娜为了追求个人幸福而抛夫弃子,破坏正常家庭生活的肯定。托尔斯泰的宗教观和妇女观决定了他对安娜所作所为的否定。他认为安娜违背了妇女的天职,违背了道德、正义,就必然要受到惩罚。这一点,就连安娜自己也意识到,她多次承认自己有罪,就是和弗龙斯基在意大利度蜜月,一度感到“不可饶恕的幸福”时,也“记起”了这样的想法:“我使那人不幸……我也很痛苦,而且今后还会很痛苦;我失去了我最珍爱的东西——我失去了我的名誉和儿子。我做错了事,所以我并不希求幸福,也不想离婚,我将为我的耻辱和离开我的儿子而受苦。”[45]安娜为自己的幸福造成别人的痛苦本身就是罪过。必须承担后果,接受惩罚。但托尔斯泰认为,有权对安娜进行审判的不是作者,也不是读者或其他人,更不是上流社会那些权贵,尤其是那些虚伪的贵妇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事比安娜更卑鄙、下流。只有上帝才有权审判安娜。这实际上也是对那些向安娜投石块的上流社会淫荡贵妇的愤怒,他们无权对安娜说三道四。
这个思想在书中也屡次出现。如多莉去弗龙斯基的别墅探访安娜。瓦尔瓦拉公爵小姐以安娜保护人的姿态接见了她。谈到安娜时,公爵小姐说:“他们过得就像最美满的夫妇一样!裁判他们的是上帝,而不是我们。”[46]另一次是在安娜死后,列文的哥哥谢尔盖在火车站上遇到弗龙斯基的母亲伯爵夫人。伯爵夫人在向他诉苦的同时不忘指责安娜:“是的,她的下场,正是那种女人应有的下场。连她挑选的死法都是卑鄙下贱的。”谢尔盖对他说:“判断这事的不是我们,伯爵夫人,”后又强调:“我们没有权利指责,伯爵夫人。”[47]在《安娜·卡列宁娜》创作的手稿上,还有这样一个细节,安娜出走后,一次,卡列宁与家庭教师正在进行“一场事务性的谈话”时,“女管家带着一大堆问题”来了,她“大声嚎啕”,哭着说:“谢辽什卡太可怜了,让上帝来裁判她吧。”[48]
但问题还不仅在于题词的含义,更令人注意的是题词在书中是否损害了安娜的形象。我们不能否认托尔斯泰塑造安娜的形象时没有自己的主观意图,没有流露出自己的宗教观和妇女观,实际上有时它还加重了某种色彩。但谁都承认,托尔斯泰是一个现实主义作家,安娜是一个现实主义的形象。她的命运——是19世纪70年代俄国社会中一个具有进步思想的先进贵族妇女的悲剧。这个形象鲜明地体现着当时俄国社会历史的局限性和贵族阶级本身的局限性。她的死不是托尔斯泰为进行道德说教而制造出来的,是现实发展的客观逻辑。对此,托尔斯泰也有很好的说明。
《安娜·卡列宁娜》出版后,安娜的命运在社会上引起很大的反响,不少人埋怨托尔斯泰,说他把安娜“处死”太残酷了。如有一次,托尔斯泰的友人鲁萨诺夫来雅斯纳亚·波良纳做客,在谈到《安娜·卡列宁娜》时,鲁萨诺夫表示:“您的《安娜·卡列尼娜》是非常感人的!但是您让安娜最后卧轨自杀,这未免对待她过于残忍了。”托尔斯泰看了看这位客人,然后笑着回答说:“您的这个意见不禁使我想起了普希金遇到过的一件事。有一次他对自己的一位朋友说:‘想想看,我那位塔姬雅娜跟我开了个多大的玩笑!她竟然嫁了人!我简直怎么也没有想到她会这样做。’关于安娜·卡列尼娜我也可以说同样的话。根本讲来我那些男女主角有时就常常闹出一些违反我本意的把戏来:他们做了在实际生活中常有的和应该做的事,而不是做了我所希望他们做的事。”[49]鲁萨诺夫听了感到不好理解,便问托尔斯泰:“您说的话,我不大明白,能否再解释一下呢?”托尔斯泰接着说:不难理解,“作品中的人物做那些在现实生活中应该做的,他们的行为是现实生活中常有的,不是我愿意或者不愿意能够决定的”。客人听后点头表示赞同。
题词确实体现了托尔斯泰的宗教观和妇女观,但在19世纪70年代中叶,托尔斯泰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压倒了他的宗教偏见和对妇女的偏见,一个在构思中不守妇道而受神惩罚的有罪的妇女形象在创作过程中变成为一个追求个性解放的、真诚的、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与虚伪的俄国贵族社会形成鲜明对照的令人同情的光彩照人的形象。
四
一部作品问世,总会引起读者和批评家们各式各样的解读。正如鲁迅所说:“《红楼梦》……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50]这说明读者的立场不同,对作品的看法就会有异。读者对作品的理解,有时与作家的主观意图是完全相反的。作品的社会效应,也往往出乎作家的意外。任何文艺作品一旦问世,似乎其解读权就属于读者和批评家了。正如苏格拉底所说:“我去请教诗人,问他们什么思想是他们想要说的。几乎所有在场的人对诗人的作品都比诗人自己要解释得好。他们不是以自己智慧才创作出他们的作品,而是作家一种天赋的才能,并在一种疯狂的状态中,象占卦弄神的人一样。”[51]从文艺理论的角度解释,这有形象大于思想的问题。对同一部作品有不同的看法当然是好事,它能促使读者从不同的角度来解读作品,扩大眼界,加深对作品的思想内容和艺术手法的挖掘,同时,也能让作家从读者和批评家的评论中获得一些有益的东西,对他们文学艺术创作也是一种促进。同样,对《安娜·卡列宁娜》卷首题词“伸冤在我,我必报应”的争论,也促进了读者对作品深邃的内容及托尔斯泰创作思想的理解,对文学研究是有促进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