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之器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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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本有一部《乐经》

《乐经》这一专用名词,特指先秦作为音乐典范的书。这里包含三层意思:一、必须是先秦时的,二、被音乐奉为典范、长久不易的,三、编丝将竹简缀属成书的。究竟有没有这样一部《乐经》呢?笔者回答是肯定的。不必找更多的理由,流传至今的先秦典籍和不断出土的先秦文献即可提供充足的证据。

《乐经》之称,首见于《庄子·天运》:


孔子谓老聃曰:“丘治《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经,自以为久矣,孰知其故矣……”[1]


这则记载说明,不仅战国时期已流行《乐经》之称,或许早在孔子51岁(前501)造访老子问礼之时,《乐》已称“经”了。但是,如同《诗经》在先秦通称《诗》一样,《乐经》在先秦则通称之为《乐》。

先看先秦典籍:


徐无鬼出,女商曰:“先生独何以说吾君乎?吾所以说吾君者,横说之则以《诗》、《书》、《礼》、《乐》,从说之则以《金板》、《六韬》,奉事而大有功者不可为数,而吾君未尝启齿。”[2]

其明而在数度者,旧法世传之史尚多有之。其在于《诗》、《书》、《礼》、《乐》者,邹、鲁之士、搢绅先生多能明之。《诗》以道志,《书》以道事,《礼》以道行,《乐》以道和,《易》以道阴阳,《春秋》以道名分。其数散于天下而设于中国者,百家之学时或称而道之。[3]

《书》者,政事之纪也;《诗》者,中声之所止也;《礼》者,法之大分,类之纲纪也。……《礼》之敬文也,《乐》之中和也,《诗》、《书》之博也,《春秋》之微也,在天地之间者毕矣。……《礼》、《乐》法而不说,《诗》、《书》故而不切,《春秋》约而不速。[4]

故《诗》、《书》、《礼》、《乐》之归是矣。《诗》言是,其志也;《书》言是,其事也;《礼》言是,其行也;《乐》言是,其和也;《春秋》言是,其微也。[5]

孔子曰:入其国,其教可知也。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疏通知远,《书》教也;广博易良,《乐》教也;洁净精微,《易》教也;恭俭庄敬,《礼》教也;属辞比事,《春秋》教也。故《诗》之失愚,《书》之失诬,《乐》之失奢,《易》之失贼,《礼》之失烦,《春秋》之失乱。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而不愚,则深于《诗》者也;疏通知远而不诬,则深于《书》者也;广博易良而不奢,则深于《乐》者也;洁净精微而不贼,则深于《易》者也;恭俭庄敬而不烦,则深于《礼》者也;属辞比事而不乱,则深于《春秋》者也。[6]

乐正崇四术。立四教,顺先王《诗》、《书》、《礼》、《乐》以造士。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7]


从语言环境审视,以上诸条目中的《诗》、《书》、《礼》、《易》、《春秋》等皆为书无疑,与之并举共列的《乐》岂有他哉?故两宋之交时胡寅曰:“《礼》、《乐》之书,其不知者指《周官》、《戴记》为《礼经》,指《乐记》为《乐经》;其知者曰礼乐无全书。此考之未深者。孔子曰:‘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是诗与乐相须,不可谓乐无书。”[8]汉应劭亦曰:“﹝孔子﹞自卫反鲁,删《诗》、《书》,定《礼》、《乐》,制《春秋》之义,著素王之法。”[9]

再看出土的先秦文献:


《诗》、《书》、《礼》、《乐》,其始出皆生于人。《诗》,有为为之也。《书》,有为言之也;《礼》、《乐》,有为举之也。[10]


此为1993年10月湖北荆门郭店一号墓出土的战国中期偏晚之楚简《性自命出》篇第15、16简中的文字,谓《诗》、《书》、《礼》、《乐》诸书的创作都产生于人,都是反映人们的作为的。还有郭店楚简《六德》第23至25简亦曰:


故夫夫、妇妇、父父、子子、君君、臣臣,六者各行其职而亡由作也。观诸《诗》、《书》则亦在矣,观诸《礼》、《乐》则亦在矣,观诸《易》、《春秋》则亦在矣。[11]


《语丛一》第37至43简亦曰:


《易》所以会天道、人道也。《诗》所以会古今之恃也者。《春秋》所以会古今之事也。《礼》,交之行述也。《乐》,或生或教者也。”[12]


这里《乐》亦与《诗》、《书》、《礼》、《易》、《春秋》五书并称。基于此,李学勤则一再强调:“篇内……尽管没有提到‘六经’一词,但经的次序与《天运》完全一致。看来战国中期儒家确实已有这种说法。”[13]“周代尚文,当时教育已包括《诗》、《书》、《礼》、《乐》。如《国语·楚语》记载,春秋中叶楚庄王定太子傅,大夫申叔时回答王问,提到‘教之春秋’、‘教之诗’、‘教之礼’、‘教之乐’、‘教之训典’等等,即涵有《诗》、《书》、《礼》、《乐》及《春秋》等方面的内容。春秋晚年,孔子立私学,以《诗》、《书》、《礼》、《乐》教弟子,经的体系进一步奠定。史籍传述孔子曾修纂六经,对此学者颇有争论,但六经之称在战国时确已存在。《庄子·天运篇》载:‘孔子谓老聃曰:丘治《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经’,语属寓言,很多人不相信。不久前湖北荆门郭店楚墓出土竹简《六德》,篇中说:‘观诸《诗》、《书》,则亦在矣;观诸《礼》、《乐》,则亦在矣;观诸《易》、《春秋》,则亦在矣’,所讲六经次第与庄子全同,证明战国中叶实有这种说法。”[14]“诸子作品也有称‘经’的,如《墨子》有《经上、下》,《经说上、下》,《管子》有《经言》和《解》,《韩非子》的《内、外储说》也有‘经’。不过这些文献,即使在当时也没有得到普遍的尊崇,真正称得上是‘经’的,只有《六经》。《六经》见于战国,即《诗》、《书》、《礼》、《乐》、《易》、《春秋》,《庄子》的《天运》和《天下》、《商君书》的《农战》、《荀子》的《儒效》等篇都有记载。其中《天下篇》说:‘《诗》以道志,《书》以道事,《礼》以道行,《乐》以道和,《易》以道阴阳,《春秋》以道名分,其数散于天下而设于中国者,百家之学时或称而道之。’可见《六经》不是儒家所特有。曾有学者以为《庄子》等记述或系晚出,战国时的‘乐’本来没有成文,质疑是否有《六经》存在。最近,在荆门郭店楚简里发现了《诗》、《书》、《礼》、《乐》、《易》、《春秋》之名,次序与《庄子》等全然一致,这种怀疑便消除了。”[15]夏传才亦曰:“考察先秦文献,我们可以确定古有《乐》经,理由有二:一、六经之名,古有记载,它不仅见于儒家文献如《论语》、《孟子》、《荀子》等书,也见于诸子著作如《庄子》、《吕氏春秋》、《商君书》等书,可见它是战国时期通行的古籍之一;二、它是儒家的一个独立的教学科目。孔子重诗教,也重乐教,‘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三者教学内容和教学的目的不同,传授时间有先有后,先学《诗》,以后次第学《书》、学《礼》、学《乐》,它不可能没有独立的教材而仅仅作《诗》、《礼》的附庸。”[16]另外,1973年底湖南长沙马王堆三号墓出土的帛书《要》篇亦谓《乐》为书:


孔子……戒门弟子曰:……《诗》、《书》、《礼》、《乐》不□百扁,难以致之。不问于古法,不可顺以辞令,不可求以志善。[17]


廖名春考证说:“从随葬木牍可知,马王堆三号汉墓葬于汉文帝前元十二年(前168年),该墓帛书的抄写最晚不会迟于该年。从《要》篇的书写形制、篇题及其所记字数来看,帛书《要》篇系抄本无疑,应有更早的篆书竹简本存在。从篆书竹简本到被抄为帛书,《要》篇应有一段流传的时间。《要》系摘录性质之书,其材料来源应较其成书更早。考虑到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根据李斯所议制定了《挟书令》,而该令直到汉惠帝四年(前191年)才废除,考古发掘表明,在《挟书令》实施时期以内的墓葬,迄今所出书籍均未超出该令的规定。所以,帛书《要》篇的记载不可能出自汉初,也不可能出自短短15年的秦代,应该会早到战国。”并说:“‘诗书礼乐不□百扁’句的缺文,……应补为‘止’,‘扁’……当读为‘篇’。”[18]

笔者之所以不厌其详地征引先秦传世典籍和出土的先秦文献,以二重证据确认本有一部《乐经》,不仅因为往古存在着否定《乐经》之说,[19]更主要的是因为现当代某些论者,为了支持其“先秦只有五经而并无《乐经》”的论点,竟然不顾事实,断言:


古未有所谓“乐经”,此为沈约想象之词。……秦之前,未尝有所谓“乐经”者在,未有乐经,则秦火又安得而焚之者哉?然则所谓乐经者,乃子虚乌有之物,后人信口谬悠而成,因见《易》、《书》、《诗》、《礼》、《春秋》皆有经,遂漫然以为乐亦有经,不知秦火虽烈,未可以并经名而焚之也。汉承秦火之后,《易》、《书》、《诗》、《礼》、《春秋》靡不有博士、儒生,互相传授。且一经之传,必有数家,未有若乐之寂寂无闻也者。制氏世世为大乐官,但能记其铿锵鼓舞,而不能言其义。魏文侯乐人窦公,年一百八十岁,所献者亦唯《周官·大司乐》章。可知秦火之前,未尝有所谓“乐经”,其谓因秦火而亡者,妄也。[20]


先秦史书与诸子无一言及《乐经》之书。[21]

至于所谓今文学家之“乐本无经”说,实际上与笔者持论并无大矛盾,下文将涉及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