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5章 西方文论中的阐释边界
在西方文化中,“边界意识”的萌发可追溯至古希腊。赫拉克利特承认世界的常变常新,但同时相信,世界的变化并非紊乱无序,相反,万事万物都受到一个超验、永恒、绝对的“逻各斯”(logos)的支配。[14]逻各斯的存在,表明在人类的认知活动中,潜藏着某种难以逾越的终极规范。柏拉图同样表现出对意义之确定性的认同。在《普罗泰戈拉篇》中,他这样说道:“在许多场合,只要一讨论起诗歌来,有些人会说诗人是这个意思,有些人会说诗人是那个意思,根本无法对诗歌的主题做出总结性的论证。优秀的人会避免这样的讨论,而乐意使用他们自己的语言,鼓足勇气把自己的观点亮出来。”[15]换言之,相较于不确定性所带来的众说纷纭,将文本意义框定在一条大致稳定的边界之内,或许是更恰当的选择。亚里士多德对阐释边界问题亦有所思考。他在《范畴篇》中谈道,言语的正确与否取决于事实本身,而无关乎言语的属性或特质,即是说,“言语和意见的本性无论如何是不能更改的”[16]。在《解释篇》中,他进一步指出,尽管不同人讲话的声音各有所异,但“这些声音所直接标志的心灵的经验,则对于一切人都是一样的”[17]。亚里士多德聚焦于意义的普遍性和恒定性,在他看来,阐释者的使命,乃是穿越纷纭流变的经验或表象,对蕴含其中的确定性意义加以尽可能真切的重构。
在西方文论史上,对阐释边界的理论建构可划分为三个阶段:在中世纪,对边界问题的讨论植根于神学的土壤;在近代,对边界问题的考察受到“科学”与“人文”的双重形塑;在现代—后现代的更复杂进程中,阐释边界在面临冲击的同时,又在与不确定性思潮的对话中表现出更微妙形态。
一 中世纪边界理论:对神圣精神的追寻
按照最普遍的见解,中世纪是阐释理论的发轫阶段,尤其是彼时居于主导地位的《圣经》注释学,在一定程度上为现代阐释学的形成奠定了基础。[18]在中世纪,对阐释边界的探究与对上帝的信仰紧密交织,人文学者将《圣经》视为上帝的专属物,致力于穿透语言文字的表象,从中发掘出历尽时间洗礼而不灭的神圣精神。
诚然,在中世纪的意义话语中,不乏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恩怨纠葛,如“唯实论”(realism)和“唯名论”(nominalism)的紧张便是其显著表现。[19]但纵观中世纪思想的演进历程,对确定性意义的尊崇依然是难以撼动的主调。中世纪的注经学家兼有学者和信徒的双重身份,他们怀着对上帝的无限热忱,坚信包括《圣经》在内的世间一切,无不源自上帝的创造。在他们看来,尽管《圣经》或许拥有复杂的多层次内涵,但深藏其中的大写的神圣精神却始终不容侵犯。因此,《圣经》阐释学的要务,在于以虔敬的心态对待上帝之言,通过一丝不苟的文本勘察和语义辨析,从符号化的语言表象中发掘出恒定不变的意义本原——所谓“神之意旨”。在此过程中,对阐释边界的讨论将体现出深切的终极关怀和鲜明的神学色彩。
在《圣经》文本的解读中,对神圣精神的追寻是一条难以断绝的脉络。
作为古希腊和中世纪之间的思想家,亚历山大学派的斐洛(Philo Judeaus)为神学阐释学提供了方法论前提。他认为,《圣经》包含着“文字”和“隐喻”这两个基本层面。其中,语言文字不是对现实境况的反映,而只是上帝所提供的一个契机,它引导我们对文本中玄奥、深邃的隐喻意义加以发现。因此,在斐洛看来,释经者的目标,乃是心怀对上帝的虔敬信仰,不断超越表层语言经验的桎梏,“在完全不同的实在空间维度中进入思考某物的新方式”[20],从而由直观的字面意义进入普遍的、至高无上的神圣精神。
奥利金(Origen)对《圣经》的神圣性和永恒性深信不疑。他将柏拉图关于肉体、灵魂和精神的区分运用于释经实践,认为《圣经》的字面意义对应“肉体”(body),道德意义对应“灵魂”(soul),而更深刻的精神意义则对应“精神”(spirit)。他指出,正如在肉体中充溢着彼此冲突的情绪或感受;在语言性文本内部,同样不乏悖论、含混或矛盾龃龉之处。因此,倘若一味纠结于字面意义,以按图索骥的方式来解读《圣经》文本,只会使人们陷入“重重复重重”的困惑与迷惘。基于此,奥利金宣称,阐释者只有将“肉体”(即字面意义)暂且搁置,竭力探寻暗含于字里行间的道德或精神意义,才有可能拨开迷雾,逐渐抵达崇高而神圣的真理境界。[21]
作为《圣经》阐释学的集大成者,奥古斯丁(Saint Augustine)同样表现出对永恒神圣精神的钦慕。他一方面承认,隐含在语言文字背后的上帝之意难以通达,更遑论真正还原或复现;另一方面又宣称,释经学家应秉持一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态度,通过灵感、顿悟或心灵感应,在最大限度内趋近那尽善尽美的神性智慧。这就如他在代表作《论三位一体》中所言:“它们(即上帝之意——引者注)并不是曾经是而现在已停止了是,或它们将要是而现在还未是,而是总是有同样的是[存在]。它们不像物体固定在空间的某处,而是固定在非物体的本性中,它们是可理解的,因而是心灵的寻视可达到的,正如物体是身体感官可见可触的。”[22]
神学阐释学还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语文学(philology)方法的建构。语文学是一种旨在“详尽而系统地解析文学文本”[23]的知识话语,它受到了亚里士多德语言观的启发,在希腊化时期初具雏形,伴随中世纪《圣经》注释学的流行而渐趋成熟。在追寻神圣精神的过程中,释经学家将语文学引入阐释领域,他们致力于探本求源,通过对《圣经》文本的深入考察和细致爬梳,回归其生成的历史情境与文化背景,对蕴含其中的大写的上帝之意加以阐述或说明。[24]在这一点上,奥古斯丁做出了重要贡献。他在笃信上帝的完美绝伦的同时,又构造了一套系统、完备的文本解读策略,以实现对《圣经》中意义本原的充分把握。譬如,阐释者应关注简洁明了的段落,以配合理解更晦涩难解的段落;阐释者应着眼于整体,以恰切理解文本的各个部分;阐释者应搜寻文本之外的材料,以推动对文本意义——无论是应有之义还是隐喻意义——的理解;阐释者应知晓他人对《圣经》的解读方式,辨析其与自身解读的一致或分歧之处;阐释者应容许一段话拥有合理的多重含义,同时应想方设法使文本保持和谐连贯,等等。[25]当然,对《圣经》阐释学而言,语文学只是一种辅助手段,它有助于人们在熟悉表层意义的基础上,更好地洞察文本中唯一而神圣的精神内核,但显然无法取代释经者在虔敬信仰的状态下,与上帝在精神层面的感应、共振与深度交融。
二 近代边界理论:在“科学”与“人文”之间
在近代,尤其是从启蒙运动到浪漫主义的进程中,对阐释边界的讨论呈现出更复杂的学术光谱。一方面,启蒙思想家受到科学精神的感召,旨在将阐释学建构为一套系统的科学方法,以客观、审慎、有条不紊的方式对阐释边界加以勾勒;另一方面,阐释者又受到浪漫主义的自由、激情与想象的洗礼,将关注点由辨析语词意义转向了对创作者的人格、心性和智识的洞察,这样,边界问题也就成为了主体心理境况的某种征兆。
先来看科学精神对阐释边界的塑造。随着启蒙运动的深入,“理性”(reason)成为了人类文化中难以撼动的支点,或者如卡西尔(Ernst Cassirer)所言,整个启蒙时代“浸染着一种关于理性的统一性和不变性的信仰”[26]。这种理性至上论的最集中表现,在于自然科学的蔚为大观。在17、18世纪,人们越发习惯于运用观测、量化、运算、实验、推演的方式来认识周遭世界,他们热衷于“制定能够组织进一个真理系统中去的清晰的理性原则”[27],尽可能穿透动荡不定的表象,从中发掘出“万变不离其宗”的真谛。在科学精神的濡染下,人文知识分子开始自觉或不自觉地向自然科学看齐,将后者对客观性和精确性的追求奉为至高目标。以赛亚·伯林(Isaiah Berlin)对此有敏锐观察:
一种关于自然的科学已被创立,而关于精神的科学也得以创立。二者的目标必须保持同一:在观察(“向内的”或“向外的”)的基础上,必要时在实验的基础上形成一般规律;当形成了这些规律时,由此出发演绎出一些特殊的结论。对每一个真实的问题都有过众多的错误解答,但只有一个是正确的,一旦发现了这个正确的解答,那它就是最终的——放之四海而皆准;最需要的乃是一种可靠的发现答案的方法。[28]
在启蒙语境下,人文学者跟随自然科学的脚步,致力于建构严谨、缜密的方法论体系,而作为人文科学重要分支的阐释学,则同样受到了科学精神的深刻影响。一些研究者意识到,阐释学并非信仰的衍生物,并非与神明的玄奥心灵交融,而完全有理由成为一门严肃的精神科学。由此,他们致力于对阐释学加以重构,使之由一些各行其是的法则,凝聚为一套系统、完备、有章可循的知识体系。他们坚信,在科学精神的烛照下,阐释者将克服时间与空间的障碍,从作为历史留存物的文本中窥见客观、真切的确定性意义。这样,历史性文本也将褪去其神秘面纱,在当代生活中彰显其有效性与合法性。
在科学精神的启示下,启蒙知识分子从不同向度切入,试图勾画出阐释边界的基本轮廓。
作为现代阐释学的先驱,丹豪尔(Johann C.Dannhauer)致力于建构一种“普遍阐释学”(General Hermeneutics),其核心关切不是神秘的圣典文字,而是包括文学在内的形形色色的语言符号体系。在丹豪尔看来,阐释者不应诚惶诚恐地揣测上帝之意,而是要尽可能使阐释变得客观、严谨和周密,由此对意义的正确与错误、明晰与含混、真实与非真实加以有效辨析。[29]
另一位启蒙学者沃尔夫(Christian Wolff)虽并未使用“阐释学”一词,但始终以科学精神为导向,主张将一种“逻辑演练”(the exercise of logic)或“逻辑实践”(the practice of logic)运用于文本领域。在他看来,阐释不只是打开文本的手段,同时也是一个宏大的理性主义规划的一部分,其目标乃是消除一切的偏见、无知或蒙昧,以保证理解和相互理解的顺利达成。[30]
斯宾诺莎(Baruch de Spinoza)对科学精神深信不疑,他断言,对《圣经》的解读其实类似于科学家对自然现象的探究,其首要任务,在于“把《圣经》仔细研究一番,然后根据其中根本的原理以推出适当的结论”[31]。这种对《圣经》中“根本原理”的提炼,需要分三个步骤展开:其一,对《圣经》所使用的语言(主要是希腊语和希伯来语)详加勘察;其二,就《圣经》的内容做出分门别类的专题研究,尤其对那些晦涩模糊的段落予以澄清;其三,将《圣经》置于其生成的历史语境,勾勒其传播和流变的基本轨迹,尽可能消解其中的含混或悖谬之处。[32]
作为启蒙时代负有盛名的阐释学家,克拉登尼乌斯(Johann Martin Chladenius)同样坚称,有必要构造阐释的普遍规则体系,使阐释学由一种“理解的艺术”转变为一门独立、完整、精密的“科学”。当然,克拉登尼乌斯承认,言语意义取决于言说的具体情境——取决于意义被何人在何时何处以何种方式表达出来。但这种“视角主义”(perspectivism)的意义观,并未遮蔽克氏对确定性的乐观态度。在他看来,任何“视角”的存在,只是为观照文本提供了不同路径,而不会阻碍我们超越视角的局限,对文本中的真理内涵加以充分把握。[33]
更饶有趣味的,是德国学者迈耶尔(Georg Meier)的观点。迈耶尔试图将“符号”(signs)融入阐释学的科学化建构。他认为,世界是一个充斥着各种符号的场域,阐释者需要通过对符号的深入开掘,对潜藏其中的确定性意义加以重构。同时,迈耶尔还表现出更审慎的态度,他宣称,阐释者不太可能一劳永逸地洞察终极的意义本原,而只能怀抱着对确定性的信仰,在一个不断尝试或试错的过程中接近永恒不变的意义中心。[34]这样的思想进路,显然使阐释边界摆脱本质主义的窠臼,而呈现出动态的生长空间。
再来看人文精神对阐释边界的渗透。如前所述,启蒙运动使理性得到尊崇,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科学精神的繁荣。然而,人们一旦对理性过分关注,便会陷入一种消极、盲目的状态,他们在一个大写的理性面前卑躬屈膝,而丧失追问与反思的自觉意识。[35]作为紧随启蒙运动而来的文化思潮,浪漫主义的要旨,在于对这种日渐保守化和刻板化的理性加以反拨。在浪漫主义的精神体系中,有两个关节点尤为引人注目。其一,是对主体及其生存经验的关注。浪漫主义者笃信,主体并非被理性把控或差遣的对象,相反,主体“天生具有想象力和创造性,实际上能够塑造外部世界”[36]。随着主体挣脱理性的羁绊而彰显其能动性,主体的激情、想象、梦幻、灵感、移情、迷狂、抑郁、苦闷、感伤、怀旧、创造力等独特经验也将破茧而出,成为人文学术中不可缺失的主题。其二,是对“融贯性”或“统一性”状态的渴慕。浪漫主义的核心诉求,乃是“对于整体的执着、对于完满的渴望,以及有机整体的理念”[37],它试图消解启蒙时代“主—客”“心—物”的二分模式,转而将一种交互性视野引入文化精神领域,不断探寻感性与理性、自我与他者、个体与自然之间隐秘而深刻的内在关联。在浪漫思想家看来,通过不同文化因素的呼应与交织,深藏于古老传统中的诗性智慧将逐渐复苏,而现代性情境下支离破碎的世界也将重新归于完整。
诚然,在浪漫主义语境下,对阐释学的科学化构想从未止步。人们依然相信,阐释学的最重要使命,在于“从理论上建立一切历史确定性所赖以维系的阐释的普遍有效性”[38]。但浪漫主义的兴起,明显改变了科学精神一家独大的局面,为阐释学注入了丰沛的人文精神内涵。浪漫主义者相信,文学固然是语言文字的造物,但更多还是主体生命体验和文化个性的表征。这样,文学阐释也就不同于客观、冷静、缜密的科学分析,而是涉及主体更微妙而复杂的心理活动,涉及阐释者和创造者基于共有的生存境遇和文化积淀,在类似于“交感呼应”的状态下所形成的精神契合。对此,弗里德里希·施莱格尔(Friedrich Schlegel)深有感触:“只有在我能以一位作家的精神来行动时,当我可以转述他、多番改变他而无损于他的个性时,我才会表明,我理解了这位作家。”[39]
在浪漫思潮的驱动下,人文精神在阐释边界的建构中留下了清晰印痕。
开启这一思路的是意大利哲学家维柯(Giovanni B.Vico)。尽管活跃于启蒙时代,但维柯更关注的是主体意识中偏于非理性的一面。他断言,不同文化群体之所以能达成一致意见,关键在于分有了一些“共同意识”(common sense),亦即“整个人类所共有的不假思索的判断”。[40]
雷姆巴赫(Johann J.Rambach)在浪漫主义的感召下,对阐释学的情感内涵加以重新发现。他宣称,语言不过是一种中性化的、有些空洞的符号,不过是人们抵达确定性意义的一个中介;唯有情感,才是最接近主体本然存在状态的维度,才是文本意义生成的最根本依据和动因。鉴于此,雷姆巴赫宣称,阐释者有必要沉潜于主体的情感世界,以此来重构完整、清晰、稳固的意义形态。[41]
作为浪漫阐释学的代表,阿斯特(Friedrich Ast)较充分地践履了人文精神的真谛。他相信,人文学术的任务并非搜集历史资料,也并非勘察古代语言,而是要从经典之作中提炼出隐而不彰的古代精神。所谓“精神”(Geist/spirit),可以被理解为一种原初而纯粹的普遍性,它有助于疗救“理性至上”所带来的片面与偏颇,使现代人的生活重新获得活力。在阿斯特看来,人类在生存境遇和生命体验上的共通之处,使阐释者有可能超越时空的阈限,对潜藏在历史裂隙中的绝对精神加以观照。[42]
作为阐释学在近代的集大成者,施莱尔马赫(Friedrich Schleiermacher)颇为生动地体现了启蒙理想和浪漫精神的交织。他认为,“误解”(misunderstanding)是人类经验中的常态,而规避误解并还原确定性意义,则是人文学者的重要使命。在探寻确定性之维的过程中,施莱尔马赫将“科学”与“人文”、“理智”与“情感”熔为一炉。他一方面致力于建构阐释的普遍规则体系,以客观、公允、恰适的方式对文本加以解析;另一方面又跟随浪漫主义的思想进路,在神秘的“心灵共鸣”中重现创作者的心路历程。他一方面推崇“语法的阐释”(grammatical interpretation),通过对语言文字的细致辨析,消解文本中的晦涩不明之处;另一方面又倡导“心理的阐释”(psychological interpretation),使阐释者“自觉地脱离自己的意识而进入作者的意识”[43],在“感同身受”的状态下完成对初始性意义的领悟。
狄尔泰(Wilhelm Dilthey)接续施莱尔马赫的思路,他承认客观性和确定性在阐释中的必不可缺,同时又强调,阐释不是对语言文字的理性化操作,而更多是一种非理性的感知活动。在文本解读中,阐释者基于普遍共有的人性,以“重新体验”(re-experiencing)的方式深入创作者的精神世界,从而“将一种完全不同的陌生的个体性带入客观认识之中”[44]。当然,狄尔泰将施莱尔马赫的思路推演至更极端的地步,甚至绕开了语言、文化、社会等因素,直指个体之间心灵交融的超验性和神秘性,这就使意义成为了主体在头脑中凭空构造之物,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赖以维系的稳固支撑。[45]
由上可知,启蒙运动和浪漫主义此起彼伏,围绕边界问题发出了不同声音:前者以科学精神为导向,试图抽丝剥茧地揭开文本表象,发掘出相对稳固不变的意义中心;后者在坚守确定性意义的同时,又注意到阐释学作为精神科学的独特性,从主体的情感、心理、人格、个性、无意识等向度切入,对潜藏在语言文字背后的确定性之维加以体认。两种立场形成了意味深长的张力,同时也暗示了阐释边界所拥有的复杂内涵和丰富生长空间。随着20世纪的到来,尤其是在不确定性思潮的冲击下,作为一个学术命题的阐释边界还将得到更富戏剧性的演绎。
三 现代—后现代边界理论:与不确定性意义观的交锋
20世纪以来,在现代—后现代的复杂进程中,阐释边界通过与不确定性意义观的交锋,以更曲折、微妙的方式得以显现。晚近,随着不确定性的弥散与扩张,阐释边界作为传统“大叙事”的代名词,成为了人文学者颠覆或冲击的对象。然而,各种“非边界”思想在彰显其潜能的同时,又不断暴露出自身的症候或盲区,从而为边界问题的再度浮现埋下了伏笔。基于此,一些研究者从各自的经验与视域出发,以多元、游移、流变的方式投入对边界的重构,形成了一股“逆流而上”的理论姿态。
尽管如前所述,在前现代到近代的漫长历程中,对确定性的执着是西方文化中的枢纽,但事实上,不确定性依然充当了一条难以断绝的脉络。在中世纪,人们将上帝之意尊奉为至高无上的律令,但同时,又承认了字面、道德、象征、隐喻等多层次意涵在《圣经》中的合法性地位。在启蒙时代,人们将凝聚着大写理性的意义设置为不容撼动的中心,但同时,又使个体的小写理性——以及由此而来的个人的选择或判断——得以觉醒,从而为阐释的主观主义和相对主义埋下了伏笔。[46]浪漫主义启发了阿斯特等人对古老意义本原的尊崇,但必须注意,作为对启蒙理性的某种逆反,浪漫主义从另一个侧面印证了差异或分歧的价值。伯林观察到,浪漫主义蕴含着两个重要特质:其一,是“自由无羁的意志及其否认世上存在事物的本性”,即拒绝“万变不离其宗”的普遍本质,强调主体参与并塑造世界的无限可能性;其二,是“破除事物具有稳固结构这一观念的尝试”,即抵制任何颠扑不破的法则或秩序,转而沉湎于不断转换、更迭、流变的文化精神景观。[47]上述特质构成了浪漫主义的双翼,它们在一定程度上颠覆了完整、统一、稳固的意义模式,为不确定性的生长提供了充足空间。
如果说,在中世纪—近代的进程中,不确定性更多的还只是一条依稀可见的线索;那么,随着20世纪的到来,在现代—后现代的文化背景下,作为一种意义理念的不确定性迎来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成为了当代文论中显而易见的“主因”(the dominant)。杰拉德·格拉夫(Gerald Graff)对此深有体会。他观察到,在近几十年来,文学研究已越发被一种激进的不确定性所统摄,“正是这种不确定性,使对任何文本的‘正确’或‘错误’的解释都化为乌有”[48]。默罗阿德·韦斯特法尔(Merold Westphal)说得更是直白:“在一定意义上讲,认识论已经死了。……过分地要求清晰、确定和完整性——对知识或科学来说是必要的——已证明是空想。”[49]
为不确定性意义观揭开帷幕的,是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和伽达默尔(Hans-Georg Gadamer)的本体论阐释学。两位思想家将本体论视域引入阐释场域,使意义与主体的存在状态交融为一,在他们看来,意义绝不是一个凝固不变的实体,而将伴随主体生命体验的更新,不断呈现出新的形态。
在《存在与时间》中,海德格尔建构了以“此在”(Dasein)为基底的阐释体系。他这样说道:“把某某东西作为某某东西加以解释,这在本质上是通过先行具有、先行见到与先行掌握来起作用的。”[50]所谓“先行具有”(Vorhabe)指我们所要阐释的对象,总是我们预先拥有的东西;所谓“先行见到”(Vorsicht)指阐释并非中性的行为,而总是在某种观念的引导下进行;所谓“先行掌握”(Vorgriff)指我们在“先行具有”和“先行见到”的基础上,使阐释向某种预先设定的观念延伸。应该说,海德格尔挑战了将初始性意义视为权威的传统阐释学观点,彰显了主体参与意义生产的自主性和能动性。
伽达默尔延续海德格尔的思路,试图将主体及其置身其间的历史语境纳入关注视域。他认为,人类作为一种限定性的存在,总是被形形色色的前见(Vorurteilen/prejudices)所裹缠。[51]同样,在面对作为历史传承物的文本时,阐释者往往基于各自的知识、经历、情绪、价值观而建构起理解的先验构架,往往携带着不同的前见来打量有待阐释的对象。伽达默尔指出,施莱尔马赫等方法论阐释学家的核心关切,在于祛除阐释所携带的历史性和情境性因素,以达成对意义的如实还原和真切把握。然而,这些理论家的误区在于,他们忽视了阐释者作为一种历史、社会、文化、精神的造物,本身便拥有特定的倾向性或先入之见,或者说,他们忽视了这样一个事实——“一切理解都必然包含某种前见”[52]。伽达默尔相信,恰恰是前见的存在,使人们有机会超越一个固定的“起源”或“中心”,而释放阐释的无限丰富的可能性。
20世纪五六十年代以来,随着后现代解构思潮的风靡,更多人文学者试图从不同向度切入,对不确定性的精神内涵予以揭示。
作为解构主义的教父,德里达(Jacques Derrida)致力于瓦解西方人对“中心与边缘”的区分。他这样说道:“中心并不存在,中心也不能以在场者的形式去被思考,中心并无自然的场所,中心并非一个固定的地点而是一种功能、一种非场所,而且在这个非场所中符号替换无止境地相互游戏着。”[53]既然“中心”只是语言游戏带来的错觉,那么,长期以来被视为中心的确定性意义,也将暴露出稍纵即逝的虚幻面向。
克里斯蒂娃(Julia Kristeva)关注文本的“互文性”(intertexuality)过程,她相信,文本绝不是同质化的实体,而是由不同语言单位连缀、聚合、叠加而成,换言之,“任何文本的建构都是引言的镶嵌组合;任何文本都是对其他文本的吸收与转化”[54]。如果说,文本是蕴含着诸多异质因素的互文性存在,那么,文本意义便不可能保持完整性和统一性,它是形形色色的意义碎片拼接而成的产物,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语境的转换而不断改头换面。
罗兰·巴尔特(Roland Barthes)不满于古典阐释学对作者的过分拔高。他宣称,作者并非亘古有之,而只是现代社会的衍生物;同时,作者与语言性文本同时出现(一旦文本产生,作者才真正成其为作者),而并非文本及其意义的唯一所有者。由此,巴尔特将读者引入阐释场域,彰显其在意义生产中的无限潜能:“文本由多重写作构成,来自许多文化,进入会话、模仿、争执等相互关系。这种多重性集中于一个地方,这个地方就是读者,而不是像迄今所说的,是作者。”[55]一旦读者的能动性被充分激活,意义也就不再被作者设置的边界所束缚,而将呈现出游移、增殖、流变的丰富形态。
耶鲁学派在巴尔特的基础上更进一步,旨在发掘“误读”(misreading)的积极意义:“阅读……是一种延迟的、几乎不可能的行为,如果更强调一下的话,那么,阅读总是一种误读。”[56]在他们看来,误读不是需要规避的谬误,而是与文本解读相伴相生的一种状态。通过充溢着灵感和洞见的创造性误读,人们才有可能摆脱前辈大师所带来的“影响的焦虑”,为自己在语言文字中的辗转腾挪开辟空间。误读之合法性的彰显,说明在文学阅读中不存在关于“正确”或“错误”的绝对标准,相反,一切意义都处于转换与更新的可能性状态,无法被一个恒定的意义中心所限定或把控。
理查德·罗蒂(Richard Rorty)基于新实用主义哲学,试图拆毁确定性意义的思想根基。在他看来,真理——以及蕴含其中的确定性之维——并非不容置疑的律令,而是主体出于实用功利目标所想象或建构之物,或者说,“是我们的信念和愿望形成了我们的真理标准”[57]。这样,一连串多元、短暂、相对的小写真理,将遮蔽并取代过去被奉为圭臬的,普遍、永恒、绝对的大写真理。在这种偶然性对必然性的僭越中,确定性也将丧失其真理价值,丧失其作为“大叙事”的支配与规约作用。
类似的观点其实不胜枚举,从利奥塔(Jean-Francois Lyotard)对“小叙事”的追问,到德勒兹(Gilles Deleuze)对“精神分裂”的崇尚;从福柯(Michel Foucault)对知识的权力话语属性的洞察,到哈桑(Ihab Hassan)对不确定性的“内在化”状态的阐发,都从不同侧面印证了不确定性在当下的难以阻挡。效仿马克思的说法:“一个幽灵,不确定性的幽灵,在西方文化中游荡。”
应该说,不确定性在20世纪的风行有其必然性。首先,当代人对文学的独特性有了更深入理解,尤其是晦涩难解的现代派作品,使研究者相信,文学从不是一个均质化的实体,而是蕴含着延展与演绎的丰富空间。其次,随着文学研究由“作者”到“读者”的范式转换,人们注意到,任何文本都无法脱离读者意识而存在,任何阅读说到底都是“一个读者激活或完成文本的过程”[58]。读者能动精神的彰显,为意义的生长与蔓延敞开了大门。再次,更重要的是,20世纪以来,社会的剧烈变迁,以及各种思潮和运动的层出不穷,使西方思想界成为了一个看不见硝烟的战场。这种充溢着激烈冲突的精神氛围,很容易造成动荡不定的心理体验,造成“社会态度和意识、道德和风俗、敏感性与感受力”[59]的迅疾变换,从而为不确定性的滋长提供了温床。
诚然,不确定性有着一定的积极意义,在它对多元化和“去中心化”的推崇中,潜藏着对固有社会等级和文化秩序的突破,对公平、宽容与正义的渴求,对不同文化的平等对话的向往。[60]然而,不确定性在僭越阐释边界的同时,又不断暴露出自身的悖谬与症候,从而为边界的再度浮现埋下了伏笔。从学理层面来看,不确定性作为一种意义话语,在雄辩的表象背后,不免暴露出难以自圆其说之处。譬如,不确定性对意义的支离破碎的执迷,往往使阐释者失去有效的参照标准,造成文本解读的紊乱或失序;又如,不确定性并非一种自足的意义形态,而必须处于一条相对明晰的边界之内,并以对某种确定性框架的认同为必要前提;再者,不确定性如若演绎到极致,则有可能重新陷入僵化的本质主义状态,甚至转化为自己一度嗤之以鼻的大写的“元话语”。不确定性意义观的上述困境,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阐释边界的难以磨灭。
更进一步,在不确定性的思想体系中,还蕴藏着值得警醒的文化精神危机。一旦不确定性渗透于当代社会的方方面面,势必使人们失去思考的依据和行动的坐标,失去指引其精神生活的终极归宿。这样,个体也就很容易陷入无止境的空虚、困惑与迷惘,在不断的否定和自我否定中迷失方向。
早在20世纪30年代,精神分析学家卡伦·霍妮(Karen Horney)便注意到不确定性所造成的困扰。在她看来,“焦虑”(anxiety)已成为了当下最严重的病态人格特征;而焦虑产生的关键,就在于生活的暧昧不明和难以把控,使人们被“一种强大的、无法逃避的危险感”[61]牢牢包裹。诺斯洛普·弗莱(Northrop Frye)亦有类似感受,他指出,自现代社会以来,各种事件、观点、潮流、风尚有如走马灯一般变化无端,稍纵即逝,给人以茫然失措的眩晕之感,连带引发了“对于变化的惊恐情绪”[62]。查尔斯·泰勒(Charles Taylor)直言,在眼下这个“世俗时代”(secular age),不确定性思潮的泛滥,使人们背离了对一切超验之物的信仰,放弃了使生活变得完整、充实的希望,被接踵而至的空虚感和残缺感所笼罩:“我们失去了对何处是完满之地的感知,甚至不知道完满可能包含些什么;我们感到已经忘记完满的样子,或再也不能相信完满。但是,缺失的痛楚、丧失的痛楚,依旧在那里,其实,它在某些方面甚至变得更严重了。”[63]美国哲学家卡尔(Karen L.Carr)的观点尤为振聋发聩,他观察到,近几十年来,不确定性以及裹挟其中的虚无主义已悄然走向平庸化(banalization),即不再是一种充满威胁的挑战,而是褪去其反叛与变革的思想锋芒,成为了“人类生活的某种普遍状况”[64]。在此过程中,“任何形式的伦理、宗教或政治变革的可能性都实际上被排除了,现状的永恒性却得到了暗中支持”[65]。一言以蔽之,不确定性的普遍化或平庸化,所伴随的是人类的能动性和自我意识的衰退,以及对既有的社会权力结构的默认与妥协。由此看来,不确定性对阐释边界的拆毁,释放了人类精神生活的丰富可能性,但也为某些更内在的隐患埋下了伏笔。这样,对阐释边界和确定性意义的诉求,也就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迫切需要。
鉴于不确定性在学理和精神层面所面临的困境,一部分人文学者秉持反躬自省的批判态度,试图与各种“非边界”思想展开交锋,由此而重估确定性意义的价值与合法性,并不断对阐释边界加以追问或重构。
意大利学者贝蒂(Emilio Betti)在20世纪60年代对不确定性意义观发难。他指出,伽达默尔以“前见”为核心的阐释学,掺杂着阐释者个体化的见解或思考,无法“达成与作为精神客观化物(objectivation of mind)的文本所隐含的意义完全符合”,[66]自然也无助于人文科学普遍方法论的建构。贝蒂提出,阐释者应遵循如下四条基本原则:其一,“阐释对象的自主性原则”,即文本乃是独立的存在,阐释者在面对文本时,应尊重其本然的构造与属性;其二,“意义融贯性原则”,即文本中各意义成分融贯为一,构成稳固的意义有机体;其三,“理解的现实性原则”,即充分彰显主体能动性,使客观意义在主体的精神世界中得以重构;其四,“阐释的意义符合原则”,即阐释者应坚持自觉的省思态度,尽可能与对象达成精神层面的共振。[67]贝蒂相信,上述阐释原则的践履,将使意义维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阈限之内,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相对主义的侵蚀。
美国学者赫希(Eric D.Hirsch)接续贝蒂的思路,对不确定性的潜在隐患予以反思。在其代表作《阐释的有效性》中,赫希逐一批驳三种不确定性主张:一是“激进的历史主义”(radical historicism),即相信意义随历史演进而不断变化;二是“心理主义”(psychologism),即认为意义因个体经验和态度的转变而不同;三是“语义自主论”(semantic autonomism),即认为意义内在于文本之中,故而有可能向读者的多元解读开放。赫希宣称,三种观点的致命误区,在于将文本意义与意义的价值或可能性相混淆,为紧随其后的阐释的“无政府主义”敞开大门。赫希格外关注文学活动中“作者”这一环节。在崇尚“作者隐遁”的背景下,他一反流行趋势,提出了“捍卫作者”的口号。在他看来,作者意图充当了“评判阐释之有效性的恰切原则”[68],而重构文本中确定性之维的关键,在于通过反复的检验与求证,对作者凝聚于字里行间的原初意义加以探寻。
相较于赫希对作者意图的关注,保罗·利科(Paul Ricoeur)试图将边界问题引入文本领域。利科提出,文本一经诞生,便会带来一种“间距化”(distanciation)效应——即是说,在线性的时间进程中,文本将逐渐脱离作者的把控,它不再被作者的原初意图所束缚,而是以独立的姿态向公众敞开,在读者的释义活动中显现其潜能。至此,一个难题也随之浮现:由于文本是一种缄默不言的存在,从原则上说允许任何人随意进入,那么,如何将读者的自由解读限定在公允、合理、适度的范围之内,而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谬误或混乱?利科从德文中借来了“占有”(Aneignung/appropriation)这一命题。在他看来,阐释者不应将一己之见强加于文本,而是需要“在文本面前暴露我们自己,并从文本中接受一个放大的自我”[69]。换言之,阐释者应抛弃其狭隘的主体性,转而以虔敬的态度对待文本,甚至主动被文本“据为己有”。这样,阐释者才会在“物我两忘”的状态下融入文本的意义世界,一方面,勾勒出阐释边界的清晰轮廓,另一方面,又潜移默化地实现对自身主体性的拓展与提升。
另一位不确定性的反思者是安贝托·艾柯(Umberto Eco)。艾柯曾经是不确定性意义观的信徒,在其早期著作《开放的作品》中,他认为,文学文本不是一个闭合的系统,而是具有无限开放的可能性:“作者完全可以放心地写作,因为他可以让人自由地演绎他的作品,因为其作品的结局也可以是不确定的,是可以摆脱选择而显现出连续的突然性。”[70]随着学术思考的深入,艾柯的意义观发生了较大转变。在1990年剑桥大学的丹纳讲座上,艾柯直言,不确定性与当代文学理论中流行的“过度阐释”(overinterpretation)关系紧密。过度阐释植根于西方的神秘主义传统,其基本信条在于,任何一望即知的字面意义都无足轻重,更值得关注的,往往是隐藏在语言表象背后的深层次内涵。循此思路,人们将热衷于捕捉文本中扑朔迷离的隐喻或暗示,甚至不惜悖逆文本事实,以牵强附会的方式对意义加以生造。艾柯对这种过度阐释深感怀疑,他强调,阐释所拥有的只是一种有限的开放性,它必须被安置于一条相对明晰的边界之内,而不可以“像水流一样毫无约束地任意‘蔓延’”[71]。进一步,艾柯将“文本意图”(textual intention)指认为建构阐释边界的关键。所谓文本意图,大致相当于文本所蕴含的语言特质和语义规范,它一方面将经验性作者的所思所感具体化,另一方面又召唤读者“按照文本的要求、以文本应该被阅读的方式去阅读文本”[72],由此对原初的确定性意义予以揭示。当然,艾柯对文本意图的界定存在着含糊其词之处。但透过其理论言说,不难感受到他将作者、文本、读者等文学要素整合为一,以更具包容性的姿态介入边界问题的尝试。
如果说,贝蒂等人着眼于传统的文学阐释,那么,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则将理论视角延展至更复杂的人类生存领域,从主体之间的交互性关系出发,来探究阐释边界的建构之道。哈贝马斯的思考发端于对当代社会中“认知—工具理性”的反拨。在他看来,认知—工具理性“被经验主义深深地打上了现代性自我理解的烙印,具有丰富的自我论断的内涵”[73]。其必然结果,是人们完全立足于自身的考量或诉求,对本然的文学或文化经验加以粗暴裁断,这很容易造成人文研究中的方法论唯我主义,以及主体与对象、个体与社会、本质主义与相对主义之间激进的二元对立。鉴于此,哈贝马斯将一种“交往理性”(communicative reason)引入阐释实践,以期弥补工具理性的泛滥所造成的缺失。他相信,交往理性不同于观念的强行赋予,而是意味着一个论辩与协商的过程,“它把众多参与者的行为在动机的基础上用充足的理由协调起来”[74],其核心目标,在于建构一种普遍的意义规范,从而对阐释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加以确证。通过对交往理性的探讨,哈贝马斯试图说明,阐释需要被维持在一定的阈限之内,这种阈限的决定因素既非作者意图,亦非语言性文本,而是社会共同体成员在平等状态下所展开的对话、交往和沟通。哈贝马斯的思路,显然为我们对阐释边界的追问提供了更丰富空间。
其实,在现代—后现代的进程中,还有不少理论家投身于对边界问题的考察——从欧文(William Irwin)对“起源性阐释”(urinterpretation)的论证,到居尔(Peter D.Juhl)对阐释中“不兼容性”的反思;从伊格尔顿(Terry Eagleton)对语言的“神圣契约”效应的构想,到皮埃尔·阿多(Pierre Hadot)将确定性与个体“精神修炼”(spiritual exercises)相关联的尝试,皆对此做出过有益的贡献。上述状况表明,通过与不确定性思潮的博弈或交锋,阐释边界已不再是大写的上帝之意,不再是至高的理性精神,不再是吞噬一切差异性而张扬其唯一合法性的意义权威;相反,经由不同研究者的建构或言说,阐释边界将分化为数不胜数的小写的理论板块,它们承载着不同的知识积淀和文化期许,在各自的“适用范围”内显现其价值和合法性。这种“去中心化”的理论取向,一方面印证了阐释边界作为一个学术命题的难以磨灭,另一方面,也暗示了阐释边界的弥散性和生长性,以及对种种“非边界”思想的涵纳与吸收。
综上,在西方思想史上,对阐释边界的讨论有着源远流长的脉络。在阐释理论初具雏形的中世纪,阐释边界以神学为底蕴,与对永恒神圣精神的追问休戚相关;在近代,阐释边界受到启蒙理性和浪漫精神的熏陶,一方面被设想为严谨、缜密的科学方法,另一方面,又沾染上了神秘、玄奥的“精神感应”气质;在现代—后现代的进程中,尽管受到不确定性的冲击,但阐释边界并未被彻底湮没,它不再是一个必然、绝对、不容撼动的意义中心,而是基于诸多理论家的言说,以小写、多元、灵活能动的形态显现。以上种种,昭示了阐释边界作为一个文学理论关键命题,所拥有的丰富内涵与广阔生长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