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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湘西请赈
辛酉湖南因旱致灾,尤以湘西所在西路为重。有灾必有荒,“灾之与荒,本相联而不可分,有灾则必荒,荒由灾致,而荒重之结果,重复摧伤社会之生产力而使灾降愈频,于是此两者遂构成循环不已之因果关系”[1]。因灾致使食物匮乏,生产力损害,致生荒情。湘西本属生产力落后之区,民众食物常年自给维艰,一遇灾年,荒重更甚,唯有仰赖外援。
湖南华洋筹赈会属义赈机构,起初与全国华洋筹赈会并无隶属关系。在“义赈”于晚清兴起之前,灾荒的赈济历属“官赈”范畴。“由朝廷和各级政府主持的‘官赈’,在很长时期内,毕竟是灾荒救济主要的和基本的形式。直到光绪初年,随着社会政治生活和经济生活的新的变化,才开始兴起了一种‘民捐民办’。即由民间自行组织劝赈、自行筹集经费,并自行向灾民直接散发救灾物资的‘义赈’活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