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3章 “学为好人”与“闯世事”
陈忠实的《白鹿原》通过描绘旧中国的农村社会,农民生活,揭秘中国传统文化,揭示中国人的传统心理结构。对此,陈忠实是非常自觉的。他说自己“是从农民世界里滚过来的”。出生在农民家庭,当过民办教师,教的全是农民子弟。后来转为乡镇干部,工作对象还是农民。因此,他知道,“农民世界是一个伟大的世界。尽管人们以现代眼光看待这个世界时,发觉它存在着落后、愚昧、闭塞、封建、迷信以及不讲卫生等等弊端,然而它依然不失其伟大。在几千年来的缓慢演进和痛苦折腾中而能保持独立的民族个性,仅此一点,就足够伟大了”[13]。在他看来,中国农村和农民,形成了一个与城市相互独立的世界,这个世界的风俗习惯、人们的言谈举止和相互交往中,传统文化还以鲜活的形式存在着,还保持着独立的民族个性,因此,要了解中华民族的个性,必须进入农村社会。要了解中国传统文化心理,揭秘中国人的文化心理结构,必须通过白鹿原上的农民世界来进行,“缓慢的历史演进中,封建思想封建文化封建道德衍化成为乡约族规家法民俗,渗透到每一个乡社每一个村庄每一个家族,渗透进一代又一代平民的血液,形成这一方地域上的人的特有文化心理结构”[14]。小说通过仁义白鹿村淳朴民风民俗的描写,让我们真切感受到儒家文化在移风易俗稳定社会方面的巨大作用。尤其是通过对朱先生和白嘉轩学为好人经历的叙述,更加凸显了传统人格的价值,也坚定了我们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建设美好精神家园的信心。
世间一切事物都是一体两面的,中华传统文化也不例外。它既教育出一批克己修身、学为好人的“君子”,也培育出一些投机冒险,不择手段闯世事的“小人”。前者和谐社会、安定人心,后者与人作对、扰乱世道人心。白鹿原的寻根之旅,没有走极端,它不是只找必须批判和剥离的“劣根”,也不是只找需要颂扬和传承的“优根”。而是用清醒的理性,认清“根”的多面性,看准中华文化根部的矛盾与张力,指出我们需要传承的,认准我们必须剥离的。
(一)“学为好人”
陈忠实在多个场合说道,孔子是中国文化始祖,中国几千年来从城市到乡村,“所有人接受的都是(这)一个老师关于修身做人治国安邦的教诲”[15]。一代代的父母以及广大的社会群体,都用他的思想对下一代进行教育和熏陶,因此,中国的每一颗幼小心灵,最初接受的都是“仁义礼智信”“男女有别,授受不亲”,这是中国人独特的,既不同于欧美人,又区别于伊斯兰人的文化心理结构。他把中华民族文化价值体系的核心定位为儒家思想。儒家把做人放在第一位,认为“仁者践仁”,“修己安人”,《白鹿原》则把它具体化为“学为好人”。“学为好人”就是一生存好心做好事。它让乡土圣人朱先生,原上乡绅白嘉轩,用自己的一生实践,坚定地践行和守护儒家思想。
“学为好人”是朱先生对儒家“修己安人”观的简易表达,是白稼轩终生践行的信条,也是促成黑娃在人生的重要关节点上浪子回头的名言。乡土圣人朱先生既为了自己修身,也为了教育乡民修身,把儒家“修齐治平”的思想,提炼成为一种通俗易行的过日子和做人道理。做人是儒家思想的基础,做“好人”是儒者安身立命的根基。“好人”能够按照儒家伦理要求自己,为人处事但求自己心安,而且能让别人心安。“好人”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在与人交往的过程中,通过“见贤思齐”的学习修炼而成的。儒家认为,做人过程是一个不断学习,不断提升的过程:“士希贤,贤希圣,圣希天。”只有不断以古代和当代的仁人君子为榜样,修炼和模铸自己,才能让自己学好变好。“好人”能在学习过程中自觉接受伦理规范约束,不断用儒家伦理道德改造和融化自己身上的自然属性,是一个不断克己修炼而成的社会“人”。
朱先生之所以要提倡“学为好人”,是因为乡土社会里有许多投机冒险“闯世事”的人。“学为好人”者自我立法,重视内在修养。“闯世事”的人过日子不择手段,做人没有底线。“学为好人”者重视个体人格是否圆满,人道是否实现,“闯世事”的人关心个体是否能够出人头地,自己的利益是否得到最大化。“好人”是“谋道不谋食”“忧道不忧贫”的君子,“闯世事”的人是“谋食不谋道”“忧贫不忧道”的小人。在遇到人格完善与出人头地发生矛盾不能两全的问题时,“好人”清楚这是义与利的冲突,他宁愿取义弃利,绝不会弃义取利。“闯世事”的人也知道这是义与利的冲突,但是,他宁愿弃义取利,决不愿取义弃利。朱先生倡导乡民“学为好人”,做人有原则,不学“闯世事”的人做事太功利。他鄙弃一切“为达目的不择手法”的做法,反对一切为了“出人头地”,把道德人格抛在一边的做法。在朱先生看来,为了“过日子”不计手段是“小人”所为,“好人”不屑的。“学为好人”就是在任何时候,都把过日子与做人联系在一起,过日子是为了做人,做人是为了给每一日都打上人的烙印。“好人”每天都要存好心做好事,没有人格底线的日子,不论多么红火多么滋润,也是低贱的缺乏人气的。“好人”绝对不会自我放逐,委曲求全去凑这个热闹。为了人格的完善,宁可迂腐不化,甘愿忍受孤独与寂寞。“好人”可以没权力没地位,绝对不能没人品没人格。
“学为好人”与“闯世事”,追求人格完善与追求出人头地,在白鹿村乃至白鹿原,不仅是两种不同的人生喜好与选择,而且结成一个对子,形成一种张力,体现了传统社会与传统文化的一体两面。每当社会面临动荡或已经动荡的时候,人们呼唤安定,“学为好人”受到重视,每当社会停滞不前,缺乏变革动力的时候,“闯世事”成为风尚。“学为好人”者自律慎独、一心向善,古板执着;“闯世事”者灵活机动,汲汲于钻营、迷失于利益。
朱先生本人既是“学为好人”的倡导者也是好人精神的践行者。他在任何时候都坚持以民为本,以和为贵,始终站在底层人民一边,为底层人民的安宁与福祉着想。当白稼轩与鹿子霖为了得到李寡妇的一块地争斗起来时,他开导他俩:“为富思仁兼重义,谦让一步天地宽。”结果两人退了李寡妇的地,并接济她度过生活的难关。辛亥革命之后,原上的乡民担心今后的日子怎么过的时候,他亲自起草《乡约》交给白稼轩,让他在白鹿村实践,把过日子与做人结合起来,受到德业相劝,白鹿村人变得文质彬彬,生活有序人心安定。“风搅雪运动”铡了两个为非作歹的恶棍,游斗了国民党的总乡约;国民党反攻倒算,把农运会的头目拉到戏台上当猴耍,让白鹿原陷入巨大的恐怖之中。面对黑娃与田福贤争凶斗狠的局面,朱先生站在遭受苦难的乡民立场上,批判争凶斗狠者把白鹿原变成“鏊子”,把民众当成烙饼。他始终站在底层人的立场上,以底层人生活与生命“安”“不安”为标准,衡量社会人生。后来黑娃受鹿兆鹏委托,送来毛泽东的书让他读一读,“以了解毛家的治国策略”,他说,“毛的书我看过,人也有才。可孙先生也有才气,书同样写得好,他们都是治国兴邦的领袖。可你瞅瞅而今这个鸡飞狗跳的时代,跟三民主义对不上号嘛!文章里的主义是主义,世道还是兵荒马乱鸡飞狗跳。”黑娃告诉他:“听说延安那边清正廉洁,民众爱戴。”他说:“得了天下以后会怎样,还得看。”总之,“好人”精神体现在他身上,就是为底层百姓求福祉求安宁,反对一切形式的瞎折腾。
白嘉轩一辈子克勤克俭,注重修身,“学为好人”,在他身上体现为一种高尚的道德人格。他为自己树立了两个学习榜样,一个是祖先白修身,一个是乡土圣人朱先生。白修身:“在贫困冻馁中读书自饬考得文举,重整家业重修族规。”为白家立下了“耕织传家久,经书济世长”的家训,成为白家人的立身纲纪。这个立身纲纪在过日子方面,既限制家业的洪暴,也预防了家业的破败。在做人方面,让白家作为族长身体力行立身纲纪,始终享有很高的威望。第二个学习榜样是朱先生。朱先生教他,“为富思仁兼重义”,把人生变成一个谋道忧道的过程。在白修身和朱先生的影响下,白嘉轩形成了一种严整的道德人格。作为普通的庄稼人,平日里,他自耕自种而食,自纺自织而衣,不偷不抢不嫖不赌,堂堂正正。遇事时,好事他不张狂,坏事他不乱套。对待他人,它不但能以德报德,而且能以德报怨。鹿子霖遭遇牢狱之灾,他没有因为此人曾经设计陷害过孝文而幸灾乐祸,袖手旁观,而是决心“以德报怨,以正祛邪”,主动上县里营救。作为族长,他用一生守护祠堂,践行《乡约》。祠堂是一个神圣空间,那里摆放着祖先的牌位,他联手族人,又在里边建了学堂,还把《乡约》刻入石碑立在祠堂。从此,祠堂不单是祭祖的地方,还是教育下一代的地方,更是规训族人按照乡约族规做人做事的地方。族中谁家有喜事,他在祠堂主持给祖先汇报,谁不幸仙逝,他在祠堂主持填进族谱,谁犯了乡约族规,他在祠堂主持惩罚。他主持公道,绝无偏袒,亲生儿子白孝文做了越轨之事,和村中的狗蛋一样惩罚。作为雇主,他与长工鹿三,几十年同吃同劳动,情同亲兄弟,直到鹿三老迈不中用,连鹿三的儿子兔娃都嫌弃父亲,他依然没有改变。他自觉地追求自我人格的完善,担负起宗族、家庭的责任,知行合一,用自己的行动切实地履行着自己所信奉的好人精神。
“学为好人”把黑娃这个与人作对的浪子,改造成为一个与人为善的道德君子。黑娃的人生从流浪他乡与父亲作对开始,接着私通主家的小妾与主家作对,搞风搅雪运动与国民党作对,当土匪头领与大户人家作对,招安之后又起义还是与人作对。在与人作对的日子里,他一直凭借本能生活,外在的身份由长工到土匪不停变动着,内在与人作对的心始终没有变,他一直通过捣乱别人来成就自己。他与人作对,只因为看不惯别人,不是为了实现自己一个明确的人生目标,获得一个确定的社会身份,占领一个合适的生存位置,争取一种理想的生活方式。起初,他跟随自己骚动的心以及与人对抗的本能向外流浪,在外乡做了长工。然而,长工生活并不能平复他骚动的心灵,不能拘束他自由无羁的作为。他在流浪中求生,流浪让他的人生更加动荡,动荡让他倍感生活的艰辛,艰辛让他仇视那些生活在安宁中的人们。于是,他进一步与人作对,抢夺他人的资源,打破他人的安宁,用暴力给他人制造痛苦,从他人的痛苦中感受自身存在的意义。然而,给别人制造痛苦带给自己的满足总是短暂的,更为长久的却是精神与心灵的不安。他常常被一种伴随着精神流浪而生的孤独无依所折磨,想寻找一所能让精神安居的家园,让骚动的心灵得以休息。他找到了乡土圣人朱先生,他跪在朱先生面前,哭着说自己要跟先生“学为好人”,此后,他认祖归宗,修身养性,找到了真正既使己安又让人安的人生位置和社会身份。
黑娃“学为好人”的人生经历,是一个典型的从自然人向社会人进化的过程,是一个本能的人经过学习变为有修养能自律的人的过程。人是一种社会动物,时刻都在人群中在社会中做人,用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维持人际关系,人就变好,社会就和谐。人的道德失范,人际关系就会失调,社会就会混乱。黑娃早期跟随欲望指引,到处瞎折腾,给自己和他人都造成了不堪回首的麻烦,后来跟着朱先生“学为好人”,对于自己过往的种种劣迹深感愧疚,自觉用道德规范约束自身的自然本能,改造自己身上的各种毛病,时时刻刻践仁践义,成为朱先生最得意的学生。
“学为好人”曾经是“仁义白鹿村”的风尚,那时人人践仁践义,家家和睦相处,净化了喧嚣与骚动,生活静谧而古朴。家家安居乐业,个个心平气静,没有尔虞我诈,群体相安无事。那是一方用儒家“修己安人”精神建立的理想家园,有利于人们安居身心。
(二)“闯世事”
白鹿原是关中平原的一个缩影,关中平原在古代曾是京畿之地,先后有十三个王朝在这里建都,按陈忠实的看法,封建文化封建文明和皇族贵妃的洗脚水胭脂水,一起排到了宫墙外的这块土地上。白鹿村的白鹿一族,是封建国家的一个缩影,既创造文明,又藏污纳垢。既有“学为好人”善居乡里的白嘉轩和迁善改过的黑娃,也有投机“闯世事”为出人头地不计手段的鹿子霖和白孝文。
鹿子霖把“出人头地”当作自己人生的终极追求和最高信仰。他的人生过程就是“闯世事”满足自我欲望的过程。人的欲望有两种,一是自然欲望,它以自然存在为对象,目的是保存和丰富人的自然生命。二是社会欲望,它以社会存在为对象,目的是创造属人的价值。前者的满足,实现了人的自然属性,后者的满足,实现人的价值属性。动物只有自然欲望,他只想保存自然生命。人超越保存自然生命的欲望,追求人人都追求的社会价值。自然欲望的满足给人带来快乐,社会欲望的满足给人带来名望。鹿子霖认为,前者很物质很实惠,后者太精神太虚伪。他愿意追求真实的东西,不愿追求虚无缥缈的东西。他很清楚,不论要实现什么样的欲望,个体都必须占领有利位置,有利位置让“我”有权把别人当“我”的工具,把世界当“我”的财富。他本人有着强烈的满足自我的欲望,然而,却生在注定只能做族众,不能做族长的鹿家。没有占据有利的生存位置,他就想方设法“闯世事”,投机冒险争取有利位置。他相信这世界山不转水转,水不转人转,世事是人闯出来的。闯下世事的人就是主人,就主宰世界,主宰别人。闯不下世事的只好做草民,被人主宰。主宰世界和人生的人就能享受世界享受人生,被人主宰的人只能给主宰者提供享受。他占据白鹿乡的乡约位置之后,正遇上兵荒马乱,“乡约”主管收粮催款分派壮丁,事关每个人碗里饭食的稀稠,每一家庭人员的聚散。因此,他吃香喝辣,纵欲放荡,扮演一个典型的谋食谋色不谋道的“小人”角色。在他眼里,每个人都在为自己的“日子”操心,有理想的为未来的“日子”操心,没理想的为当下的“日子”操心。操心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争得一份充足的“口粮”。有信仰的要争一份“神圣的口粮”,没信仰的要争一份“日常的口粮”,家里有粮,心中不慌。有了口粮,才能满足口腹之欲。才能充分地“享受”自己的人生。他放眼世界,不论有理想没理想,有信仰没信仰,每个人都是自私的,都是享乐主义者。因此,他人生的第一原则应该是快乐原则,为快乐,他敢于亵渎人间一切神圣的东西,破坏人伦规矩,暧昧自己儿媳,诱奸自己本家侄媳。
一个以快乐指导人生的人,肯定是个利己主义者。他把“我”和“他人”分得很清,一切都以“我”和“我的利益”为中心。他出人头地的目的,就是要利用有利位置赋予的权力,把“为他”的人改造成“为我”的人,把违背“我”利益的世界,改造成为符合“我”利益的世界。他两眼盯着外物,一心想着占有,热心与人争斗,醉心于取得外在的成功。遇到地位低下的,他就巧取豪夺。遇到地位相当的,他就明争暗斗。鹿子霖任乡约期间,一方面假借政府的名义向白鹿原人多加粮款,以充实自家粮库。一方面设计搞垮白家,买白家的地,拆白家的门房。为了占有更多的口粮,他欺上瞒下心浮气躁,把乡土社会“修己安人”的理想抛在一边。由于他所有的成功都依赖于外在的位置,而不是自己内在的人格力量,所以,他时而随着位置的上升欣喜受活,时而随着位置的下降焦虑受罪。位置重要时他风光体面,位置被剥夺时他身陷囹圄。他在动乱中闯世界,动乱的世界也反作用于他。他的生命始终处于自我失控状态,完全被外部力量裹挟着前进或倒退,上升或下降,直到完全处于“失禁”状态。
鹿子霖为出人头地而“闯世事”的一生,是对内自我放纵,对外亵渎神圣的一生。他从来不想认识自己,一心只想满足自己的欲望。欲望既是他人生的动力,又是他生命的润滑剂。他让自己的欲望驱动着前行,为了快乐他敢于亵渎人间所有法则。冷先生说他没有“纲常”,也即做人没有规矩,不遵守伦理道德,不规范自己的行为。“纲常”是做人的行为规范,也是对人之为人进行评价的价值标准,没有“纲常”的人,是一个行为失范,没有做人底线的非人。这种人不论外在多么光鲜,地位多么高,权力多么大,由于缺少做人的底线,历来受人鄙视。然而,在鹿子霖看来,一切以“人”的名义建立起来的规范,都是可笑的,因为这个世界没有抽象的“人”,只有具体的“我”,“我”不愿规范自己,因为它不符合“我”的利益。一个愿意用抽象概念束缚自己具体鲜活生命的人,他的“我”还没有觉醒,他只知道“我是”世界的中心,“我”要主宰世界,享受人生。因此,“我”必须冲破一切束缚,让世界为“我”所用,当“我”还生活在欲望之中,受欲望之困时,只能以满足欲望为荣,把自己变成实现欲望的工具。这样的人没有主人意识,只是欲望的奴隶。这样的人特别看不起“好人”,认为好人没有个性,没有自我意识,虽然能够以自我牺牲换取大众某种程度的认可,却没有意识到大众认可的却是“好人”带给自己的工具化利益,“好人”只能作为“工具”被大众认可,实际就是被大众利用,在鹿子霖眼里“好人”活得最没出息。
白孝文投机冒险“闯世事”是被动的。他是白家长子,族长的位置等着他接任。只要他跟父亲一样“学为好人”,不用特别努力,就能在白鹿村占一个有利的人生位置。这个位置在白鹿村乃至白鹿原不一定能给他带来经济上的好处,却能赋予他一张光荣的脸,让他走到白鹿村和白鹿原的每一个地方,都能受到族人和一般乡民的尊敬。然而,尊敬既表现了乡民对光荣之脸的认可,对光荣之脸价值的肯定,同时也拉开了普通大众与这张脸的距离。这种距离既引起别人的羡慕,也引起别人的嫉妒甚至仇恨。黑娃看着白嘉轩的脸,觉得他像庙里供奉的神像,孝文的脸就像神像旁边的小神童,认为白家父子都长着“随时准备接受别人叩拜的正经相”。这面相阻止他与白家亲近,促使他到外村打工。鹿子霖记恨白家父子的光荣之脸,一心想把白家父子从神庙里拉到“广场”,让他们在族人面前亮一下孙猴子的红屁股。他不相信白家人只长脸不长身子,不相信白家父子只有理性没有人欲。于是,设美人计诱惑白孝文的身体欲望,使孝文陷入理智和情欲的矛盾冲突中,让他陷入要脸还是要身体的两难抉择之中。面对田小娥美丽的诱惑,白孝文脱了裤子就不行了,穿上裤子又能行了。说明当他要脸的时候,身体代表的本我向他展现自己的活力;当他想实现身体欲望时,脸所代表的超我又向他展现了自己强大的主宰力。正当孝文在脸与身体所代表的自我,与脸所代表的超我相互纠缠相持不下,自我感觉备受煎熬的时候,父亲中了鹿子霖的计,当众刺破孝文的脸,让他的本我失去控制,身体欲望恣意展现。
白鹿村是仁义村,有脸才能被人高看一眼,有一张光荣的脸才能有受人尊敬的前程。孝文的脸被刺破了,前程也就由此挖断了。这一切在他看来,都是他那爱面子的父亲造成的,父亲以超我压制孝文的本我,过去为了有一个光明的前程,孝文一直接受这个超我的主宰与压制,现在光明的前程已经断送了,他没有必要再接受超我的管制,不但如此,他还要放纵本我,亵渎超我,让自己变成一个彻底的快乐主义者,尽情地享受身体感官的各种刺激。
享受是一种消费行为,它只消费不生产,有挥霍的畅快,没有劳动的辛苦,很容易让人沉迷,也容易把人推向极乐。白孝文的享受中不但有田小娥给他带来的肉体欢愉,还有大烟土给他带来的神经麻醉。在欢愉和麻醉的双重作用下,他以亵渎为尊严,肆无忌惮地亵渎白家的立身纲纪,亵渎父亲要脸不要儿的做人原则,这一切把他推向终极的欢乐。然而,消费总是有限的,由它支撑的欢乐也不可能无限延续。当他消耗掉他所有的八亩半水田旱地和门房之后,接着就陷入了痛苦的深渊,博大的世界纷繁的人生已经变得十分简单,“简单到不过是一碗稀粥一个蒸馍或者一只污紫油亮的烟泡”。有这些简单的东西,生命就能存活,欢乐才有希望继续。没有这些东西,个体无法生存,一切都无从谈起。在濒临死亡的那一刻,白孝文的理性战胜了他的本能,认识到了活着才是硬道理。活着是人生的基础,世界的根本。而活着就是“我”的身体活着,只有“我”的身体活着,“我”才能享受身体快乐。这一生存体验,无限地放大了“我”的身体存在的意义,让白孝文把“我”等同于身体,把身体活当成“我”人生的终极意义。为了“我”的身体活着,不惜把“他人”以及世界当作手段和工具。白孝文从此开始了用精明理性“闯世界”的新人生,理性为他在滋水县算计出一个营长的职位,又让他回白鹿村祭祖归宗,赢回一张“龙种就是龙种”的光荣之脸。别人都以为他是浪子回头,只有他清楚,自己早已从心理上走出了仁义白鹿原。只有他清楚仁义中只有“他人”,没有“我”白孝文,“我”以白孝文活着,不是以“他人”活着。“我”当然不是独自活着,而是在人群中活着,在人群中活着,需要一张光荣的脸给“我”带来好声望,让“我”得到“他人”的认可,更便于“我”“闯世事”,“我”就回村祭祖。“我”要活得更好,必须争取更好的社会地位,获得更大的权力,以便按“我”的想法主宰“他人”,按“我”的需要安排世界,于是,“我”就在政治上投机革命,争取有利位置,回乡祭祖是为“我”争取名望。打死有恩于自己的张团长,陷害结拜兄弟黑娃,独占起义的功劳,窃取县长的座椅,是为“我”争取利益。有名有利,“我”的人生才活得有意义,“我”的日子才过得滋润,“我”才真正成为世界以及自己的主人。
鹿子霖和白孝文都“闯世事”,都是极端利己主义者,在他俩眼中,每个人都只顾自己,为了自我保存而与他人发生冲突。每个人的命运都在胜利或失败中,胜利就出人头地做“爷”,失败就默默无闻做“孙子”,“爷”可以主宰“孙子”,“孙子”只能被“爷”主宰。为了出人头地做“爷”,闯世事的利己主义者可以亵渎社会伦理,打破一切做人的规矩。在他们看来,做人不能做一般的人,要做我自己。一般的人爱拿“我们”说事,不知道把我们拆分为“我”和“他人”,用一个共同体把大家联系在一起,把融入共同体的人看成正常的人,把为共同体自觉牺牲和贡献的人叫作“好人”。岂不知当一个人相信自我之外的东西时,说明他缺乏自信,当他为“我”之外的价值对象做牺牲时,证明他在贬损“自我”存在的价值。“闯世事”的人认为,人来到世界上,目的是实现自我,因此,不能默默无闻当孙子,更不能牺牲自我。一切共同体都在限制个人,驯服个人,牺牲个人,它把一切争取独立,要活成自己的人,都当成不正常的人,当成坏人。其实,只有这些所谓“不正常的人”才活出了个性,才配称具体的人。
《白鹿原》寻到了支撑乡土生活的两个根,“学为好人”和“闯世事”。前者认为,人是未完成的存在,必须经过不断学习,加强自我修养,提升自己的道德境界,通过存好心做好事,建立自己的道德人格,挺立道德人品。反对一切没有廉耻,没有尊严的极端利己主义行为。反对一切将人的生命完全身体化、欲望化的做法。他们按照儒家的优良传统做人,时时处处把“修己以安人”当作自己的做人准则。他心中有家族乃至民族,把它当作一个大我,愿意为这个大我承担责任,在大我中实现自己,是一个愿意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的大人。他反对所有心中只有自己,把“我”当作世界的中心,不愿对世界承担任何义务,不愿为任何人做奉献,享乐至上,鲜廉寡耻的小人。大人表现了中国文化的主流——儒家文化的核心——内圣外王,以德交人以德服人,“正德利用厚生,这当是中国文化生命里最根源的一个观念形态。这一观念形态即表示中华民族首先是向生命处用心。因为向生命处用心,所以对自己要正德,对人民要利用厚生。正德利用厚生这三件事实在就是修己以安百姓。”[16]正德、修己是内圣,利用厚生、安百姓是外王。内圣外王的目的是与人进行良性互动,解除人际交往中的灾祸。
“闯世事”的小人唯我独尊,心中容不得他人。没有道德约束,为获得个人利益,实现小我价值,机关算尽,与他人争斗,费尽心机,用行动践行什么是害群之马,民族的“劣根”。他们小就小在只想索取,不想奉献。“大人”是道德君子,为家族乃至民族奉献自己,增益和充实大我的利益,与人和谐共处,所以被称为“好人”,是民族的“优根”。一个合格的社会人,往往是自我和他人之间的良性互动和和谐相处的人。正常的人际关系全赖道德协调,一方面“道德”用群体规约限制个体的利己主义,另一方面“道德”又激发个体在群体中实现自己。成就自我的同时,又不损害他人的利益。一旦缺少道德约束,人的个性和社会性之间就会失去平衡,就会给个人与社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所以,儒家的“修己安人”,一向被称作中华民族的常道性格,在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繁荣发展过程中,对于规范社会成员行为和维系社会稳定,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学为好人”这种重视个人道德修养、重视自我反思和自我超越的人格建构模式,对于整个中华民族人格的形成,也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今天,当社会进入工业文明,物质得到了较大的丰富,许多人迷失于物欲之中,丢失了人生价值与意义感,“学为好人”的传统道德,对于人们身心的安顿和人格的建构,不啻一剂清心明性之良药。但是,我们必须清楚,传统文化和儒家思想本身具有致命的缺陷,他压制个体的生命本能,阻碍人的个性发展,束缚人生命的自由实现,在一定程度上对人生命中的自然本性进行扭曲和变态。因此,我们“寻根”时不能复古,在对民族文化进行认同时必须头脑清醒,我们所建设的精神家园不能是一座纯粹的复古或仿古建筑,必须有我们时代新的元素,这也许就是《白鹿原》寻根的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