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弹劾重臣
唐高宗永徽元年(650年)十月,监察御史韦思谦弹劾中书令褚遂良,原因是褚遂良用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强买了他人的宅地。褚遂良是中书令,官居正三品,属于宰相职位。当朝宰相被弹劾自然是一件引人议论的大事,而当事人特殊的身份进一步增加了案件的复杂性。
被弹劾的褚遂良不仅是当时的高官,更是辅佐当朝皇帝唐高宗顺利继位的元勋。唐太宗李世民在位期间,褚遂良凭借出色的学识和杰出的书法水平深得太宗信任,他的书法代表作如《孟法师碑》《雁塔圣教序》等均是传世经典,唐太宗为纪念功臣所建的凌烟阁也是由褚遂良题字,风头一时无两。贞观十七年(643年),当时的太子李承乾因谋反罪而被废黜,唐太宗一度想立魏王李泰为太子,而褚遂良和国舅长孙无忌则极力劝说太宗立晋王李治为太子,最后太宗改变了主意,李治被顺利立为太子,这就是后来的唐高宗。太子之争结束后,褚遂良的地位自然是逐渐提高,贞观二十二年(648年),他已经官至中书令,步入宰相之列。第二年,唐太宗在弥留之际召见了长孙无忌与褚遂良,将太子李治托付给他们,下令褚遂良起草遗诏。在李治继位后,长孙无忌和褚遂良成为高宗朝初期最重要的大臣。然而永徽元年(650年),距高宗登基仅仅过了一年,褚遂良权势正盛之时,韦思谦竟敢向他发难,这是怎么回事呢?
韦思谦也不是碌碌之辈。据《旧唐书》记载,韦思谦曾对人说过:“御史出都,若不动摇山岳,震慑州县,诚旷职耳。”意思是,御史离开长安去地方上巡查时,如果不能动摇一方,震慑州县的官员,就是失职。从这些言语中,我们可以发现韦思谦是一位不畏权贵、刚正严明的监察官。在弹劾褚遂良时,韦思谦是有充分证据的,他竟然知道褚遂良买房的价格等细节。褚遂良肯定不会宣扬自己低价买房的不光彩行为,说明韦思谦有可能是从另一方当事人那里得到的消息。那么,这位低价卖房的人是谁呢?他名叫史诃耽,也是一名官员,时任中书省译语人。什么是中书省译语人呢?据《资治通鉴》记载:“中书掌受四方朝贡及通表疏,故有译语人。”史诃耽的工作是在中书省负责朝贡的翻译工作,而作为中书令的褚遂良正是他的顶头上司,这样一层关系,为褚遂良“低价购房”提供了方便。史诃耽的品级远低于中书令,为何史诃耽能拥有令褚遂良心动的宅地呢?面对上级的压迫,史诃耽并没有忍气吞声,而是在暗地里将低价卖房的事情告诉了韦思谦。
说来也巧,地不爱宝,20世纪80年代,宁夏固原出土了《史诃耽墓志》,墓志中记载,这位墓主人的来历非同寻常。相信大家也发现了,“史诃耽”这个名字并不像一般的汉名,史诃耽正是来自中亚史国的侨民。史国是昭武九姓之一,为粟特人,作为一个富有特色的商业民族,粟特人活跃在丝绸之路干线上,是汉唐时期东西方贸易的主要承担者。据史诃耽的墓志记载,他“门驰千驷”“家累万金”,这些词是夸他们家族通过经商积攒了巨额的财富。史诃耽在做官的同时,也没有放弃粟特人爱经商的习惯,他丰厚的家产是通过数十年的商业活动积累的,身价万金的史诃耽拥有足够吸引到当朝宰相的“豪宅”,也就不足为奇了。
玄奘的《大唐西域记》一书中记载,粟特商人“父子计利,财多为贵”,意思是,粟特人连父子之间都要为钱财斤斤计较,自然不肯容忍他人对自己财富的侵占。另外,史诃耽在当时的政局中也不是一位普通的官员,他先后经历了隋、唐两朝。隋朝开皇四年(584年),史诃耽出生于原州(今宁夏固原),后在隋朝任官。隋唐更替之后,他又主动降唐,当上了上骑都尉的勋官。唐武德七年(624年),他开始负责在宫城北门“供奉进马”,也就是管理各国进贡的马匹。所谓“北门”就是赫赫有名的“玄武门”,武德九年(626年)秦王李世民在此发动兵变,铲除了自己的两位兄弟——太子李建成与齐王李元吉,成功登上皇位。玄武门之变后,史诃耽晋升为五品的牧监正监,我们可以推测,他之所以能升官,是因为在这场宫廷政变中站到了李世民一方。不久,史诃耽凭借过人的语言能力转任中书省的翻译。进入中书省这一国家核心机构,标志着他的仕途迈上了新台阶,这时的史诃耽怎会想到,正是中书省的任官经历将他卷入了政治的旋涡。
通过对当事人背景的梳理可以看出,本案的幕后原告史诃耽是一名财力雄厚的功臣,被告褚遂良则是朝廷中仅次于长孙无忌的二号人物,弹劾褚遂良的韦思谦则是一位以公正严明著称的监察官员。三人各具特色的身份会对本案产生怎样的影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