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实践成败经验教训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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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走出理论“涤罪所”的解脱之路

对社会主义社会矛盾认识过程的历史回顾表明,关于怎样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问题,虽然已经取得了许多研究成果,但至今还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对于这个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的根本性问题,要形成具有科学形态的系统理论,还需要我们做艰巨的工作,还需要我们在人们已经达到的认识基础上继续前进,克服一些人认识方法上的缺陷,用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系统地总结正反两方面的实践经验,把握唯物辩证法,从社会主义现实出发,首先是从分析社会主义经济事实入手,不断进行深入的、系统的、全面的研究。为此,就要找到推动社会主义经济,从而推动整个社会发展的矛盾的主线,找到沿着主线、从经济分析入手、对社会主义社会矛盾进行深刻分析的正确思路来。只有这样,才能走出社会主义社会矛盾问题理论研究的“涤罪所”。

(一)生产与需要的矛盾是把握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主线

商品经济阶段是社会主义发展所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现实社会主义社会必然存在商品经济。存在商品经济的现实社会主义的社会矛盾是极为复杂的,要认识这一复杂的矛盾系统,必须把握生产与需要矛盾这一主线。为了说明把握生产和需要的矛盾对认识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特殊意义,先简略地说明把握它对认识社会历史的一般意义。

人类社会历史就是不断地满足自身的需要而进行生产活动的历史,生产和需要的矛盾贯穿人类历史发展始终,横跨社会生产和社会消费两大领域,推动社会生产的发展,从而推动着社会历史的发展。马克思和恩格斯把生产和需要作为完整地说明整个历史发展的最重要的范畴之一。他们认为,生产和人的生产,人的生活需要和人的生产需要,这两种需要和两种生产,“从历史的最初时期起,从第一批人出现时,三者就同时存在着,而且就是现在也还在历史上起着作用”[10]。需要范畴反映了人对客观外界的一种依赖关系,生产总是由需要引起的,没有需要也就没有生产,需要构成了“生产的观念上的内在动机”,构成“生产的前提”,构成“生产的动力”。离开需要就无法理解生产,人们的社会需要是刺激人们从事社会生产活动的内在动机。但是,“过程总是从生产重新开始的”,需要的满足,新的需要的产生是通过生产实现的。“生产本身就创造需要”[11]“需求本身也只是随着生产力一起发展起来的”[12]。因此,需要是生产观念上的起点,生产是需要的实际起点,正是生产和需要的辩证矛盾运动构成了社会经济发展的动力,从而成为推动社会历史矛盾运动的基础。

不过各个社会成员的需要并不是径直地,而是通过生产关系影响社会生产,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尽管生产与需要的矛盾贯穿于人类社会始终,但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生产和需要矛盾的具体表现形式是不同的。在阶级剥削社会里,由于生产资料占有的私人性质,社会生产的直接目的是为了满足统治阶级的私人需要,而不是直接满足社会需要,不是直接满足劳动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恩格斯指出:“鄙俗的贪欲是文明时代从它存在的第一日起直至今日的起推动作用的灵魂;财富,财富,第三还是财富,——不是社会的财富,而是这个微不足道的单个的个人的财富,这就是文明时代唯一的、具有决定意义的目的。”恩格斯在阐明这对社会生活其他方面发展的意义时又指出:“如果说在文明时代的怀抱中科学曾经日益发展,艺术高度繁荣的时期一再出现,那也不过是因为在积累财富方面的现代的一切积聚财富的成就不这样就不可能获得罢了。”[13]这也就是说,在私有制社会里,科学、文化、艺术和教育等的发展,归根到底都是和统治阶级私人积累财富的目的相联系,受它制约的。这是对一元论的唯物主义历史观的一种精辟论述。因此,在阶级社会里,(1)需要对生产从而对社会发展的推动是以歪曲的、间接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是通过统治阶级追求己欲和私利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在奴隶社会,表现为奴隶主阶级对奴隶劳动成果的榨取;在封建社会,表现为地主阶级对农民阶级剩余劳动的夺取;在资本主义社会,则表现为资本家对利润的追求。经过生产关系的折射,资本主义社会生产与需要的矛盾表现为生产的无限扩大的趋势和劳动群众购买力相对缩小的矛盾,造成生产的相对过剩,形成周期性的经济危机。(2)生产和需要的矛盾在阶级社会中必然表现为人与人之间的阶级矛盾。例如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工人阶级必然会起来反对使他们的生活需要得不到满足的整个资本主义剥削制度,社会生产和需要的矛盾就表现为工人阶级为了获得自己的合理需要而同资产阶级之间发生的阶级斗争。总之,在阶级剥削制度下,社会的生产和需要的关系和矛盾采取了曲折的、间接的、对抗的形式,表现为阶级矛盾,最终导致通过阶级斗争推翻阶级剥削制度,把社会推向更高的历史阶段。

在社会主义国家中,生产与需要的联系和矛盾具有与阶级剥削社会不同的特点和表现形式。

(1)社会生产和社会需要二者之间的联系形式开始转变为直接性的,二者的矛盾性质转变为非对抗性的,而这种矛盾的运动则成为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

在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为主体的条件下,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开始把生产和需要直接联系起来,满足不断增长的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成为社会主义生产的根本目的。在实践上,发展社会生产力就成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在社会主义条件下,需要和生产之间也会发生矛盾,但这种矛盾一般不再表现为阶级矛盾,而表现为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人民内部的、非对抗性的社会矛盾。社会生产和社会需要之间矛盾的不断产生和不断克服,推动着社会主义经济不断发展,成为经济运动的基本内容,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因而也成为推动整个社会发展的最深厚的动力源泉。需要和生产之间的矛盾,在人际关系上展开为人民内部的各类矛盾,成为社会主义内在的发展动力。问题在于,要根据客观实际建立起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这种动力作用的合理的社会体制。

然而,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必然性,又给生产和需要的联系和矛盾带来一系列重要的特点。这主要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决定社会产品并不是直接分配到消费者手中,而是需要经过商品交换,生产与需要之间的联系必须经过商品关系的中介。因此,生产和需要的联系在向直接性的转化过程中,呈现出直接性和间接性相结合的形式,既不是完全直接性的联系形式,又不是完全间接性的联系形式。社会生产和社会需要的矛盾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矛盾交错在一起,交织成以生产和需要矛盾为主线的复杂的矛盾系统,社会整体需要构成了社会生产的根本动力,企业的特殊需要构成了局部生产的动力,劳动者的个人需要构成个人生产活动的动力,这些动力既统一又矛盾,构成了以社会整体需要为根本动力的推动经济发展的动力系统。

具体来说,国家代表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满足社会的整体需要是国家计划、指导以至组织社会生产的直接目的,直接满足人民的需要是目的,而达成目的的手段是发展生产,目的和手段之间的矛盾运动推动了社会生产发展。而国家又必须通过商品经济的具体运行来实现社会生产和分配,这样,社会生产和社会需要的联系,就社会生产目的和社会生产手段的关系来说,采取了直接的形式;就社会生产和社会分配的实际运行来说,又采取了以商品交换为中介的一定程度的间接形式。

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公有制的生产单位(企业)具有相对独立性,它们在国家的计划指导下,为满足社会需要而生产的同时,也把自己局部的利益作为局部生产的目的,获得利益成为生产单位(企业)生产经营的动力。满足社会整体需要是通过具有特殊生产目的生产单位(企业)之间的竞争实现的。这样,也就使得生产和需要的联系具有一定的间接性,形成了社会生产目的和动力的二重化。然而,由于企业和国家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全社会的利益作为主导性利益制约着企业的特殊利益,社会整体需要作为主导性的目的和动力制约着企业的生产与经营的目的和动力,构成矛盾统一的社会生产的目的和动力系统。非公有制的生产单位(企业)具有与公有制的生产单位(企业)不同的相对独立性,它的相对独立性具有私人趋利性和生产盲目性的特点,这种相对独立性对于社会整体需要、人民需要,如果不加以引导、限制,会发生产量的背离、冲突。这是我们研究存在非公有制条件下的社会主义生产与需要关系时,必须认真考虑并处理的缺陷。

由于在社会主义历史阶段,劳动还不能成为人们生活的第一需要,还仅仅是谋生的手段,所以满足个人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实现个人利益,就成为劳动者个人从事生产劳动的具体目的和动力。作为不同的成员,劳动者的利益只有在这种不同层次的集体中才能个体化,他们的目的和利益既同企业、社会的目的和利益相矛盾,又同企业、社会的目的和利益相一致,他们的目的和利益必须与企业、社会的目的和利益相结合,并且受后者的制约。按劳分配是实现劳动者利益个体化的原则和基本方法。满足社会需要、满足局部需要是通过以个人需要为目的的劳动者之间的劳动竞争实现的。这样,社会生产和社会需要的联系和矛盾,同具有局部生产目的和利益要求的生产单位以及具有个人生产目的和利益要求的劳动者个人之间的矛盾交织在一起,使得生产和需要的联系和矛盾又多了一个层次的间接关系,形成了最终统一于整体社会需要的多重化的生产目的和生产动力系统。

在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现阶段,还存在着多种经济成分。一方面,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有着不同于公有制经济的生产目的和动力,同公有制经济存在着一定的矛盾,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的私人需要同社会需要有一定矛盾,同整个社会生产也有一定矛盾。但是另一方面,它们又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与社会主义经济相联系而存在的,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它们的存在和发展也有利于社会生产力发展,客观上有助于满足社会的整体需要。社会生产和社会需要的矛盾同具有不同需要、不同经济成分之间的矛盾交织在一起。社会生产和社会需要的联系又多了个体经济和私人经济的私人需要和社会生产的矛盾这个层次,具有了更多层次的间接性,形成了更为复杂的生产目的和动力系统。

总之,在现实社会主义国家中,社会生产和社会需要的联系和矛盾,就是通过商品经济运行中的纵向的社会、集体、劳动者个体的矛盾关系,横向的集体之间、劳动者个体之间的矛盾关系,以及各种经济成分之间的矛盾关系,贯穿于人们的生产活动以至整个社会活动中,在联系形式上表现出不完全的直接性,以及由此而带来的其他一系列重要特点,如生产目的的多重化、生产动力的多样化,以及多重目的和多样动力的矛盾统一的特点。

(2)社会生产和社会需要的矛盾在社会主义起根本性作用。

为什么说社会生产和需要的矛盾在社会主义起根本性作用呢?这就必须从生产和需要的矛盾同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的相互关系,从基本矛盾的运动特点来探讨。生产与需要的矛盾运动赋予社会主义基本矛盾运动以新的特点,是社会主义基本矛盾运动的主干线。

首先,从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和社会需要的矛盾运动同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关系来说,前者是后者的实质和核心。前面我们已经说过,社会生产和社会需要的矛盾运动是社会主义经济运动的基本内容,社会生产和社会需要矛盾的不断产生和不断克服,形成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实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正是围绕着生产和需要矛盾运动这一核心进行的。在社会主义条件下,需要是生产的直接目的,而需要又受到生产力发展状况和生产关系具体形式的制约,需要的满足和发展是通过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的不断克服来实现的,这样,需要就成为人们运用和改善生产关系以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根本动力,构成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起点和归宿。生产和需要的矛盾必然表现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当然,另一方面,生产总是处于一定生产关系下的生产,需要也总是处于一定经济关系下的需要,生产与需要矛盾的发展和解决,也要受到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影响。

其次,从同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矛盾的关系来说,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社会生产和社会需要的矛盾运动又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矛盾运动的最深刻原因。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是在生产和需要矛盾运动的基础上展开的。在经济上,社会需要成为社会生产的直接目的;在政治上,就要求必须保证这种目的得到完满的实现。这也就是说,适应经济基础的发展,必须从政治上找到相应的形式,保证人民有权支配自己的生产资料,成为社会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一切社会关系的主人,这也正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至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发展,科学、教育、文化的发展,其根本动因归根到底也是来自发展社会生产满足社会需要的要求。这样,社会需要通过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从上层建筑方面对经济基础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生产和需要的矛盾运动也就必然表现为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前者成为推动和影响后者发展的根本原因。当然,反过来说,生产和需要的矛盾运动也要受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矛盾运动的影响。

再次,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社会主义基本矛盾不表现为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生产和需要的矛盾也不表现为阶级冲突和阶级斗争,而表现为人民内部矛盾。社会生产和社会需要的矛盾同社会基本矛盾在人际关系上的表现是一致的,而人际矛盾最终落在人的需求分配上。

最后,社会生产和社会需要的矛盾,虽然贯穿于社会主义发展过程的始终,但是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具有不同的实际内容,因而显示出发展的阶段性来。这种阶段性同社会主义基本矛盾运动所体现出来的阶段性是一致的。我们可以把生产和需要矛盾运动的阶段性作为一个重要标准,来划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阶段。人的需要是随着生产的不断发展而发展的,永远不会停留在一个固定的需求水准上。恩格斯说:“一有了生产,所谓生存斗争便不再围绕着单纯的生存资料进行,而要围绕着享受资料和发展资料进行。”[14]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与需要的矛盾突出表现为不断增长的社会物质文化需要同相对落后的社会生产的矛盾,而这个矛盾的解决,就会使社会主义由初级阶段进入更高一级阶段。当人们一定的生活需要得到满足之后,人们又要求进一步享受和发展的需要。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社会需要的最高要求,这个最高的社会需要不断推动社会生产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因而也推动社会主义不断向更高阶段进展。

总而言之,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和社会需要的矛盾运动,渗透到社会主义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各个领域,对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发展,对社会和人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影响;同时它又贯穿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运动的全部历史过程,它的矛盾运动不断推动社会主义前进。所以说,社会生产和社会需要的矛盾渗透到社会主义社会方方面面,贯穿于社会主义社会历史全过程,起着根本性的作用。既然如此,那么我们在研究社会主义社会矛盾时,就应当把生产和需要的矛盾作为一条主线,沿着这条主线,展开对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具体分析。

(二)马克思分析方法的启示

怎样抓住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研究主线,从经济分析入手,揭示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呢?从1842—1843年的《莱茵报》时期,经过1844—1845年的唯物史观创立时期,最后到《资本论》创作时期,马克思分析资本主义社会矛盾可资借鉴的思路是:从社会历史的一般分析转入物质利益分析,再从物质利益分析转入对“市民社会”的初步经济分析,从而揭示了社会基本矛盾的一般原理,建立了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体系;而后,又根据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社会基本矛盾的一般原理,对资本主义经济的细胞——商品进行理论分析,揭示出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关系的内在矛盾,揭示出资本主义社会的利益矛盾,以及以上述经济矛盾和利益矛盾为基础的阶级矛盾,从而揭示出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规律。在这里,马克思为我们提供了研究社会主义社会矛盾问题的正确思路:不停留在对社会矛盾问题上的社会历史分析上,必须深入到分析社会矛盾产生的利益根源,对利益的分析又必须深入到对社会矛盾所赖以存在的经济事实的分析,从中揭示社会经济关系的内在矛盾,然后才能把握植根于社会经济事实中的社会矛盾,才能切实地、系统地把握社会主义社会矛盾及其运动规律,避免在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研究上存在脱离实际的空泛议论。

利益矛盾是一切社会矛盾、冲突和动荡产生的根源,社会矛盾不外是一定社会利益关系的体现,而利益关系是由一定的生产关系决定的。在这里,一定的经济关系决定一定的利益关系,一定的利益关系又决定一定的社会政治、文化等更为广泛的社会关系。经济范畴分析→利益范畴分析→社会历史范畴分析,这就是我们分析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具体思路。从经济分析入手,进行经济范畴分析,揭示社会主义最基本经济关系的内在矛盾;然后由经济分析进入利益分析,进行利益范畴分析,揭示社会主义社会利益矛盾;最后由利益分析进入社会历史分析,进行社会历史范畴分析,揭示作为社会有机体的社会主义社会结构的矛盾,从而把握社会主义社会矛盾运动的特殊规律和社会主义社会的动力系统,揭示体现在人际关系中的社会主义社会的人民内部矛盾。为了沿着正确方向推进社会主义的全面改革,为了回答本文一开始提出的两大课题,做这样的分析和研究是十分必要的。

现实社会主义是一个充满错综复杂矛盾的社会有机体。从世界史的进程来看,社会主义是作为扬弃几千年私有制的结果而出现的,它又要经过漫长的发展进程进入更高阶段的共产主义社会,因此,它的社会矛盾就呈现出特殊的复杂性。为了从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中理出清晰的头绪和找到规律性,为了对社会矛盾做出具体的、系统的分析,还要运用科学抽象的方法,对社会矛盾加以归纳和分类,把握它们之间的联系和区别。

正确认识社会主义社会矛盾,是一个难度很大的重大理论问题,应当从社会主义现有的经济事实的剖析入手,首先展开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关系内在矛盾的分析,然后依次进入对社会主义利益矛盾的分析,对社会主义社会结构矛盾的分析,对社会主义人际关系矛盾的分析,对社会主义社会矛盾作用规律,即动力规律的分析,从而对社会主义社会矛盾体系展开初步的具体分析,最后才能得出通过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社会矛盾运动规律和动力作用规律的社会体制,保障社会主义事业健康、顺利发展的重要结论。


[1] 该文原载于《经济利益·政治程序·社会稳定》,中共中央出版社1991年版。收入《王伟光自选集》,学习出版社2007年版。收入本书时只作了一些文字上的删改。

[2] [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2页。

[3] 《斯大林全集》第八卷,人民出版社1954年版,第62页。

[4] 《斯大林文集(1934—1952)》,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05页。

[5] 《斯大林文集(1934—1952)》,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53页。

[6] 《斯大林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49页。

[7] 《斯大林文集(1934—1952)》,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63页。

[8] 《刘少奇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303页。

[9] 《刘少奇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303页。

[10]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4页。

[1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十六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02页。

[1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十六卷(下),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14页。

[1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77页。

[1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卷,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65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