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言
数字经济已经成为我国新经济的显著动力来源之一,主流观点甚至认为这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一种新的经济社会发展形态。毋庸置疑,数字经济是全球共识和大势所趋。
《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2019》显示,2018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达31.3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34.8%,已成为中国经济增长新引擎。其中中国数字产业化规模为6.4万亿元,进入稳步增长期;产业数字化规模增长迅速,达到24.9万亿元,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融合不断深化。
2018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31.6万亿元,比2017年增长8.5%;电子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规模为3.5万亿元。2019年上半年,中国网上零售交易额达4.82万亿元,同比增长17.8%。另外有一个重要的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数字经济领域就业岗位达到1.91亿个,占全年总就业人数的24.6%。[1]
由此而来的是对网络安全和数据合规方面的强需求。
2017年6月1日,我国网络安全领域内的《网络安全法》[2]正式实施,与此同时,网信办所制定的一系列配套部门规章,包括《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办法(试行)》《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也于同日一并生效。至此,我国网络安全领域内立法、执法全面展开。
这是我国全面规范网络空间安全管理方面问题的基础性法律,集相关法规之大成,属国家基本法律,是网络安全法制体系的重要基础。
2015年7月实行的《国家安全法》提出“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这一概念,紧接着通过的《网络安全法》在网络空间安全上维护了我国网络主权、国家安全。
从立法的趋势来看,《网络安全法》的出台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它是维护我国网络安全的重要里程碑。
《网络安全法》之所以被定性为基础性法律,在于其在七十九条当中,提出不少法律上的新概念、新要求,这些都需要众多的法规进行配套。同时《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也相继通过实施,意味着我国在此重要领域的三部基础性法律已搭建起稳定的三角。
在数字经济成为推动世界经济重要引擎的前提下,全球每时每刻都在产生大量数据,不同国家也因此制定了不同的法律来进行规范管理。我国近年来也明显加快了相应的立法工作。郭某作为消费者将某动物园告上了法庭[3],说明我国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意识的增强,对于相关立法的需求也在增加。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不能单靠几部法律的出台解决,还需要大量的实践以及配套法规跟进。
由于本书写作的同时,正是我国配套法律陆续出台的时期,因此本书的内容既有对理论部分的分析和探讨,也有对实务部分的总结。关于这一领域的研究也是全国律协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专业委员会的重点工作,取得了不少成果,越来越多的法律界人士特别是律师开始关注到这一领域。本人作为其成员,也获益良多。本书定位的读者是律师、广大企业法务人员、数据合规行业人员以及对互联网直接公开发行(DPO)感兴趣的人士。
在写作本书的过程中,有不少内容不得不忍痛割舍。如数据交易,在将来必定有很大的市场,但现在相应的法规和使用场景偏少,无法单独成章节,甚以为憾。
书中的部分章节借鉴了相关学术文章的论述,在此一并向相关作者表示感谢。
在此,也向各位律师分享笔者从深圳律协前任会长余俊福律师处得来的一句话:作为一名专业律师,如果连自己的一本专业书都没有,谈何专业。
同时,在此也感谢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寿步教授和中伦律师事务所陈际红主任的指点,团队成员余杰锋律师、欧阳敬律师的支持。
同时还感谢下列单位和个人提供了技术上的支持:
深圳法大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梅臻先生,腾讯云副总裁、优图实验室总经理吴运声先生。
[1] 中国网络空间研究院编著:《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2019》,中国工信出版集团2019年版,第10~11页。
[2] 本书法律文件使用简称,以下不再标注。
[3] (2020)浙01民终10940号,载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107ANFZ0BXSK4/index.html?docId=68cb49460fec40a6869cadea01290aa7,2022年7月15日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