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禁涅槃:从皇宫到故宫博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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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和议”与“清室优待条件”

从10月10日湖北省的行动开始,在随后的七个星期中有15个省宣布独立。在这些省份中,许多省的较小的政治单位(如市和县)已先于省当局宣布自治。从10月第一批独立政治单位的出现至1912年2月12日清帝逊位这段时期,地方一级和省一级的政权交替无常。在新军官、谘议局领袖、前清官员、商人、秘密会领袖、同盟会会员以及其他革命党领袖之间,形成了多种多样的权力关系。这些关系很少能长时期保持稳定。执政的权力在中国有了新的含义,并且以新的方式来行使。这也许正是中国革命对“无君”的国家体制所付出的代价。

然而,清政府仍然控制着北方各省,并妄图以武力收复武昌。此时,“隐居”在河南彰德休养“足疾”的袁世凯重新被起用,清廷赋予他以最充分的权力,以图挽狂澜于既倒。野心勃勃的袁世凯一方面让清朝朝廷更多地受到革命火焰的熬煎,以致不得不向他交出更多的权力;另一方面,他对南方革命党施行威逼与利诱相结合的手段,妄图夺得革命胜利的果实。由此导演出一场“南北和议”来。在孙中山回国之前,和议已经于12月18日在上海开始。当初袁世凯派遣蔡廷干、刘承恩南来武昌,试探湖北军政府是否可以接受君主立宪、开放党禁等作为和平解决的条件。武汉方面就表示,君主立宪机运已逝,除了共和之外,别无他途可循参阅曹亚伯《武昌革命真史》正编,中华书局,1930。

袁世凯派出的议和全权代表唐绍仪,是19世纪70年代的留美学生,在袁世凯手下任职多年,1900年后在清朝先后任外务部和邮传部的侍郎、奉天巡抚、邮传部尚书。唐绍仪谈判的对手伍廷芳,也曾在19世纪70年代留学英国,并在香港充当过律师,又做过清朝的修订法律大臣、会办商务大臣、外务部和刑部的侍郎,并且担任过两任驻美使臣。袁世凯最初通电各省说:“此次派唐绍仪赴上海议和,实为商谈改革政治问题。本大臣向来坚持君主立宪政体……”这位一不赞成革命,二又同意推翻清廷的前朝重臣,此间正导演着一场利用革命形势造成清朝皇帝不得不自动让位,同时,又利用清王朝的存亡问题向革命阵营讨价还价的把戏。基于这样的考量,袁的谈判代表唐绍仪早已表示并不反对共和立宪,只要袁世凯能够当上总统。

对于大清王朝的尊重,其实也是尊重历史的一部分。在当时的电文中,还可以看到有关如何“礼遇旧皇室”的谈判方案,1912年1月18日梁士诒致孙中山、黄兴的电文如下:

 

南京孙大总统,黄陆军总长鉴,(密)今晨唐君送阅。密电如左:

雨一电悉。第一款“世世相承”四字,改为“统系相承”。如公不以为然,则改为“仍存不废”者,必细细声叙,则动皇族之疑,且恐愈缚愈牢,反留痕迹。第二款“或仍居宫禁”,五字实难删去。太后发第二次帑金、金锭,云“予必死于宫内,不动”。

此事如有勉强,必生枝节。请将“仍”字改为“暂”字。平心论之,腐旧宫殿,毋论公署,私宅皆不适用,将来以午门外公园、交通车马、三和殿为国粹陈列馆,与民同乐,则乾清门内听其暂居,亦奚不可。第三款,改为“优定大清皇室经费年支若干,由国会议定,惟至少亦须三百万两”。第五款,改为“德宗崇陵未完工程及奉安经费仍照实用数目支出”。希切商再带五电系高明,皇族及阁僚乃发,酉,刻始接雨一电,不及会商,谨先奉复,诒雨。转引自胡绳《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人民出版社,1981,第884页。

 

在得到革命党人谈判桌上的承诺之后,袁世凯获得了清朝皇帝退位,南京政府解散的谈判成果。争取袁世凯及其集团的中立,即使代价是将共和国总统的位置让于他。如何让“治世之能臣,乱世之枭雄”袁世凯不仅逼宫清朝,而且遵守宪政轨道,循序上位,巩固“共和之实体”?于是,在1912年1月26日,跟着袁世凯的指挥棒转的将领们联名启奏,吁请皇帝立即退位,确定共和政体。这个结果得到了,“袁世凯暂时放弃了他当皇帝的想望,但他要以清皇朝的继承人的身份,而不是靠南方的推戴,取得国家的最高权力”。

对于这样一个要求,只有孙中山进行了抗拒。他对“帝制之余孽、军阀之首领袁世凯其人”是有认识的,“先生始终不愿妥协”胡汉民:《胡汉民自传》第3辑,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87,第60页。。南京临时政府中多数也不愿妥协,但是鉴于袁世凯拥有的军事实力和南京临时政府的财政困难及袁在逼退清帝中的关键作用,孙中山终于让位于袁。在弥漫着妥协空气的革命阵营中,孙中山处于孤立的地位,因而他的抗拒极为软弱无力。其中一项重大的妥协是“清室优待条件”,这项条约同革命宗旨相违背。早在各省都督代表在汉口开会时,与会者就提出了“推倒满洲政府”而“礼遇旧皇室”的原则,以后在伍廷芳和唐绍仪的谈判中,具体地谈到了在清朝退位后如何“礼遇”皇室的问题。袁世凯还提出了方案,后经过南京的参议院确定了《关于清帝逊位后优待之条件》。

另外,南北和议双方对民主、共和、宪政、人权等有了自觉或被动的体认,从而形成最终相互妥协的基础。北方的有志之士开始认识到,南方革命党武装起义,就意味着君主立宪走到了绝境,南北分裂,国将不国,要想拯救中国,保全中国,保全皇室,唯一出路就是接受南方的条件,走向共和。

2月3日,朝廷发布隆裕太后懿旨,对两天前的决定再作让步,表示“现在时局阽危,四民失业,朝廷亦何忍因一姓之尊荣,贻万民以实祸。惟是宗庙陵寝,关系重要,以及皇室之优待,皇室之安全,八旗之生计,蒙古回藏之待遇等,均应豫为筹画”,所以耽搁了一些时间,现在责成“袁世凯以全权,研究一切办法,先行与民军商酌条件,奏明请旨”。《清实录》卷70《宣统政纪》,中华书局,1987。

袁世凯在接到皇太后懿旨后,2月3日迅即与南方总代表伍廷芳取得联系,并按照先前数次谈判结果,提出一个综合性的清帝退位条件:甲,关于大清皇帝优礼之条件九款;乙,关于皇族待遇之条件四款;丙,关于满蒙回族各族待遇之条件七款。

革命后南方的情形,是在许多互相冲突的矛盾中迅速形成了以前尚未存在过的公益观念。临时参议院会议第二天,南方议和总代表伍廷芳将这个修正案电告袁世凯。袁世凯在收到这份电报后,立即委派梁士诒携带这些文件进宫觐见隆裕太后,请旨验准。隆裕太后依然坚持应该保留“大清皇帝尊号相承不替”等三项条件。

袁世凯密电唐绍仪,嘱他务必劝说伍廷芳和南方革命党人不要在这些枝节末叶上节外生枝,对清廷能让一步就让一步,强调“大清皇帝尊号相承不替”这个提法万难更改,并按照皇太后的意思,建议将文件中的“逊位”二字改为“致政”或“辞政”。袁世凯真诚希望伍廷芳和南方革命党人能够从大局出发予以理解,在不影响大原则的前提下尽量满足清廷的要求,尽早结束南北纷争,结束战乱。

唐绍仪与夫人吴维翘

冯国璋、段祺瑞等军界将领的建议得到了南京革命党人的极端重视,所有条款都按照袁世凯、梁士诒、冯国璋、段祺瑞等人的建议予以恢复和保留,最具讽刺意味的字眼“逊位”改为“辞位”。这也算是北洋老将对清廷旧主子的最后一次效忠。

2月9日,伍廷芳代表南京临时政府将清帝退位条件最后修正案电达袁世凯,紧接着,唐绍仪和张謇也相继发来两份加急电报。唐绍仪的电报强调南方独立十四省军民以生命财产力争数月,其实目标就在一个“位”字。

唐绍仪、张謇等人的警示无疑是严肃的。袁世凯遂于2月10日召集内阁各部大臣及近支王公会议进行讨论,他向各位详细介绍了南方的意见,并表明自己的妥协立场,认为在能让则让的原则下接受和平,这对朝廷对国家都有利。会议经过慎重讨论,还算比较顺利地接受了南方的这个最后修正案。并在第二天获得了隆裕皇太后的认可。承认共和为最良国体,以为“大清皇帝既明诏逊位,业经世凯署名,则宣布之日,为帝政之终局,即为民国之始基。我同胞从此努力进行,务令达到圆满地位,永不使君主政体再行于中国”。

大清国的终结只剩下一个程序了。1912年2月12日,隆裕太后忍痛连发三道诏书:一为清帝退位诏,二为公布优待条例诏,三是劝谕臣民诏。中国历史上几千年的帝制,也从此成为历史陈迹。这一天为辛亥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距段祺瑞等北洋将领给出的最后期限还提前了五天。

 

优待皇族条件(略)

优待满蒙回藏人条件(略)

以上条件列于正式公文,电达驻荷兰使,知照万国和平会,存贮立案……观渡卢编《共和关键录》,台北: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印行,1912。

 

后来公布的《关于清帝逊位后优待之条件》证实,以上电文已是有关谈判的最终议案。这一优待条件的主要内容是:清帝仍旧保留皇帝的尊号,并暂居紫禁城内;民国政府待以外国君主之礼,而且每年供给四百万元的费用;宫内各项执事人员照常留用;民国对皇帝原有的私产特别加以保护。此外,还规定了对皇族的待遇,他们的王公世爵照旧保留,他们的私产一律得到保护。

1912年,北京中华门前建了一座彩亭悬挂出清帝退位诏书

清帝退位诏书

事后庄士敦对此评价说:“‘优待条件’给人的第一个印象,就是上述国家文件中表现出异乎寻常的宽宏大度。实际上,当外界刚一得知革命党同意皇帝保留尊号,继续居住皇宫内廷,并负担巨大的年度津贴,以维持他的朝廷和其他消息,便自然而然地以此与西方国家处理废黜君主的方式进行比较,并对中国的做法表示高度赞赏。”〔英〕庄士敦:《紫禁城的黄昏》,陈时伟等译,求实出版社,1989,第69~71页。辛亥革命后的中国确实没有彻底告别旧制度,谘议局的立宪派“起了消磨资产阶级的革命性和加强它的妥协性的作用”吴玉章:《辛亥革命》,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60。。而这个举动让中国避免了一场改朝换代的兵燹。

他又说:“‘优待条件’是解决革命问题的不可缺少的部分。如果共和派不赞同‘优待’,也许从来不会产生民国。无疑,一旦共和派和君主派正式签署了‘优待条件’他们便被永久地束缚到了一起。”〔英〕庄士敦:《紫禁城的黄昏》。这无疑是参与妥协的北洋派、清廷、革命党人等反复博弈的结果。革命党人根据形势来修正一些自己的政策或者自己的路线,来对自己的武装革命方式进行了一个适当的修正。同时,南京参议院1912年2月10日最后通过清室退位待遇时,曾经议决如清帝三日内不依约退位,即收回优待条件。

第一次世界大战末期,俄罗斯帝国、奥匈帝国、德意志帝国和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相继覆灭。这些帝国的君主无一留居首都,要么仓皇出逃,要么遭到屠戮,例如末代沙皇尼古拉二世及其亲属被苏俄政府秘密枪杀。与同时代的废黜帝相比,溥仪及小朝廷相对幸运。步平:《在时空背景下理解辛亥革命的历史意义》, 《近代史研究》2011年第4期。因此,鲁迅在事后对此评价说:“二十四年前(指辛亥革命),太大度了,受了所谓‘文明’这个字的骗。”鲁迅:《致萧军·萧红》,载《鲁迅全集》第13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况且当时的‘胡儿’,不但并未‘杀尽’,而且还受了优待,以至于现在还有‘伪’溥仪出风头的日子。”鲁迅:《诗和豫言》,载《鲁迅全集》第5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

清室优待条件的议定无疑是袁世凯的一个胜利。此前,袁曾向人表示,他是有“良心”的人,“虽时势至此,岂忍负孤儿寡妇乎”。然而,当时谁也不相信他会真的维护清王朝,可是,袁世凯最终还是把紫禁城里的小朝廷合法地保护下来了,并赋予优厚的待遇。这里除去中国文化本身的保守因素不谈,袁世凯所依靠的是外国帝国主义,是本国的大地主和大买办阶级,他必须使他们相信,虽然他表示赞成共和,但他是清皇朝的继承者,而并不是资产阶级革命的同路人。所以他要如此“好心”地为清朝皇帝和皇族争取到这种优待条件。南方的革命阵营既然不认为自己有力量推翻清皇朝而要借助于袁世凯,他们就不能不接受袁世凯的条件。

妥协,从政治学角度来理解,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优待条件”的提出,使清皇室发生了分化,并使之尽快退出历史舞台。中华民族在保持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尊严的同时,迅速地进入了共和时代。“所有这些特权可以被看成是阻止皇帝参与任何反共和或复辟活动的一种保证。”〔英〕庄士敦:《紫禁城的黄昏》,陈时伟等译,求实出版社,1989,第69~71页。1924年11月,在冯玉祥驱逐溥仪出宫后不久,唐绍仪就对上海《字林西报》的记者发表讲话说:“当时清帝逊位,缩短时间,保全人民,颇与民国以建设机会,故民国亦承认此优待条件以报之。”《大公报》(长沙),1924年11月13日。“清室优待条件”的完成乃各种社会势力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革命党人多受理想主义的感召,立宪派人士则秉持类似共和理想,同时也为维系社会秩序,袁世凯则通过这一办法对清室采取了既笼络又限制的政策。

因此,清室优待条件本身不能说成是辛亥革命失败的写照。辛亥革命中民族的和解,大大减少了革命的阻力,避免了作为少数民族的满人遭受报复和残杀。由于同盟会、立宪派等领导顶层集团已经基本上放弃了“反满”“排满”的号召,因此,地方性起义中“光复大汉”主要着眼点在于政权的变更和转移,几乎没有发生过汉、满族际之间的杀戮。

南北和议的谈判中,双方就如何优待清室进行了交涉,南方革命党代表伍廷芳提出:“仿日本待朝鲜之例如何?”袁世凯的代表唐绍仪则表示:“以外国君主之礼待之。”南方抱定“清帝让位,则诸事易商”的态度,没有过于坚持。参阅《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编委会、中国史学会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第8册,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书店,2000。最终“尊号不废,中华民国以各外国君主之礼相待”写进“优待条件”。然而,这一款的“各外国君主之礼”到底是什么含义。可以肯定的是,它的本意应该是,外国人怎样对待他们的君主,我们也怎样对待,并非将溥仪作为外国人对待,就是说完全以各国对自己君主的礼节对待溥仪;那是不是像君主立宪的英国、日本等国,看来更不是。

孙中山、黄兴与南北和议代表合照

由于清室接受“优待条件”使清室放弃了孤注一掷的冒险企图,此前就有王公考虑过将清室迁回东北的传说,此后才决定留在北京,从而避免了国家分裂,避免了像元顺帝放弃大都北逃蒙古大漠那样的命运。同时也使得日本军阀的满蒙独立计划失去了借口,潜往东北的肃亲王善耆也难以打着清室的旗号进行破坏活动,日本政府不得不命令川岛等人暂时停止满蒙独立活动,日本军阀的第一次满蒙独立计划因之破产。

中国资产阶级革命的不彻底性,这不仅是对袁世凯的妥协,也是对中国封建势力的妥协。南北和谈代表伍廷芳在谈判优待清室条件时,给孙中山及临时政府的说明电报中讲得最为透彻:“民国政府宗旨,在合汉、满、蒙、回、藏各民族,以建中华民国,已屡次剀切宣明,而所定满、蒙、回、藏各民族赞成共和之待遇条件,于平等大同之义,委曲调护之心,皆已周至。然满、蒙王公所注目者,不仅在本族之位置,尤在清帝辞位后待遇之厚薄。果使清帝辞位,得蒙优待,则皆以为清帝且如此,满、蒙诸族更何所虑。设其不然,则皆以为清帝犹不免如此,满、蒙诸族更无待言。此种存心,骤难解说。前因优待条件,久未商定,大起恐慌。”“民国政府法汉高雍齿且侯之意,承明祖宽待元裔之风,予以优待,必为国民所不拒。”居正:《梅川日记》,陈三井、居蜜合编《居正先生全集》(上), “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1998。

妥协之成立,一方面是卷入革命的各种政治势力发挥了政治智慧,南北和谈会议在讨论这个原则问题时,伍廷芳一开始就明确表示“民军主张共和立宪”并作为不容谈判的前提条件。在坚持民主、共和的前提条件下,革命党人才可以协商清帝退位优待办法。另一方面更是因为革命的共和底线确立及其大势所趋所逼,革命党人在一系列重要问题上的立场灵活,尽量让步,使仅以“无君”为目的的革命,在封建势力的阻挠下,也不得不有所保留,以至世界史上因国体变更而使皇宫之为博物院的“公式”在中国却未得以实行,其直接的后果是清室小朝廷保持皇帝的尊号,又在紫禁城内待了十三个春秋;故宫博物院的诞生因中国国民革命的艰难曲折而一度推迟。这也说明,从专制到共和的转换并不彻底,许多重要的制度与思想体系方面的建设还未完成,或尚未启动。至于将“清室优待条件”说成是中国版的“光荣革命”俞大华:《〈清室优待条件〉新论——兼探溥仪潜往东北的一个原因》, 《近代史研究》1994年第1期。实在有再商榷的余地。

然而,实际的操作竟是这样的,民国2年正月初十是隆裕太后万寿节,即太后生日的喜庆日子。按照对待外国君主的礼节,中华民国的袁总统特遣梁士诒为道贺专使,给隆裕太后送生日礼物,礼物是藏佛一尊,以及道贺的对联数副,最后还加了总统袁世凯的放大相片一张,并在相片上署“袁世凯敬赠”。第二天隆裕太后即卧床不起。至民国2年正月中旬,短短数日,隆裕皇太后胸腹高起,日渐肿胀,经过御医佟质夫、张午樵二人诊治,稍见好转。2月15日御殿受贺,起初还是很高兴的,但见到梁士诒到来,用对外国使臣觐见礼数,隆裕皇太后不免悲从中来。22日,便撒手人寰了。

1922年12月1日,宣统大婚。除满蒙王公旧臣、西藏和内外蒙古的活佛、高级喇嘛送来礼品外,民国的黎元洪大总统特从关税中拨出10万元,8万元作为清室优待费,2万元算作民国贺礼——这是按照清室优待条件向外国君主送来的国礼。许多省的要员,许多驻外使节如蔡廷干、颜惠庆、胡惟德等,许多前大臣也都送了礼。民国派来大礼官黄开文,另有陆军中将、少将和上校各一名为随员,以对外国君主之礼正式祝贺。

清帝退位条件谈成之际,许多革命党人就认为袁世凯开列的清室优待条例与革命的目的相去太远,但还是接受了立宪派人士“共和目的已达,其他枝节似可从宽”大局观的劝告参阅观渡庐编《共和关键录》第1编,著易堂书局,1912。。诚如胡汉民的评价:“优待条件非民国所宜有,留尊号于别宫,听其窃于自娱,虽曰等于儿戏,仍足以惑人视听。又许以数百岁费,为逊清之报酬,使废朝之皇族,独有所养,可云过厚不当。然此犹于革命之得失,无关宏旨。”胡汉民:《胡汉民自传》第3辑。且民国政府可以利用该条件的存废来影响和制约复辟派,同时借优待条件来控制逊位清室。

可以想象,当清王朝在1911年被革命者推翻,紫禁城的宫殿没有遭受任何损失或损害。相反,根据共和国政府提供的优待条件的规定,被剥夺政治统治权的小皇帝溥仪继续住在宫殿,被一些忠诚的官员包围,并受到皇家卫兵的保护。这对于现实与未来都是一个不错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