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淮私盐与地方社会:1736-1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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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术回顾及简评

有清一代,盐政、河工和漕运同被视为事关国计民生,且又最为艰巨、最难治理的三大政[清]包世臣:《中衢一勺》序言,载《包世臣全集》,黄山书社,1993年,第3页。,三者无论是哪一个处理不好,都会让统治者焦头烂额,老百姓受苦受累。所谓“切身之患,不得不言有三端:曰盐、曰河、曰漕”孟森:《清史讲义》,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297页。。三者当中,盐政影响似乎尤为深远:饱受河工之苦的百姓,往往仅限于其流经省份其中以河南、山东、安徽、江苏最受河患之苦。,对于其他省份的百姓而言,河工的影响是十分有限的;负担漕粮重任者,也不过是山东、河南、安徽、江苏、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八省之民众王庆云:《石渠余纪》,北京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157—160页。。而盐政则不同,无论是对官对民,其利弊好坏,影响可谓遍及全国。嘉庆年间两江总督孙玉庭就曾指出:“盐者,天财地宝,资民食而裕国课,利之薄也。”[清]贺长龄辑:《皇朝经世文编》卷五十《孙玉庭:盐法隅说》,载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731册,文海出版社,1972年,第1821页。正是盐政于国于民的这种重要性,使得盐业问题历来为清代朝野人士所重视,同时也为当今史学界所关注。在清代盐业问题当中,涉及面颇为广泛的私盐问题又是其中一个极为重要却又有待进一步开拓的领域。不可否认,近二三十年来,有关该领域的研究在沉寂了一段时间后又重新开始为国内外学者所重视。据笔者初步统计,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仅国内学者的相关专题论文就有数十篇,并有多部与之关联的学术专著问世,涉及私盐问题的各个方面据笔者不完全统计,从1980至2015年,国内学者有关清代私盐问题的专题论文至少有67篇,同时还有包括《清代私盐问题研究》等在内的多部相关论著问世。这些论文、论著,有的以全国为对象,研究私盐的方方面面,比如原因、危害、表现形式、缉私等;有的以地区为目标,探讨私盐在不同地区所表现出来的不同特点。;与此同时,国外学者对该问题的研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不过相比于该领域其他问题的研究而言,还是略显单薄。为了学界同仁对清代私盐问题的研究有较全面的了解,兹将20世纪以来的相关学术成果作一个简单的回顾本书在写作过程中主要参阅了郭正忠《中国盐业史八十年》(该文载彭泽益、王仁远主编《中国盐业史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四川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571页),何亚莉《二十世纪中国古代盐业史研究综述》(《盐业史研究》2004年第2期)和刘庆龙、蔡建《近20年清代两淮盐业研究述评》(《盐业史研究》2005年第2期)三篇文章,在此一并致谢。。为了便于分析,不妨将国外与国内的研究状况分别予以评介。具体情况如下:

(一)国外(日本、美国、新加坡等)相关学术史

从目前的研究现状来看,20世纪以来,国外有关清代盐业史的研究,日本学者的成果最为丰富,其研究深度与广度也颇为出色。日本学者研究中国盐业问题始于上世纪40年代,其开山鼻祖当属宫崎市定1941年,宫崎市定在《东亚问题》上发表了《事变与盐,历史与盐》一文,为后来日本学者研究中国盐业问题奠定了基础。。继宫崎市定以后,有关中国盐业问题的成果越来越多,其研究主要从法制或社会经济史的角度入手,有关盐业技术方面的成果相对较少。在众多的研究成果当中本书所评介之日本学者的研究成果,主要参阅了吉田寅《中国盐业史在日本的研究状况》(该文载彭泽益、王仁远主编《中国盐业史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四川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586—594页)一文。,清代盐业问题似乎更为日本学者所重视,其代表作主要有:加藤繁《关于清代的权盐法》(《史潮》1937年第7卷第1期)、山村治郎《清代两淮灶户一斑》(上、下)(《史学杂志》1942年第53卷第7、11期)、波多野善夫《清代两淮制盐方面的生产组织》(《东洋史研究》1950年第11卷第1期)、铃木正《关于清初两淮盐商的考察》(《史渊》1946年、1947年第35、36、37期)、藤冈次郎《关于清朝道光年间两淮私盐的流通》〔《北海道学艺大学纪要(第一部)》1956年第7卷第1期〕、山胁悌二郎《清代盐商与长崎贸易的垄断》(《史学杂志》1958年第67卷第8期)、箕轮祥子《清代位于两浙的私盐对策》(《史论》1962年第10期)、酒井忠夫《清末的帮会与民众——特别是关于哥老会》(《历史教育》1965年第13卷第12期)、冈本隆司《清代票法の成立——道光期两淮盐政改革再論》(《史学雜誌》2001年第110卷第12号)等。从上述成果来看,除《关于清朝道光年间两淮私盐的流通》与《清代位于两浙的私盐对策》两文是专门以私盐为研究对象外,其他文章似乎都与私盐问题毫不相干,但仔细分析会发现,这些文章虽然不是专门论述私盐问题,却或多或少对私盐问题都有所提及。除上述研究成果外,对研究清代私盐问题做出突出贡献的当属佐伯富和渡边惇两位学者。佐伯富自1942年发表《盐と中国社会》(《东亞人文学报》1942年第3卷第1号)一文以后,又陆续在日本《东洋史研究》等学术刊物上发表了多篇有关盐的文章,其中包括《从盐管见中国古代史》(《大谷大学研究年报》1981年第33期)、《关于清代盐业资本》(上、下)(《东洋史研究》1950年、1951年第11卷第1、2期)、《清代咸丰时期的淮南盐政》(《东洋史研究》1955年第13卷第16期)、《清代淮南盐販路の争奪につぃて》(《史林》1956年第39卷第4号)等;除此之外还出版了两部相关专著,即《中国盐政史研究》[日]佐伯富:《中国盐政史研究》,法律文化社,1987年。和《清代盐政之研究》《清代盐政之研究》一书1956年由东洋史研究会出版发行。上世纪90年代,该书被翻译成中文,分别发表在1993年第3、4期,1994年第2、3、4期,以及1996年第1、3期的《盐业史研究》上。。其中《清代盐政之研究》对于研究清代私盐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学术价值。佐伯富在书中对官盐价格昂贵的原因进行了详尽的探讨,他认为官盐价格昂贵主要是成本过高、盐课递增、官僚官吏勒索、场价过高等原因造成的。而官盐价格太高,正好给了私盐以行销的机会。官盐之所以不能敌私,是由于盐本过重,盐本过重,盐价必然过昂,这就使得私盐盛行成为必然。佐伯富同时还以大量的史料为依据,对私盐的种类、私盐的影响及官私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详尽的分析和探讨。渡边惇是另外一位对清代私盐问题研究取得过一定成就的日本学者。其代表作《清末时期长江下游的私盐集团》(《社会文化史学》1980年第6号)和《清末时期长江下游的青帮、私盐集团活动——以与私盐流通的关系为中心》(《盐业史研究》1990年第2期),探讨了嘉道以后长江下游地区青帮与私盐集团之间的关系。上述二文为后学研究盐枭与会党的关系问题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价值。

与日本学者相比,欧美学者对中国盐业问题的关注度相对要薄弱得多。尤其是欧洲大陆学者在这方面的成果显得非常有限,从目前笔者所掌握的情况来看,欧洲大陆只有极少数几位学者对中国盐业问题有所论述,如英国学者李约瑟,他在《中国科技史》[英]李约瑟:《中国科技史》,剑桥大学出版社,1954年。中提到过有关钻深盐井的二十几项技术;而德国学者汉斯·乌尔利希·福格尔则就四川钻井技术传播到西方的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德]汉斯·乌尔利希·福格尔:《四川钻井技术传播到西方的真相和争议》,载彭泽益、王仁远主编《中国盐业史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四川人民出版社,1991年。;英国学者霍西(Alexaoder Hosie)就中国的盐政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探讨[英]霍西著,钱智修译:《中国盐政概论》,《东方杂志》1914年第11卷第4、5期。;法国学者霍克奎特对中国早期盐业生产的原始方法进行了研究[法]霍克奎特:《早期中国盐业生产的原始方法》,载彭泽益、王仁远主编《中国盐业史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四川人民出版社,1991年。;瑞士学者傅汉思则比较了中西盐业史的差异[瑞]傅汉思:《中西盐业史比较研究》,《盐业史研究》1993年第4期。

相比而言,美国学者对中国盐业问题的关注度要广得多,其代表人物主要有何炳棣、罗威廉(William T.Rowe)、关曼本(Kwan Man Bun)、曾小萍(Zelin, Madeleine)和托马斯·A·麦哲格(Thomas Metsger,又被译为:托马斯·梅茨格,中文名:墨子刻)等。

其中何炳棣的研究成果尤为值得关注,在《扬州盐商:十八世纪中国商业资本的研究》(《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9年第2期)一文中,何氏对盐商资本及盐商兴衰的分析,很有新意。罗威廉在《汉口:一个中国城市的商业和社会(1796—1889)》1984年,该书最初由美国斯坦福大学出版社出版。2005年,被江溶、鲁西奇翻译成中文后,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其英文名为“HanKow:Commerce and Society ina Chinese City,1796-1889”。一书中,利用一个章节的内容就“纲、票”制度、汉口销区的盐走私、太平天国前后的汉口盐市、盐业的商人组织,以及盐业贸易与地方社会等问题进行了深刻的探讨。他对私盐问题的论述值得关注。罗威廉在论述汉口销区的盐走私问题时指出:盐走私既是盐业管理体制之所以建立的原因,也是长期以来破坏盐业管理体制的痼疾[美]罗威廉著,江溶、鲁西奇译,彭雨新、鲁西奇审校:《汉口:一个中国城市的商业和社会(1796—1889)》,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122页。。罗氏的这一观点对于我们从制度层面上去理解清中叶私盐问题为什么猖獗无比是大有裨益的。托马斯·A·麦哲格有关清代盐业问题的代表作以《清政府在商业领域中的组织能力:两淮盐业垄断,1740—1840年》和《陶澍的淮北盐业垄断改革》(又被译为《陶澍对淮北食盐专卖制度的改革》)由于受各种条件的限制,非常遗憾的是,笔者迄今未曾拜读上述两篇力作的原文,有关这两篇文章的评介,笔者主要参阅了新加坡学者姜道章的《论清代中国的盐业贸易》(该文由张世福、张莉红翻译成中文,发表于《盐业史研究》1989年第2期)和罗威廉的《汉口:一个中国城市的商业和社会(1796—1889)》。前一篇文章姜道章在其文章中没有列明出处,后一篇文章载《中国研究论文集》(哈佛)1962年第56期,第1—39页。为主。前一篇文章探讨的是清代两淮盐业当中的政府行为;后一篇文章则以票盐制改革及票盐制本身为研究对象,两篇文章对私盐问题都有所论述。比如麦哲格在《陶澍的淮北盐业垄断改革》一文中指出,1832—1833年间,陶澍之所以要将淮北纲盐制改革为票盐制,其中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日益猖獗的私盐。私盐泛滥导致官引滞销,淮北运盐困难重重,面对堆积如山的官盐,身为两江总督兼两淮盐政的陶澍,意识到以垄断为特性的纲盐制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曾小萍(Zelin, Madeleine)以自贡主要盐场——富荣盐场为例,分别探讨了我国近代早期资本积累与投资策略、盐场的合伙经营制度与盐商等问题分别参见:Zelin, Madeleine(曾小萍), Capital Accumulation and Investment Strategies in Early Modern China:The case of Furong Salt Yard(《中国近代早期资本积累与投资策略:以富荣盐场为例》), Late Imperial China, Vol.9, No.1, June 1988; Zelin, Madeleine(曾小萍), Managing Multiple Ownership at the Zigong Sale yard(《自贡盐场的合伙经营制度》), in Madeleine Zelin, Jonathan K.Ocko, and Robert Gardella, eds.Contract and Property in Early Modern China.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2004; Zelin, Madeleine(曾小萍), The Rise and Fall of the Fu-Rong Salt-Yard Elite:Merchant Dominance in Late Qing China(《富荣盐商的沉浮:中华帝国晚期商人的权力》), in Joseph W.Esherick and Mary Backus Rankin, eds.Chinese Local Elites and patterns of Dominance.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90.

关曼本的《天津盐商:中华帝国晚期的政府建构与市民社会》则以清末民初的天津盐商为载体,提供了关于19世纪至20世纪早期天津盐商经营活动和社会政治地位的详细分析。该书研究的焦点问题体现在两方面:即作为天津经济领域的成员,盐商在日常生活中是如何与政府进行磋商的,以及在政府发展的一般进程中,他们的地位是如何形成的。为了研究这两个问题,作者详细探讨了清代长芦盐区及其在天津的盐政衙门的发展历程。关曼本的论述补充了诸如何炳棣与墨子刻等学者关于两淮地区南部食盐专卖和盐商的早期研究不足问题[美]关曼本:《天津盐商:中华帝国晚期的政府建构与市民社会》,哈佛大学出版社,2001年。另参见伊丽莎白·科尔著、唐博译《<天津盐商:中华帝国晚期的政府建构与市民社会>评价》,《清史译丛》第五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

在海外众多学人当中,还有一位学者的研究成果不容忽视,即新加坡学者姜道章。姜道章先生虽非科班历史学出身,但凭借兴趣与天赋,却成果丰硕。据不完全统计,迄今为止他至少发表过九篇中国盐业史方面的文章,这其中除一篇文章属综合性研究以外这篇文章是《中国沿海盐场晒盐法的起源与传播》,《中国地理学会会刊》1993年第21期。,其他八篇文章均以清代盐业问题为考察对象。它们分别是:《中国的盐业生产:1644—1911》、《清代盐税》[新]姜道章(Ching, Tao-chang,以下同):《清代盐税》,《食货月刊复刊》1976年第6卷第7期。、《中国清朝产盐工业的重要性》[新]姜道章:《中国清朝产盐工业的重要性》,《东方研究期刊》1976年第14卷第2期,第235—240页。、《中国的盐业生产:1644—1911》[新]姜道章:《中国的盐业生产:1644—1911》,《美国地理学家协会之年报》1976年第66期,第516—530页。、《中国清朝盐的消费》[新]姜道章:《中国清朝盐的消费》[Salt Consumption in Ch'ing China, Nangyang Uni-versity J ournal v.8 & 9(1974-1975)],第67—88页。、《论清代中国的盐业贸易》[新]姜道章、张世福、张莉红:《论清代中国的盐业贸易》,《盐业史研究》1989年第2期。、《清代盐政的历史地理》[新]姜道章:《清代盐政的历史地理》,《华冈理科学报》1998年第15期。、《清代的私盐》[新]姜道章:《清代的私盐》,《私立中国文化大学地理研究报告》1998年第11期。。由此可见,姜氏的研究范围是非常广泛的,从盐税到盐产,从消费到贸易,再从盐业历史地理到官盐走私,都有涉及。其中尤以私盐问题值得关注。姜氏的上述成果除《清代的私盐》以外,其他成果虽然并不专门以私盐问题为研究对象,但他在论述盐业生产、食盐消费和盐业贸易时,却为我们研究清代私盐问题提供了许多颇有价值的素材。比如姜氏在《中国清朝盐的消费》一文当中就我国不同地区的人民的食盐消费差异作了非常详细的分析。据其估计,在清代,中国平均每人食盐量为13斤;华南、华中因气候湿润,出汗较多,对盐的需求量较高,其平均数为14斤;在西南地区则为13斤;华北地区因气候干燥且北方人食肉较多,需盐量较少,平均每人每年为12斤。姜氏的这一估算结果虽然不一定准确,但我们依然可以认为,它为后学研究不同地区的私盐问题提供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参考数据。比如在对私盐进行量化时,就可以借助上述数据,再结合当时的人口数量,说明某一年全国的实际官盐需求量应该是多少,再将该需求量与实际销售量进行对比,就能大体上窥见该年的私盐情况。盐业贸易也是姜氏关注的一大重点,他在《论清代中国的盐业贸易》一文中,再现了清朝盐业贸易在其地理脉络上的情况,文章突出考察了五个方面的内容,即生产中心、国家控制、贸易网络、运输手段及其市场区域的空间结构。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有关清代盐业问题的论述,肯定不是国外相关研究成果的全部。由于受各种条件的制约,笔者不可能将所有的国外相关研究成果穷尽,但就现有成果来看,无论是就其选题还是研究方法或是提出的独到见解来看,都足以让人们看到国外学者对该问题的研究已经有了相当的深度,这些研究成果对于今天研究清代私盐问题必定有所裨益。不过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国外学者站在“旁观者”的立场研究传统中国的私盐问题,虽然提出了不少中肯的见解,然而其不足之处也非常明显。他们往往把传统中国的私盐问题局限于静止的或是独立的研究状态之中,使人不容易看到私盐问题背后的各种社会现象,以及私盐与基层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及其演变规律等。这些正是本书重点关注所在。

(二)国内(包括港、澳、台地区)研究现状

国外学者的研究成果成绩斐然,国内学者更自不待言。自上世纪初期至今的上百年时间里,国内至少有400多位学者对清代盐业问题进行过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宽领域的探讨,出版专著、译著、论文集、资料集、工具书、通俗读物等100余部,发表论文1000余篇,涉及盐业问题的方方面面郭正忠的统计结果表明,自1910至1990年,80年间,约有四百多位华人学者参与了该课题的研究,一共出版了一千零几十种作品。这其中包括七十部左右的公开出版物和非公开出版物,另外还有学术性或带有学术性的论文七百篇以上(参见彭泽益、王仁远主编《中国盐业史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四川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571—572页)。而1990年迄今,相关研究成果更是不胜枚举。笔者在《中国盐业史学术研究一百年》(巴蜀书社,2010年)中指出,近百年来,有关盐业史的各种论文、论著大约为三千余种(其中论文二千四百余篇、论著数百本)。据不完全统计,其中有关清代盐业史的论文大约有一千一百余篇,这些成果大多数公开发表于近三十年。。前人所做的贡献,包括各种专题论著的出版、盐业资料的整理以及工具书和通俗读物的编辑等,举凡与食盐有关的政治、经济、贸易、科技、文化、教育、法律、民俗、军事等课题,无不为人们所关注。

有关上述成果的基本情况,近三十年来有不少学者对此作过一定的总结与评述。陈然《中国盐史论著目录索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对20世纪90年代以前的中国盐业史研究成果做了一个相对比较完整的目录索引,并对其进行了合理的归类。蒙德铨《<中国盐史论著目录索引>补遗》(《盐业史研究》1994年第3期),针对《中国盐史论著目录索引》的遗漏作了必要的补充。郭正忠《中国盐业史研究八十年》(彭泽益、王仁远主编《中国盐业史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四川人民出版社,1991年),概括性地总结了20世纪前80年的中国盐业史研究成果,指出了其特点与不足,并指明了今后该研究领域之发展方向。宋劬《望之弥高 钻之弥深——盐业史研究成就斐然》(《盐业史研究》1999年第2期),对阶段性盐业史研究成果作了必要的回顾与总结。吴海波《近十五年来清代私盐史研究综述》(《盐业史研究》2001年第3期),对1985—2000年间的清代私盐史研究成果作了粗略的梳理与评述。何亚莉《二十世纪中国古代盐业史研究综述》(《盐业史研究》2004年第2期),全面总结了20世纪有关中国古代盐业史的研究成果。刘庆龙、蔡建《近20年清代两淮盐业研究述评》(《盐业史研究》2005年第2期),总结了1984—2004年间有关清代两淮盐业史的研究成果,内容涉及盐政、盐法、私盐等各方面的盐业问题。张荣生《80年来研究张謇盐业改革、盐地垦殖学术成果总述》(《盐业史研究》2006年第4期),介绍了八十年中有关张謇盐业改革的各种研究成果,并对其作了必要的评述。陈锋《近百年来清代盐政研究述评》(《汉学研究通讯》2006年第2期),从研究著作综述、论文综述、对研究特色与存在问题的评论三个方面出发,全面总结了1905年以来的清代盐政研究成果。赖金虹《国内近二十年清代两广盐业研究综述》(《盐业史研究》2007年第2期),以粤盐生产、粤商与盐法、私盐问题、盐区边界、盐业与地方社会为主题,全面介绍了1986—2006年间两广盐业的研究成果。吴海波《二十世纪以来明清盐商研究综述》(《盐业史研究》2007年第4期),从明代盐商研究、清代盐商研究、明清盐商研究、盐商与明清文化、明清盐商研究之特点五个方面出发,对20世纪以来明清盐商研究的中外学术成果作了简单的回顾与评述。毕昱文《20世纪70年代以来盐务缉私研究综述》(《盐业史研究》2010年第2期),就20世纪70年代以来有关盐务缉私的研究成果做了全面的梳理与评析。此外还有一些相关研究也值得关注,如王玲《近十年来张謇研究述评》(《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03年第6期)、庄安正《国内外张謇研究之回顾与展望》(《史学月刊》2000年第3期)、章开沅《展望二十一世纪的张謇研究》(《南通大学学报》2007年第1期)等。这些成果为本书的写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使笔者对相关问题有了更充分的把握。不过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成果虽然具体全面,但不够系统。为此,笔者希望站在前人的肩膀上,从学术史角度全面总结已有的学术成果,指明其有待完善之处,彰显今后的研究方向,这对促进清代盐业史研究的发展必然大有裨益。纵观20世纪以来国内学者所从事的与私盐相关的清代盐业史研究,其学术历程大致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

第一阶段:1900—1949年

自上世纪初期以来,盐业问题就一直为史学界所关注。早在民国年间,就有不少学者对该问题进行过深入的探讨和研究本书有关民国盐业史的评介,主要参阅了郭正忠的《中国盐业史八十年》一文,在此深表感谢。本书在郭文的基础上做了一定的补充,由于年代已久,再加上这些研究成果又散布于全国各地,很难在某一个地方将其穷尽。。这一个阶段的研究无论就专著还是论文而言,均可谓成果卓著。首先,就专著而言,既有通论性的,也有史料性和专志性的。

盐业通论性专著,此阶段的主要成果有:左树珍《盐法纲要》(新学会社,1912年)、盐务署辑《中国盐政沿革史》(出版者不详,1924年)、欧宗祐《中国盐政小史》(商务印书馆,1931年)、田斌《中国盐税与盐政》(省政府印书局,1929年)、景学钤《盐务革命史》(南京京华印书馆,1929年)、蒋静一《中国盐政问题》(正中书局,1936年)、曾仰丰《中国盐政史》(商务印书馆,1936年)、王云五等《中国盐政史》(商务印书馆,1937年)、由铭贤《中国盐政问题》(出版社不详,1944年)、《中国盐政实录》(民国财政部盐务署盐务稽核总所铅印本,时间不详)、陈沧来《中国盐业》(出版者与出版时间不详)、陈荣渠《中国历代盐策》(出版者与出版时间不详)、何维凝《盐政概论》(出版者与出版时间不详)、吴立本《专卖通论》(出版者与出版时间不详)等。

就盐史资料和盐志而言,其成果主要包括:张茂炯等编《清盐法志》(1920年铅印本)、周庆运等编《盐法通志》(文明书局,1914年铅印本)、林振翰编《淮盐纪要》(商务印书馆,1928年)、《中国盐政纪要》(商务印书馆,1930年)、潘炎华编《淮北盐法成案通录》(出版者与出版时间不详)、高元劼《淮北盐务记要》(1948年刊本)、刘楷《盐业资料汇编》(出版者与出版时间不详)等。

与专著相比,论文方面的成果同样毫不逊色。与两淮盐业相关的通论性和专门性成果主要有以下一些值得关注:如田北湖《说盐》(该文在1908年至1909年的上海《国粹学报》上迭次连载多篇)、贾士毅《淮南盐垦纪略》(《新中国》1920年第2卷第5期)、王叔涵《两淮盐务与钱庄》(《经济学季刊》1931年第2卷第3期)、刘隽《道光朝两淮废引改票始末》(《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集刊》1933年第1卷第2期)、刘隽《咸丰以后两淮之票法》(《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集刊》1933年第2卷第1期)、李百强《两淮盐垦之过去及今后》(《经济学季刊》1934年第5卷第1期)、姚永朴《清代盐法考略》(《安徽大学月刊》1934年第1卷第6期和第2卷第1期)、林纪猷《中国盐政之沿革》(《工商学志》1935年第7卷第1期)、许德龄《中国盐政沿革》(《政治月刊》1935年第4卷第2期)、刘隽《中国就场征税制法理论的演进》(《天津益世报财经周刊》1935年第8—10期)、朱契《中国盐法中专商问题》〔(中央大学社会科学丛刊)1935年第2卷第1期〕、朱子仞《中国盐政之史底概念》(《中法大学月刊》1936年第9卷第5期)、吴雨苍《清代两淮盐政》(《国专月刊》1936年第3卷第5期)、梁登高《我国历代盐政总检讨》(《中国建设》1937年第15卷第5期)、戴裔煊《清代盐课归丁史源试探》(《现代史学》1942年第5卷第1期)、齐宣《曾国藩对盐务的贡献》(《东亚经济》1943年第1卷第5、6期)等。

此外,这一阶段还出版了不少盐史工具书和盐业报刊。盐史工具书最著名的有两部,即林振翰《盐政辞典》(商务印书馆,1928年)和何维凝《中国盐书目录》(财政部财务人员训练所盐务人员训练班,1942年;该书以《盐书目录》的题名曾分别载于《中央日报图书评论周刊》1937年第4—6卷)。上世纪头五十年,曾出版过30种以上的盐务报刊,诸如《盐务月刊》《盐务汇刊》《谈盐丛报》《鹾光半月刊》《盐运专刊》《盐政杂志》等,另外还有为数不少的地方性盐务报刊。这些盐业报刊上发表了大量有关盐业问题的介绍、评述。这些介绍、评述对于今天人们研究清代盐业问题同样也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盐业史研究汇编。民国十年(1921年),景本白采集了十年内有关盐政各问题的文章五十多篇,汇集成编,名曰《盐政丛刊》景本白:《盐政丛刊》,盐政杂志社,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根据所评议问题的性质不同,作者将该书分成了四个组成部分,分别为甲编(通论)、乙编(各论)、丙编(建议)和丁编(评议)。这五十多篇文章除为数仅有的几篇文章以外(如《缉私营存废问题》等),大多数文章并不以专门探讨私盐问题为主。但这些文章在探讨盐政、盐商、盐法等问题时所采用的某些方法、得出的某些结论、引用的某些材料,依然可以为人们了解清代私盐问题提供重要借鉴。因为私盐问题并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它正是不合理的盐政、盐税等共同作用的结果。

纵观上述成果,不难发现,其研究多半集中于盐政、盐法、盐税,或是两淮票盐制改革等几个综合性问题的探讨上,而对私盐之类的问题则很少有专门的论述,人们通常只是在探讨有关盐业的综合性问题时,不可避免地谈到私盐问题。尽管如此,这些成果还是可以为我们今天研究清代两淮私盐问题提供重要的研究基础。比如田斌在《中国盐税与盐政》中就用较大的篇幅分析了民国年间私运充斥之原因、私盐之名目等;同时还就缉私之条例、贩私之治罪、私盐之处分、获私之提赏,以及缉私之考成等作了详细的介绍和分析。尽管作者探讨的是民国年间的私盐问题,但民国年间的私盐问题,很大程度上其实就是清代私盐问题的延续,两者有很多共同之处,因此,了解民国年间的私盐问题,无疑,对于人们了解清代私盐问题是大有帮助的。

第二阶段:1950—1979年

建国初期,清代两淮盐业史研究在经历了较长时间的沉寂后开始复苏,尽管这一阶段的学术环境并不十分宽松,不过对于长期受到压抑的学人而言,总算能够看到胜利的曙光。此阶段不仅大陆的学者跃跃欲试,港台地区的学者更是摩拳擦掌,不甘示弱。1966年后,由于受政治运动的干扰,大陆学术研究一片萧条,当然,当时受影响的不只是在盐业史研究领域,其他学科领域同样也受冲击不小。不过值得庆幸的是,由于港台地区受大陆政治因素的干扰较小,较为宽松的学术环境使得其学术研究得以继续蓬勃发展,学术成果也因此节节开花,尤其是台湾学者成绩斐然;这一时期台湾还涌现了一批具有深厚学术功底的盐业史专家,如卢嘉兴、张绣文、徐泓等,都是其中的杰出代表。

具体而言,就大陆地区来讲,从1950到1979年这三十年时间里,前十五年总体上还是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后十五年则基本处于停顿阶段。从这三十年的研究成果来看,专著笔者迄今未能找到,论文充其量也不超过五十篇,也就是说,平均一年还不到两篇文章,这与盐业史在经济史研究领域的地位很不相称。在这数十篇论文当中,其中有关清代两淮盐业史的文章笔者只找到三篇,分别是:杨德泉《清代前期两淮盐商资料初辑》(《江海学刊》1962年第11期)、《清代前期的两淮盐商》(《扬州师范学院学报》1962年第16期)和周维亮《陶文毅公改革两淮盐务考略》(《湖南文献》1975年第3卷第3期)。杨德泉的两篇文章主要以清代前期的两淮盐商为研究对象,周维亮则主要探讨道光年间陶澍“改纲为票”的问题。无论是盐商问题还是票盐制改革问题,都与私盐密切相关。

相比大陆地区,台湾地区的研究成果则要明显多得多。就其与两淮盐业相关的问题来看,这一阶段的研究成果主要包括:何维凝《中国盐政史》(台湾商务印书馆,1966年),田秋野、周维亮《中华盐业史》(台湾商务印书馆,1979年),徐泓《清代两淮盐场的研究》(嘉新水泥公司文化基金会,1972年)等。这是就专著而言,同时还有不少学术论文,比如徐泓《清代两淮的场商》(《史原》1970年第1期)、明坚《漫谈两淮盐务》(《盐业通讯》1966年第179期)、赵芷清《略论我国盐税制度》(《盐业通讯》1968年第204期)等。这些成果虽然也并非以私盐为主题,但它们涉及与私盐相关的问题同样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比如徐泓在其专著《清代两淮盐场的研究》一书当中就使用了大量的篇幅来探讨清代两淮的私盐问题,包括私盐产生的原因、私盐种类以及私盐的影响等。

总体而言,这一阶段是两淮盐业史研究的薄弱阶段,其成果相对于第一阶段而言,存在明显的差距,尤其是大陆地区的相关成果颇为不足。相比于第三阶段,则更是不能同日而语。

第三阶段:1980年至今

本阶段的研究成果相比于前两个阶段而言,无论是港台地区还是大陆,均出现了爆炸式的增长。

首先就港台地区的相关研究成果而言。当历史的车轮驶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尤其是近二十年,港台学术繁荣的景象日趋显现。个中原因当然与大陆的开放密切相关。自上世纪80年代初期大陆执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港台与内地史学界的学术交流日趋频繁。除双方学者互访、讲学、出席会议外,特别应指出的是,港台史学界承办的诸多学术会议,在促进内地和港台地区史学界的交流及大陆学者与国际学术交流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1997年香港回归后,香港与内地的学术活动和合作更加频繁。香港沟通大陆史学界与国外交流的桥梁作用进一步加强。总之,随着学术交流的日益频繁,有关盐业史的研究成果也越来越多,研究范围更是日趋广泛。更为值得一提的是,此阶段还出现了好几位著名的盐业史专家,这些学人为盐业史研究的发展可谓鞠躬尽瘁,其成果更是有目共睹。这其中的代表性人物除上一阶段提到的徐泓、卢嘉兴外,还有台湾地区的周维亮和香港的卜永坚等人。从时间上看,其研究成果通常可能会局限在一个比较固定的时段内;但就从选题角度而言,则通常会涉及盐业史的各个方面,当然,通常情况下总会有一两个选题是其关注的焦点。以徐泓为例,徐泓70年代初期开始关注盐业问题,直到现在还在不断地推出相关研究成果徐泓的相关研究成果主要有:《清代两淮的场商》(《史原》1970年7月第1期)、《清代两淮盐场的研究》(嘉新水泥公司文化基金会,1972年)、《明代的盐法》(台湾大学博士论文,1973年)、《明代前期的食盐运销制度》(台大《文史哲学报》1974年第23期)、《明代前期的食盐生产组织》(台大《文史哲学报》1975年第24期)、《明代中期食盐运销制度的变迁》(《台湾大学历史系学报》1975年第2期)、《明代后期盐政改革与商业专卖制度的建立》(《台湾大学历史系学报》1977年第4期)、《明代后期盐生产组织与生产形态的变迁》(《沈刚伯先生八秩荣庆论文集》,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76年)、《明代的私盐》(《台湾大学历史系学报》1980年第7期)、《清代盐务史料:以两淮为例》(台北中国近代史学会、“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清代档案与研究”学术座谈会,2000年10月13日,《近代中国》2000年第139期)、《清代两淮盐商没落的原因探讨》(新加坡国立大学中文系:访问学人讲座,2000年)、《盐价、银钱比价:清代两淮盐商的成本、利润及其没落的原因》,(宜兰佛光人文社会学院历史学所:第一届清史国际学术研讨会,2003年10月29日;另见《清史论集》下,人民出版社,2007年)。。从时间上看,徐泓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明清两代,研究对象则包括私盐、盐业制度的变迁以及盐法、盐场、盐商、盐价等众多问题,其中尤以盐场、私盐与盐商问题为焦点。在笔者看来,徐泓在私盐问题上的研究有比较突出的成果。周维亮以综合性研究为主周维亮的主要研究成果有:《陶文毅公改革两淮盐务考略》(《湖南文献》1975年第3卷第3期)、《壬庐谈盐》(台北新文丰书局,1997年)、《鹾海述林》(台北新文丰书局,1997年)等。,卢嘉兴以考察台湾盐业问题为重点20世纪七八十年代,卢氏的主要研究成果有:《纪台湾清代最豪富盐商吴尚新父子》(《盐务月刊》1971年第16期);《介绍南县乾隆时期旧盐埕图》(《台湾研究汇刊》1972年第21期);《台湾旧盐场大田场考》(《台湾研究汇集》1981年第21期);《高雄市盐田沧桑史略》(《台湾研究汇集》1981年第21期)。,而卜永坚则主要以明清两代两淮的盐业问题为主要研究对象卜永坚的主要研究成果有:《天启黄山大狱中的徽州盐商》(《大陆杂志》2002年第104卷第4期)、《商业里甲制——探讨1617年两淮盐政之“纲法”》(《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2年第2期)、《明代两淮盐政之研究》(中山大学、香港科技大学华南研究中心、中山大学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心“历史人类学研究生研讨班”第4期,2002年10月13日)等。

除此以外,吴铎、陈建勤、陈慈玉、李少陵、刘素芬、单俊成、唐立宗、王树槐、许世融、叶大沛、吴蕤、颜义芳、杨久谊、Tao Tien-yi等港台学者也就我国古代的盐业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上述学者的研究成果主要有:吴铎:《川盐官运之始末》(《中国近代社会经济史论集》,香港从文书店,1971年);陈建勤:《清代扬州的盐商园林》(《中国文化月刊》2000年第246期);陈慈玉:《清代四川井盐业之发展》〔《近代中国区域史研讨会论文集》(下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李少陵:《陶文毅公二三事简述》(《湖南文献》1971年第3期);刘素芬:《乾嘉时期河东盐法之变革及其财经效果之检讨》(《史原》1987年第16期);单俊成:《陶澍及其对两淮盐政的改革》(《史学》1992年第18期);唐立宗:《在盐区与政区之间——明代闽粤湘赣交界的秩序变动与地方行政演变》(台湾大学《文史丛刊》2002年第4期);许世融:《井盐对四川地区国防、财计、社会、经济等方面之影响》(《中国历史学会史学集刊》1994年第26期);叶大沛:《鹿港盐场考》(《台湾文献》1983年第34卷第2期);吴蕤:《太平天国之役与满清政府之盐政》(《盐务月刊》1972年第29期)及《太平天国时期两淮盐政之改革措施》(《盐务月刊》1974年第57期);颜义芳:《清代台湾盐业发展之脉络》(《台湾文献》2003年第54卷第1期);杨久谊:《清代盐专卖制之特点——一个制度面的剖析》(《“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2005年第47期); Tao Tien-yi, Yen t'ieh Lun(Discourses on Salt and Iron)as a Historical Source(《“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996年第67本第4分册)。等等。。其研究对象涉及盐政、盐法、盐商、盐场、盐法之变革以及盐业专卖之政策等各个方面。如吴铎、李龙华、刘隽、吴蕤分别就“川盐官运”“明代的开中法和明代的盐粮交换系统”“宋元官专卖引法的创立与完成”以及“太平天国时期清政府的盐政”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考察。

值得一提的是,近三四十年来,台湾地区的十数所高校还发表了不少以我国历代盐业问题为考察对象的学位论文。据不完全统计,以清代盐业为考察对象的学位论文至少有九篇。分别为吴静芳《清代前期巡视两淮盐政官员之研究(1645—1830)》(东海大学2003年硕士论文)、林再复《清咸丰年间的盐政》(“国立”台湾师范大学1974年硕士论文)、施义沧《太平天国时期清政府淮南盐课之研究》(“国立”成功大学2002年硕士论文)、王伯祺《清代福建盐业运销制度的改革:从商专卖到自由贩卖》(暨南国际大学2000年硕士论文)、吴旻华《清代两淮盐法变革之政策形成》(“国立中央大学”2004年硕士论文)、陈凤虹《清代台湾私盐问题研究——以19世纪北台湾为中心》(“国立中央大学”2005年硕士论文)、田圣山《清代徽州盐商子弟教育研究(1644—1840)》(“国立中央大学”2005年硕士论文)、施沛杉《清代两浙盐业的生产与运销》(暨南国际大学2005年硕士论文)、徐安琨《清代大运河盐枭研究》(“国立”政治大学1997年博士论文)。这些学位论文分别围绕清代盐官、盐政、盐课、盐业运销制度、盐法变革、私盐、盐业的生产与运销等问题展开了广泛的讨论。以近现代盐业为考察对象的学位论文有三篇,分别是林地焕《四川盐政的改革(一八九五—一九二〇)》(“国立”台湾大学1985年硕士论文)、刘自强《台湾日据时期专卖制度之研究》(文化大学1980年硕士论文)、李秉璋《日据时期台湾总督府的盐业政策》(“国立”政治大学1991年硕士论文)。林地焕探讨了自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为止,四川盐场五个阶段的变革情况。刘自强研究了台湾日据时期各种专卖的产生原因、种类,并探讨了各种专卖的成就,以及专卖制度收入在财政中的地位。李秉璋则分别就日据时期台湾地区食盐专卖制度的确立、台盐外销的拓展、日本资本的导入与垄断以及盐业政策的评估等问题展开了讨论,提出了不少颇有新意的见解。

此外,台湾地区还有不少相关学位论文,虽然不以盐业问题为专论,但在探讨其他问题时,也对清代盐业问题发表了一些看法。如江婉华《明中叶至清中叶商人与戏曲之关系》(逢甲大学1998年硕士论文)、王春美《姚莹的生平与思想》(“国立”台湾师范大学1975年硕士论文)、孙红郎《金农绘画的研究》(文化大学1980年硕士论文)、张致苾《金农书法研究》(“国立”中兴大学2002年硕士论文)、张维安《政治与经济:中国近世两个经济组织之分析》(东海大学1986年博士论文)等,都对盐业问题有所论述。

由此可见,港台地域虽小,清代盐业史研究成果却多有可观。不过,需要说明的是,欲在一篇几万字的绪论里全面介绍港台盐业史概况,难免挂一漏万;由于受种种条件的约束,当前情况下尤其无法介绍所有研究成果的具体内容。

再就内地的相关研究成果而言,20世纪80年代初期,改革开放不仅推动了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带动了学术的繁荣,清代盐业史研究因此得以重新步入正轨。不过80年代头五年,该领域的研究总体而言仍然比较薄弱,不但论文和专著较少,而且研究的范围也比较狭小,其关注点依然主要集中在盐法、盐政、盐税、盐商、盐业生产、盐业管理和食盐销售等几个宏观问题上。而对一些较为敏感但又值得关注的微观问题,如食盐走私、盐商报效、盐业科技及盐业帑本和帑息等,则只是偶有提及。80年代中后期至今,情况大为改观。这一阶段清代盐业史研究取得了许多新的突破,新的研究成果不断涌现。与此同时,研究对象也得以进一步拓展;总的看来,评议盐政、盐法、盐课、盐商的文章要比研究盐业生产、盐经营管理、盐业科技、盐文化等方面的文章多一些,反映了这些年来研究者的关注点所在。但无论是考察盐政,还是论述盐法;无论是探讨盐课,还是研究盐商,都不同程度地会涉及私盐问题。因为盐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杜绝私盐,盐政的好坏,也以私盐活动的激烈与否为重要标志张小也:《清代私盐问题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至于盐课、盐商与私盐之间的关系更是毋庸多言。另外,近三十年来,也有不少学者对私盐问题进行了专门的探讨。总的来看,为数众多的研究成果主要围绕私盐的定义、私盐泛滥的原因、私盐的来源、私盐的运输路线、盐枭的构成、私盐的影响与意义、私盐的种类、贩私方式、私盐与社会政治经济的关系、私盐与社会各阶层的关系以及缉私等问题进行了广泛而又深入的探讨。由于这些研究成果散见于全国各地的学术刊物,要想将其穷尽显然是难上加难,为此,笔者只能就已经搜集到并自认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并简介如下:

由于有关清代私盐问题的研究成果极为庞杂,涉及面较广,为了使读者对该问题的研究有更直观、更感性的了解,本书以地域为标准,对此进行适当的归类。从现有研究成果来看,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盐区:

1.有关两淮私盐问题的研究成果

两淮盐区是清代行盐范围最广、产盐量最多、销盐量最大、课税最重的一个盐区,同时也是私盐颇为活跃的一个盐区。围绕私盐的各种表现形式,学界从多方面对此进行了全面的挖掘和深入的考察。就地域范围而言,有的研究成果以某一个行盐口岸或某几个彼此相关行盐口岸为研究对象;也有的以整个两淮为研究对象。就以单个或几个彼此相关行盐口岸为研究对象的研究成果而言,其范围主要涉及三个省的私盐问题,即湖南、湖北与江西。由于这三个省远离淮盐产地,加之运输不便,在私盐暴利的驱动下,各色人等为此趋之若鹜。

首先,有关湖广(湖南、湖北)私盐问题的研究。吕一群对该地区食盐走私的原因、种类及其意义作了较为全面的论述。就当时湖广地区私盐的种类来看,主要有三种情况,即官私、枭私和邻私。就原因而言,吕一群认为清代湖广私盐活跃的原因是极其复杂的,它是复杂的地理位置和腐败的官僚机构相交织的结果,同时流民的增加,也对清代湖广地区私盐的活跃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吕一群:《清代湖广私盐浅议》,《华中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1年第4期。。2006年,吕一群又撰文分析了清末湖广盐业市场上私盐的种类以及私盐对湖广市场的争夺。清政府为了筹措军饷、裕实国库,对私盐采取了严厉的禁缉措施。通过官、商、私对盐利争夺的分析,折射出了全国市场走向统一的趋势吕一群:《清末私盐对湖广市场的争夺与政府的缉剿》,《湖北大学学报》2006年第6期。。2006—2014年,笔者就清代湖广官盐运销、流通与私盐的关系问题,发表过一些粗浅的看法。笔者认为:作为两淮盐区最主要的食盐销售口岸,清代湖广地区边私非常活跃。究其原因,一方面与僵化的划界行盐体制密切相关;另一方面,地理因素以及官盐的不合理运销路线与流通方式,也是导致湖广私盐活跃的重要原因。同时笔者还就湖广私盐的量化问题作了深入探讨。笔者指出,有关清代湖广食盐市场的私盐比重,目前学术界有两种观点比较具有代表性:一种观点认为私盐占市场份额的三分之一;另一种观点为“官私之半”说。建立在大量文献资料基础上的量化分析表明,如果不分具体时间与地点,笼统地估算私盐市场份额,无论是“三分之一”还是“官私之半”之说,其实都是很不确切的参见吴海波《清代湖广官盐运销、流通与私盐》(《求索》2006年第2期);吴海波:《从档案史料看清代湖广私盐问题》(《四川理工学院学报》2010年第2期);吴海波:《清中叶湖广私盐量化分析》(《盐业史研究》2011年第2期);吴海波:《清代两淮私盐考辩——基于对淮盐重要行销口岸江西的量化分析》〔《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5期〕。。萧致治则重点评述了林则徐对两湖盐务的整顿及其取得的成果。作者指出,1837年,林则徐任两湖总督前,由于四川私盐买卖猖獗,造成两湖盐大量积压,严重影响盐课收入。林则徐出任两湖总督后,采取得力措施,堵缉邻私,搜查夹带,补偏救弊,很快就取得了突出成效萧致治:《评林则徐对两湖盐务的整顿及其成效》,《武汉大学学报》2009年第1期。

如果说上述研究成果是从宏观角度来探讨清代湖广私盐问题的话,王肇磊、贺新枝的文章则具有微观研究的特点。王肇磊、贺新枝主要以鄂西北为研究对象,考察了该地区私盐的演变过程以及私盐盛行的原因等。作者指出:鄂西北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经济地理单元,资源虽然丰富,但长期为人们所忽视。直到元代,随着四川盐业的发展,该区出现了食盐私售现象,且愈演愈烈,特别在清代,政府虽然花了很大气力,却无法解决。其原因是他们不了解鄂西北私盐的产生是与其独特的地理环境、政府盐法的僵化、市场价格的差异、邻近盐区的发展、人口的迅速增殖等因素密切相关的参见王肇磊《清代鄂西北私盐泛滥原因探析》(《盐业史研究》2006年第2期);贺新枝、王肇磊:《论清代鄂西北私盐运销形式及相关问题》(《盐业史研究》2009年第1期);王肇磊:《清代鄂西北私盐问题略论》(《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年第2期)。。2008年,王肇磊、贺新枝又进一步撰文就鄂西北私盐难以根绝的原因做了更深入的剖析。作者认为,在清代严格的盐法制度下,鄂西北地区本属淮盐引地,但远离淮盐产区,却毗邻川盐、潞盐、芦盐产地或引地,为私盐的盛行创造了便利条件。私盐贩和鄂西北地区的人民共同开拓了庞杂的运盐通道,部分解决了当地人们的吃盐问题。同时也使本区出现了严重的私盐问题,即便是政府花费了极大的气力,终有清一代也未解决,这当然与鄂西北地区庞杂的私盐运输孔道有着密切的关系王肇磊、贺新枝:《鄂西北私盐运道概略》,《盐业史研究》2008年第1期。

其次,有关江西私盐问题的研究。2002至2012年间,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笔者围绕江西中、南部地区(主要指吉、建、赣、南、宁四府一州)的私盐问题,提出了一些个人看法。清代以前,江西中、南部地区历来以销售淮盐为主,但由于受行盐划界体制及其他制度与非制度因素的影响,这一在全省乃至两淮盐区都具有重要地位的食盐行销区,至清中叶,私盐贸易变得非常活跃。当时,泛滥于江西中、南部地区的私盐有商私、官私、邻私、枭私及漕私等,在众多的私盐当中,尤以盐枭走私最为猖獗。盐枭走私不仅规模大、组织严密,而且具有独特的活动特点和运销方式。该地区私盐之所以活跃,一方面与地理因素相关,另一方面也是官盐分销不合理导致的结果。面对日益严重的私盐问题,清政府想方设法予以防范与打击,但由于缉私制度本身的缺陷,加上缉私组织和官僚机构又腐败无能,因此,收效甚微。同时,笔者还重点就江西地区“盐枭”“私盐立法”以及官私食盐的市场比重等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参见吴海波、杨勇《清中叶江西官私食盐的运输途径与流通方式》(《盐业史研究》2002年第3期);吴海波:《清中叶江西中、南部地区官盐分销状况与私盐》(《盐业史研究》2004年第2期);吴海波、李曦:《清政府对私盐的防范和打击——以江西为例》(《盐业史研究》2005年第1期);吴海波:《江西中、南部地区盐枭活动特点与运销方式》(《盐业史研究》2005年第4期);吴海波:《道光年间江西私盐案浅探——以<刑案成式>为例》(《历史档案》2007年第3期);吴海波:《清中叶两淮私盐、私枭与会党》〔《盐文化研究论丛》(第二辑),巴蜀书社,2007年〕;吴海波:《私盐、盐枭与政府——以道光十年仪征黄玉林案为例》(《历史档案》2008年第1期);吴海波:《清代“两淮岁课,当天下租庸之半”质疑》〔《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3期〕;吴海波:《晚清江淮盐枭与帮会述略》(《盐业史研究》2008年第3期);吴海波:《清代私盐活跃的经济视觉思考》[《盐文化研究论丛》(第四辑),巴蜀书社,2009年];吴海波:《清中叶两淮私盐之贩卖方式与特点——以私盐个案为视角》(《南都学坛》2010年第1期);吴海波:《道光年间江西盐枭走私个案剖析——以<吴文节公遗集>为例》(《盐业史研究》2010年第1期);吴海波:《清中叶两淮私盐及其个案分析》[《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5期];吴海波:《清代私盐立法问题探析》[《盐文化研究论丛》(第五辑),巴蜀书社,2010年];吴海波:《清代两淮“官私”述略》(《盐业史研究》2012年第1期);吴海波:《清代榷盐体制下的官商关系》(《盐业史研究》2013年第1期);吴海波:《基层民众与私盐——清中叶两淮盐区流通领域的私盐问题研究》(《盐业史研究》2013年第4期)。

作为两个相互关联的行盐口岸,也有的将湖广、江西看作是一个整体加以研究。如方志远的《明清湘鄂赣地区的“淮界”与私盐》,就是以湘、鄂、赣为研究对象,探讨了“淮界”(即湘、鄂、赣三省)私盐之所以盛行以及难以根绝的原因。方志远指出:明清时期,国家盐税总收入的一半来自两淮,两淮盐税的三分之二来自湘、鄂、赣“淮界”。但是,官盐在湘、鄂、赣“淮界”的销量,仅占实际需求量的一半左右,其余均为私盐,包括“邻私”和“淮私”。由于生产成本(工本)、运输成本(运费)、销售成本(主要为国家税收)都明显低于官盐,故私盐具有价廉、质优、获取方便的优势。私盐的盛行,导致了官盐的滞销,并迫使明清政府不断对盐政进行以降低盐价、促销官盐为目的的改革。由于未能建立合理的税收体系特别是个人所得税制度,盐税在某种意义上成了各种杂税的总汇;由于淮盐为各级政府及官员利薮,明清政府一直坚持对“淮界”的保护。湘、鄂、赣“淮界”官盐价格因此居高不下,私盐问题也就无法从根本上予以解决方志远:《明清湘鄂赣地区的“淮界”与私盐》,《中国经济史研究》2006年第3期。

以上是就单个或几个彼此相关的行盐口岸为研究对象的研究成果。此外,还有一些以整个两淮为研究对象的综合性研究成果也值得关注。如方裕谨《道光初年两淮私盐研究》。作者不仅归纳了活跃于两淮地区的私盐种类,同时还探讨了私盐对社会各阶层的影响。作者把活跃于两淮地区的私盐归纳为八种,即灶私、脚私(船私)、邻私、漕私、官私、生员带私、艒私、私开盐店贩卖私盐。就私盐的影响而言,作者认为,私盐的盛行,无论是对清政府,还是对民间,其危害都是很大的。对政府而言,私盐的活跃,严重影响了其财政收入,同时也败坏了社会风气;对民间老百姓而言,私盐问题导致械斗时有发生,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方裕谨:《道光初年两淮私盐研究》,《历史档案》1998年第4期。。很显然,作者只看到了事情的一个方面。的确,私盐给社会带来了许多消极影响,但私盐的积极面也是显而易见的,特别是对民间老百姓而言,它对解决其生存问题和淡食问题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曹金发、董杰也就私盐给官、民带来的不同的影响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作者指出:清代两淮盐区私盐泛滥,对社会有着广泛而又非同一般的影响,这一时期的百姓、盐商、官府都与之有着紧密的联系。两淮私盐对于这三大阶层有着双重的影响——客观上给每一阶层的人带来了实际上的利益,但也有其不利的一面曹金发、董杰:《一把双刃剑——试析清代两淮私盐社会影响的双重性》,《宿州教育学院学报》2006年第3期。。2005年,方裕谨又撰文《道光初年清政府遏制两淮私盐之对策》,就淮盐弊坏的原因以及淮北票盐之制的实行等问题做了深入探讨,同时还分析了道光初年,面对两淮私盐的日益猖獗,清政府所采取的种种遏制私盐的对策方裕谨:《道光初年清政府遏制两淮私盐之对策》,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明清档案与历史研究论文选》(下),新华出版社,2005年。。江希嵒探讨了唐代至今两淮的盐业缉私问题江希嵒:《浅议两淮盐业缉私沿革》,《盐业史研究》1996年第2期。。其中一部分谈到清代两淮盐业缉私的情况,但该文只是对此作了一般的论述,而没有具体的分析和评论。盛茂产则就孙玉庭在盐务缉私方面作出的努力进行了详细的阐述盛茂产:《孙玉庭与盐务缉私》,《盐业史研究》2001年第1期。。曹爱生、史为征以较新的视角分析了私盐产生的根源:在中国古代,盐已经具备了商品的特性,这是盐业产生私盐的根源;在清代,两淮盐业的国家垄断是私盐产生的温床;由于盐在古代主要用于食用,同时有限度消费的特性,清代在包装落后的情况下,盐有卤耗等,从而产生夹带私盐及灶户售私等,这些都决定了私盐产生的必然性;另外,淮盐生产区域大,运输路程长、销售范围大也为私盐的产生提供了可能性。缉私的措施包括制订法律、设立公垣、制定凭堆派引章程、根据实际制订各种规例。作者还分析了两淮私盐难以禁绝的原因,主要是场私难禁、枭私难禁、邻私难禁曹爱生、史为征:《论清代两淮海盐的缉私》,《盐城工学院学报》2009年第1期。。王波分析了明清时期淮盐走私的形式与原因,并考察了政府的治私措施及其成效王波:《明清时期淮盐走私的形式、原因和治理》,《盐文化研究论丛》(第二辑),巴蜀书社,2007年。。邰婧从《刑案汇览》中记载的一个清朝道光年间的负责缉查私盐的巡役杀死拒捕私贩的案例出发,结合《刑案汇览》的其他相关案例,综合分析了清朝关于缉查私盐人员的组成、缉私的特点和拒捕等问题邰婧:《从<刑案汇览>看清朝盐政中的缉私——从道光年间报司有名巡役杀死拒捕盐匪案说起》,《法制与社会》2007年第1期。。此外,燊甫《道光十年私盐贩黄玉林案》(《历史档案》1999年第2期)、汪葛春《道光十年盐枭黄玉林案述评》(《忻州师范学院学报》2015年第1期)考察了道光十年(1830年)的私盐贩黄玉林案;彭云鹤《明清两淮盐私和漕运》(《盐业史研究》1991年第4期)分析了明清两淮私盐和漕运之间的关系问题;张丹丹《清朝私盐贩运的影响》(《吉林师范大学学报》2007年第2期)探讨了清朝私盐贩运对人民生活、榷盐体制、政府财政收入等方面的影响。吴善中《客民·游勇·盐枭——近代长江中下游、运河流域会党崛起背景新探》〔《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5期〕就近代长江中下游运河流域会党崛起背景进行了探讨;史志刚《中国古代私盐的产生和发展》(《盐业史研究》2003年第4期)就中国古代私盐的演变过程作了深入的研究。笔者则以私盐与清代两淮榷盐体制的演变之间的关系,清中叶两淮私盐、私枭与会党的关系以及私盐、盐枭与政府的关系等问题为考察对象,探讨了两淮私盐泛滥的原因以及私盐贩与社会各阶层的关系,并对私盐的量化问题进行了大胆的尝试参见吴海波、李曦《清代两淮榷盐体制的演变与私盐》(《江西师范大学学报》2005年第5期);吴海波:《清中叶两淮私盐、私枭与会党》[《盐文化研究论丛》(第二辑),巴蜀书社,2007年];吴海波:《私盐、盐枭与政府——以道光十年仪征黄玉林案为例》(《历史档案》2008年第1期)。

2.有关两广私盐问题的研究成果

两广盐区的行盐范围虽然不如两淮广、行销量也不如两淮多,然而其私盐问题却同样不容乐观。围绕私盐的各种表现形式,学界发表了诸多真知灼见。

王小荷首先从私盐的来源及其运输路线、私盐的构成及其种类、缉私和私盐活动以及私盐与社会政治经济的联系和影响四个方面着手,就清代两广私盐问题作了较为系统的阐述王小荷:《清代两广盐区私盐初探》,《历史档案》1986年第4期。。私盐来源于盐场的偷漏和不法盐官、盐商和盐枭的兴贩等,这些私盐或借助于两广地区复杂的地形,或官商勾结,或贿赂公行,泛滥于有清一代的两广盐区。私盐的通行,是封建统治者深感头痛之事,它对官府的财政收入产生了不利影响。因此,封建统治者一向严禁私盐的贩卖,但效果不是很理想。王文分析认为,私盐的存在,对清代各阶层及清政府有着不同的影响:一方面它给部分贫苦群众的生活以一定的补偿,从而对经济关系的紧张有一定的调节作用;另一方面,它对清政府的财政收入有所影响,却没有危及封建经济,也没有产生可以破坏它的社会力量有关私盐的影响,应该说王小荷的分析是有一定道理的,私盐对于清代紧张的经济关系确实起到了一定的调节作用,但它对清代国民经济的破坏也是非常明显的。就全国而言,私盐确实还没有发展到危及封建经济的地步,但在个别盐区它的破坏作用却是非常明显的。比如在两淮盐区,道光十二年(1832年),私盐迫使清政府不得不放弃实施了将近二百年的纲盐制度,而改行更具有自由贸易性质的票盐制。票盐制虽然依然属于专卖政策范畴,但从本质上来讲,它与专卖政策是背道而驰的。它与专卖政策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它打破了盐商对食盐的垄断局面,只要有钱,任何人都能够参与食盐买卖。萧国亮也认为:“贩私活动天然地成为破坏清代引岸制度的最有力武器。”(参见萧国亮《清代盐业制度论》,《盐业史研究》1989年第1期)

黄国信对清代私盐问题也做了全面而系统的研究:一方面,他对清代雍正至道光初年的盐枭走私现象进行了初步的探讨。内容涉及盐枭走私之私盐来源、盐枭成分、盐枭组织、贩私方式以及盐枭走私盛行不衰的原因等问题黄国信:《清代雍正到道光初年的盐枭走私》,《盐业史研究》1996年第1期。;另一方面,以两广为研究对象,对该地区的私盐情况进行了细致的研究。清代两广盐区是一个在全国具有重要地位的盐区。按人口与官盐额定销量进行比较,作者发现两广平均私盐量大于全国的平均量。究其原因:一是因为两广盐商经济实力远逊于淮商、芦商,从而导致该地区出现无人无商之地,使私盐乘隙而起;二是因为两广行盐地区地形复杂适于走私;三是因为两广盐区存在某些政治上或盐政上的权力真空,促使私盐泛滥。文章还论述了两广盐区私盐盛行的社会影响,以及私盐的贩运方式和特色等黄国信:《清代两广盐区私盐盛行现象初探》,《盐业史研究》1995年第2期。。2010年,黄国信又通过一则档案史料,撰文分析了广东珠三角地区私盐的两大特点,即私盐案件易受重视和数额较大;同时还指出出现这两个特点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当时的地方官员将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私盐问题与海洋安全联结在一起考虑的结果;另一方面则是人口不断增长而官方所定食盐销售额不增加的必然结果黄国信:《乾嘉时期珠江三角洲的私盐问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一则关于东莞盐务档案的解读》,《盐业史研究》2010年第4期。

周琍则考察了清代闽、粤、赣边区盐商贩私问题。作者指出,闽、粤、赣边区是一约定俗成的地理名称,在行政上隶属于福建、广东、江西三省。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清代闽、粤、赣边区的私盐贩卖异常盛行,盐商贩私的方式也很多,如打着官府名义,侵入其他盐区,即所谓借帑行私;子盐名目也是盐商借以用来夹带行私的一种途径;盐商与盐务官员还合伙借融销名目贩运私盐;此外,还往往“暗结枭徒,勾通兴贩”等等。造成盐商频频贩私的原因主要是闽、粤、赣边区特殊的自然条件、盐商的求利思想以及市场的需求等周琍:《清代广东盐业与地方社会》,2005年华中师范大学历史系博士论文。

3.有关四川私盐问题的研究成果

四川是继两淮、两广之后,私盐较为活跃的又一重要盐区。枭私是清代四川私盐当中最为猖獗的一种,盐枭通常以武力为后盾,暴力对抗于清代缉私组织,其危害之烈,颇为清政府所头痛。因此,有关盐枭的研究,通常是研究私盐史的学者们所关注的重点。1986年,鲁子健首先就榷盐与盐枭的关系以及盐枭走私的影响等问题展开了讨论。鲁子健认为:盐榷是封建政权对盐业商品经营的暴力干预;盐枭是私盐贩众对封建盐榷制的武装抵抗。“天下私盐皆官盐所化”。随着盐业经营的封建垄断,私盐犹如幽灵一般,影随官盐相终始。盐枭之众,是奋战于榷盐流通禁区的一支劳动大军,有效抵制了封建专制,为促进市场统一,发展商品经济做出了贡献鲁子健:《清代四川的盐榷与盐枭》,《盐业史研究》第一辑,1986年。。这种观点虽然有值得商榷的地方,但应该说是一种新的考察与评价角度。

史玉华就清代四川私盐的种类、私盐盛行的原因、私盐对社会各阶层的影响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作者指出:清代四川是重要的产盐区,其私盐问题十分突出。私盐种类繁多,有场私、商私、官私、枭私、夹私、平民贩私等。私盐盛行的原因在于利益的驱使、特殊的地理条件以及缉私人员的玩忽职守等史玉华:《从<巴县档案>看清代四川私盐问题》,《滨州学院学报》2005年第2期。

张洪林则从法律的角度考察了四川私盐之所以难以禁绝的原因。作者指出,清代私盐难禁是多种因素的综合结果。在生产领域,场灶生产的余盐是私盐产生的前提,对场灶的规制不力是灶私产生的根本;在运销领域,行盐程序非常复杂且引岸划分不合理,从而邻私现象时有发生;在监管领域,查缉枭私的机构庞大但运转不灵,奖惩查缉枭私的措施严密但执行不力,以致枭私和缉枭官吏的渎职现象严重。清代私盐难禁的最根本原因是官盐的垄断所形成的利差,争利中各种利益主体的博弈,破坏了法律构筑的禁私体系张洪林:《清代私盐难禁之法律缘由考析——以四川为例》,《学术研究》2012年第2期。

陈倩分析了清代四川地方政府对私盐失控的原因。清代四川私盐问题凸显,为解决这一社会问题,四川地方政府企图利用直接控制与间接控制的方式遏制私盐。从盐的产、运、销三个领域来看,地方政府的措施并未奏效,其失控原因是多方面的,有自然成因,也有制度因素,同时也与政治原因密切相关陈倩:《清代四川地方政府对私盐失控的原因述评》,《学术探索》2014年第4期。。陈倩还进一步分析了清代四川食盐运销制度变革与私盐的关系。作者指出,清代四川食盐运销制度经历了民运民销、官督商销及官运商销三次变革,变革的起因与终结皆与私盐的泛滥密切相关。运销制度的变迁表明,制度中不合理的因素是私盐滋生的土壤,而私盐的泛滥又加速了食盐运销制度的败坏与变革,最终导致食盐运销制随着清王朝的衰微而走向崩溃陈倩:《清代四川食盐运销制度变革与私盐关系论》,《贵州社会科学》2014年第3期。

4.其他盐区私盐问题的研究成果

除上述三大盐区为学界所关注以外,也有的学者对其他盐区的私盐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如纪丽真探讨了山东盐区的私盐问题。清代私盐泛滥,名目很多。从贩盐地点和工具来说,可分为场私、邻私、船私;从贩盐者的身份来说,可分为官私、商私、枭私等。山东的私盐情况也大致如此。同时作者还考察了清代山东盐业管理机构的缉私问题。为了杜绝私盐,盐业管理机构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为杜场私,设立公垣,专司启闭;官兵贩私指名题参,严加治罪;设立缉私卡巡,加大缉私力度;加强缉私队伍建设等纪丽真:《清代山东私盐问题研究》,《理论学刊》2006年第6期。。对于私盐贩卖的具体表现形式,王澈通过列举若干发生于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山东峄县的私盐案例王澈:《乾隆四十二年山东峄县私盐贩拒捕伤差案》,《历史档案》1991年第3期。,使我们对它有了一个更直观的了解。除山东以外,何珍如、朱霞、赵小平分别论述了清代云南的私盐与缉私问题。何珍如考察了清代云南缉私的措施及其成效何珍如:《清代云南的盐务缉私》,《中国历史博物馆馆刊》1984年总第6期。;朱霞以云南诺邓井出现的私盐问题为例,讨论了在国家垄断制度下,国家主流意识与民间观念存在的差距。这些差距反映了处于弱势的民间权力,在民众生存动力以及经济利益的驱使下,通过各种不同的方式显示自己的力量,并形成了与国家垄断制度相对抗的、民间达成共识的习俗惯制朱霞:《私盐、国家垄断与民间权力——以云南诺邓井的私盐问题为例》,《广西民族大学学报》2007年第2期。。赵小平重点分析了云南缉私困难的原因。他认为,私盐产生的多渠道、多领域,以及私盐涉及方方面面的人员,使缉私工作千头万绪,难以简单处理。更重要的是,官商勾结、官兵勾结往往使缉私活动名存实亡。缉私队伍人员素质低(有些缉私人员名缉实保,从中分利)、装备落后、缉私力量较为集中,无法全面开展缉私活动无疑大大影响了缉私工作的实效。而缉私体制的不健全、缺乏奖励机制,则使缉私人员缺乏工作积极性赵小平:《清代云南私盐与缉私制度演变研究》,《盐文化研究论丛》(第四辑),巴蜀书社,2009年。。杨彩丹则探讨了陕西的私盐问题。陕西省历史上为河东盐销区。清末,在行销官盐——河东盐之时,遭到了三种私盐——花马大池盐、内蒙古盐、陕西土盐的大规模侵扰,这是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作者认为,了解其历史特点,对探讨中国私盐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杨彩丹:《清末陕西私盐问题研究》,《盐业史研究》2006年第3期。。李三谋、任建煌、计萍则重点考察了解盐的缉私问题李三谋、任建煌、计萍:《清朝有关解盐的缉私活动》,《盐文化研究论丛》(第四辑),巴蜀书社,2009年。

从上述研究成果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研究两淮、两广、四川等地区的私盐问题的文章明显要多于其他盐区。这一方面反映了研究者的关注所在,另一方面也说明这些地区私盐问题确实比较严重。如果再结合现有材料的多寡分布状况,更能清楚地看到,清代私盐较为活跃的地区确实非两淮、两广、四川莫属。其他盐区相关研究成果较少,一方面可能是因为现在的挖掘程度不够,另一方面则是因为私盐的泛滥程度应该不如两淮、两广、四川等地区。

除了上述分区域讨论私盐问题的研究成果以外,还有一些专门性研究成果同样也值得关注。如有关盐枭走私问题的研究。枭私是清代私盐当中最为猖獗的一种,盐枭通常以武力为后盾,暴力对抗于清代缉私组织,其危害之烈,颇为清政府所头痛。因此,有关盐枭走私的研究,也通常是研究私盐史的学者们所关注的重点。黄国信就曾对清代雍正至道光初年的盐枭走私现象进行了全面而系统的研究黄国信:《食盐专卖与盐枭略论》,《历史教学问题》2001年第5期。。郑民德探讨了盐枭与政府争夺盐利的原因及其表现形式。他指出,盐税为清代国家财政收入的大宗,对封建政治、经济、军事、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所以一直为最高统治者所掌控。但随着国家对基层社会控制力的减弱,盐枭作为一股特殊的群体,正逐渐由隐蔽、散乱、自发发展成公开化、规模化、武装化,成为与清政府争夺盐业利益的重要力量郑民德:《冲突与制衡:清代盐枭与封建政权之间对盐业利益的争夺》,《石河子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3期。。清代食盐贩私活动十分活跃,给封建国家财政收入和统治秩序造成了严重的威胁。为此,清政府在加强垄断盐制的同时,也对私盐进行了严密防范。统治者虽然采取了许多方法,却始终没有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张小也对此进行了全面而又具体的分析。张氏列举了五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缉私人员腐败无能;二是缉私人员构成复杂;三是缉私人员的规模过于庞大;四是缉私人员的装备滞后;五是缉私激励机制效率低。同时张小也认为清代前后期盐业缉私效果是不同的。前期政治修明,法令严密,地方武装官吏及团保捕丁,均有缉私之责,后来由于缉私制度方面存在许多问题,造成缉私力量不仅不能抑制私盐活动的泛滥,而且发展到护送盐枭贩私的地步张小也:《清代盐政中的缉私问题》,《清史研究》2000年第1期。。倪玉平则借助经济学当中的博弈论,分析了清代私盐泛滥以及缉私效率低下的原因。清政府对私盐活动的打击不遗余力,但私盐现象仍极为严重,根据博弈论“激励的悖论”模型可知,加大对走私盐犯的惩罚力度,只会短期有效,长期效果必须靠加强对相关执法部门的监督,以及对失职行为的查处来保证。清廷举措失当、重此轻彼,成为清代私盐泛滥的重要原因倪玉平:《“激励的悖论”——试论清代的盐业缉私》,《盐业史研究》2006年第4期。。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张小也2001年10月发表的著作《清代私盐问题研究》张小也:《清代私盐问题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私盐史领域长期没有专著的缺憾。该书从全国范围内的私盐问题着手,采用独特的研究手法,对清代私盐问题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探讨。但因为作者选题的时间跨度较长,涉及范围较广,所以宏观理论研究有余,微观实证研究不足;私盐本身论述较多,私盐与其他方面的问题,包括与地方社会的互动关系等考察较少。有关缉私问题的研究也通常为学界所重视。如倪玉平、薛培分别从经济学的角度对盐务缉私提出了应对之策。倪玉平根据经济学博弈论中“激励的悖论”模式认为清政府只注重对私盐的惩罚而忽视了对有关执法部门的监督和对失职行为的查处力度,是清代私盐屡禁不绝的重要原因倪玉平:《“激励的悖论”——试论清代的盐业缉私》,《盐业史研究》2006年第4期。。薛培运用经济学的理论分析了清政府利用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对盐业进行干预与管理,收到了较好的效果薛培:《试论清代封建国家干预盐业经济的基本模式》,《盐业史研究》2001年第2期。。张丹丹则重点考察了雍正朝的缉私问题张丹丹:《雍正朝缉私私盐情况初探》,《兰台世界》2009年第1期。

此外,还有一些研究成果,既有专著也有论文,并非专门以私盐问题为研究对象,但其中有些相关论述,仍可作为探讨清代私盐问题的参照。陈锋的《清代盐政与盐税》陈锋:《清代盐政与盐税》,中州古籍出版社,1988年。是盐业史研究领域较早的一部力作。该书分为五个部分,其中有一章专门论述清代私盐问题,即“清代私盐的泛滥与巡缉”。作者在该章节中对私盐的种类及缉私制度进行了系统论证,并对私盐泛滥的原因作了初步的探讨。文章以问题为主线展开讨论,梳理其沿革流变,剖析其历史原因。在论述过程中,既有典型的个案分析,又有全面的综合概括。作者特别注重对第一手材料的发掘、稽核和使用,力图通过对众多史料的分析,探寻出清代私盐的发展变化规律。他认为,清代私盐泛滥的原因主要是由于食盐的高价和地区之间的食盐差价造成的。但对差价的形成,陈先生分析得不够详尽。

还必须提到的是由全国部分著名盐业史专家编写的《中国盐业史》(古代编)郭正忠主编:《中国盐业史》(古代编),人民出版社,1997年。一书,其中有一章专门论述清代的盐业问题,包括盐的产、运、销,到盐法的变革、私盐的泛滥等。但该书的大部分内容都能从笔者上面提及的文章及专著中找到原形,所以在此不打算对该书的具体内容作专门的论述。

相关论文方面,李克毅认为,对于一个政权而言,吏治好坏是至关重要的。贪官污吏的不法行径往往会导致经济的衰退、社会的动乱,乃至政权的最终倒台,而主管经济部门的官吏之行为对经济的影响则更为直接。清朝负起这一责任的机构是内务府,它所派出的盐官就对盐政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而盐官的胡作非为正是清代盐法大坏的主要原因。主管盐务的最高官员的种种不法行径,造成盐商的负担沉重,给盐业带来了灾难性的后果。他们巧取豪夺的对象,既有商人,又有食盐的百姓。盐商们在条件许可时,总是将所有开支都列入成本,提高盐价,贻害百姓。而盐价的抬高,又使官盐在市场上与私盐竞争时处于不利地位李克毅:《清代的盐官与盐政》,《中国经济史研究》1990年第4期。。这就是说,从某种意义上讲,盐官的腐败,对清代食盐走私有着直接的影响。

不少学者认为,食盐专卖是导致清代私盐泛滥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要解决私盐问题,首先必须从盐业专卖制度本身着手,鲁子健就是持上述观点的代表性人物。鲁子健在《清代食盐专卖新探》一文中,试图通过对清代食盐专卖的三种基本形式的剖析,来探寻封建食盐专卖制度的性质、危害以及清政府所采取的对策。作者认为盐利之源,本于专卖对食盐经营的垄断,而私盐泛滥则踵于官吏的自践盐法鲁子健:《清代食盐专卖新探》,《中国经济史研究》1992年第3期。

刘德仁、薛培认为,清政府对盐商的控制和利用政策,集中反映了清政府与盐商的政治经济关系和相互结合的原则。这种关系实则为一种钱权交易,清政府对盐商进行严密的控制,并利用其资金与管理经营才智,通过盐商向广大的食盐生产者与消费者掠取垄断超额利润。盐商则利用政府给予的政治、经济特权,垄断盐业的产、运、销,直接掠夺广大食盐生产者与消费者,并与清政府共同瓜分掠夺的超额利润。清政府对盐商封建式的控制与利用,使盐商在封建的母体中存在先天不足,从而形成了极其强烈的依附性和软弱性。而这种软弱性又为清代食盐走私提供了必然条件刘德仁、薛培:《略论清政府对盐商的控制与利用》,《盐业史研究》1998年第2期。

宋良曦认为,清代的盐商具有巨大的社会能量,对社会变迁、经济发展、大众心态、社会文化都曾产生巨大的影响。为此,他在《清代中国盐商的社会定位》宋良曦:《清代中国盐商的社会定位》,《盐业史研究》1998年第4期。一文中对清代盐商的社会作用、影响进行了具体全面的分析。盐商通过纳课、报效、捐输成为清廷财政的支撑者,他们通过出任总商和组织行帮、会所,编织经济运行网络,也成为地方经济的操纵者,他们通过大量社会活动和捐资,成为社会事业的倡办者。同时,清代盐商的心态、理念和社会行为,亦给社会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而这些负面影响正是造成清代,特别是清代晚期私盐泛滥的原因之一。

萧国亮通过对清代纲盐制度的分析,揭示了纲盐制度的实质和它所体现的各种社会集团间的政治经济关系,以及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纲盐制度同封建国家所有对经济实行干预的其他制度一样,是产生官僚机构的基础,是滋生贪污、贿赂、腐败现象的温床,是造成经济效率低下、官僚作风的直接原因,而这些腐败因素又正好是缉私艰难的根本原因所在萧国亮:《论清代纲盐制度》,《历史研究》1998年第5期。

汪崇筼在清代盐业史领域也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其研究成果涉及面非常广泛,举凡成本、利润、税收、盐商等无不涉及其代表作主要有:《明清两淮盐利个案两则》(《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1年第1期);《清嘉道时期淮盐经营成本的估算和讨论》(《盐业史研究》2002年第1期);《关于徽州盐商性质的两个问题》(《徽学》第二卷,安徽大学出版社,2002年);《乾隆朝两淮盐商的输纳探讨》(《盐业史研究》2003年第2期);《明清淮盐经营中的引窝、税费和利润》(《安徽史学》2003年第4期);《乾隆两淮提引案辨析》(《盐业史研究》2004年第4期);《清代淮盐江广口岸价探讨》(《盐业史研究》2008年第2期)。等。,而这些问题恰恰与私盐问题密切相关。

还有一些文章对研究清代私盐问题也有比较重要的参考价值。如刘洪石《略论清代的票盐改革》(《盐业史研究》1995年第4期);王思治、金城基《清代前期两淮盐商的盛衰》(《中国史研究》1981年第2期);吕一群《清代湖广榷盐制度的演变》(《江汉论坛》1996年第7期);吴慧《略论清代纲盐之弊和票法的改革意义》(《清史研究集》1986年第5辑);张荣生《古代淮南盐区的盐民生活》(《盐业史研究》1996年第4期);温春来《清代广东盐场的灶户和灶丁》(《盐业史研究》1997年第3期);朱宗宙《明清时期扬州盐商与封建政府关系》(《盐业史研究》1998年第4期);王方中《清代前期的盐法、盐商与盐业生产》(《清史论丛》第四辑);王振忠《清代汉口盐商研究》(《盐业史研究》1993年第3期);周志初《清代中叶社会经济的变化与两淮盐务的衰落》(《盐业史研究》1992年第3期);方志远《明清湘鄂赣地区食盐的输入与运销》(《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1年第4期);郑建明《关于清中叶江西食盐销售的几个问题》(《盐业史研究》1998年第1期);杨久谊《清代盐专卖制之特点——一个制度面的剖析》(《“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2005年第47期)等。这些文章从不同侧面,探讨了各地区私盐与盐产、盐销、盐法、盐税、盐官、盐商、盐民以及盐业贸易之间的关系。

此外还有一些现当代学者编写的资料汇编,对研究清代私盐问题也有很高的参考价值。比如南开大学历史系编《清实录经济资料辑要》(中华书局,1959年),何泉达选辑《清实录江浙沪地区经济资料选》(上海社科院出版社,1989年),张海鹏、王廷元编《明清徽商资料选编》(黄山书社,1985年)等。这些资料虽然并非专门的盐业史料汇编,但其中涉及私盐的史料却不少。比如《明清徽商资料选编》就为研究盐商提供了很多便利,因为清代徽商从事的行业主要为盐、木、典、茶四业,其中盐业在四业中又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清代两淮盐商就以徽商为主,清中叶甚至出现过“两淮八总商,邑人恒占其四”民国《歙县志》卷一《风土》,1937年铅印本。的局面。这里所说的“邑人恒占其四”,是指歙县人占一半,还不是指徽州人占一半。当时徽州盐商发展到了何等地步,由此可见一斑。因此,如果要研究清代两淮的盐商,以及与之有密切关系的私盐问题,有关徽商的资料是必不可少的。很显然,这些资料的编印出版,对研究清代私盐问题的帮助是显而易见的。

与私盐问题相关的研究,包括商业、财税、职官、户口、漕运、法律、会党等多方面的内容,也值得关注。与之相关的成果主要包括唐力行《商人与中国近世社会》(浙江人民出版社,1993年),周伯棣编著《中国财政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葛剑雄主编《中国人口史》(第五卷)(清时期,曹树基著,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杨子慧主编《中国历代人口统计资料研究》(改革出版社,1996年),张德译《清代国家机关考略》(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1年),吴宗国《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制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李文治、江太新《清代漕运》(中华书局,1995年),蒲坚《中国古代法制丛钞》(光明日报出版社,2001年),庄泽宣、陈宇恂《中国秘密会党之源流及组织》(《历史政治学报》1947年第1期),周育民、邵雍《中国帮会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等。上述研究成果为本书提供了很好的素材。

(三)问题与思考

综上所述,前人在盐业史研究领域所取得的成果是有目共睹的,其中私盐史研究成果尤其值得关注。如大陆学者陈锋、萧国亮、王方中、王思治、吴慧、王振忠、朱宗宙、黄启臣、黄国信、鲁子健、方裕谨、方志远、汪崇筼、宋良曦、史志刚、萧致治、周俐、王小荷、吕一群、周志初、陈倩,台湾地区学者徐泓、杨久谊,日本学者佐伯富、渡边惇,美国学者何炳棣、罗威廉、墨子刻,新加坡学者姜道章等对清代盐政的种种弊端、食盐走私的成因、私盐的种类、私盐泛滥的影响及私盐与政治、经济的关系等问题所做的多方面、全方位的探讨、分析和考察,以及其他与私盐相关的问题和他们所掌握的第一手材料与研究方法等,在今天看来仍然是难以超越的,且具有非常重要的学术价值。再比如张小也将经济学的研究方法运用于历史问题的尝试,以及她在缉私问题上的研究成果等,也很有新意。总之,前人的研究成果值得赞赏,它们为本书的写作奠定了厚实的基础,只有站在前人的肩膀上,才能使笔者对清中叶两淮私盐问题有更深刻、更全面、更细致的把握。但由于研究视角、研究方法和研究对象等方面存在差异,我们会发现,现有的研究成果其实也并非十全十美,而是或多或少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有些问题依然一知半解,含混不清;有些问题长期被人们所忽视;还有的问题甚至与事实不相符。导致上述情况的原因有二:一是因为清代私盐问题本身复杂难解,它涉及盐业专卖制度、盐务管理机制、盐业立法以及其他与盐业相关的政治、经济政策等;二是因为在现有研究成果中,有些对造成清代私盐成因的一些关键之处认识不清,甚至出现了偏差。概括而言,还有以下一些问题值得人们作更深入的探讨:

首先,从现有研究成果的选题角度来看,多以“全国”这一大范围作为研究平台,然后推而广之。中国领土幅员辽阔,各地区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千差万别,这就决定了私盐问题也必然会存在地方性差异。如果仅仅把研究对象停留在“全国”这一大范围上,恐怕很难把握地方特色。因此,笔者认为,学界在从整体上把握私盐问题的同时,还应该从地方特色上对该问题进行更深入细致的探讨和分析。全国性研究与地方性研究并非两个相对立的面,两者是相互独立而又相互补充的关系,只有做到不偏不倚,才能将清代私盐问题看得更透彻。

其次,从现有研究成果的研究视角来看,大多数只是停留在制度层面上。人们通常都是采取自上而下的视角来论述私盐以及与之相关的问题,而真正自下而上看待这些问题的较少。比如说老百姓是通过哪些途径获取私盐的;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他们又是通过哪些方式来贩卖私盐的;私盐贩卖与当时的人口、交通及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存在怎样的关系;作为消费者的民众在贩私与禁私过程中起着何种作用;各基层组织对待私盐又持什么样的态度;清中叶两淮为何改革不断私盐却屡禁不止;在打击私盐方面,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是否一致。等等。这些问题都值得做进一步的探讨。很显然,诸如此类的问题决定了研究者更应该关注制度层面以外的东西。

再次,基于可靠资料基础上得出许多结论,的确有它的可信度,但同样也存在一些不足,或者说是不全面的地方。比如说,大多数研究认为,造成私盐泛滥的原因是因为官盐质劣价昂或者是官盐的获取不如私盐便利陈锋、佐伯富、萧国亮、黄国信、王方中、方裕谨等都有相关论述,具体情况可参见以上提到的相关论文和著作。。无论是从基本常识,还是从相关史料的记载来看,这种解释似乎并没有不妥之处,但仔细分析会发现,上述原因其实都只是表面现象,更深层次的原因应该是制度问题。不合理的制度促成了官盐质劣价昂,不合理的制度导致获取官盐的艰难,不合理的制度迫使老百姓舍近求远,不合理的制度引发盐商、盐官的贪财求利,而这一切又是最终促使各类私盐,特别是枭私群起的根本原因。再比如说,大多数研究成果对私盐的活跃是持否定态度的。但笔者认为对私盐问题应做客观而辩证的评价。我们既要看到私盐活跃的消极面,也要承认它的积极面。无疑,清代私盐的活跃对当时的官盐销售、社会经济秩序以及封建政权的稳定等确实会产生不小的冲击和影响,但同时也应看到,便利廉价的私盐对于老百姓而言,不仅可以降低盐价、活跃市场、解决就业,而且还可以解决他们吃盐难的问题,从这一个角度来讲,私盐活跃有它积极的一面。

基于上述情况,本书拟在吸收并消化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清中叶两淮私盐与地方社会的互动关系作宏观、静态研究的同时,进行微观、动态的透视:剖析私盐与地方社会的互动在清中叶社会转型中的地位与作用,找出清政府由强盛走向衰败的内在动因,并借此厘清现有研究成果中的误解或忽略之处,以期提供一些有一定实用价值的研究方法,或是得出一些有一定创新价值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