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氏世范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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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再娶宜择贤妇

中年以后丧妻,乃人之大不幸。幼子稚女,无与之抚存;饮食衣服,凡闺门之事,无与之料理,则难于不娶。娶在室之人,则少艾之心,非中年以后之人所能御。娶寡居之人,或是不能安其室者,亦不易制。兼有前夫之子,不能忘情,或有亲生之子,岂免二心!故中年再娶为尤难。然妇人贤淑自守、和睦如一者,不为无人,特难值耳。

今译

中年以后妻子丧亡,乃是人生之大不幸。幼小的儿女没有人抚养,饮食衣服这些家庭之事没有人来料理,这就很难不续娶。如果娶未婚女子,那么少女之心不是中年以后的男人所能驾驭的。如果娶寡妇,又恐或不能安于新的家室,也不容易管束。况且寡妇还有前夫之子,不能忘怀于心,如果有了亲生之子,岂能免于二心!所以中年再娶尤其难办。当然,妇人德性佳美、贞正自守、和睦专一的,并非没有,只是很难遇到罢了。

简注

①在室:女子已订婚而未嫁,或已嫁而被休回娘家,称“在室”。后亦泛指女子未婚。

②少艾:指年少美好的女子。

实践要点

本章讨论男性续娶的问题。中年以后失去妻子,是现实生活中的一个大不幸。当然,解决这个问题,不应仓促随意,而应当审慎地选择对象。